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期货”有新突破国内首单农产品收入保险诞生

近日,国内首单农产品收入保险诞生,这是国内第一单以农产品期货价格和产量为保险责任进行承保的农业保险,内蒙古甘河农场购买人保财险大豆收入保险产品,7月3日,华信期货联合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合作推出的大豆收入保险正式签约运作。

期货转移价格风险

目标收入作为赔付标准

据记者了解,农业收入保险覆盖由于产量、价格波动所造成损失的保险责任,以保证被保险人的基本收入水平,更加符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于成本保障向收入保障的需求。

具体操作中,人保财险与甘河农场在保单中约定承保单位产量、目标期货价格,两者的乘积即为目标收入,同时为了避免引发逆选择和道德风险,设置一定的保障水平,约定最高赔付。在约定的保险周期内,实际产量与实际价格的乘积小于目标收入与保障水平的乘积时,保险公司进行赔付。

收入保险中,产量风险由人保财险自行承担,价格上通过购买华信期货场外期权产品进行套保,规避价格下跌风险,实现了价格风险的全部转移。

在价格保险成功试点的基础上,2017年人保财险开发了对产量及价格双重保障的收入保险产品,能够更加有效的分散种植中自然灾害、市场风险,全方面保障种植者收入。

投保主体自主缴纳全额保费

农业保险需求逐渐形成

“保险+期货”已连续两年被写入中央“一号文件”,2017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对“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探索建立农产品收入保险制度,稳步扩大‘保险+期货’试点”等方面工作进行了着重强调和明确支持。

4月10日,国务院发布《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见》,全面部署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和建设工作,优先在这两个区内探索农产品价格和收入保险试点。

5月3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提出积极开展天气指数保险、农产品价格和收入保险、“保险+期货”、农田水利设施保险、贷款保证保险等试点。

他认为,这标志着通过土地流转、合作社、社会化服务等适度规模经营的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经开始对自身面临的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有了较为完善的认识,有意识地对自己前期的生产投入进行有效保障,对农业的保险需求已经逐渐形成,同时也有足够的财务能力进行农业保险的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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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期货日报]“保险+期货”助力绘就乡村振兴画卷期货日报记者了解到,试点至今9年来,郑商所结合试点成效与农产品期货上市进度,持续探索、研究与优化,在试点规模方面,不断增加试点规模、扩大试点区域,目前已覆盖全国15个品种主产省份;在试点模式方面,在价格险的基础上试点收入险,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专项支持;在产品方案设计上,试点不同期权结构降低成本,探索保险https://www.cfachina.org/industrydynamics/mediaviewoffuturesmarket/202409/t20240920_75858.html
2.放大“保险+期货”功效更好服务现代化大农业发展因此应立足于我国国情农情,兼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发展壮大对统筹防范化解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紧迫需求,推进“保险+期货”高质量发展,并与传统农业保险、农产品期货等风险管理工具互为补充,成为具有中国特色农业风险管理体系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其建设现代化大农业的有力保障作用。http://nyncw.cq.gov.cn/zwxx_161/ywxx/202311/t20231122_12590487.html
3.农产品保险与期货市场:共同推动农业发展近年来,农业保险和期货市场作为农业领域的重要保障和金融工具,不断发挥着促进农业健康发展的作用。农产品保险是一种重要的风险管理工具,而期货市场则为农产品价格发现和风险管理提供了有效途径。两者的结合,为农业发展提供了更多可能性。 首先,农产品保险在农业生产中起到了关键作用。农业生产容易受到气候、自然灾害等不https://www.xyz.cn/discover/detail-nongchanpinbaoxian-3313588.html
4.“保险+期货”连续七年被提及农产品期货有望继续扩容【“保险+期货”连续七年被提及 农产品期货有望继续扩容】财联社2月24日电,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优化完善‘保险+期货’模式”。统计发现,这也是中央一号文件连续七年提及“保险+期货”,表明了该模式在切实保障农户收益、推动乡村产业健康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得到了国家层面的高度认可;在这七年中,期货与农https://m.cls.cn/detail/941581
5.“保险+期货”是有效实行农产品价格类保险的必然方向随着近3年中央“一号文件”的贯彻落实,“保险+期货”一词广泛出现在期货业、保险业、财政部门、农业管理部门、粮食主产区特别是其中贫困地区的工作计划或有关文件中,2018年年初还出现在全国人代会的议案中。一项金融业务或者一类金融产品为什么会引起如此广泛的关注?“保险+期货”试点工作的成效和问题有哪些?经过3年试点https://paper.dzwww.com/dzrb/content/20190130/Articel14005MT.htm
6.我国农产品“保险+期货”运行机制及国际比较本文立足中央一号文件最新指示,聚焦“保险+期货”模式,关注“三农”经济,从我国“保险+期货”发展历程和当今试点项目成果出发,分析我国现存“保险+期货”模式的运行机制、产品设计、定价原理以及风险转移机制,基于期货市场发展、农业再保险体制完善度视角,分析我国和美国“保险+期货”模式差异,寻求“保险+期货”模式与农业http://www.yidu.edu.cn/detail/article/64f53277617c1f6b7c09e7ce.html
7.“保险+期货”模式在我国农产品价格风险管理中的应用分析摘要:农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核心产业,农产品价格的波动不仅会影响农户与消费者的切身利益,还会影响我国社会的稳定与国民经济的发展。农业面临着很多不同类型的风险,一般的商业保险公司都不是很愿意承担此类保险,而农业保险的作用主要是可以分担农作物的生产与经营环节的风险,当下的"保险+期货"模式以价格保险的方式为农户https://x.cnki.net/kcms/detail/detail.aspx?filename=QGSQ201936066&dbcode=CJFD&dbname=CJFD2019
8.俞勇:“保险+期货”与乡村全面振兴乡村振兴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农业保险、农产品期货和期权等金融产品发挥了显著的农业风险管理作用。特别是随着农业保险市场的快速发展,“保险+期货”新业务模式出现。近年来中央一号文件多次提出扩大“保险+期货”试点,今年一号文件明确提出优化完善相关模式。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如何发挥“保险+期货”助力农业高质量发展、防范http://www.sjznync.com/col/1487318228462/2022/07/06/1657097861277.html
9.小张的毕业论文每周日志壹——框架初想+题目拟定目前各试点地区开发的保险均单纯采用期货价格作为农产品期货价格保险的“价格指数”,并将所有风险从保险公司转移到期货市场,保险公司只作为“中间人”。这一模式存在一定弊端,仅基于期货市场价格进行保险设计,若现货价格与期货价格发生背离,农户将面临巨大的基差风险;仅作为中介角色的保险公司因缺乏盈利机会,对该模式的参与https://blog.csdn.net/SharonSheeran/article/details/119547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