最高法院:已签字的空白合同,可以视为对合同内容的无限授权开心电脑网

二、港桂公司、杨四平、张静、龙波、葛义仁、梁建学、苏红秀、雷鸿鸣与福田雷沃公司分别签订保证合同,均约定,为确保福田雷沃公司与强沃公司之间债权债务的顺利履行,愿向福田雷沃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担保范围为强沃公司所欠福田雷沃公司的货款等,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三、后福田雷沃公司与强沃公司进行了对账,确认强沃公司欠福田雷沃公司2894725.38元。

四、福田雷沃公司向潍坊中院提起诉讼,请求:港桂公司、杨四平、张静、龙波、葛义仁、梁建学、苏红秀、雷鸿鸣对强沃公司所欠福田雷沃公司的款项2894725.38元及违约金30万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六、杨四平、张静、雷鸿鸣、傅秀英不服,上诉至山东高院。山东高院判决维持潍坊中院的上述判决。

七、雷鸿鸣、梁建学、苏红秀、港桂公司、龙波、葛义仁仍不服,向最高法院申请再审,最高法院裁定驳回其再审申请。

裁判要点

实务经验总结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为避免未来发生类似败诉,提出如下建议:

签订合同时权利义务内容应当填写完整,并尽量采取面签的方式,尽量避免在空白合同上签字。在空白合同上签字后将合同交给对方,存在巨大的法律风险,即无论对方在空白合同上填写什么内容,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三十二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法院判决

以下为本案在最高法院审理阶段,裁判文书中“本院认为”部分就该问题的论述:

雷鸿鸣、梁建学保证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最高人民法院(2018)最高法民申3112号]

延伸阅读

认定在空白合同上签字后,不能以此为由否认合同成立及生效的案例:

案例3:马天贺与新乡县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龙泉集团实业有限公司等民间借贷纠纷申诉、申请民事裁定书[最高人民法院(2015)民申字第1225号]认为,“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建投公司对于在保证借款合同上签字盖章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应当完全明知,既然已经在担保合同上签章承诺为龙泉公司借款提供担保,即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以签订合同系空白合同为由否定其应当承担的担保责任,缺乏法律依据,亦缺乏诚信,二审法院未采纳其诉讼主张并无不当。”

THE END
1.在已经签了空白协议有效吗专家导读 只要空白协议后添加的内容不是自己认可的,那么这个协议是无效的。签订空白协议是有法律风险的,不管什么协议,都要在双方认可,并且写清楚的情况下再进行签订。空白协议容易让坏人钻法律的空子,从而对签订人没有风险。 在已经签了空白协议有效吗 一、在已经签了空白协议有效吗 如果有证据能证明在签订合同时没https://mip.64365.com/zs/1152331.aspx
2.再次明确!最高法:将空白合同或留有空白内来自周立太律师再次明确!最高法:将空白合同或留有空白内容的合同交于合同相对方的,应视为对合同内容的概括性授权裁判要旨:1、即便债权人存在使用空白格式《保证合同》且未告知债务人主债权金额的情况,但债务人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在空白《保证合同》上签字的行为属于概括性授权,会产生授权另一方填补合同空白并接受该缔约方式https://weibo.com/1313360064/OFSqbB2uL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在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中具体适用经济合同现将《关于在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中具体适用<经济合同法>的若干问题的解答》、《关于审理经济纠纷案件具体适用<民事诉讼法(试行)>的若干问题的解答》发给你们,望在经济审判工作中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及时报告我院。 附件: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中体适用经济合同法的若干问题的解答http://www.110.com/fagui/law_350607.html
4.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合同纠纷典型案例经典案例成铁中院认为,被告龙翔公司、杉杉公司故意隐瞒其法定代表人均为邱翔的真实情况,使重铁物流公司签订了前述合同和协议,并且通过伪造货物运单、收货证明,虚开增值税发票等手段,虚构了本不存在的煤炭交易事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六十八条规定“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http://www.sdbhy.com/newsshow.php?cid=65&id=434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第四条?个人借用单位的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或者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以出借单位名义签订经济合同,骗取财物归个人占有、使用、处分或者进行其他犯罪活动,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构成犯罪的,除依法追究借用人的刑事责任外,出借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或者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的单位,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http://m.dyzxw.org/?act=a&cid=2&aid=153322
6.最高法:建设工程质量保证责任不能通过协议免除;地基工程经鉴定不(1)加固整改的鉴定单位是原设计单位,与海力舟阳公司存在合同关系,符合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第九条第四项“其他可能影响准确鉴定的情形”规定的依法应当回避的情形。(2)鉴定未作安全性鉴定的前置程序。(3)青海煤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加固图纸存严重瑕疵,原设计图纸为2014年,而设计https://www.shangyexinzhi.com/article/51983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