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孔国俊通讯员陈千明)8月15日,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12315投诉举报中心获悉,今年上半年,在全区投诉、举报和咨询受理总量整体下降的情况下,关于新能源汽车的投诉达426件,同比增长143.43%,新能源汽车销售“难等也难退”成为消费者投诉热点之一。
《2022年上半年广西12315投诉举报统计分析报告》(下文简称《报告》)显示,上半年广西各级12315投诉举报机构共接收处理投诉、举报和咨询11.74万件,同比下降39.85%;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864.45万元,罚没金额640.11万元。
今年4月21日,桂林市全州县消费者蒋女士在某4S店订购了一台新能源汽车,并交付定金5000元,销售员承诺一个月内交车。交钱后,蒋女士多次联系4S店,均被告知无车可提,且在此期间该款车辆涨价。6月26日,销售员告知蒋女士可从其他门店调货,但需加收4000元。蒋女士对4S店多次拖延交车及加价行为不满,请市场监管部门介入调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经全州县市场监管局调解,蒋女士与4S店达成一致意见,4S店为其更换同品牌另一系列车辆,并承诺半个月内交车。执法人员回访蒋女士时,蒋女士表示车已到4S店,正在办理提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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