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法硕考点之中国法制史考研

春秋战国时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大动荡、大变革的时期。在此期间,中国古代法律实现了由不成文习惯法向成文制定法的伟大转变。同时,在社会变革中兴起的"诸子百家",特别是儒、法、道、墨等学派提出的法律主张与法律思想,也成为中国古代最有代表性的法律思想、法律理论。在这一时期内,春秋时期的公布成文法运动、战国时期的《法经》、秦国的"商鞅变法"以及儒家、法家的主要法律主张,都是应该掌握的重点内容。

3.秦汉时期

秦汉时期是中国古代封建法制全面确立的时期。在此期间,秦朝及两汉的法律制度各有特色,也各有其独特的历史地位。秦朝的法制特色,在于全面推行法家的"以法治国"、"轻罪重刑"等法律主张,因而秦朝的刑事法律、经济法规、司法诉讼制度都是颇有特色的内容。汉朝法律制度的重点,则在汉初主要立法、西汉中期的刑罚改革、法律指导思想的转变、法律原则的变化及司法制度中的"春秋决狱",等等。

4.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是中国古代成文法飞速发展的时期。在此期间,封建立法技术、法典结构、法律内容等方面都有巨大的进步。其中,魏律、晋律、北魏律、北齐律等重要法典的制定,名例律的形成与封建法典结构的完善,"八议"、"官当"、"重罪十条"等重要制度的确立,都是这一时期法律制度的重点内容。

5.隋唐时期

隋唐是中国封建社会发展的顶峰时期,也是中国古代封建法律制度的成熟、定型时期。唐朝的主要立法《唐律疏议》总则和分则各篇的基本内容、唐律的基本精神、唐律的特点及历史地位、唐朝的司法机关及诉讼制度等,都是不能忽视的重要内容。

6.宋元明清时期

宋元明清时期是中国封建社会的后期。在此期间,中国古代封建在唐律所确立的基本精神、基本框架基础上,在法律形式、法律内容上都有所发展,特别是随着中央集权、皇权专制的进一步强化,这一时期的法律制度也体现出为强化专制独裁制度服务、法律镇压职能进一步加强的特点。这一时期的复习重点包括宋朝的立法和编敕活动、北宋的"重法地法"与"盗贼重法"、宋朝刑罚制度的变化、宋朝司法机关的变化、明朝的主要立法、明律的结构体例、明代法律"轻其轻、重其重"的特点、明朝刑罚制度的发展、明朝司法机构的变化及特务统治、清朝主要立法、清朝法律的民族统治特色、清朝对明律的继承与发展、清朝的会审制度等诸多内容。

7.清末时期

清末时期是指公元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至1912年1月1日中华民国成立,清朝灭亡这一特殊历史时期。这一时期的学习重点包括清末预备立宪及宪法文件、清末对部门法的修订及其主要成果、清末修律的特点及其历史意义、清末司法制度的变革、外国在华领事裁判权制度的确立及其后果,等等。

8.民国时期

自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先生在南京宣布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成立至1949年国民党统治集团退出大陆,是中国近代史上的民国时期。南京临时政府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北洋政府的宪政活动与宪法文件、南京国民政府的六法体系、南京国民政府的宪法、民法、刑法、诉讼法等主要法典的制定、国民党政权的司法制度等,是这一时期的复习重点。

9.革命根据地时期

革命根据地时期的宪政活动与宪法文件、土地立法、劳动立法、婚姻立法、刑事法律、司法诉讼制度及"马锡五审判方式"等,都是复习的重点。

中国法制史复习的重点从横向上看,中国历史上每一时期的法律制度,一般都可以分为法律思想、立法活动及成果、刑事法律制度、民事法律规范、经济法律规范、行政法律规范、司法体制及主要诉讼制度等几个方面。

1.关于各朝的法律思想

中国历史上的法律思想,也有其明显的发展轨迹和渊源关系。夏商时期,"天讨"、"天罚"的神权法理论占主导地位。西周初年,周统治者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以德配天、明德慎罚"的主张,进一步丰富了早期的政治法律理论。春秋战国之际,儒法两家提出了明确而系统的法律理论。而在战国大部分时期及秦朝,法家家派的理论在政治实践中一直占据着支配地位。西汉中期以后,随着儒着学派成功地独霸中国的政治思想舞台,以"德主刑辅"为中心的儒家思想即成为中国封建社会正统的法律理论,唐明清各朝均未脱离儒家学说的框架。因此,只要把握好上述几条基本线索,并结合唐朝、明朝、清朝的特点,就可以基本掌握这一部分的主要内容。

2.关于各朝的立法活动及成果

应该说,各个时期的主要立法活动及立法成果,是中国法制史课程的一个主要线索,也是复习和考试的主要内容。夏朝的"禹刑",商朝的"汤刑",春秋时期的"铸刑书"、"铸刑鼎"及"竹刑",战国时期的《法经》、秦律,汉朝的"约法三章"与《九章律》,《魏律》、《晋律》、《北齐律》,唐朝诸律及《唐六典》,《宋刑统》及宋朝编敕,《大明律》及《明大诰》,《大清律集解附例》与《大清律例》,清末修律诸项成果,《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北洋政府的宪法文件,国民党政权的宪法、民法、刑法、诉讼法,革命根据地的各项宪政、刑事、土地、劳动、婚姻及诉讼立法等,都是必须掌握的基本内容。

3.关于各个时期的刑事法律

刑事法律是中国古代的主体部分,所以理所当然地成为复习、考试的重点。一般而言,各个时期的刑事法律主要包括刑事立法、主要罪名、法律适用原则、刑罚制度等几个方面。

4.关于各个时期的民事、经济、行政法律规范

在各类法制史教材中,有关民事、经济、行政法律规范的内容也占有相当的篇幅。民事制度中,除所有权、契约、债等基本内容外,婚姻制度较为重要。经济法律规范,秦朝、宋朝及明朝的内容较有代表性。行政法律制度则以西周、秦、唐、清朝的内容为重点。

5.关于各个时期的司法诉讼制度

司法诉讼制度也是中国法制史课程中的重要内容。一般说来,各个时期的司法诉讼制度主要涉及司法机关、诉讼审判制度等问题。各个时期的司法机关、特别是中央司法机关的设置、职能、相互关系以及发展演变,有代表性的控诉、审判、拷讯、判决、执行、复核、会审制度等,都应重点掌握。中国的政治思想舞台,以"德主刑辅"为中心的儒家思想即成为中国封建社会正统的法律理论,唐明清各朝均未脱离儒家学说的框架。因此,只要把握好上述几条基本线索,并结合唐朝、明朝、清朝的特点,就可以基本掌握这一部分的主要内容。

THE END
1.法治文化中国法制史三国两晋南北朝 公元220年—公元581年:法律制度具有明显承前启后的性质,是秦汉法律向隋唐法律过度的重要历史阶段。律学得到发展,并实现儒家思想与法律的进一步融合。三、发达时期的中国法律 隋 公元581年—公元618年:传统法制的成熟和定型时期。国家注重用法律的手段调整现有的社会关系,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经济http://baijiahao.baidu.com/s?id=1748228897840217620&wfr=spider&for=pc
2.中国法治文化的历史演进就称谓产生的时间顺序来看,大致是法律文化在先,法制文化紧随其后,法治文化又在其后。法律文化是法律在起源、制定、实施、演变、沿革过程中所具有的文化内涵和所体现的精神风貌,法治文化是法治社会呈现出来的一种文化状态和精神风貌。总体来看,法律文化较多侧重于历史,而法治文化更多侧重于现代,所以二者的称谓一般是“https://www.fx361.com/page/2015/0120/16126658.shtml
3.中国法制史视频教程华东政法大学丁凌华中国法制史是一门研究中国传统法律制度的内容、形式、本质、特点及其发展规律的课程,以中国法律制度的递嬗演变为主线,综合研究中国历史上各主要政权的法律制度,兼以研究蕴藏于法律制度背后的法律精神和法律文化的一门法学重要基础课程。同时又是法律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门法学和历史学的交叉学..查看详细 http://v.dxsbb.com/jingguan/1377/
4.中国法制史三峡大学《中国法制史》作为法律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学专业的核心课程之一。它既是一门法学专业基础课程,同时又是史学与法学的交叉学科。中国法制史是一门专门研究中国历史上法律制度的产生、发展、演变及其规律的学科。 播放00:00:00/00:00:0000:00:00全屏80%1.00X网络异常标清设置 https://www.xuetangx.com/course/ctgu03011005294/12426987
5.礼与法:法的历史连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五、中国古代法制演变的启示 中国古代法律制度发展变化证明,任何制度的完善都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完成的。夏商西周的“礼治”、秦王朝的“法制”之所以能延绵千年,原因在于其在不同的朝代中不断地随着时势而增削改良。古人的智慧在于:王朝的终结并不意味着制度的中断,因此历史才有了两千年一脉相承的律,才有了博大精深http://www.nopss.gov.cn/GB/219506/219508/219516/14640011.html
6.中国法制史1(通用6篇)《中国法制史》学习心得体会 《中国法制史》是讲述我国有史以来各个历史时期法律制度的产生、发展、演变的过程以及历史的基本规律的一门课程,是法学的基础学科,同时又是历史学的一个分支,是一门艰深的学问。 在学习《中国法制史》之前我一直认为,封建社会时期中国的法律是一个笼统的概念是专为统治阶级服务的武器,然https://www.360wenmi.com/f/filen0qq1216.html
7.中国法制史论文8篇(全文)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法学本科阶段的《中国法制史》教材体例和内容趋于定型,至今鲜有变化。在体例上,表现为史学上的断代体编排,限于历史上国家法的静态介绍。 其一,体例上的断代体。基本上都是采取以朝代为单元和线索。这种编排体例,在目录中,既体现不出法律制度的传承关系,也不能突出其发展演变,更无法显示小国法制https://www.99xueshu.com/w/filelnh25m0i.html
8.中国法制史完整版.ppt全文免费成文法及“法治”阶段(春秋、战国、秦) 随着中国文明的继续发展,社会经济的逐渐发达,在春秋、战国时期,伴随着社会制度的巨变,法律制度的发展也进入了一个新时期,成文法及法典的编纂,是这一时期法制的主要特点,尤其是这一时期法律思想的发展,为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指导思想的发展充分准备了理论依据。秦朝是中国历史上https://max.book118.com/html/2019/1025/6141134003002120.shtm
9.对近代中国法制现代化历史的透视与反思近代中国法制现代化的历史告诉我们:法律移植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推动法制现代化的进程。事实上,从一开始,近代中国法制现代化走的就是一条移植外国法律的道路,翻译、介述西方的法典和法学,移植西方的法律制度,成为近代中国法制现代化的主旋律。但近代中国社会有其确定的社会组织系统以及法律文化体系,它的演变发展有自己相对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08/01/id/285246.shtml
10.我国主流宗教观的历史变迁与当代创新新闻频道从历史上看,鸦片战争后,天主教和基督教确实受帝国主义的控制,一度成为西方列强侵略中国的工具,而且今天,西方敌对势力还在利用宗教试图演变中国的政权。因此,强调独立自主自办非常重要。我们要把天主教和基督教办成中国爱国教徒自办的事业。这既有利于维护我们的民族尊严和国家主权,也有利于天主教和基督教的健康发展https://news.cctv.com/2016/04/23/ARTI8GRmlsYaqyRZmvViQlSz160423.shtml
11.中国法律史学史大咖说法纵观二十多年的学科发展史,中国法制史学经历了学科指导思想和研究方法等方面的调整以及大量法律史料的挖掘整理、研究队伍不断壮大和研究者素质的不断提高,开始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主要表现在,一是从学科名称上摆脱了前苏联“国家和法权历史”的称谓,分别确立法律制度史和法律思想史两个分支学科,科学的界定了本学科http://www.mzyfz.com/html/1335/2019-12-24/content-1414055.html
12.儒法国家春秋—战国时期(公元前770—前221年)至西汉前叶(公元前206—前140年)是中国历史模式形成的关键时期,帝制中国的上述特征,皆可于这一历史阶段察其端倪。因此,本书的另一主要目的便是对春秋—战国时期的历史演变进程作出分析和解释。本书的中心论点是:春秋—战国时代的封建制度导致了诸侯国之间频繁而输赢不定的局部性https://www.jianshu.com/p/1c67f7d02e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