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女子加盟成都一奶茶品牌开店亏损60余万起诉对方虚假宣传|追踪到底

“从去年10月开店到现在我一直在亏损,总共60多万元,实在亏不起了!”3月16日,来自吉林的童童致电封面新闻,讲述了这半年来自己加盟奶茶店的惨痛教训。

去年8月,童童与成都一家公司签署协议加盟该公司奶茶店。经营后她发现,所谓的品牌奶茶店系公司虚构,承诺的扶持、运营等都没有兑现。于是她起诉了公司,案件将于今年5月开庭。

样板间

宣传是“蜜雪冰城”子品牌

女子投入60多万开店

“这就是60多万元的账单,包括两个地区的加盟费252000元,南京门店租金140000元,装修45000元……”童童给记者发了一张清单,是加盟奶茶店的每一笔开销。

童童支付加盟费的收据

去年8月,成都味极天骄食品有限公司邀请了有意向的客户来成都总部考察。童童提供的资料显示,持邀请函的商家在当天签约加盟后可享受“三万元政府补贴,品牌形象店所享受的扶持政策等待遇”。

童童收到的邀请函

童童说,当时公司招商负责人介绍,他们的奶茶品牌叫“花座”,是“蜜雪冰城”的二级品牌,当地政府扶持会给每个门店补贴3万元的加盟费,门店开业后将提供达人探店、直播等推广扶持。

“那里打造了一间奶茶样板间,几个员工正在制作奶茶,我们品尝了所有味道的产品,味道都挺不错,负责人说他们目前在全国各地招商,每个省份只有20个名额,先到先得,预计9月底会在全国举办百城百店开业,还会请到网红明星站台。”

承诺的运营和扶持均未兑现

多名代理申请退还加盟费遭拒

8月26日,童童签署了一份花座奶茶品牌的代理协议,经营地域范围是南京玄武区和天津河西区,两个地区的加盟费总计252000元。

合同

那时天津河西区还没有开店,于是她提出转让代理权,并要求公司返还加盟费,却遭到拒绝。

“去年11月,公司发过一份通知,称会协助商家转让代理权,但负责招商的人在签署合同后就已经把我们拉黑了,没有提供任何帮助。”童童表示。

公司发布的通知

此外,童童提到,他们有一个花座奶茶维权群,里面有全国各地60多位代理商,“公司承诺的扶持、运营等都未兑现,有些人就不想加盟了,申请退款却遭到拒绝。”

维权群

记者调查:

法人已变更账户余额仅169元

“花座”非蜜雪冰城二级品牌

公开资料显示,成都味极天骄食品有限公司于2017年成立,今年2月该公司的注册资本从1029万元减少到了150万元,法人也在去年11月发生了转变。

法院提供的财产保全结案告知书显示,当前成都味极天骄食品有限公司账上的金额仅有169元。童童向记者透露,他们怀疑去年11月公司已经将收取的加盟费进行了资产转移。

公司资产余额

在一家名为安心加盟网的页面上,记者看到了成都味极天骄食品有限公司发布的关于“花座”奶茶品牌的加盟信息。页面信息显示,“花座茶饮隶属于味极天骄西南运营中心,成立于2017年,是一家综合性餐饮集团公司;投资金额5-10万元,目前门店总数有332家。”

加盟信息

童童对于门店数量表示质疑,她说,“我搜索了总部成都一共才2家花座门店,均已倒闭,332家怎么可能呢?”此外,她还透露,去年加盟的奶茶店几乎全都处于亏损状态,他们想找公司退款,却发现当初对接他们的招商工作人员都不约而同地离职,还拉黑了他们。

加盟公司回应:

夸大宣传的招商人员系外包

目前公司运营艰难但并未倒闭

2024年3月16日下午,记者多次拨打了成都味极天骄食品有限公司的座机,听筒里传来的都是“暂时无法接通”。

最终记者联系到了“花座”品牌的负责人王某。王某解释道,“‘花座’品牌隶属于蜜雪冰城二级品牌”的说法应该是外包招商人员的夸张说辞,合同最后强调了花座品牌是独立品牌,商家都签字了。

对于商家起诉一事,王某表示:“公司会按照法律流程尽到该尽的责任。最开始确有资方赞助‘花座’品牌,但去年多个商家到总部投诉,赞助商就撤资了,目前公司运营艰难。”

而对于此前商家提到的政府补贴,王某解释道:“因为公司属于高新技术企业,当地政府对这类企业是有补贴的,公司是用这笔政府补贴来扶持加盟商,我们从未说过是政府直接补贴加盟商。”

王某还表示,“目前办公地点已经没有使用了,但公司并未倒闭,会为代理商提供帮助。”对于这样的说辞,童童和其他几位加盟商进行了否认,并表示目前双方已经闹僵了,公司一直在回避,对于他们的诉求不予理睬。

律师观点:

加盟公司若存在虚假宣传行为

加盟商可以解除合同

北京华让律师事务所的薛媛律师告诉封面新闻记者,基于当事人提供的资料来看,她认为本案件主要纠纷在于公司提供虚假信息欺骗了加盟商,在后续履约过程中不具备履约能力,让加盟商遭受了很大的损失。

“该公司主要是在招商阶段对加盟商存在严重虚假披露信息的行为,宣称自己是知名品牌二代品牌,夸大公司的运营指导能力,导致加盟商对于该项目经营风险的无法进行准确判断。”薛媛律师表示,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和《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加盟公司若存在虚假宣传行为,加盟商是可以解除合同的;合同解除后,过错方应该承担无过错方因履行合同所产生的所有损失,包含加盟费,还有装修、房租等其他履约损失。

但她补充道,开过门店和门店开店成功是两个概念,如果加盟公司的确开过直营店,但是门店经营过程一直是亏损状态,也不代表公司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无论按照《民法典》还是《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因为欺诈、提供虚假信息签订了合同收了钱,都可以解除合同。但在实践中,加盟商不走司法途径,很难要回损失。”薛媛律师表示。

参与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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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商之一文先生

封面新闻记者宋潇实习生李重衡

代理商反映加盟明星奶茶店“一直亏损”

公司回应:做生意有风险

张经理告诉记者,这几天,确实有来自全国各地的“我很芒”奶茶代理商们到成都来公司讨说法,但公司自始至终并没有和他们发生冲突,“据我们初步统计,其实总共也就几十家门店,有些亏损,有些则是看到别人在说,跟着来的。”

记者了解到,此前有代理商们反映,在加盟“我很芒”奶茶店后,公司的售后服务存在滞后、物料高于市场价几倍以及承诺的返利也没兑现的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张经理说,因为不同商家的经营状况有所不同,后期给出的配套方案也有不同,“前期,公司针对不同区域、不同需求的代理商,确实不是像报价表上的那样定的多少价就是什么价,不同时期,它的政策还不一样,费用也有差距。”

该公司跟代理商们签订合同后,会提供选址服务,以及一些涉及到的店面装修建议等,公司都会给出方案,“这里面存在个别客户因为生意不好,希望我们的服务达到怎样的标准,比如他们想一年就赚多少钱,但这个并不是我们承诺的,做生意是有风险的。”

为何代理商反映有90%以上的门店都存在亏损?

代理商们说,他们在加盟“我很芒”奶茶店后,公司确实在前期提供了选址、培训以及免费到总部考察等服务,但这个过程中,存在选址敷衍、培训效果不大等情况。

在四川眉山开店的文先生就告诉记者,他的店从2021年4月底开业至今,每个月的经营状况并不理想,常常是一天卖几十元到一百元不等的利润。

针对文先生的这一疑惑,张经理告诉记者,可能这与部分客户对于品牌店的经营预期与实际营收情况有关系,“比如有些客户他想的是自己要赚多少钱,但是后面因为种种原因达不到这样的程度。”

他说,其实目前还是有很多有意向合作的客户处于正常经营或者对合作持观望状态。

“我很芒”是“快招”品牌?

此前,代理商们通过查询发现,类似的奶茶店加盟方式和之前“快招奶茶”骗局存有相似性,他们担心自己的投资款会打水漂,希望公司针对目前的亏损情况,能够退还加盟费或者给出一个合理解决方式。

星餐饮在明星的光环下,一出现就会成为餐饮界当仁不让的顶流,这家总部位于成都、官网显示“携手关晓彤创立”的天然呆奶茶店也是如此。

然而,网上近日曝出关晓彤因天然呆奶茶店非法开放加盟被加盟商告上法庭,天然呆奶茶也遭遇了加盟商集体维权一事,将明星餐饮再次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

诉讼:

关晓彤关联奶茶公司被告

将于7月8日开庭

近日,网上曝出明星关晓彤因天然呆奶茶店非法开放加盟被加盟商告上法庭,引发热议。

图据天眼查

调查:

成都有七八家店

川内投资费用20万元左右

红星新闻记者调查发现,该奶茶背后公司主体即成都天然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地址位于成都市锦江区IFS2号楼。公司官网介绍:成都天然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天然呆奶茶”是携手关晓彤,创立的新茶饮品牌。成立于2020年8月18日,注册资本500万,法人周诗杭。公司诉讼关系中,有6起均为特许经营合同纠纷。

据媒体报道,天然呆奶茶也遭遇了加盟商集体维权一事。尽管有关晓彤站台,多家天然呆奶茶加盟店仍然陷入亏损。江苏淮安一代理商曾对媒体说,他的门店开业第一个月就亏本了将近4万元,后来营业额不断下滑,仅仅开业8个月后就因亏损过大选择关闭门店。

随后,红星新闻记者联系到天然呆咨询加盟事宜,一位工作人员表示,针对川内市场,不收取项目费,整体投资费用在20万元左右,其中不包括店面租借费用。

具体来看,包含2万元的保证金、5000元的开店培训费、5000元的门店设计费、每平方米2800~3200元的装修费。此外,还有设备费用,全新设备在8万元左右,二手设备在5万元左右,5万元左右的前期耗材采购费(可维持一个月)。当然,开业以后,还有一个2%的抽点,“相当于一天挣100元的话,品牌方会抽走2元的品牌宣传费用。”工作人员还介绍,全成都目前大约有七八家天然呆奶茶店,回本周期大约在八、九个月左右。

明星餐饮店屡出问题

加盟商该如何“避雷”维权?

鉴于目前明星餐饮问题频发,加盟商如何擦亮眼睛或者如何维权?

北京东卫(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小虎认为,首先看该品牌公司是否具有特许经营资质,如果没有,作为加盟商可以要求解除“加盟合同”。其次,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特许人隐瞒有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被许可人(加盟商)可以解除特许经营合同,由此给被许可人(加盟商)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赔偿。最后,特许人不具有特许经营资质的,可以向商务主管部门予以举报,被特许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THE END
1.IT行业加盟合作协议及执行指南简介:加盟合作协议是IT行业中确保特许经营商与加盟商之间权利义务明确的法律文件。合同包含合同主体、费用、商标使用、业务运营、培训支持、合同期限、保密协议、争议解决机制、违约责任等多项关键知识点。IT专业人士需利用文档管理系统、电子签名技术、云存储服务和版本控制工具来处理这类文档,同时使用Microsoft Word或文档https://blog.csdn.net/weixin_32535825/article/details/142993950
2.法律视角:加盟商业模式分析1、定义:加盟连锁是商业特许经营的一种俗称,特许经营又经常被称为“特许连锁”、“合同连锁”、“加盟连锁”、“契约连锁”(下称加盟或特许经营)。 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下称加盟总部、总部或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下称加盟商、加盟者、加http://www.360doc.com/content/12/0121/07/19962827_1009328661.shtml
3.世界知识产权日广西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十大典型案例著作权纠纷最多乱用“加州八珍”品牌发展加盟商 广西本位餐饮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其在2018年举办的加盟连锁签约会上,使用突出“加州八珍”字样的广告牌进行宣传,在品牌介绍中使用了案外人加州八珍烧鸡店顾客排队的现场照片,并在宣传广告中称“品牌沉淀27年”。韦某某等17人据此分别与本位公司签订《品牌合作合同》,并支付了品牌使http://nny.nnnews.net/yaowen/p/3076131.html
4.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精选十篇)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作为一种新的案件类型在商事案件中所占的比例逐年上升。该类案件通常涉及到多重法律关系,而立法的相对滞后增加了案件的审理难度。本案在合同效力的判定、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特许方与加盟方的利益平衡等方面均具有典型性。 【案例索引】 https://www.360wenmi.com/f/cnkeyrfvcp2w.html
5.中国法院网各位媒体朋友、商委同仁、企业代表: 大家上午好! 我是西城法院政治部新闻组副组长周杰,今天我们召开“涉‘网红品牌’加盟特许经营合同纠纷典型案例”新闻通报会。通过我院“诉源治理直通车”工作机制,我们与西城区商务局、北京步瀛斋鞋帽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福奈特洗衣服务有限公司、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视频连https://www.chinacourt.org/chat/chat/2021/03/id/5279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