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的创作门槛被互联网穿透,许多“业余作品”不仅满足了创作者自己的创作和审美需要,还可能被广大的受众所接受,甚至获得远超过传统作家、艺术家的影响力
从来没有一个时代像今天这样,受众的口碑比权威的传播渠道具有更大的影响力和渗透力,也从来没有一个时代,大众的喜怒哀乐能够如此直接地影响到文艺创作
互联网的出现,为人群的“重新部落化”提供了可能性,一些过去受众规模很小、很难进入市场的文艺作品,借助互联网的分众营销能力,获得了观众的认可
互联网文艺产品可以根据接受者的反应来调整和优化,最近涌现出来的一些作品,在主流价值观的传达、制作的品质等方面都达到了与传统影视剧相当的水准
大众创造能力释放
在传统模式中,文艺创作是由专业作家、艺术家主导的,即便经过体验生活、民间采风的过程,最终的文艺文本还是由“专业化”的精英完成的。在互联网背景下,这种创作模式发生了重大变化,包括网络文学网站、视频网站、音乐网站、自媒体网站等在内的互联网平台的出现,为大量不同年龄、不同职业的文艺爱好者们提供了创作和发表作品的机会,他们拍摄影视作品,演奏自己的音乐,发表自己的小说诗歌,在互联网上,“用户生产内容”在数量上已经远远超过了“专业生产内容”。这些文学艺术创作的参与者除了广大的青少年学生,还有公司白领、退休工人、乡下农民和机关干部。传统的创作门槛被互联网穿透,许多“业余作品”不仅满足了创作者自己的创作和审美需要,还可能被广大受众所接受,甚至获得远超传统作家、艺术家的影响力。
互联网平台不仅推出了许多被称为“IP”(IntellectualProperty,指具有相当社会影响力的知识财产)的网络文艺作品,而且也涌现了一大批“网生代”的作家、艺术家。虽然网络平台推出的作品良莠不齐,甚至泥沙俱下,但“网生”的方式的确打破了传统的创作门槛,给了更多人以自由创作和成长发展的机会。许多网络文艺作品通过网络发酵,也进入了传统的报刊出版、电影电视领域并产生了巨大影响,其中就包括近年来被改编成电影的《鬼吹灯》《盗墓笔记》,被改编成电视剧的《琅琊榜》《欢乐颂》等等。网生代作家、艺术家享受了互联网带来的平等机会,成为新时代的受益者。虽然由于专业和业余、精英与草根的混杂,网络文艺有时在通俗和庸俗之间失去平衡,但互联网对大众文艺创造能力的释放,更突出地体现了文艺不仅“为人民服务”,而且由人民创造和主导的时代特征。
创作与生活关系更密切
互联网点对点的传播模式,完全改变了曾经由覆盖、渠道所决定的传播模式。当文艺作品遇到互联网的时候,出版社、发行公司、频道频率都不能完全决定一部文艺作品的传播速度、规模和效果。文艺作品的传播越来越依赖于互联网上由用户所构成的“点”的选择、反应和扩散,传播的主导权在很大程度上回到了受众手里。社交媒体的推介、各种自媒体的态度、网站上的评分,共同构成了主流的“口碑舆论”,尽管有网络水军等不正当手段的干扰,互联网的各个节点仍会形成相对平衡的张力,影响大众口碑的形成。一些名不见经传的作品,可能因为网络正面口碑的形成而产生“星火燎原”的效果,一些沸沸扬扬的大制作则可能因为网络负面口碑的传播,而产生虎头蛇尾的结局。受众的这种反应能力,促成了将受众接受作为“情感众筹”的网络IP改编的繁荣,也促进了文艺作品与接受者之间更加直接的互动,还促进了充分考虑受众信息的“大数据”创作和营销的兴起。
从来没有一个时代像今天这样,受众的口碑比权威的传播渠道具有更大的影响力和渗透力,因而也从来没有一个时代,大众的喜怒哀乐能够如此直接地影响到文艺创作。虽然有人说“观众就是上帝”,但只有在互联网时代,这个“上帝”的地位和影响才真正有可能实现。虽然文艺创作可能受到用户趣味下沉带来的某些消极的文化影响,例如创作者为了迎合网络用户而违背艺术规律去追求极端性、怪异性,但从整体来看,互联网用户对文艺创作的互动参与,使文艺创作与现实生活、大众情感、时代脉搏有了更加密切的联系,艺术创作因此吐纳着鲜活的气息。近年来,国产电影之所以能够在票房上与席卷全球的好莱坞大片分庭抗礼,很大程度上就因为国产电影这种“互联网气质”带来的本土性、亲近感,这是好莱坞电影难以比拟的创作优势。
内容和形式分众化
创作生产走向互动化
近年来,互联网IP改编逐渐成为一种创作生产热点现象,虽然有因为不尊重艺术规律而失败的例子,但也涌现了众多成功的案例。互联网文艺产品越来越系列化、品牌化,其中很重要的促成因素,就是可以根据接受者的反应来调整和优化。正是在这种创作生产方式的推动下,最近涌现出的网络剧《最好的我们》《余罪》等,不仅体现了与接受者的良好互动性,而且在主流价值观传达、制作品质等方面达到了与传统影视剧相当的水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