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诗点评:陈先发/蓝蓝/路也/朵渔/大解/胡弦等21首诗

那时的春天稠密,难以搅动,野油菜花

翻山越岭。蜜蜂嗡嗡的甜,挂在明亮的视觉里

一十三省孤独的小水电站,都在发电。而她

嘴唇发紫,簌簌直抖。你现在的样子

比五十年代要瘦削得多了。仍旧是蓝卡基布

中山装

梳分头,浓眉上落着粉笔灰

要在日落前为病中的女孩补上最后一课。

你夹着纸伞,穿过春末寂静的田埂,作为

一个逝去多年的人,你身子很轻,泥泞不会

溅上裤脚

徐注:本诗为陈先发2002年作品

徐敬亚:不能既要求她美丽又要求她沉重

不必对本诗“乱序式”叙事手法做读后感式的抚摸分析。尽管它足以使你眼花缭乱或气急败坏。我只是惊奇于陈先发这首诗惊人的阅读效果。它至少会迫使读者对这10行、182个字抚摸2-3遍。诗人并没有使用耸人听闻的词语。他讲述的只是一个简单的故事。或者说他只是稍微改变了一下讲故事的方式……是什么修辞力量使这首诗缤纷起来、凌乱起来、妖冶起来……我忽然想到诗的神性。小说家麦家有一年对我说,他小说写不下去的时候就去读诗。

如果把这个故事里面所有的“叙述成份”列表出来,似乎清楚了许多:

A,主人公:

外貌——⑴瘦削、⑵分头、⑶浓眉、⑷中山装、⑸粉笔灰。

逝去——⑾身子轻、⑿裤脚。

B,背景与对象:

春天——⒀野花、⒁蜜蜂、⒂泥泞……

女孩——⒃电站、⒄孤独、⒅病中……

一首10行的诗,竟容纳了两大类、18种叙事元素!这个密度在中国现代诗中很罕见。所以本诗的成功要害是诗人的丰富性!它们相当于18块积木,只要稍稍打乱顺序,立刻产生魔幻效果。吴投文先生创造了阅读此诗的最高境界——倒着读!即把本诗最大的隐匿信息“逝去”预告公布出去——我发现即便倒着读,阅读的魔幻效果也并没有根本性衰减。

我注意到,陈先发在叙事元素里悄悄加入了一些“小毛刺”,如:

①春天稠密,难以搅动——令阅读者陡增“窒息”感!加上后面多处的隐性修辞,都使这首诗悄悄形成了一种带有凄凉味道的悲剧意味……

②野油菜花/翻山越岭——由于此时主人公也恰好翻越山岭,于是人-花之间产生了互动-通感!

③作为唯一与故事无关的另类事物:一十三省孤独的小水电站——虽然突兀,但立刻产生了“兰花花”般的女性出场意味……

在惊奇于20年前的陈先发已经把修辞做到了如此溢美的同时,我也蓦然发现这首诗背后诗意的浅淡。一首诗的内部总是平衡的。追光灯全部打向了修辞,人物与事件的深度一定缺少照耀。同时,也不必苛求一首短诗承载太多的价值。正如对一个人,不能既要求她美丽又要求她沉重。

▌一切的理由

■蓝蓝

我的唇最终要从人的关系那早年的

蜂巢深处被喂到一滴蜜。

不会是从花朵。

也不会是星空。

假如它们不像我的亲人

它们也不会像我。

徐敬亚:五个疑问

核心词在诗中常见,但包裹三层前缀的核心意象却罕见。“一滴蜜”的复杂句式证明了诗人的精致用心,却也留下了逻辑的跳荡,还有诗意指向的迷离。

疑问①、为什么用“最终”?对于三个前缀,不妨倒着来看:“蜂巢深处”,应是人的生源之地,即人性之初。“早年的”,应指人生之初。“人的关系”这层前缀有点虚,是一个人全部人际空间。这滴“蜜”,即原始爱源!可能是血缘的、亲缘的,也可能是最初的、起始的,或许扩展到青梅竹马——可是,使用了“最终”,就与“最始”之间产生了反斥。这种反斥表明了什么?是无意疏忽,还是有意深藏——是对生命结局的坚信?是对爱的向往?还是对宿命的期许?不清楚。

疑问②、为什么说“被喂到”这种被动句式?蜂巢的隐喻,使人想到蜂群的分工。而女诗人的身份似乎定指般以暗示着“被喂到”王浆的蜂王。这个带有女王般享受意味的词语,表明了诗人的女权意识?自我怜惜意识?还是为性别中暗藏的被动宿命而叹息?也不清楚。

疑问③、第二节语感大变!但仍沿袭着“从……深处”的介词结构句式。“从花朵……”可以。从星空……?就有些不对等。是解释不清的疏忽?还是有意的反修辞扩展?另外,第三节的“它们”是谁?前两节全是关于“蜜”的叙事,并没有任何主体或对象出现。因此可以说诗在这里有些逻辑断裂。

疑问④、诗的题目《一切的理由》,用词有点空大,但在应答上与二、三节还有微弱的联系。这个大型题目可能泄露了一个小小的写作秘密:这首诗是关于“理由”的解释,是关于爱的、内心的辨别之作或辩白之作。

疑问⑤、仔细体味诗的语感,感到锉断:第一节的语感是层层陈叙,第二节变为决绝否定,第三节突然出现冰冷判断。捋一捋全诗的逻辑线索,发现这首诗的三节之间明显缺少了一些逻辑因素与情感因素。

这首诗的写作过程值得猜测。我根据的自己的写作经历冒然推测:这6行短诗,可能是一首挺长诗稿删缩后的结果。

诗是一条允许无限次修改的河。删改后可能出现断裂,但瀑布反而可能令人感到神秘。

谁说诗一定要逻辑。

▌初夏之诗

在被新肉缝住的裂口处你能

找到我。

我是蔷薇在五月。

我是十个夜晚倒进情歌的酒。

是用笔尖接回的人。

我是月光拥抱大海时对你涌起

潮汐的不够。

让出租车开走

——给你我荒凉的房屋。

徐敬亚:疼痛中的凄美修辞

人们喜欢蓝蓝的诗,是因为她的文字中总有一种颤抖,一种苦楚,还有一种决绝。她也常常能写出凄美、冷峭的修辞。

这首诗,在诗意方向上没有难度。有趣的是修辞。

题目中的“初夏”不仅是季节开端,更是一个人重大情感盛开前的决策关头。夹在中间的4个“我”,构成了这首诗的主体。这是一位女人向世界的宣告,也是面对另一主体的自我剖白。这显然并不是一首叙事诗。

在诗意的方向上与作者达成一致后,其余的修辞小弯儿么,只要放胆想象,所有读者猜得都差不多吧。

我①:我是蔷薇在五月——美丽之花,仿佛突然停顿在盛大开放的季节!

我③:是用笔尖接回的人——接回,意味着曾丢失。是写诗者的自我治疗与救赎?或是书信写字?这种让人大致明白的诗处理,总是不坏。

我④、我是月光拥抱大海时对你涌起/潮汐的不够——有点绝妙。主语不是月光,不是大海,也不是潮汐,而是“不够”!它并不是一个名词,而是一个力学的量词……“不够”,似乎带着自尊,也仿佛带着歉意……这是蓝蓝的一个小发明,语感和节奏上不太谐调,但有惊人的个性之美。

读诗的时候,我常常不是想它们在表达什么文化与意义,而总是陷入诗人们表达得好与不好的香臭之分的迷阵。前面4个“我“,表达得一个比一个好。而结尾比开头更好。

开头“被新肉缝住的裂口处”——是全诗的起点,也是“我”的位置,那是一道刚刚生出新的肉芽儿的伤口!——一条痛苦的、仿佛还带着血丝的来路。这个疼点写得特别令人疼痛!“让出租车开走”——是一句不明不白的插入,反而让人在似懂非懂中突然明白起来,仿佛听到了主人公对犹豫者发出一声断喝,属于“妙极”级别的妙手偶得!

▌我一个人生活

■路也

我一个人生活

上顿白菜炒豆腐,下顿豆腐炒白菜

外加一小碗米饭。

这些东西的能量全都用来

打长途,跑火车,和你吵架,与你相爱

我吃着泰山下的粮食,黄河边的菜

心思却在秦岭淮河以南。

我的消化系统竟这样辽阔

差不多纵横半个祖国

胃是丘陵隆起,肠道是江河蜿蜒。

我就这样一个人生活着

眼睛闪亮,头发凌乱

我就这样孜孜不倦地生活着

爱北方也爱南方,还爱我的破衣烂衫

一年到头,从早到晚。

徐敬亚:白诗经典

路也的这首经典白诗写于2004年。

十五年前,在《特区文学》2006年的“批评家联席阅读”中曾获唐晓渡推荐。

面对同样的文本,不排除有人从中读出抽象与扩展的含义,但更多的朋友会痛切地品味到女诗人的个人情感和内心波澜。

中国人写白话诗写了100年有余,有吟风赏月的,有玩诗玩词的,也有以诗抵命的。路也的这首诗是白中之白。大白实话+浅白情感+散漫表白,连肠、胃、血管的比喻也一目了然。她把诗写得这么素白,里面却含着割肉一样的疼痛,所有写诗和读诗的人们都想知道其中秘诀。

当然不会有秘诀。当一个人积存了喉骨之痛,又同时暗中配备了词语的翅膀,他写下的文字就有了飞的功能。

我早年说过诗的两个境界。第一是:一个人把命活到了份儿,第二是:把手艺的活儿练到了份儿。

她首先写出了生活流动的两极:白菜豆腐+豆腐白菜+小碗米饭,是输入。打长途+跑火车+吵架+相爱,是输出。57个字写完,《一个人的生活》流水可以结帐了。

但这只是平面的X轴。

当她写出“泰山、黄河、秦岭淮河”之后,肠胃血管的比喻顺理写出,诗就出现了另一条空间的地理轴线,平面生活也被突然立体放大。

也可以说还有第三条轴线:“眼睛闪亮、头发凌乱、破衣烂衫”,三组仿佛不经意泄露的外在形象,映射出主人公破败的、令人不安的心情。

这第三条轴线与其说是描写外在,不如说是揭示心理。我知道,诗人写作时绝不会想到什么轴线不轴线。她只是悄悄遵从着自己积存多年的手艺,并按照生活与命运的暗中指令在书写。我们读出来的轴线,也不是多余的部分,而是诗投射向我们时的增值部分。

最扎心、最碍眼、最明亮的两个字是“吵架”。两个世俗的汉字在这里发出了爱的不谐之光。它是一个人生活激光的聚焦点,也是此诗的痛点。

真正的经典往往很难用理性阅读。因为它一定对传统进行过断层式的或宏大或微小的增补,而同时又并不大张旗鼓。在有的人看来,路也这首诗的经典性并不明显。它只是一个明明满心血泪却不着任何悲伤的日常絮语,但整首诗却又坦荡,又明朗,又怠漫,又悲酸。平白字词中透出一股旺盛的力量,不仅显露出性格的烈度、生命的沉重,也有灵魂的轻盈与不屑。我们写不出这样的诗,不怪我们的生命,也不怪我们的手艺,是因为我们没有这样无奈的生活。就连路也可能也会说,我一辈子大概只能写出一首如此的诗。

▌雾中读卡夫卡

■朵渔

整个冬季,浓雾像一只安静的笼子

扣在我头上,太阳脆弱如树上的霜

每一桩悲剧都自动带来它的哀悼装置

毋庸我多言,我只需交出嘴巴

仍有一些冰闪烁在黏稠的空气里,像密伦娜

的信

轻快的鸟儿如黑衣的邮递员在电线上骑行

在确认了轻微的屈辱后,我再次交出耳朵

郊区逐渐黯淡下来,地下像埋藏着一个巨大的

矿区在隆隆作响,我合上书,交上眼睛

并成功地说服自己,独自营造着一个困境

而现在,一只甲虫要求我对困境作出解释

就像一首诗在向我恳求着一个结尾

现在,我唯一的困境,就是找不到

一个确切的困境。

徐敬亚:朵渔的智慧空间

朵渔的诗沉郁、孤闷、干燥!

他几乎不在句子中渗杂水份,没有湿淋淋的抒情,也耻于油腻的修辞。诗中常有小规模断裂,他似乎有意不让逻辑关系过于顺暢,他是想制造一个干枯、燥热、无望的撒哈拉沙漠么——于是我想,他的诗风本身就含有“困境”的诗意元素。

对于诗来说,具体的困境几乎无法描述。朵渔妙手偶得,他突然找到了嘴巴、耳朵和眼睛。正是这三个活鲜鲜的、被关闭了的感官,使这首诗活了!

这首诗的内在逻辑不必细说。朵渔首先为卡夫卡找到了一个巨大背景“浓雾”——这是华北平原冬天的特定困境,也是整个大陆的气象,更是诗人的心境。以“冰闪烁在黏稠的空气里”,对应了卡夫卡致密伦娜的情书。而最后出现的“甲虫”,简直就是朵渔自己对自己的诘问。

这首诗的核心秘密,无疑是三交:“交出嘴巴”、“交出耳朵”、“交上眼睛”。有意味的是,朵渔并没有在三个交出之间加入过多的闪亮过渡,他只是在陈述平静中藏匿了一只困兽的心境:太阳如霜、悲剧的哀悼装置、闪烁的冰、鸟儿在电线上骑行,以及最后的“隆隆作响的巨大的地下矿区”……他没有刻意地对应“视觉、听觉、言说”,而一直在强化着“困境”的大范围语境,其中意象足够密集,并因语感的纯净统一而精彩。他写出的不是一篇读后感,而是制造了一个与卡夫卡的精神息息相通的浓雾的世界!“轻微的屈辱”或许才是本诗真正的秘密。

上大学的时候读卡夫卡,从理性上知道他是现代现代派的先知,但总觉得其中有写作者做作、夸张的因素。直到近20年,我才感到卡夫卡离我们越来越近。他是第一只感受到现代人内心困境的悲鸟,不是以弗洛姆的社会心理学角度,而是发自内心地肉体地感受到了舒适悖论中的困境。在这些年的读诗中,我常常感到我的身边已经布满了卡夫卡。

就朵渔的诗我想多说几句。

当下,口语诗在数量上已成当代诗歌主潮。口语诗单纯、明快、夺目。它的诗意构成方式常常简化到一个诗意单元的程度。我想,在科技全球化的今天,口语诗的兴起与繁殖不可阻挡,因为它的身材与表情与当代急速化、碎片化的生活频率形成了完美的共振。生活是不可反对的。但是当我们读完了朵渔的诗,仿佛被带入了另一个世界。这是一个有路径有起伏有温度有情仇的独立智慧空间,是一团古老而深不可测的迷雾。它不是由一个或几个意象简单堆积或组合构成的,而是把情感、直觉、日常经验揉合成了一剂丸药。它显然比口语诗更复杂了一个层次。

▌秋风辞

■大解

把小草按在地上算不上什么本事

秋风所彰显的不是力气而是凄凉

我知道这是对我的威胁其警示意义是

如果你不服气就摧毁你的意志

然后吹凉你的身体让你在离家的路上

无限悲伤

显然这是一次错误的对抗

我无意与秋风交手我的手用于抓取沙子

最后剩下的是手心里的时光其余都漏掉了

就凭这一点我不是秋天的对手

请你松开那些小草我认输了

趁着夕阳还在山顶上闪光

请你给我一条出路

让我把一生的苦水喝下去

然后洒泪而去消失在远方

这样可以吗秋风啊看在上天的分上

饶恕那些弱小的生灵吧如果你非要

显示毁灭的力量就冲我来

把我按倒在地再用尘土把我埋葬

徐敬亚:又嘎又俏的人情味和一曲四折的内心故事

如果你对自然界没什么深究的兴趣,或者你对语言中的曲溜拐弯味道也不以为然。再如果你哭丧着脸非要从大解的诗中读出什么“文化意义”,非要把他的诗和什么悲秋传统相比较——那么,你别读大解的诗。

大解写得多有意思啊,但并非所有人能感受得到。

这应该是当代写“风”的最好的诗,不论之一之二。内中饱含着我最愿意咂摸的、大解诙谐的、嘎俏的人情滋味!几乎每个句子都充满了一种奔涌、盎然的生命趣味。除了拟人移情之外几乎没有什么特殊的修辞手法——干干净净的,一个北方人类与风对抗的、精彩曲折的内心故事。

如果把这首诗简单地解读为“敬畏自然”,就太可惜大解的一片苦心了。

细读一下吧——第一节的核心是:不服气!第二节是:错误对抗……第三节是:认输……第四节是:埋葬!

正因为这种“敬畏”的前提是“不服气”,经过一番较量之后的敬畏才更可信、更真实。这首诗告诉世人,“敬畏自然”不是跟着全世界的环保逻辑故意装孙子,而是英雄与英雄掰过手腕之后的、对手与对手之间的、对等的惺惜与服膺。

本诗有一句高深之语:秋风所彰显的不是力气而是凄凉。

而最悲壮的一句恰恰是本诗瘪下去之处:让我把一生的苦水喝下去/然后洒泪而去消失在远方,这两句像汪峰歌词的空洞侠气,有点矫情。

如果我是大解,我就把“秋”字删了,改诗题为《风辞》,省得总被批评家们一口一个悲秋哇悲秋地古今中外……

▌猫

■胡弦

我写作时,

猫正在我的屋顶上走动,

没有一点声响。

当它从高处跳下,落地,

仍然没有声响。

它松开骨骼,轻盈,像一个词

完成了它不可能完成的事,并成功地

没有引起我们的注意。

它蹲在墙头、窗台,或椅子上。

它玩弄一个线团,哦,修辞之恋:浪费了

你全部心神的复杂性,看上去,

简单,愉悦,无用。

它喜欢在白天睡大觉,像个它者。

当夜晚来临,世界

被它拉进了放大的瞳孔。

那是离开了我们的视野去寻求

新的呈现的世界……

这才是关键:不是我们之所见而是

猫之所见。

不是表达,而是猫那藏起了

所有秘密的呼噜、或喵的一声。

它是这样的存在:不可解。

它是这样的语言:经过,带着沉默,

当你想写下它时,

它就消失了。

徐敬亚:猫诗之间的木匠手艺

胡木匠做了两把椅子:一把是我,一把是猫。它们怎么合成了一把椅子呢?

先做一个实验:

先删去了第一节的“像一个词”。

又删去了第二节的“哦,修辞之恋”。

再删去第三节的“它是这样的语言”。

删去了诗的暗指,全诗突然静止干净,只剩人与猫。这是一幅寂静的日常画面啊:一个作家在写作,一只猫在跳跃→隐喻的大门关闭了,只留一条微弱的缝,像北岛式的深谜。除非一门心思琢磨语言并极细读的人,或许才能把隐约的线连接起来。

①、词、修辞、语言,这三个词太重要了。然而却“缺一亦可”→只要露一个破绽,比如只出现“像一个词”,聪明读者也可以衔接全部对应关系。但埋得有点深,本时代的人们哪有那么多闲情猜测。三处提醒恰好,再多几次,不仅繁复,戏法也就露了。

②、如果只有三根绳子,顶多算两把椅子绑在一起,它们之间还缺少凝胶。是一些模糊的、半猫半词的不可解之字语,使猫和语言相互混淆、相互溶解,这的确是一种高超的粘合,语言入诗与猫的“走动、高处跳下、落地、离去……”,出现了猫诗之间的玄妙混血。

③、猫是第一显像,必须准确到位:“玩弄线团、放大的瞳孔、呼噜或喵的一声”,都精致,“松开骨骼”写得传神。

这是智慧之诗。就理论深度来说,诗自然无法超越学术论文,甚至不超过一般读者对诗与语言的理解界限。而有了一只猫,平常的诗感立刻生动起来,无限起来。这就是诗的手艺。无论你看到一把椅子还是两把椅子,围观者都不得不赞叹:这位木匠的手艺活儿,真不错!

▌低音歌唱家

■冯青春

我的人生乐章。大致可以

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放牛

——挖煤

——工地小工

——工厂流水线

现在四十岁。又在修鞋

全部是低音

不出意外。这一部分

将是我的最后一部分

按照惯例。我必须在这一部分

唱出高潮。必须在这一部分

像高亢者一样。让全场起立

惟一不同的是。迎接我的

不是欢呼。是他们

默默流下的泪水

徐敬亚:让我们像猜股权一样猜猜结尾

这首诗,如果没有后面三行,几乎不能成立。

也就是说,当冯青春写到“像高亢者一样。让全场起立”时,他的“诗”还没有发芽。如果他接着写下“高音歌唱家云云……,他的诗就成为鸡汤,而且我相信是天下最淡的鸡汤。尽管他前面相当精简地写出了一个人的前半生,而且我注意到,一旦把“修鞋”放在“放牛”、“挖煤”、“小工”……的前面,他的这个低音的、技术职业甚至已经发出了高音般的歌唱。

有谁能这么清晰地、低微地写出自己的人生么。人们总以为不能把自己写得低晦,人们更首先觉得诗不能这么写。按照中国古人的训导,诗是必须要“推敲”的。究竟是“低音歌唱家”还是“低吟歌唱家”——贾岛先生是要在月下漫步数个时辰乃至数日方能定夺的。相信冯先生也推敲过,不过他只是把写下来的字用眼睛那么“推敲”一下就过去了。我知道:他把字写出来,是有用处的——他需要的,只是一串低音,像需要一个老老实实的低匐者,成为他最后起高调时的一个合格配角就OK大吉。这是冯与某些游戏者的文字在“功能上”的区别。

最有意思的当然是最后三行。

让我们像猜测上市公司股权一样猜测一下这首诗最后的“诗眼”。

①悲剧。迎接我的,不是欢呼,是他们(为我未终能改变低音的命运而)默默流下泪水……

②正剧。迎接我的,不是欢呼,是他们(为我奇迹般改变了低音命运而)默默流下泪水……

我赞成股权比例如下:

①49%——②51%!

我的理由是:一旦把“修鞋”放在“放牛”、“挖煤”、“小工”……的前面,他的这个低音的、技术职业甚至已经发出了高音般的歌唱!

不是欢呼,而是流泪——只有离奇、壮烈、反转的剧情才是“惟一不同”。

▌坐下来

天要黑了。所有皆渐渐安静下来

我也是。我想坐下来。像一只鸟

把翅膀收起。趴伏下来

然而还不能完全收起

一部分羽毛。还有飞翔的欲望

它们颤抖着。被我强行按下

徐敬亚:让一个人坐下来有多么困难

对于人类,坐下来这个肢体动作,只需要半秒。含腰,收腿,膝盖折叠,踝成锐角,屁股一落地,人便已然坐定。

但冯青春却让这半秒之时停在了空中。他首先替这个收敛的行为设定了一个收敛的场景。天要黑了,可能是作者写诗时的真实傍晚景象。但写到这里,冯转了一下脑袋,加了一句“所有皆渐渐安静下来”,然后接着说“我也是”,这么一来,天黑后的安静,就成了双关——天成了他,他也成了天。天黑渐静,人亦欲趴伏。鞋匠是个高手,转眼间天人便合了一。

像完了天,他再像鸟。这个比喻一直用到了诗底,这只鸟一直没有飞走。

从“坐”写到“鸟”,冯忽然来了神儿。他竟然把一只鸟的翅膀捉襟见肘般地分离出两半,让收起的翅膀外面遗落了“一部分羽毛”。自然界里不会有这样一只笨拙的鸟,就像一只钻进山洞的狐狸不可能在外面留下一根毛茸茸的大尾巴。自然界不相信,但是诗相信。冯写出来了,每个看到的人都笑了,说这个鸟写得不太对劲儿,但挺美。

正是许多根没有完全收拢的羽毛,造成了这首诗最美的部分。这羽毛,并不是一般的、被主人粗心大意遗忘的羽毛——这是一组饱含着强烈叛逆性格的羽毛。它们虽然长在翅膀上面,却反抗着翅膀强行收拢的意志。这些命中注定的飞翔元素,是真正的羽者,如同战场上拒绝后退的士兵。其实,这些羽毛是另一只鸟,飞翔是它们的天职。它带着忍不住的欲望,“颤抖着。被我强行按下”……

一个人身体中最细小的、意志与肌肉之间的冲突,被冯发现了,放大了。这些互相冲突着的欲望,像镶嵌在股骨上、即将收拢的一条条肌肉,红色的、发烫的神经庄严地传达着大脑的命令,而仍然兴奋的一条条肌肉束却不愿过早地收工。这简直是一场小型的战争,双方势均力敌——颤抖,标志着僵持的战局呈现着短暂的平衡……

残忍地、强行按下欲望。

之后,诗人,终于坐下了。

他讲他正在油菜湾打路

啥子事。他大声问

我突然感觉他是一台重型机器

而我这边太单薄了

虽然此时我也系着围裙

面前摆着小山一样的鞋子

但还是不够

慌急中我抄起锤子

在桌子上使劲敲了两下

这才也大声地说了我的事情

徐敬亚:它覆盖了多少陈辞滥调

▌灯光

一些光被我

挡住

我不需要那么

多的光

我用脚

挡住了

大部分

但是其它地方

也并没有因此

变得更亮

徐敬亚:由41个字构成的一桩禅门公案

他的诗必须10首10首地读,才能读得眼前冒起一片火光。而挑出哪一首,似乎都不像他的代表作,如同草色遥看近却无。这就是天才诗人们的特点,就像当年的顾城与梁小斌。

41个字,小学生都认识。我想,这首诗应该放入小学课本。41个字哪个字都没有浪费。

冯讲了一个光的故事。读第一遍的时候,我莫名其妙想到了都江堰,冯好像站在宝瓶口分水的李冰,一次又一次把鱼嘴向别人方向移动,而泯江却并不领情地依然奔流。

还能比这更简洁吗。一干二净,三层次。无场面,无背景,甚至无人物脸面,无身体姿势。画面一片空灵……第一次是无意的遮挡,第二次是有意的奉让,然而孩子般的捧心馈赠的光芒,却于世界徒劳无补。这便构成了一种反因果的关系。因此可以看做是一首荒谬的失意之诗。因果关系是孩子眼中最神圣的真理,因果相悖则导致荒谬。

不对,冯在诗中没有一个字表示失意。他只是书写平淡的结果。

那么,这首诗可不可以从主、客体的角度解读呢。主体是微小的,需求也是微小的,甚至连退让与施舍也是微小的。微小的个体对整个世界几乎无可施加影响。哈,这个主题有点哲学。

还是不对,冯没有那么多意思。他口口声声说的只是光。我不需要那么/多的光……奥,这是一个占有与放弃的游戏,是但行好事莫问前程的增广贤文……奥,又有点像佛诗。

读第二遍,我在结尾停了很久:其它地方/也并没有因此/变得更亮。平白的文字中,似乎包含很多不动声色的道理。它,是一则寓言,一桩禅门公案。

我们真的不需要那么多的光。

不管我们如何退让,这个世界真的不会变得更加明亮。

听说,这个冯青春是个年轻的鞋匠。多好的一种职业。修鞋的人走路一定是飘的。走路也能写诗,抓耳挠肋也能写诗,上街买个啤酒也能写诗。古人饮酒赋之,鞋匠得句于缝补之间。

诗,真是个怪东西。有时越轻反而越重,字越白味道越浓,话少反而意增。它是不是有点像《圣经》:越朴素的字,越能藏着神性!

▌我读着

■多多

十一月的麦地里我读着我父亲

我读着他的头发

他领带的颜色,他的裤线

还有他的蹄子,被鞋带绊着

一边溜着冰,一边拉着小提琴

阴囊紧缩,颈子因过度的理解伸向

天空

我读到我父亲是一匹眼睛大大的马

我读到我父亲曾经短暂地离开过马群

一棵小树上挂着他的外衣

还有他的袜子,还有隐现的马群中

那些苍白的屁股,像剥去肉的

牡蛎壳内盛放的女人洗身的肥皂

我读到我父亲头油的气味

他身上的烟草味

还有他的结核,照亮了一匹马的左肺

我读到一个男孩子的疑问

从一片金色的玉米地里升起

我读到在我懂事的年龄

晾晒壳粒的红房屋顶开始下雨

种麦季节的犁下托着四条死马的腿

马皮像撑开的伞,还有散于四处的

马牙

我读到我父亲的历史在地下静静腐烂

我父亲身上的蝗虫,正独自存在下去

像一个白发理发师搂抱着一株衰老的

柿子树

我读到我父亲把我重新放回到一匹马

腹中去

当我就要变成伦敦雾中的一条石凳

当我的目光越过在银行大道散步的男

人……

徐敬亚:被称为中国最难懂的诗

----六个阅读点和2个疑问

有人说《我读着》是当代中国现代诗最复杂难懂的诗之一。我倒觉得一旦解开隐喻之后,全诗的主线并不难理解。当然里面的阅读点很多。

1、【小说之诗】:诗人使用小说笔法。叙事者在全诗结尾出场,真实场景似乎是他“坐在伦敦石凳上”。

2、【时空交错】:诗的主体是由回忆构成的两层时空。而父亲一生履历至少又被分成三段以上阶段。“十一月的麦地……”“短暂地离开过马群……”“一个男孩子的疑问……”。

3、【人马之间】:全诗在人、马相映互换中进行。马有11个意象(蹄子、阴囊、颈子、马眼……),父亲也有11个意象(头发、领带、裤线、鞋带……)。此外,在人与马之间还连接了近30个意象。在一首诗中,多多驾驭着50多个意象。这些意象之间的并列、融合、渗透、交感……多种手法,呈现出离奇、缤纷、溢出等互映效果。读者可细细体会。

4、【意象渗透】:意象是坚硬的,可怕的——诗人并不能改变词意与词性。他只能找到某些微妙的连接点,并顺势架起不存在的桥梁。我找了两处例子:“他的蹄子被鞋带绊着”、“他的结核照亮了马的左肺”——这桥是悬空的,一边是真实,一边是想象,最微弱的相似点被诗人找到,达到了人马融合。这是超现实写作的难度。

5、【惊险之语】:“阴囊紧缩”,是本诗最醒目、最凶险、最贴切的微观画面。使用直露的生殖器官描写父亲,不仅毫无猥亵之感,而且以此暗示出时代的悲剧,这是多多的大胆与高明。男子阴囊紧缩的生理原因是由于寒冷、惊悸……这几乎是表现男人精神惊恐的唯一的具有存在主义般的肉体映像,被诗人抓住,妙手偶得,足成经典。“阴囊紧缩”除了惊恐之意,似乎还暗含了一点与家庭婚姻不谐和的弦外之语。

6、【移情金句】“颈子因过度的理解伸向天空”是本诗金句。一匹马足够长的脖子,是诗人想象的基础。人类仰起脸或伸长脖子而形成的探求姿态,是想象的第二根据。而“过度的理解”则写出了前辈人自愿的崇拜与服从。合情、合理、合生物学。这又是“移情说”的典型。

【疑问1】:“像剥去肉的/牡蛎壳内盛放的女人洗身的肥皂”,像我这样年纪的人知道,过去年代没有肥皂盒,人们把皂放在蛤蜊壳上,北方人叫嘎啦瓢。多多把蛤蜊称为牡蛎,显然是出于欧洲的生活经历。但“屁股像肥皂”这样的比喻,在如此精致的诗中,值得花费19个字饶舌么,是不是写出来后舍不得删掉?

【疑问2】:这首诗最显眼、最难懂的一句是“像一个白发理发师搂抱着一株衰老的柿子树”——超现实画面,同样19字。在它之后就是全诗结尾三行“比喻本体”,最后三行恰恰是小说情节反转的节点,无论是回炉马腹,还是雾中的石凳、散步的男人……这三行“比喻本体”每一句都扑朔迷离,这个比喻没有使喻体清晰反而更加迷离。1991年刚出国的多多头发肯定没有银白,他怎么制造了这么一个奇特的比喻呢。怪异而精致的败笔。

▌今夜记

■冰水

今夜无雪。火苗窜向身体的枝丫

她听着轻微的鼾声,梦呓

这个落枕即睡的男人

嘴角弯弯。满足。恬淡

有着退向岸边的喜悦

然而他的双手紧紧握住生命的秘密

“巨大的虚无”。她想

最好造一所两个人的房子

一个打渔,一个收网

在现世稀薄的安稳中

有一些绝望。一些恩宠

黑暗里。她听到呢喃

鼾声在呼吸间停了下来

那枚尖尖的荷叶

卷住了湿漉漉的雨水

徐敬亚:带有强烈精神虚脱感的情爱之诗

读过一些冰水的诗.她的思维敏感而多疑。诗的难点可能恰是由于博士履历,过多的中式传统文化因素限定了她。而这首诗不是,本诗的理念架构完全西化。

按诗中“她”的现场情感逻辑与观念线索,这首诗几乎完美。

首尾两个隐喻,“火苗窜向枝丫”与“荷叶卷住雨水”,既唯美又凄厉。中间两段,是男人与女人的两性对唱交响。能够用8行句子写出人类两性的灵肉分野,也是了不起。这首诗最精准的描写是下面三行:“这个落枕即睡的男人/嘴角弯弯。满足。恬淡/有着退向岸边的喜悦”。我还没有在别的诗中看到过这样刁钻的细节。“退向岸边的喜悦”,属妙手偶得。而“巨大的虚无”内含女性特有的情感晕厥、幻觉迷惘。“虚无”两个字,说得过于虚无,但是还能有比这个说法更准确的空旷了么。后一段她几乎重复了伍尔夫的《一间自己的房间》的理想以及男耕女织的观念。不过“一些绝望”,“一些恩宠”,这两个词补足了诗的力量。

非要挑毛病的话,一是,与第二节对男人的传神描绘相比,第三节明显弱了。二是“双手握住生命的秘密”这句俗了。三是《今夜记》与第三人称之间有微弱不合。可是,哪首诗挑不出毛病呢。

读过很多情呀爱呀之诗,那些肉欲之语不写不读也罢。冰水这首带有强烈精神虚脱感的情爱之诗,是我读过的最优之一。

▌隐形人

■林丽筠

……要使这种纯洁是真实的,它必须是尘世的……——米沃什

他缠上绷带,为了更加纯洁

装上假鼻子,在一张虚空的脸

白手套戴于无形之手,衣服是宣言

——他将加入他们

崭新的丝绒皮肤,他用它触摸自己

身体发出沙沙声,在镜子里

因为物的堆叠

他得以看见自己

大街:车流,人语,摩挲和扩张

人影摇摆,在灰色钟形罩

像慢镜头下的一颗子弹

他没入烟雾

如果无形的恩宠是永恒

他已厌倦了日出,一次次

从无法确定的边界

一株龙眼树长出,在额头

他渴望一个身体

可以留下钉子和吻

尽管华服之下的一无所有

更近于真理

直到她出现,将匕首刺进

他空荡荡的胸膛,淡红边缘

缓缓圈出,血

自刀尖,涌进他

徐敬亚:一个诗歌圈外的人甚至能写得更好

世宾介绍她的时候,第一句就是:“她是诗歌圈外的人”。我说:“好啊”。我不是说过“我永远站在草莽吗”……后来让她写简介,她只写了18个字——林丽筠,女,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县。诗歌练习者。

后来和世宾一起选诗。选这首诗的时候,我还不知道它会触动我的少年记忆。直到细读时往事才涌出来。可见浏览与细读多么不同!

58年前,我正读初二。班里忽然传阅一本《隐身人》。直到某天熄灯前书才传到我。先是在寝室,后来在走廊昏暗的灯光下,躲着生活老师我一口气读完全书……一名叫格里芬的医生偶意发现,如果改变人身体的折射率,使之既不能折射、反射光线,也不能吸收光线,就会变得像空气一样透明而隐身。我记得他吃了隐身药后的痛苦,也记得他被捉之前流血的惨状……还记得我和同学讨论这本书的硬伤,即他如果透明那么他将看不见任何物品:因为隐身后视网膜也变得透明,由于感光细胞无法吸收光线,所以透明人必定全盲……后来我们还讨论隐身人餐饮后食物不能马上消化……等等。因此,我的阅读是双倍的,除诗的元素外,它使我沉浸少年回忆而极大满足。

我惊奇于林丽筠成熟的诗艺。

①她首先赋予了隐形人以“纯洁至极”这一哲理性设定,之后又使隐形者隔于尘世之外而进入虚幻悖存。在这一比少年们的现实阅读高明得多的诗意设置下,这首诗的内部就产生了先天的、强烈的、具有哲学意味的内在冲突。

②作为题记的米沃什引言,不但是必要的,而且是极有力的。它像一位足球场上的外缓,像一种高深的呼吸,使整个主题得以向深处显现。我猜测米沃什的这段话或许正是这首诗写作的起因。

③轻轻地承接了主沃什的“纯洁”意象后,林丽筠把隐形人向“真理”的方向一步步不断推移——由“纯洁”→到“虚空”→再到“没入烟雾”→再到“无法确定边界”→再到“一无所有”→最后终于将叙事主体推导到接近“真理”的程度!一层层转换,甚至有点炉火纯青。

④只有第4节是失败的,可删。头节与末节都好,构成情节的开端与结局。2、3节尤其必要,它完成了对隐形者的时空定位。第5节最漂亮!而第4节的“恩宠、日出、边界”,以及的“额头”上的“龙眼树”均莫名其妙。此外“在灰色钟形罩”既缺句子成份也与隐形冲突。

⑤即便我们把林丽筠作为成熟的诗人苛求。仍然感到第6节的戏剧性结局是巧妙的、成功的。只是她有些过度聪明,不应该过份玩弄技巧——“血/自刀尖,涌进他”——不但使人对血的主人产生游移猜测,而且与我有相似记忆的读者还会想到关于血透不透明的少年性科学诘问……

▌我不是一个纯粹的人

■拾荒

我承认!为了孩子上学去送礼了

我不是一个纯粹的人

我的骨头里顶入了钉子

铁的硬度让我的骨头很软

我的体内蓄有足够的氧和盐分

我甚至听到了金属浸蚀的滋滋声

人生是否真的需要一场大病来体会

健康?

作为农民工我有的是力气

可以瞬间拔出钉子

却要用漫长的后半生来抚摸伤口

承受,骨子里遗留的锈

徐敬亚:他写出了铁钉入骨一样的诗

----中间四行很重要

这首诗诗写得清晰、干脆、悲愤!

铁钉入骨,这个凶猛的比喻,是本诗的台风眼。也许这是妙手偶得,也许是诗人心存已久的一个诗核,忽然把它用在了孩子上学的事。东拼西凑是诗人常常使用的小招术。诗在没写来之前谁也看不到,因此这成为诗的永久秘密。

最动人心魄的,当然是结尾。在“送礼”的简短世俗叙事中,诗人突然加入了“我的骨头里钉入了钉子”!最后,靠着这个重量级的比喻,拾荒终于写出了一个人后半生默默承受内心耻辱的悔恨。这种直抒的手法虽然直露,但对人内心击打的力量太大。

我要着重说的,却是第4、5、6、7行——这四行,太重要。“氧”、“盐分”、“金属浸蚀”、“滋滋声”……就像事先埋伏好的几束炸药,使诗意在结尾爆发。

可以假想,如果没有这四行,诗也仍然完整,但就只剩骨头。可以说这几行正是这首骨头诗中的“肉”。当下浅白诗盛行。浅白容易,在浅白里埋下钉子不容易。如何用平白的词语写出凸凹的诗意?就像怎样用棉花裹住铁、就像从白云里抽出闪电——这已成为时代难题。

如果从语感的角度读一下诗,会发现首句太硬了!3字后面当头一个惊叹号,又强烈地强化了这个硬度。从节奏上,第一行也与整诗有些脱离。更细地说,作为支撑全诗的核心事件,“贿赂”之事可再多写那么二三行,以顺应后面的语感就更好。

▌吃过晚饭我和女友玩的捉迷藏游戏

■李红旗

我让老郭先呆在厕所

然后在剩余的四间房子里

寻找藏身的地方

三分钟以后

我把自己给藏好了

五分钟以后

老郭把我给找出来了

我们都觉得很高兴

老郭又让我躲进了厕所

然后自己在剩余的四间房子里

老郭把自己藏好了

我把老郭给找出来了

我们仍然觉得很高兴

老郭说,再来一遍

说完就进了厕所

老郭隔着厕所的门

又嘱咐了一句

“藏得高明一点”

我来到房门口,悄悄

把房门打开

来到了街上

啊,天色已经不早了

我把手插到口袋里

一直往前走

再也没有回去

徐敬亚:诗藏在生活的什么地方?

生活其实暗淡无光,更多时候百无聊赖。

诗是光,但光线看不见。人类看见的光线是灰尘颗粒的漫反射造成的。光照射到物品上,光被看见了,物体也跟着明亮——这,类似于诗与生活的关系。

我们只是不太知道,诗藏在生活的什么部位?

李红旗的这首诗几乎是一个完美的暗中答案。

前2节,既是生活,也是艺术化后的现实。显示了李导演功力。网友夏龙老湿给予4个高评:“不做作,很浪漫,特淡定,会生活”。我曾多次现场朗诵过这首诗,我看到听者们脸上无不洋溢着微笑。我想,前两节的游戏叙事之所以令人感到温暖、轻松。惬意……第一是运用了电影式的简洁画面。第二是加入了诗的调味:“①我们都觉得很高兴……②我们仍然觉得很高兴”——这短短的两句儿童般的心理画外音,含有微量的诗性,为游戏增加了一层薄薄的光晕……诗有时很大,很露骨——那是显性的大诗意。有时诗很小,诗意很微弱——它们只是像光斑轻轻附着在事物的表层,比如这两节微弱的、被溶化的小诗意尤其迷人。前两节诗意不容易发现,它是暗藏着的。像一个人并没有笑,但他的表情中明显憋着一股劲。

诗在第三节露头了。

首先,游戏出现异动!两次重复迷藏之后,女朋友发出了:“藏得高明一点!”的升级到2.0版的动议!——这可以看作是一个“诗意”信号……

这时候,一切还在“生活”之中,主人公们还没有离开游戏规则。但是,很明显,生活的秩序、游戏的节奏、游戏的规则……即将破裂,生活将出现“意外”……

果然,第4节游戏崩盘,主人公突然退出了游戏……

这,正是诗与生活分离的地方!

正如《红楼梦》中的甄士隐跟着跛足道人离家扬长而去一样。我记得朵渔读到这里时曾发出过强烈的敏感!——他说:“此时,如何走出下一步,这是一个天才的界限。”

第5段,诗出场了!

一幅打破规则、超现实的一幕:痛快,美妙,舒展,精神离开身体飞翔……

一个把手插到口袋里的人,一直往前走,再也没有回去——这就是诗,是诗对无聊生活的厌弃,也是对丑陋现实的升华。是诗对日复一日苦难游戏的篡改,也是对深陷生存深渊的卡夫卡们的拯救……

在现实中,这个男人一定回家。但在诗中,他注定永不再回头。

是不是可以说:诗,最适宜在生活的裂隙中出现……在游戏的规则之外出现……在灵魂不舒服的地方出现……可不可以说:诗是生活的意外……诗是生活的“另存为”……诗是由你作主的、生活的修改者……

这首诗在当代口语诗中占重要地位。我一直喜欢。它的确内含天才。

▌荒废帖

■沈鱼

嫩草长成劲草,以蓑草终(注:似应为衰)

如野心与雄心并驾,却被灰心刺死

当年月消逝,每年枯萎的大梦

零落成泥

足下经年骨血,无人识,无人听,无人问

如游魂腐败的肉身,无人收拾

每当我看到湖畔成片的芦苇在寒风中低下

头去,又抬起头来

我就又有了活下去的力气

那远离人群的一株是孤单的鹤

或一只承露迎风,舒展翎羽的野鸡

那些苍白花穗,独自跳舞

碧波中的照影并无丝毫

自怜、自弃与羞愧

也并不嘲笑被繁华抛弃至此

无人过问的逐水流花

谁又不曾被弃或自毁?谁又没有

哀愁与怨怼。一场冷雨后

重新收拾的残骸

都是今天一身生机勃勃的血肉,活在人间

徐敬亚:现代诗的丝绸标本

如果极度归类,现代诗中的诗意方式大概有两种。

一种是金句型:

①情感线索清晰,诗意转换迅速。

②将帅分明,不流连铺张细节。

③追求诗意深度,疼点凸凹。

金句,作为一首诗的最深划痕,如匕首锋刃上放血的沟槽。我心目中金句诗的标准:

一是生命意识要重。

二是感觉层面要轻。

三是语言修辞要透明。

我着重说另一种,丝绸型:

①这类诗的整体平滑,诗意起伏微小,情绪一体化。这时诗发出的是一种微光,并非聚光灯只激射某几行。它的光不刺眼,却是一种通篇发光的亮体。

②语感纯净,节奏纯然一色,这使它往往成为感觉性的、旁若无人的自述。

③视角个人化,常常出现独立于世的唯己、唯一的情感。每一句都温吞似水,但细品有罗宋汤的浓度。

我以为,这与其说是诗的分类不如说是人的分类。后一类诗更难写也更难被人理解。它需要诗人自燃炉火,通体透亮,甚至暗中藏有个人化的的哲学与美学。金句型诗人追求闪光的亮度,后一类则是低调的高僧。依我的阅读经验,后一类诗人基本是悲悯的、忧伤的,走在月球的背面。因此可以称此类诗是忧伤的丝绸。

这正是我最初读《荒废贴》的感觉。《荒废贴》是一首可以让人沉醉的诗,如果你深谙它的节奏,可以产生一种催眠的效果。

9年前作为主持人,在读《特区文学》2013年第2期稿件时,最先看到了宫白云对此诗的评荐。我忍不住破了一次例,在宫的评荐后面缀了【徐敬亚加评】:

请读者注意本诗另一特点:内部“语感”。细细读,似乎像一首放大了、变化了的“宋词”。甚至可以说这是现代诗中一个典型的节奏案例。朗诵效果可能不错。其中,连续四个“无”之间,加入了8字的比喻。之后用了全诗最长句(22字),最后又是一个“又”字,把节奏忽然放缓!……开头几行的尾音,基本保持了一平一仄。3个无(无人识,无人听,无人问)之后又狠狠地加了第4个“无人收拾”。音韵是落下去的。第二节开头一个在最长句之后的那个“又”,非常有力!有谁能注意到这首诗的节奏,说明他心中存有古典韵律,而如能在语感中滑行,他心中便有现代诗意。

这首诗,可以用作考验批评家阅读能力的样本。

最后我想说,《荒废贴》是一首有骨头的丝绸诗——诗意在一片衰败中徐徐展开,却行行暗藏反转,处处显露出生命力的强劲与不甘!不能不令人想到陆游的“零落作尘碾作泥”。作为现代诗人,沈鱼说出了本诗最漂亮的一句话:每当我看到湖畔成片的芦苇在寒风中低下头去,又/抬起头来/我就又有了活下去的力气……

▌婺江路36号

■飞廉

最后一次,我来此投宿,几天后,

它将拆作废墟。这是我住过的

最荒凉的旅店,一年到头,下着梅雨。

四壁破败,如一部亡国者的宪法。

床单上,青春,只剩下交媾的痕迹。

一只红色时代的挂钟滴答滴答走着,

已失准多年;从没有人试着调准

或毁弃它,这世界才因此多磨多难,

今晚我才如此悲伤。

徐敬亚:李白夜宿钱唐

这首诗取自《特区文学》多年前阅读的经典,2013年4月“抽样读本”栏目中由木叶推举并评荐。

初或粗读,很容易把此诗读成现实的场景。因为在文字表层上,无论是天气、墙壁,还是床单、钟表,均是旅店的标配。加上第二行的“拆迁”,这些都使这座旅店似乎真实存在。我们不妨像看一幅画一样把身体不断向后站,其实是短暂地离开诗和文字而进行整体回味。这时你会感到一幅达利的画出现了——这是一座标准的超现实版废墟!我看到了达利在晦暗的画面后面冷笑。

超现实作品的特点是事物脱离了原有的定指而升华出与之频率相近的广阔意境。高明的超现实手法可以使作品在真实与虚幻之间浮动,进入某种半阴半阳的拉伸状态。就本诗来说,它在表层文字上必须尽量装扮出旅店的真实,同时它又具备一切废墟的全部绝望。这虚实两点,飞廉都做得准确到位。“交媾的痕迹”、“亡国者的宪法”和失准而无人调试的“红钟”,已经达到了令人击节的漂亮!

我相信婺江路36号的确开过一家酒店,理由是这个数字标记得如此真切。诗人也可能真的夜宿于此,证据是如果没住过这样一个过时的破旧酒店,不会留下如此详尽与不快的感受。我想,这些都缘于诗人下笔前的记忆。他不过想如李白一样随手写一写夜宿的留感。然而当他用文字恢复并书写记忆时,文字的夸张功能一定使阴暗记忆加倍数地呈现。最可怕的是,当他写下“一部亡国者的宪法”这样的惊人之句后,一首诗突然被这句神来之笔强力地拉向了远方!而让我感到抓住了阅读“把柄”的,是一件象征意义极强的物品——机械钟表。这种计时配置,在2000后的新世纪年代早已消失于大城市的酒店房间。墙上挂着钟表的旅店大概只会出现在上世纪五十年代河西走廊的大车旅馆里——我具此辨断,这首诗经过了由具象向抽象转化的虚构过程。“床单上”的“交媾的痕迹”,大概是最初的写作、记忆凝点,是初稿留存的细节真实。“下着梅雨”的天气,完全可能是后添加的心理背景,而不存在的“红钟”无疑是后来添加的、最迷人的象征佐料。以上仅是我作为写诗人的一种猜测。由于突然写出某个强大句子而导致全诗受到牵引而转向,在写诗中屡见。

我忽然想到李白如果夜宿于此会怎样书写?据说李白同学当年至少两次到过钱唐。斗胆冒其名,改写一首七绝《李白夜宿钱唐》:

李白夜宿婺江路,梅雨破败交媾图。

红钟失准滴达响,无人回天夜夜哭。

比一比古今,七言五言任怎么改写,怎么能达到现代诗的细腻、真实、痛切

▌关系

■吉木狼格

只有在山里的夜晚

你才能感到

什么东西在慢慢逼近

什么东西又在慢慢远去

一些声音毫无由来地响起

又毫无由来地消失

如果你睡着了

你就是它的一部分

如果你醒着

并且在听和想

你就注定要和它作对

哪怕你很小,它很大

徐敬亚:中国现代诗的极品

2013年春天第一次读这首诗,便认定它是一个难得的精品。经过几年后再读,我想应该给予它更高的定位——中国现代诗中的极品。

这首诗的经典性在于,它把格外宏大的、抽象的、物质世界中仿佛不存在的哲学化“关系”,用最平白、浅淡的汉语从容地表达出来。全诗没有使用任何形式的诗歌修辞,也没有一个生僻的汉字,小学一二年级都可以认读。

在西方哲学的认知中,这一定是一次惊心动魄的生命体验:无边的黑夜中,有东西在“逼近……远去”——这是幻默中的触觉,是外部世界对主体循环式地压迫。有一些声音“响起……消失”——这是冥想中的听觉。最后6行是高潮——是主、客体的正面对峙:主体的“睡”与“醒”、“听”与“想”,以及双方形体、实力对比的“大”与“小”。短短一首诗,充满了哲学的硝烟。是不是太哲学了呢?即便从理性角度对人类主客体关系进行分析,我们还能找到更多的、更大的关系么。

这不是哲学,一切关系在吉木狼格这里,全部溶化成了东方式的内感!强大的外在世界幻化成了全方位包裹着他的山与黑夜,二者进一步化成了一个“大”的“东西”!最妙的是,睡了的人,变成了自然的一部分。而醒了的人,注定与自然作对。这,已经不再仅是诗,或者并不局限于哲学,而进入了世界观一类的人性选择,或者说是吉木狼格说出了生命灵性中原本暗含的、不甘与不宁的抗争元素。

对于诗来讲,一切都没那么高深。不过是诗人在黑夜深山中的几丝感觉。功夫到了家,便能感受到黑暗中隐藏的一切,如同深山禅师感知风吹草动。高明的诗人常常会出现灵魂出窍的时刻,那就是妙手偶得的高光降临之际。可以说,没有一首诗的出身是简单的。简单往往是放弃了多少繁华之后的简单——干净、纯洁、透明、随手。

不对,平淡词语的背后隐藏着吉木狼格的良苦心用心。我觉得诗人深知西方哲学主-客体那一套。证据是,他把诗的题目定成了《关系》。而如我挑毛病,恰恰是这个具有西化意味的《关系》,使东方式的诗意受到微损。如改成《山里的夜晚》,便更深藏不露。

最后我数了数:全诗只有94个字,去掉重复的,大概70字左右。

▌搏斗记

■金黄的老虎

现在想来,最早那回大约是在春夏天

我在睡梦中,被父亲唤醒

他说,我约了人搏斗,我带你同去赴会

你只可远远看

无论发生什么事情,都不可出声

旷野里满是月光

父亲把我藏在一棵独立的大树下

然后向一箭远处伫立的黑影走去

先是抱拳致意,几句交谈后

他们各自摆开架势,或攻或守

不时发出低沉短促的吼声

到底没有多少兴趣关心他们的角斗

靠着树干坐着,我总是睡过去

当我再次醒来,却是睡在自己的小床上

我没有诧异

也不去问问他们的胜负

父亲也若无其事,一字都不曾吐露

睡梦里被唤起来,和父亲走进旷野

这样的情形,持续了很多年

直到有一天,我对他们的角斗有了兴致

这一回,很快

我看到了父亲陷入危险

忘记了父亲的告诫

我叫了起来,跳了起来

一记狠狠的左钩拳

打在我的腮帮上我赫然发现

竟然是我自己在那黑影面前

而父亲已经不在,更不知其去向

徐敬亚:奇妙与五层空间

这诗以前读过,感到老虎的叙事很奇妙。一个月前推荐时又扫了几眼,没细读,感到不仅奇妙,而且非常。

今天,九位批评家的稿子齐了。大家果然齐呼奇妙。而当我再次俯身细读的时候,奇妙的事情发生了——这次我竟然不再感到奇妙!或者说并没有那么非同寻常的奇妙。

总共28行的诗。前20行是父亲的故事,老老实实的讲故事啊,一清二楚。结尾8行,有点像“虚拟搏斗”。话都明白,含意却不清不楚。

全诗从结构上看,两大段极简单,不过讲了两次搏斗故事而已。我还是我,诗还是诗。奇妙在哪里?

再仔细读!奇妙又出现了。

奇妙出在结尾8行!这是典型的魔幻现实主义手法——

①文字干净。

②叙事清晰。

第①层空间:第二次搏斗真实地发生了,很多年后父亲依然活着。

第②层空间:第二次搏斗没有发生,只是由于我“有了兴致”而产生的幻觉。

第③层空间:第二次搏斗不是幻觉,也不是真实,而是诗人的一次梦境。依据是诗中6次出现“睡-醒”。

第④层空间:复仇。黑影面前父子角色互换,有两种可能。一个是儿替父报仇的心理分裂。二是暗示出某种不祥,即父亲在当年搏斗中失败,左钩拳其实是打到父亲的的脸上。这可能泄露了、改写了之前的搏斗结果。

第⑤层空间是一个提升或否定的虚拟空间——由于使用了魔幻手法,迫使读者不得不回过头去看前面的“真实”故事。强烈的荒诞,造成大反转。足以否定前面故事的全部真实!如同把搭好的积木突然推翻。因而使全诗进入隐喻的界面,即父子二人并没有进行身体上的搏斗,而是与“命运”黑影的两代人共同参加的人生搏斗。

▌给母亲写一首情诗

■大卫

只写你十八岁,写你十八岁的胳膊

十八岁的腿,写晨露缀在发梢时,你的目光

比晨露还湿,你侧身的时候,玫瑰

看见了你,百合也看见了你

写你低下头时月亮的梳子,正梳着流水

一辈子没到过县城的母亲

这一次我要把你写过长江,

把你从运河一路写过来,从扬州、苏州、杭州

拐个弯再把你写回睢宁

你是急脾气,那我就把你

直接写到月亮上

把你写进魏楼村的黄昏里

十八岁的眼睛里,骄傲与羞涩并具

我不让那个男人打你,不让

那个男人骂你,不让

那个男人遇见你,不让

那个男人娶你,不让

你生五个闺女之后再生一个儿子,不让

哮喘用一千条绳子纠缠你,不让

饥饿用一千条河流拥抱你,不让

那个男人早早丢下你,不让

你趁我睡着的时候悄悄离去

我爱你的时候,世界一片芳菲

我爱你的时候,芳菲到此为止

我要教你使用玫瑰和月光

不识字的母亲,我给你写下

这首情诗,第一句是亲爱的,第二句还是

亲爱的,从未收到过情诗的

母亲,你肯定接受不了

亲爱的,我只能告诉你,这是南瓜

对丝瓜的叫法,这是一滴血

对另一滴血的叫法,这是一个男孩

对比他大很多的另一个女孩的叫法

这是柳树在杏树旁边

发芽,这是一颗心

死去之后,也无法取消

对另一颗心的牵挂

大卫的诗一点也不神秘。字面不复杂,诗意也无岐义,使用的都是最基本、最平常的修辞手法,有时甚至让人感到有点“传统”。

他写过

“我爱你腹部的十万亩玫瑰/也爱你舌尖上小剂量的毒”。你说这里面有什么手法。

他写过:“你不来,江山再美也是浪费”。你说这有什么手法。

大卫善于“臆造现实”——

一辈子没到过/县城的母亲,这一次我要把你写过长江。

这,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想象。而是一种有意识的诗歌霸权!是诗人以语言为武器,对事实发出的强力篡改。是诗人对想象事实的超强认定!以致于造成了某种似是而非的效果,即制造了一种虚拟现实……

本诗中,大卫将虚拟现实又得寸进尺地向前推进了一大步:拐个弯再把你写回睢宁/你是急脾气,那我就把你/直接写到月亮上!

大卫在虚拟现实中不断前进,不断对“虚拟”进行“添加”,无中生有——我不让那个男人打你……不让/你生五个闺女之后再生一个儿子……,不让/那个男人早早丢下你,不让/你趁我睡着的时候悄悄离去。

诗人否定现实,否定得干净立落!

在大卫之前,这类“臆造现实”的诗句,很少成为诗人的主要手法。更没有他把现实臆造得这样圆润与明媚。

这是南瓜/对丝瓜的叫法,这是一滴血

这是柳树在杏树旁边发芽

当诗人三次向母亲发出“亲爱的”三字呼唤,使世俗的母子关系似乎在意念上发生了道德扭曲!使全诗突然处于关键性的“垭口”——这时,大卫接连列出了4种关联(瓜——血——男孩——树)

这四种纯生物性的关联,迅速填补了伦理的真空!

这也不是“拟人”的手法。它出现于诗意急需猛烈转折的关头,显得特别有力量!

在大卫之前,我没有看到过如此带劲儿的处理。

独创,就是诗歌中的天才因素。

本诗中,我不太喜欢或者说值得商榷的地方是:你的目光/比晨露还湿……月亮的梳子/正梳着流水。另一处是:不让/哮喘用一千条绳子纠缠你,不让用一千条河流拥抱你。这些努力文雅的句子,它们太像诗了!我说过:“最可怕的诗就是像诗的诗”。

大卫的诗,放到书面阅读时效果略有减损,每有拖沓不精之嫌。但是相反——朗诵效果奇佳!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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