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12日,在七国集团(G7)领导人意大利峰会前夕,美国商务部、美国财政部和美国国务院同时发布了新一轮针对俄罗斯的出口管制和禁运以及经济制裁措施,随后在6月14日发布的G7峰会联合公报中,G7各成员国共同重申了将全面加强对俄制裁和禁运措施,特别是将针对第三国向俄罗斯军工复合体提供实质性支持,协助规避制裁的行为进行重点打击。
作为目前俄罗斯最主要的贸易伙伴,中国与俄罗斯的经贸往来自2022年俄乌冲突爆发伊始便被置于聚光灯之下,而随着西方世界对俄制裁日益收紧,如何对俄罗斯市场做出取舍已经成为所有存在涉俄业务的中国企业必须面对的课题。
一、法规更新简介
1.出口管制和禁运
BIS本次对于《出口管理条例》(“EAR”)的调整主要可以分成以下三类:
缩限:进一步缩限消费类通信设备许可例外(“CCD”)在俄罗斯适用物项的范围,明确BIS后续进一步缩限、废止特定许可证例外的权力;
整合:将EAR第746节涉俄禁运所有章节进行整合,将包括第746.5节(原俄罗斯、白俄罗斯工业领域制裁章节),第746.8节(原俄罗斯、白俄罗斯制裁章节)以及第746.10节(原俄罗斯、白俄罗斯奢侈品制裁章节)项下许可要求与例外规定,汇总整合至EAR第746.8节项下以提升整体规则清晰度。
2.经济制裁
与BIS出口管制涉俄禁运新规发布同时,美国财政部也发布了新一轮的对俄经济制裁措施。具体包括:
发布在14071号总统行政令下关于信息和软件服务交易限制的行政决定;
更新针对外国金融机构的制裁合规指引,强调涉俄交易的次级制裁风险;
与美国国务院共同宣布对300多家主体的经济制裁措施,将该等实体列入SDN清单。
此外,本次新制裁措施还发布6个新的通用许可证,配套发布8个新的常见问题解答,并对10个常见问题解答进行修订。
二、涉俄制裁后续动向展望
与盟友的制裁联动进一步加强执法。自俄乌冲突爆发以来,美国便持续敦促盟国在涉俄制裁上对包括中国在内的第三国采取一致步调,而此次G7峰会后,各国已经就涉俄制裁的后续执法和反规避措施发布了联合公报,表达了后续将一致行动的决心。英国在6月13日将5家存在涉俄业务的中国公司列入其制裁清单内;欧盟正在考虑在现有禁止转口条款外,于近期的新一轮对俄制裁中增加次级制裁措施,以便对转运欧盟原产货物前往俄罗斯的第三国公司进行制裁。随着西方诸国在俄罗斯制裁上的联动日益频繁,从事涉俄业务的中国未来可能将面临来自多个法域的涉俄制裁风险。
三、中国企业应审慎对待涉俄业务
1.针对业务的全面风险评估
在美国现有经济制裁和出口管制及禁运法律体系下,俄罗斯制裁涉及不同的制裁项目和不同的监管部门,细微的交易背景差异可能会导致评估结论截然不同。因此,我们建议企业结合公司现有供应链和业务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和评估,以识别其中的风险大小,并相应做出商业决策:
首先,对于可能导致存在美国连接点的合规风险隐患应当尽早识别,以防止交易触发一级制裁从而给公司带来行政甚至刑事上的风险;
2.尽快建立和完善风险识别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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