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法硕##马工程##法理学#核心知识必背##法律关系#读书笔记9

1、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产生、以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形式表现出来的特殊的社会关系。法律关系是法律作用于人们的行为和社会关系的中介,它承载着法律规范转化为现实的功能。

3、陈锐教授认为,萨维尼的法律关系理论还包含以下要素,即法律关系的作用“个人意志独立支配的领域”,萨维尼似乎更重视法律关系的这一部分内容,称之为“法律关系的本质”。萨维尼之所以强调这一点,是为了突出法律关系的私法特性。

4、【拓展】法律关系具有一种有机的本质,此本质部分体现在相互包含、互为条件的组成部分的关联之中,部分体现在我们在它之内注意到的持续发展之中,体现在它产生和消灭的方式之中。在所有的既定情形中,法律关系这种生机勃勃的结构都是法实践的精神要素,并将法实践的高贵使命与单纯的机械主义区分开来,而许多外行在法实践中只看到了此种机械主义。

——萨维尼.当代罗马法体系I:法律渊源·制定法解释·法律关系.朱虎,译.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10

二、法律关系的分类

1、一般法律关系与具体法律关系。

2、绝对法律关系与相对法律关系。

3、调整性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法律关系。调整性法律关系不依赖于其他法律关系而独立存在,保护性法律关系是基于违法行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的承担。

4、平权型法律关系与隶属型法律关系。

5、,单向(单务)法律关系、双向(双边)法律关系和多向(多边)法律关系。

6、【拓展】民事法律关系内容构成的积极要素。德国著名法学家拉伦茨认为,法律关系是基于一个统一的目的而结合在一起的各种权利、义务和其他拘束的总和。这些权利、义务和拘束具有各不相同的规范属性和规范结构,它们一方面表现为各种的权利(Berechtigung),另一方面表现为各种法律上的负担。

【第二节法律关系的主体和客体】

1、法律关系主体,即法律关系的参加者,是法律关系中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法律关系主体具有法律性和客观性。

2、权利能力指权利主体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行为能力是指权利主体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当规范将某个人的行为当作法律条件或法律后果时,意思只有这个人才有能力做或不做这行为;只有他才有“资格”(competence,最广义的资格)只有这个有能力的和有资格的人作或不作时,才发生根据规范来说成为法条件或法后果的行为或不行为。【凯尔森】

3、我国法律关系主体的种类:1)然人,即个人主体;2)组织:国家机关;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业单位;3)国家。

4、【拓展】

第一,动物作为法律关系主体的可能性。目前学术界普遍接受的是动物福利论。第二,关于胎儿和死者是否有权利能力的问题。第三,人工智能体作为法律关系主体的可能性。人工智能是否应该被赋予法律主体地位?这在学界颇有争议。有支持者认为,从人工智能的特性分析,其具有独立自主意识的智慧工具属性,享有权利并承担责任的独特特点决定了其具有法律人格。另有支持者提出,法律位格既然来自法律拟制,法律既然可以给团体组织构造出法律位格而出现法人制度,也可以给动物构造出法律位格而出现“动物审判”,那么未来的法律自然可以给智能机器构造出法律位格,只要这位格拟制能实现相应的法律目的即可。有反对者认为,机器人更接近于动物而不是法人,赋予其法律主体地位既不可能也不可欲。另有人认为,人工智能并不能获得法律人格,义务与权利的分离彻底排除了人工智能的主体性。

【小结】从上述观点可以看出,人工智能的自主意识和法律拟制的形式性是支持赋予人工智能法律人格的两个理由;反对者则从必要性和可操作性上予以反对。不过,对人工智能法律人格争议,最需要的是从其对人类主体性的威胁角度予以考虑。主张赋予人工智能法律人格者主要试图解决人工智能因其自主行为导致侵权的责任分担问题。如果纠缠于自主决定和责任分担,很难完全有效反对赋予人工智能法律主体地位,因为总是可提出些妥协性的解决方案,例如,可以赋予人工智能有限法律人格这种特别法律地位,亦可以资金账户等形式为人工智能承担责任建立基础。真正的要害在于:赋予人工智能法律人格将直接威胁人自身。如果说部门法的思维主要着眼于新兴事物的合理规制,那么法理学就必须从整体性的角度反思人类命运问题,以避免片面地危害人类的总体利益。就此而论,赋予人工智能法律人格的问题需要以辩驳的方式进行论证,以澄清其中的争议,得出合理的结论。

——陆幸福.人工智能时代的主体性之忧:法理学如何回应.比较法研究,2022【必读】

二、法律关系的客体

1、法律关系客体,是权利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2、【拓展】张文显教授主编的法理学(2018年第五版)又增加了“人格”、“行为"、“信息”以及“其他客体”,于是法律关系的客体就包括:物;人身、人格;智力成果;行为;信息;其他客体(包括国家权力、企业等)。

3、权利人对自己的人身不得进行违法或有伤风化的活动。

【案例研习】浙江乐清女孩乘网约顺风车遇害案

【案情】浙江乐清警方接群众报警,称当天下午,其女儿即女孩赵某乘坐网约顺风车前往永嘉,后失联。经全力侦破,网约车司机犯罪嫌疑人钟某在乐清一处山上落网。到案后,钟某交代了其对赵某实施强奸,并将其杀害的犯罪事实。

【判决要旨】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钟某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抢劫罪从快提起公诉。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抢劫罪,判处顺风车司机钟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THE END
1.AI造谣AI侵权AI诈骗纷至沓来,人工智能法何时出台?目前来看,在某些领域,聚焦的问题已经比较稳定、清晰,也存在行业和相关主体都期待解决的规则不清晰问题。例如训练数据使用作品是否构成侵害著作权,人工智能产业链上各主体的相关法律责任认定标准,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的标准和落地问题等。对于这些问题,目前相关行政部门、地方政府、司法机关都在直面并试图给出回答,http://baijiahao.baidu.com/s?id=1817992414584094698&wfr=spider&for=pc
2.人工智能不应成为法律主体理论人工智能是否应当成为法律主体,取决于如下价值判断:既能够促进人工智能的发展,同时也能够消除人工智能的不当风险。技术变革往往会伴随风险,但只要风险可控且不会对人类价值产生不可接受的影响,那么法律就应采取最优措施来抑制风险。考虑当下功用,兼顾长远影响,总体来看,维持目前法律制度,不赋予人工智能以法律主体地位,是https://www.workercn.cn/c/2024-08-16/8330680.shtml
3.孙那确立人工智能法律主体地位的再思考孙那|确立人工智能法律主体地位的再思考 作者简介 孙那,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法学博士,法学、哲学博士后。国家高级技术经理人;北京大学国际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互联网协会首批青年专家;陕西省法学会科技法学研究会秘书长;陕西省法学会知识产权研究会常务理事;陕西省法学会人工智能与http://ip.xjtu.edu.cn/info/1018/4505.htm
4.论人工智能的法律地位在人类经济和科技的双重推动作用下,人工智能经历了从弱人工智能到强人工智能的发展阶段,强人工智能的发展突破了弱人工智能作为产品的客体属性,人工智能不再局限于单纯的被主体支配,开始寻求自身的法律主体地位。AlphaGo在象棋比赛中战胜人类最优秀的棋手,“长相甜美”、“对答如流”的“索菲娅”被沙特政府给予“公民身份https://wap.cnki.net/touch/web/Dissertation/Article/10378-1019134943.nh.html
5.AI文生内容的版权战争:从个案到根本逻辑当下法律制度不具备容纳人类以外的独立主体,贸然改动法律底层结构的这一个受力点就可能动摇用几千年建构的法律大厦地基。在人工智能法律建构的观点上,如果保守是对手,那么激进可能是敌人。保守的错误还有机会治疗,激进的代价可能更加巨大。人工智能法律主体地位的研究需要积极探索谨慎建构,在理性中保持自然演进。 https://www.huxiu.com/article/3171103.html
6.人工智能成为法律主体不存在理论障碍重要信息转载新闻中心其二,人工智能成为法律主体也不会贬低人的主体地位。如前所述,赋予人工智能以法律人格,这一立场的根源就是为了更好地服务人类,且并不意味着要将具有人类智能的机器等同于“自然人”,所以不会导致人的主体地位受到贬低。赋予人工智能以特定的法律人格本身就是基于功利主义的考量,是出于人类利益的最大化追求,既不是要https://scsqw.cn/gzdt/zyhy/content_155817
7.数字经济发展中的智能侵权归责困境与解决路径分析(一)为何赋予:赋予人工智能法律主体地位的依据分析 1.法律规范的论证分析 (1)人工智能具有法律人格 人工智能是否享有民法的主体性地位的核心在于是否具有法律人格。人格是解决法律主体资格的标准之一。我国民法体系的主体构建逻辑是以法律人格为基础,界定作为民事主体的“人”。从实质来看,赋予主体法律人格是要参与了社会http://www.hnlx.org.cn/show_c.php?t=1&id=9569
8.基于法理学角度探讨人工智能与法"8其三, 即使强人工智能不会出现, 对人工智能法律主体资格的判断也很必要。若将有智力的人工智能视为工具, 可能会贬低智力和理性的重要性, 乃至贬损人的尊贵地位9.可是若将一些弱人工智能认定为法律主体, 就可能使利用人工智能致人损害或利用人工智能违法犯罪的人, 逃避法律责任;甚至, 如果赋予弱人工智能选举权,http://www.110.com/ziliao/article-8315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