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柯的“话语与权力”及其传播学意义

康德的《什么是启蒙》是福柯“当下哲学”的重要依据。在康德看来,启蒙就是人类用自己的理智摆脱自己所加之于自身的不成熟状态。福柯认为,“康德的作品是第一次一个哲学家从内部紧密地把自己作品的认识意义、对历史的反思与特殊时刻的特殊分析联系在一起。对作为历史差异的‘今天’的反思以及把‘今天’作为一种特殊哲学任务主旋律的思考是‘什么是启蒙’的新颖之处。”②早在1967年,福柯在尼采的影响下就指出,“哲学的作用是分析作用。实际上,哲学已经不是去喜欢说永久存在的东西。[现在],哲学拥有更艰难和难以捕获的任务:去说发生的事情。”③于是在福柯处,哲学的任务不但是要分析过去被我们合理化的现实,而且还要超越这种合理化过程所带的限制,生产新的主体。福柯所做的批判“不是去寻找具有普世价值的形式结构,而是对一些事件的历史研究,这些事件使我们成为我们自己、成为我们的所做、所思与所说东西的主体。”④这体现于福柯对三种实践的研究:以主客体关系为特征的知识领域的话语实践、以主体间关系为特征的权力领域的非话语实践、以主体与自我关系为特征的伦理领域的伦理实践。

(二)解构的认识论

另一方面,福柯还从尼采那里了解到:“我们被过程、运动和力量所贯穿;我们不知道这些过程和这些力量,哲学的作用无疑就是分析这些力量,分析它的现状。”⑦在这种认识论的背景下,福柯避开业已存在的从生产关系和意义关系来理解主体的路径,从权力关系出发来分析主体化的过程。不过福柯提出一种不同于传统的基于法律与制度模式上的权力,扩大了权力的界定维度,从可让度的、单向传播的权力观转向了相互作用的权力关系。也就是这让复杂的权力关系与知识和话语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总之,福柯既不打算从所有事件与所有可能的道德行为中提出普世的结构,而是处理讲述我们所思、所说与所做的话语,并把它们当做另类的历史事件来处理;也不打算从“我们是什么”的形式出发来推导我们不可能认识或做的东西,而是从使我们成为我们自己的偶然性中提炼出不再像现在这样存在、做与思考的可能性。⑧

(三)考古-系谱学方法论

(四)福柯的问题化

二、福柯话语的界定与分析

(一)话语是陈述

(二)话语既是事件又是事实

(三)话语既是实践又是意义

(四)话语既是片段又是策略装置

在系谱学层面上,“权力和知识就是构合在话语之中。为此,必须把话语看成一系列非连续的片段,它的战术功能既不一致也不稳定。具体地说,不必想象一个被接受话语与被排斥话语或支配话语与被支配话语共享的话语世界;但可把其看作众多在不同策略中发挥作用的话语元素。”(28)而话语战术又是一个知识和权力装置,对话语形成的分析不是根据意识类型、观察和意识形态的形式来进行的,而是从权力关系的战术和策略来着眼。(29)或者直接“把话语看成一个策略领域,一种策略装置,在这里,元素、策略和武器不停地从一个领域流向另一个领域,不停地在对手间进行交换,不停地转向使用者的对立面。”(30)因为只有这样,“话语才可以成为一种对抗的场所与工具……使话语呈现差异并显示其特征的是对手双方所占据的位置”,(31)才能把权力关系与主体性的构建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这就是,在权力体系中,权力是通过话语中主体的功能位置与行为活动来实现的。这尤其体现在对话语构成的陈述方式的分析中。

(五)福柯的话语分析

三、福柯权力的界定与特征

在福柯那里,权力技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拥有自己的历史性:自基督教诞生以来,以个体化为特征的牧师权力在16世纪随着新的权力形式“国家”的出现,个体化权力技术被整合进国家这种“整体化”权力技术当中;到了17、18世纪随着纪律社会的产生,以个体化为特征的纪律权力取代了以往的以“生杀予夺”为特征的君主权力,同时在18世纪生命被看成新的权力对象,到18世纪后半期出现了以“大众化”为特征的“生命权力”技术。在这种权力技术的变迁过程中,作为财产可被占有的权力逐渐让位于权力关系。于是在福柯那里,“权力”更多表现为一种关系。权力关系是一种力量关系,也是一种对他者行为的影响,又是一种安排或装置。

作为关系的权力,不是强加和命令,而是表现为行为影响上的策略关系。“权力不是一个机构,一种结构或一种某些人被赋予的力量;它是给定社会中复杂策略关系的总称,”(36)“权力在本质上是一种力量关系”,(37)而且是动态的,无处不在,作为占有与挪用的权力是不存在的——这就是福柯“权力不存在论”(38)的缘由。福柯曾指出,当人们在“谈论权力的时候,人们马上想到的是一种政治结构、一个政府、一个占统治地位的阶层、一个面对奴隶的奴隶主,等等。然而这绝对不是我在谈论权力关系时所理解的东西。”(39)权力关系是改变社会的路径,我们只能通过改变这些关系来改变社会。(40)福柯曾用“权力的眼睛”、用隐喻的方式描述权力由压迫性行为向柔性制约的转变,这种漫射的权力不再被局限于物质的司法部门,而是存在于多重的纪律的技术和手段之中。这种权力概念的变迁使传播的制度功能从传统的权力机器实施渗透到关系网络之中,权力的运作是在“结构他者可能行为的范围”。(41)

福柯的权力关系不同于暴力关系。福柯在《言论写作集》第四卷中对权力关系和暴力关系做了区分。在福柯看来,权力只存在于行为中,不存在“一些人”向“其他人”行使权力的情况,权力不是同意级别的东西,其自身也不是对自由的放弃、权利的转让、委托给某些人的权力。“权力关系构合于两个必不可少的元素上面:首先,是‘他者’(被施加这种权力关系的人)自始至终被作为行为主体并加以维持;其次是在权力关系面前,开放的是整个回应、反应、效果和发明的可能性场域。”(42)界定权力关系的东西是一种并不直接向其他人而是向其行为施加影响的行为方式,是一种影响行为的行为,一种影响可能或现实、未来或当下行为的行为;它能刺激、诱使、转向、扩大或限制、增加和减小可能性、改变难易程度,总之是一种对其他行为产生影响的行为。(43)相反,暴力关系影响一个身体,它能实施强制、制约、击碎、破坏,关闭所有可能性。暴力关系只允许被动性存在,如遇到抵抗,它只会着手制服它。

福柯的权力发挥作用的前提是存在“自由的”个体。福柯认为,“在支配状态中,权力关系是封闭的和固定的,是稳定的,不可能让不同的参与者拥有可以改变自己的策略。当一个个体或社会群体封闭一个权力关系领域,使这些关系成为固定物并阻止其运动的可逆性的时候(无论借助政治或经济工具),我们就会遇到一种被称作支配状态的东西。”(44)在支配状态下,当个体失去自由的时候,也就不存在权力关系。当权力的形式被界定为一种对他者行为产生影响的行为方式时,这就包含着一个重要的元素:自由。福柯指出,“权力只能在‘自由主体’身上行使……我们用‘自由’来指这些作为个体或集体的主体拥有一个可能性的场域:在这里存在着发生多种行为、多种反应和行为方式的可能性。在确定性饱和的地方不存在权力关系。”(45)例如,奴隶制不是一种权力关系,因为当人被奴役的时候,此时涉及到一种物理强制关系,不过只要他可以移动并最终逃跑时,就具有了权力关系。因此,不存在权力和自由的对立排斥关系,权力关系和自由的不屈服性不能分开,自由是权力得以存在的先决条件。(46)福柯对“权力与自由”的表述,为社会主体活动的反制度操作提供了可能性。

四、话语与权力的关系

(一)话语-权力辩证法

福柯在《话语之序》中说,“我猜想,在所有社会中,话语的生产是通过一定数量的程序来控制、选择、组织和再分配,这些程序的作用在于谋取权力和防止危险,控制偶然事件,避免沉重而可怕的犯罪。在我们这样的社会中,人们当然认识排斥程序。我们清楚地知道,我们没有话说一切的权力,我们不能不分场合地去讲,任何人不能随便地乱讲:禁忌、情景仪式、专门的权力。”(47)这实际是对《知识考古学》中话语实践与非话语实践联系的明确总结。在某个话语构成的分析中,对象、陈述方式、概念和理论选择成了话语构成的分析单位,其中各元素的确定是和非话语实践联系在一起的,例如话语对象的确定涉及到对象“出现的场所”“对象的界定机构”“规范的格栅”;另外,“策略的选择”除了“理论的衍射点”之外,还受到“权力机关”和“其他非话语实践”的限制。换句话说,不存在脱离话语实践的非话语实践,也不存在不依赖于非话语实践的话语实践,福柯又把这表述为“不存在和知识构成无关的权力关系,同时也不存在与假设权力关系存在并与其构成无关的知识。”(48)在此意义上,我们可以说“话语即权力”或“权力即话语”。

福柯在1972年“对话权力”的采访中,曾指出自己所从事的分析“是去观察话语在一个策略系统中发挥作用的不同方法,以及在这个系统中,权力隐藏在哪里,为何种话语发挥作用。权力并不外在于话语,权力不是话语的源泉。权力是透过话语发挥作用的东西,因为话语本身是权力关系策略装置中的一个元素。话语是一系列运作于权力普遍机制中的元素。”(49)在福柯那里,权力与话语是不分离的,不存在“一方面是话语,另一方面是权力的情形”,也不存在“相互对立的权力话语”,即在一种权力话语的对面存在着另一种权力话语(50),如统治者话语/被统治者话语。

由于考古学描述更多局限于话语秩序中的不同认识型(文艺复兴时期、古典、现代时期),没能详细描述话语体制变化的本身,福柯于20世纪70年代引入了作为系谱学描述对象的权力关系装置,从深层次来描述话语的形成过程。(51)

(二)权力与话语的生产性

对话语进行考古学分析,涉及到话语对象、概念、陈述方式、理论策略等形成的分析,其中构建何种对象、何种主体以及何种现实,具体是通过权力与知识来进行操作的。福柯在《规训与惩罚》中指出“权力具有生产性,其生产了现实,生产了对象领域以及真理的仪式。”(52)同样在《言论写作集》第三卷中,福柯指出,话语的主体性构建功能体现于主体与真理(话语)的联系,而真理作为话语是与权力分不开的:“以循环的方式,真理与生产并维持它的权力系统联系在一起,也与它所诱发并更新它的权力效果联系在一起。”(53)这就是说,权力生产了话语,话语为权力带来了合法性。(54)另外,在《性史》第一卷中,福柯曾以“性”(Sexualité)话语把权力的生产性说得更为明确:“如果性形成了要认识的领域,这是权力关系把它构建为可能的对象;反过来,如果权力把其作为目标,这是因为知识技术、话语程序能够对其进行关照。”(55)

尽管福柯承认话语具有“形塑”主体性的能力,不过这只是在宏观定性方面的表述,要具体理解这种形塑能力,就不能脱离权力-知识的关系组合,因为(尤其在系谱学中)话语成了力量关系场域中的一些元素或战术组,而话语战术是一种知识-权力装置,终归对社会现实以及主体性的建构被落实到微观的知识-权力关系上。就知识与权力的建构作用,法国的福柯思想研究专家勒维尔曾指出:一定时期的“话语秩序”具有一定的规范和调节功能,不过需要通过知识、策略和实践的生产使现实的组织机制发生作用。(56)脱离知识-权力关系来谈论话语的建构性,容易走向对福柯的结构主义批判,因为生成话语的“规则性”易于被化约为“结构”——英国学者诺曼·费尔克拉夫就认为福柯的话语实践是结构(57)。

五、福柯“话语与权力”思想的传播学意义

福柯对“话语与权力”的思考本身体现一套不同于西方传统主体哲学的本体论、认识论和方法论。福柯思考的是西方社会的局部理性化过程,这不同于马克斯·韦伯以及法兰克福学派对西方社会宏大理性化过程的反思。在福柯那里,社会现实是被建构出来的,认识主体不是传统主体哲学中的超验主体,而是形式主体,因社会实践位置的差异而拥有不同的主体性。科学话语也不是先验的,而是实践的结果:与传统哲学的认识生产路径“意识-认识-科学”相比,福柯的考古学遵循的是“话语实践-知识-科学(话语)”,系谱学的介入进一步展示这种科学话语的产生过程。在系谱学意义上,福柯是一个历史学家,不过福柯感兴趣的不是事物的历史,也不是理论的历史、意识形态的历史以及思想的历史,而是问题的历史,即事物成为问题的方法的历史:为何在某个既定时期出现了一个问题,为何是某种类型的问题,为何是某种问题化方式。(58)借助这种“问题化”,通过话语实践和非话语实践解释了不同“知识领域”中主体性和社会现实建构的过程。

福柯的“话语与权力”思想使我们看到,在考虑人类社会乃至自身的建构时,不能把话语与权力分开。在考古学-系谱学层面上,社会现实以及主体性的建构在微观权力层面上表现为对知识(或历史先验)的把握和对作为权力战术的程序的掌控。要理解这种“建构”就要从了解社会实践入手,具体地了解实践领域中知识和话语形成的规则,同时思考权力技术(更多体现为非话语实践的设置、安排以及程序)的配置,不能依赖超验的主体想象,脱离现实社会实践。最重要的是,通过对福柯话语与权力思想的分析,我们看到福柯的话语/权力理论对于“传播是建构”的传播学命题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第一,福柯的“话语与权力”理论告诉我们,在不同的社会和既定时期,话语的生产不是随意的,是有条件的,受一定数量的程序和规则控制,其中话语的生成条件就构成了某个时代“象征秩序及其表达”的“阅读格栅”,而且话语不仅仅是一套功能符号和语言表征,更重要的是在话语的背后存在着一套权力关系。这将丰富和深化我们对“知识社会学”的认识。

第二,福柯的“话语与权力”理论告诉我们,处于社会现实中的主体不是超验的,是形式功能主体,是个变量,身份因位置不同而存在差异。处于权力关系场域中的主体不是“无助地臣服于固定不变的权力体系”(59)之上,而是自由地存在于权力关系场域中,自由是权力发挥作用的前提,主体位置的改变取决于对知识和权力技术(或战术)的把握,这为新主体和新制度现实的产生提供了实践可能性。

第三,福柯的“话语与权力”不仅消除了传统的“统治者话语”与“被统治者话语”的二元对立区分,而且也破除了话语与权力的二元对立的僵化观点(即“话语拥有权力,权力拥有话语”),把二者融合在一起,呈现出“权力是内容、话语是形式”的特征,破除了单方面使用话语或权力来理解和改变现实秩序的神话。

第四,“话语与权力”理论为传播命题“传播是建构”提供了新的思路,修正了以往认识的不足。“权力不是话语的意义”,话语是一系列运作于普遍权力机制中的元素,探讨这种元素的战术功能是对社会进行详细政治解剖的必由之路。这些物质化操作摆脱了传统政治经济学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间的关系的抽象性描述,尤其是上层建筑中意识形态对社会主体的权力施加。在此意义上,福柯的话语、知识-权力观弥补了“符号学意义建构现实”观念的不足以及传播政治经济学“过程观”的粗糙,使我们看到主体身份与社会现实建构的微观动态机制,而不是仅仅看到一个变迁的结果或一个宏大的信息生产、流通、分配和消费流程及其所产生的中观与宏观效应。这为新的社会秩序建构观提供了可能性。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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