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期货”模式助力乡村振兴推进农产品期货市场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我国期货市场推出一批有特色的农产品期货和期权品种,探索出“保险+期货”助农支农扶农新模式,广大涉农主体积极利用期货等衍生工具稳经营,为保护农民种植收益、保障粮食安全、助力乡村振兴贡献了期货力量。

“保险+期货”模式助力乡村振兴

“保险+期货”作为创新型的农业风险管理模式,已连续7年被写入“中央一号文件”,经过多年发展,逐渐形成了覆盖多种农产品的产品谱系。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如何发挥“保险+期货”助力农业高质量发展、防范农业风险和金融风险的积极作用,值得深入研究。

“保险+期货”这一金融支农创新模式发端于国家推行的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改革之初,目的是有效控制和分散农产品价格风险,解决多重农业风险加剧的问题,保障农户的收益。其运行机制为,保险公司以期货市场提供的期货合约为标的,设计保险产品来确定保险理赔额,并利用期货市场工具转嫁保险赔付风险。

“保险+期货”试点参与主体始终坚守服务“三农”的初心,逐渐扩大服务范围和规模,创新和优化项目模式,进一步促使农业保险和期货成为服务“三农”的有效“帮手”。但是现阶段依然存在很多问题。第一,期货和现货价格偏离带来基差风险。第二,期货市场发展不完善,交易品种和容量有限。第三,参与机构过多导致违约风险过度累积。第四,跨行业融合创新加大监管难度。

近年来,期货、期权工具在我国玉米产业得到广泛应用。得益于创新模式多元化、参与主体普及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等,我国玉米产业获得了高质量发展。

推进农产品期货市场高质量发展

目前在我国重要的商品粮生产基地——东北三省一区,利用玉米期货、期权工具已深入人心,尤其是在玉米种植、收购与销售环节表现突出,种粮农民保收入、玉米贸易商库存保值、玉米深加工企业降成本和拓展销售渠道等,都离不开玉米期货和期权市场。

近年来,为助力玉米等产业高质量发展,大商所还提出产融培育基地概念,目前已与全国众多产业企业及金融机构合作成立产融培育基地,主要通过交易所“搭台”、农业等龙头企业“唱戏”形式,带动中小企业乃至玉米等全产业链以不同方式参与到期货市场中来,提升其高风险管理水平。

2022年大商所立足产业需求,持续提升市场运行效率和质量,农业品期货市场规模稳步发展,客户结构不断优化,风险管理功能继续改善,价格影响力不断提升,在助力乡村振兴、服务国家保供稳价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显现。

在品种工具研发方面,今年大商所顺利上市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和豆油期权,继续扎实推动乙醇、原木、干辣椒、茶籽等农产品期货上市研究,并做好其他储备品种的跟踪研究,形成了“上市一批、推进一批、储备一批”的新品种研发梯度序列。

在优化现有品种方面,大商所持续优化豆油、玉米、生猪、鸡蛋、胶合板等品种合约规则和制度,进一步增强期货产品与产业需求适配性。通过缩短豆油仓单有效期,在保障出库质量满足交割买方品质要求的同时,提升了豆油交割库的使用效率。通过实行协议交收业务,大幅提升产业企业参与生猪期货交割的灵活性。通过在玉米、生猪等品种增加集团交割库进一步扩大交割服务范围,扩大可供交割资源。同时,玉米交割质量标准调整、鸡蛋优化车板交割检验方式和调整地点升贴水等工作也在稳步推进。

在服务保供稳价方面,大连期货市场通过远期价格信号和套期保值功能,引导企业合理安排产能、提前锁定利润,帮助企业稳定经营。现货管理部门今年两次在新闻发布会中引用期货价格作为分析未来生猪价格的参考,表示期货市场反映出生猪价格有望逐步回升至合理区间。此外,大商所克服疫情影响,纾解交割难题,平稳完成玉米期货2205合约121万吨大规模交割,以期现有效对接服务大宗商品保供稳价。

以国内外“期货农业”经营模式成功范例为佐证,国外用期货为农民服务的成功范例是美国,如美国政府将玉米生产与玉米期货期交易联系起来,积极鼓励和支持农民利用期货市场进行套期保值交易,以维持玉米的价格水平,替代政府的农业支持政策,通过玉米期货市场,美国已经成为全球玉米定价中心。

郑商所是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中国首家期货市场试点单位,从诞生之初,就肩负着期货市场先行者、实体经济服务者的使命。党的十八大以来,郑商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从实体经济的需要出发,不断丰富品种、创新服务、完善监管,矢志于“让实体看见方向、助经济稳健运行”。

一方面,郑商所不断丰富品种工具,拓展服务广度、深度。产品工具是交易所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抓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增加郑州商品交易所上市产品”。党的十八大以来,郑商所先后上市玻璃、菜籽粕等15个期货品种以及白糖、PTA等8个期权工具。其中,包括全球首个鲜果期货苹果期货、国内首个干果期货红枣期货、我国特有油料期货花生期货,这些农产品期货是郑商所精准服务“三农”发展的探索;而上市PTA、玻璃、纯碱、短纤等中间产品期货(期权),也是郑商所在中国特色期货产品方面的创新。

除丰富品种工具之外,郑商所还率先发布了基于自身上市农产品期货价格编制的易盛农期指数,率先上线了提供仓单交易、基差贸易等服务的场外综合业务平台,推动国内首批商品期货ETF挂牌上市,这些填补了场外业务、商品指数工具等市场空白,进一步拓展了服务实体经济的广度、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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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期货日报]“保险+期货”助力绘就乡村振兴画卷期货日报记者了解到,试点至今9年来,郑商所结合试点成效与农产品期货上市进度,持续探索、研究与优化,在试点规模方面,不断增加试点规模、扩大试点区域,目前已覆盖全国15个品种主产省份;在试点模式方面,在价格险的基础上试点收入险,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专项支持;在产品方案设计上,试点不同期权结构降低成本,探索保险https://www.cfachina.org/industrydynamics/mediaviewoffuturesmarket/202409/t20240920_75858.html
2.放大“保险+期货”功效更好服务现代化大农业发展因此应立足于我国国情农情,兼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发展壮大对统筹防范化解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紧迫需求,推进“保险+期货”高质量发展,并与传统农业保险、农产品期货等风险管理工具互为补充,成为具有中国特色农业风险管理体系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其建设现代化大农业的有力保障作用。http://nyncw.cq.gov.cn/zwxx_161/ywxx/202311/t20231122_12590487.html
3.农产品保险与期货市场:共同推动农业发展近年来,农业保险和期货市场作为农业领域的重要保障和金融工具,不断发挥着促进农业健康发展的作用。农产品保险是一种重要的风险管理工具,而期货市场则为农产品价格发现和风险管理提供了有效途径。两者的结合,为农业发展提供了更多可能性。 首先,农产品保险在农业生产中起到了关键作用。农业生产容易受到气候、自然灾害等不https://www.xyz.cn/discover/detail-nongchanpinbaoxian-3313588.html
4.“保险+期货”连续七年被提及农产品期货有望继续扩容【“保险+期货”连续七年被提及 农产品期货有望继续扩容】财联社2月24日电,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优化完善‘保险+期货’模式”。统计发现,这也是中央一号文件连续七年提及“保险+期货”,表明了该模式在切实保障农户收益、推动乡村产业健康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得到了国家层面的高度认可;在这七年中,期货与农https://m.cls.cn/detail/941581
5.“保险+期货”是有效实行农产品价格类保险的必然方向随着近3年中央“一号文件”的贯彻落实,“保险+期货”一词广泛出现在期货业、保险业、财政部门、农业管理部门、粮食主产区特别是其中贫困地区的工作计划或有关文件中,2018年年初还出现在全国人代会的议案中。一项金融业务或者一类金融产品为什么会引起如此广泛的关注?“保险+期货”试点工作的成效和问题有哪些?经过3年试点https://paper.dzwww.com/dzrb/content/20190130/Articel14005MT.htm
6.我国农产品“保险+期货”运行机制及国际比较本文立足中央一号文件最新指示,聚焦“保险+期货”模式,关注“三农”经济,从我国“保险+期货”发展历程和当今试点项目成果出发,分析我国现存“保险+期货”模式的运行机制、产品设计、定价原理以及风险转移机制,基于期货市场发展、农业再保险体制完善度视角,分析我国和美国“保险+期货”模式差异,寻求“保险+期货”模式与农业http://www.yidu.edu.cn/detail/article/64f53277617c1f6b7c09e7ce.html
7.“保险+期货”模式在我国农产品价格风险管理中的应用分析摘要:农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核心产业,农产品价格的波动不仅会影响农户与消费者的切身利益,还会影响我国社会的稳定与国民经济的发展。农业面临着很多不同类型的风险,一般的商业保险公司都不是很愿意承担此类保险,而农业保险的作用主要是可以分担农作物的生产与经营环节的风险,当下的"保险+期货"模式以价格保险的方式为农户https://x.cnki.net/kcms/detail/detail.aspx?filename=QGSQ201936066&dbcode=CJFD&dbname=CJFD2019
8.俞勇:“保险+期货”与乡村全面振兴乡村振兴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农业保险、农产品期货和期权等金融产品发挥了显著的农业风险管理作用。特别是随着农业保险市场的快速发展,“保险+期货”新业务模式出现。近年来中央一号文件多次提出扩大“保险+期货”试点,今年一号文件明确提出优化完善相关模式。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如何发挥“保险+期货”助力农业高质量发展、防范http://www.sjznync.com/col/1487318228462/2022/07/06/1657097861277.html
9.小张的毕业论文每周日志壹——框架初想+题目拟定目前各试点地区开发的保险均单纯采用期货价格作为农产品期货价格保险的“价格指数”,并将所有风险从保险公司转移到期货市场,保险公司只作为“中间人”。这一模式存在一定弊端,仅基于期货市场价格进行保险设计,若现货价格与期货价格发生背离,农户将面临巨大的基差风险;仅作为中介角色的保险公司因缺乏盈利机会,对该模式的参与https://blog.csdn.net/SharonSheeran/article/details/119547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