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习近平法治思想挖掘传承了中华法系中“以法为奉、奉法强国”“法典文明、善法治国”“德法互补,共同为治”“民惟邦本、本固邦宁”“为政之要,惟在得人”等优秀法治资源与法治精神,为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了坚强的法治根基。
以法为奉奉法强国
战国时期的法学家们就已认识到法治对于国家强盛的重要性。韩非子指出,“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系统阐明了法治和国家兴衰之间的关系。商鞅曾曰,“法令者,民之命也,为治之本也”,深入解说了法治对于百姓安居、对于国家治理都起到了根本性的保障作用。管子有云,“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此谓为大治”,明确指出了全国上下都依从法治整个国家才能够长治久安。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法治兴则民族兴,法治强则国家强”,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就蕴含着中华传统“以法为奉、奉法强国”的理念。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就是依法治国,始终坚持“把依法治国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党和国家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依靠法治解决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律是治国理政最大最重要的规矩”“依法治理是最可靠、最稳定的治理”“要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一个现代化国家必然是法治国家”等科学论断,教育全党和全国人民要坚定不移地走奉法强国之路。
法典文明善法治国
纵观人类历史,法典向来是人类文明的结晶和见证。中国自古便有重视成文法典的传统,统治者惯于把有关社会规范的思想意识和制度用文字记载下来,借以维持法的稳定性。中华法系也有着悠久的法典文明传承,《唐律疏议》《宋刑统》《大明律》《大清律例》等皇皇巨著一脉相承。
德法互补共同为治
法家与儒家的交流碰撞贯穿了中华法系的发展史,法家“以法为奉”和儒家“德主刑辅”的交融也就构成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德法互补、共同为治”的成功经验,反映了中国古代鲜明的道德观、法律观,也彰显了独树一帜的法律传统。习近平法治思想吸纳了这一理念,强调道德与法律的互补统一,提出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治国方略。
以史为鉴,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一个鲜明特点。法与德都产生于中华民族的文化土壤,概念虽相对独立,但作用具有一致性,都旨在规范社会行为、维护社会秩序。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法是他律,德是自律,需要二者并用”,强调“治理国家、治理社会必须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既要发挥好法律的规范作用,又要发挥好道德的教化作用,实现德法融合、功能互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律是准绳,任何时候都必须遵循;道德是基石,任何时候都不可忽视”,精辟阐释了法律和道德、法治和德治的辩证关系,使法治和德治在国家治理中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相得益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
中华传统文明历来主张以民为本,典型代表之一便是孟子的“民贵君轻说”。“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人民是国家的基础和根本,有了人民才有国家、有了国家才需要有“君”。另一传世经典乃是荀子之言,“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治国理政离不开人民群众的巨大力量。作为国家的根基,人民安定了,国家才能安定。几千年来的王朝更迭不断证明,“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此为亘古不变的历史真理。
习近平法治思想强调从法律上赋予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致力于完善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这既是对传统民本思想的科学传承和文化赓续,又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人民是推动国家和社会发展的根本力量,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开展立法工作,完善立法体系,必须始终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人民地位提升到历史性高度,把人民摆到最高位置,这是对传统民本思想的根本性发展。
习近平法治思想强调法治要为人民谋福利。古时《淮南子》中有言,“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用法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治国以人民为起点,以利民为落脚点。“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厉民之事,毫末必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维护人民权益的重要性,也多次在讲话中引用“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等言,指出只有解决好群众的切身困难、保障好人民的根本利益,才能汇聚起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强大力量。
为政之要惟在得人
在我国传统法律文化中,一直都非常重视人才的选拔与官吏的选任,推崇“选贤任能”。孔子的“仁政”思想中,“举贤才”便是主要内容之一,“举直错诸枉,则民服;举枉错诸直,则民不服”。《墨子·尚贤》中谈到,“尚贤者,政之本也”,主张平等选拔、科学用人。汉代自武帝起开始以“举孝廉”的形式由下而上推选“孝顺亲长、廉能正直”的人才为官。唐太宗在谈及选拔官员时也言及:“仁官惟贤才”“官不必备,惟其人”。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依法治国,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队伍至关重要,他曾引用“得其人而不得其法,则事必不能行;得其法而不得其人,则法必不能济。人法兼资,而天下之治成”深刻阐释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为政之要,惟在得人”的必要性。
“落其实思其树,饮其流怀其源”,习近平法治思想创造性传承了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智慧,并立足中国发展实际创新性发展,赋予了传统中华法治文明新的时代内涵,在重塑中华法系曾经辉煌的同时,也为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了坚强的法治根基,同时向世界全面展示了中国新时代的法治形象和全新的中华法治文明。
【本文系2023年度江苏省教育系统党建研究会课题(2023JSJYDJ2038)、2023—2025年度南京师范大学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重点课题“总体国家安全观下的外语课程思政研究”(DS2023A008)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南京师范大学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