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爆雷是什么意思怎么理解(为啥P2P接二连三爆雷?)

P2P网贷基于互联网技术和新的借贷模式,超越了传统熟人社会个人借贷模式,也超越了传统金融机构小微借贷的局限,部分满足了个人、小微企业的消费和经营性贷款需求,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了大众理财的选择。在发展过程中,基于实际需求,P2P借贷敏锐、积极地采用大数据风控等创新技术,促进了中国征信体系建设,充实了中国数字普惠金融的内涵,探索了数字普惠金融的多样性实践。

1.P2P平台数量统计

表1问题平台分类

2018年9月问题平台数量为34家,环比下降49.25%,8月问题平台数量为67家。截至2018年9月底,累计问题平台达到4856家,P2P行业累计平台数量达到6417家(含问题平台)。截至2018年9月底,P2P行业正常运营平台数量下降至1561家,相比8月底减少了29家。

2.P2P行业成交量统计

2018年9月P2P行业的成交量为1107.37亿元,环比下降7.2%,同比下降52.91%。本月行业成交量继续上月下降趋势,主要还是受这几个月风险的集中爆发、出借人信心受挫的影响,再加上大部分平台已进入自律合规检查阶段,为尽快完成合规,也有意压缩规模。但值得注意的是,成交量的下降速度有所放缓,表明行业情绪有所好转,出借人的信心也开始逐渐恢复。

3.P2P行业综合收益率

2018年9月,P2P行业综合收益率为10.30%,创近两年新高,环比上升28个基点(1个基点=0.01%),同比上升77个基点。本月综合收益率继续走高,主要是因为近期出借人投资活跃度相对较低,平台为留存存量并获取新用户,增加用户粘性,不少平台进行了加息活动。

主流综合收益率区间分布在8%-12%,平台占比为68.36%,较上月上升0.44个百分点;其次为综合收益率在12%-18%的平台,占比为21.13%,8%以下低息平台占比有所上升,为9.87%,24%及以上的高息平台占比仅为0.20%。

4.P2P行业平均借款期限

9月P2P行业平均借款期限为14.87个月,环比拉长0.28个月,同比拉长了5.97个月。近一年P2P行业平均借款期限接连创新高,主要是因为随着合规整改的持续进行,大部分期限较短的不合规产品已经下架,且存量已基本消化完成。

从P2P网贷平台平均借款期限的分布上看,64.42%的平台平均借款期限在半年以内。其中1-3个月区间的平台占比为24.65%,环比上升4.01个百分点;3-6个月区间的平台占比为37.16%,环比下降了2.19个百分点。12个月及以上的平台占比为7.59%,环比下降了0.73个百分点。

自2018年7月开始,一批网贷平台以疾风骤雨之势纷纷炸雷,这些平台的相似点逐渐被扒出,比如"国资"站台、实际控制人层层隐藏。众多平台的实际操盘方纷纷指向卢立建、卢智建及关联人群。

1.聚胜财富

2018年7月9日,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根据群众报案,对上海聚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聚胜财富"理财平台)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案侦查。

2.投之家

3.壹佰金融

4.坚果理财

2018年7月23日,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根据群众报案,对上海汉州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坚果理财)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立案侦查。目前,公司高管王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公安机关正在对此案开展全力侦查。

5.翡翠岛理财

2018年7月23日,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根据群众报案,对上海峰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翡翠岛"理财平台)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案侦查,并对犯罪嫌疑人蔡某等四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二、P2P监管新动态

(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合规检查问题清单》(以下称"全国108条")

此前,为完成第一次辖区内P2P机构备案登记工作,上海、深圳、广东等省市都下发过验收工作指引表。如2018年1月8日,上海市监管部门向各辖区下发了《上海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合规审核与整改验收工作指引表》(以下称"上海168条")2018修订版,共有7项分类168条细则。深圳金融办也于当月19日在其官网发布《深圳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整改验收指引表》(下称"深圳106条")。紧接着2018年2月初,广东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下发了《广东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合规审核与整改验收工作指引表》(下称"广东158条")。

1.全国108条与上海168条、深圳106条、广东158条对比

表3全国108条与上海168条、深圳106条、广东158条对比

这几份验收指引表在整改合规要求上内容高度重合,其中上海168条和广东158条在细节上都较为全面详尽。本次统一标准后的全国108条的几大检查内容模块更接近于上海168条,但在细节上融合了多项广东158条提及的条款。全国108条是严格按照P2P'1+3'的法规体系,综合考量了各种细节精简而来。本次全国108条从细节上对之前指引中的相似项、同类项进行了合并,把散落在多个细项、但同属同一概念范畴的禁止项整合到一个细项下,遵循"分类统一"的理念;同时删除了原有指引表单中类似"其他有关问题"、"其他无法自行判断的具体情形"的禁止项,体现了统一监管的要求。

2.全国108条合规验收清单新增项目

全国108条重申了清理违规业务的条目和严控业务规模,本次的检查条目从大的业务范畴概念出发,将校园贷、与金交所合作、现金贷列为禁止项目。同时,要求严格控制业务规模,凡检查时点规模总量较2017年6月增长幅度较大的,都属于不合规情况。此外,禁止以任何形式超资金成本上限借款。其中,除了再次确认高额逾期利息、滞纳金、罚息不能超过最高院制定的逾期利率上限标准外,还初次明确P2P网贷平台不能采用线下收取息费、第三方合作机构向借款人收取息费的方式规避综合资金成本上限要求。

表4全国108条合规验收清单新增项目

3.全国108条与上海168条、广东158条、深圳106条主要区别

从全国108条与上海168条、广东158条、深圳106条的不同点来看,主要区别在于关联融资和关联担保认定、平台外部的各类机构和个人的债权转让、银行存管、借款人逾期利息、滞纳金、违约金等上限认定等方面,

关联融资方面,全国108条并未禁止持有(控制)5%以上股份(表决权)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以及与平台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方在平台上融资,核心关联方在进行充分信息披露和融资交易公平前提下是可进行融资;而上海和广东是明确禁止平台核心关联方在平台进行融资;深圳则是禁止持有(控制)5%以上股份(表决权)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在网贷平台融资,但与网贷机构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方以及其他关联方在平台上融资只需充分披露与平台的关联关系即可。

关联担保方面,全国108条未对关联担保方面提出限制,但并未禁止关联担保,而上海、广东和深圳明令禁止平台核心关联方向客户提供担保、承诺回购或承诺保本保息(具有相应资质的平台关联方除外),并禁止网贷平台自身向为客户提供担保服务的机构提供反担保。

债权转让方面,上海、广东和深圳均禁止平台为各类机构(如小贷公司、保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及个人提供债权转让业务,而全国108条并未提及此条规定。

银行存管方面,全国108条对银行存管的规定更加细化,新增了存管账户绑定的银行卡不允许透支功能的规定;并要求平台在合规检查完成前完成银行存管,特别列明:仅签订存管协议但业务未上线运行、业务未全部上线、存管银行未通过测评都不能算"完成银行存管"。不过108条并未提及存管属地化,未提存管属地化对平台来说将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合规成本,而此前上海和深圳均有存管属地化要求。

借款人逾期罚息、滞纳金、违约金等最高额认定方面,全国108条要求逾期利息、滞纳金、违约金、罚息或者其他费用等金额不得超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逾期利率的上限规定;上海168条要求各类逾期罚息、费用之和一般不应超过银行信用卡逾期的罚息水平;广东和深圳106条明确规定逾期利息、滞纳金、违约金、罚息或者其他费用等之和不得超过年利率24%。

(二)P2P在中国为什么发展如此之快?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动荡?

因为中国的P2P在发展中完全变异了。按照国外的定义,P2P本质上是金融信息中介,撮合出借人和借款人产生债权债务关系,P2P受到严格的准入和过程监管,而中国式P2P从一开始就变异了,和国外很不一样:

1.监管模式不一样。

2.市场定位不一样。

中国式P2P大多强调金融属性,多为小贷平台,科技含量不高,有的甚至充当了网络银行的角色,没有做到点对点,而是出借人借款给平台,平台再借给借款人,不是直接融资,是间接融资;国外P2P平台多强调互联网背景,多为高科技公司,如美国最知名的P2P平台LendingClub,2014年在纽约交易所上市,是当年最大的科技股IPO。

3.运作模式不一样。

中国式P2P多为线上和线下结合模式,线上筹集资金,线下开发客户、审核和风控等,不少平台通过设立线下实体店增强获客能力;而国外P2P采用线上操作一体化操作,基本上所有的流程都在线上完成。

4.保障机制不一样。

1.金融去杠杆,市场流动性收紧。

整体流动性收紧致使P2P平台资金供给面承受压力;金融去杠杆逐步从资金端转向资产端,导致流动性收缩、利率抬升、金融业态规范收缩、金融案件增多、违约事件频发、金融风险从点到面释放,P2P风险也随之显现。

2.融资企业经营恶化,还款能力下降。

在行政去产能和环保常态化等因素的共同作用下,中小企业、民营企业首当其冲,被迫关停限产,经营效益下滑,资金承压,到期无法还款,实体经济紧张致借款端违约率上升,从而导致平台资金链断裂提现困难。

3.资产端同质化竞争导致劣质资产增多。

P2P网贷整改备案延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投资者信心,在监管不明朗的情况下部分借款人恶意拖欠。投资人的刚兑预期等导致平台自身偿付压力巨大,居民消费杠杆大幅度提高使借款人还款能力下降。

4.部分平台自融和关联担保等隐患致风险累积、集中爆发。

部分平台风控能力不足、借款人逾期严重;部分平台期限错配致流动性压力加大;部分平台自身财务状况恶化,资金链断裂;少量平台存在恶意欺诈行为。

以上因素中,大部分并非最近出现,但在流动性紧张、政策预期不明、部分影响力较大的平台"爆雷"等因素,沉重打击了投资人信心,使危机集中爆发。

从短期来看,中国式P2P经过前期的快速发展后,如今已经开始大洗牌,问题平台接连"爆雷",监管升级倒逼规范发展,亟待去伪存真。长期来看,中国式P2P作为互联网金融新业态,契合小微企业融资的融资需求,规范的P2P平台有一定的生存空间。在正本清源的关键时期,中国式P2P投资难度加大,需要综合评估,筛选出靠谱的平台和产品。

1、P2P投资最重要的是选平台

平台作为中介机构,连接借贷双方,满足各自的需求。由于现有P2P多是通过线上交易,在这一过程中,借贷双方存在信息不对称,需要平台充当信息中介,保障借贷交易顺畅有序进行,安全合规可靠的平台是产品存续盈利的基础。

(1)平台实力。

P2P平台作为互联网公司,轻资产运营,跑路的成本较低,风险较大。从这个视角来看,平台的注资股东很重要,股东背景强大,平台就能相对稳定发展。从股东背景看,P2P平台一般分为银行系、风投系、上市系、国资系、民营系五大类。

最安全的是银行系,由银行自建平台或子公司投资入股,现有15家,目前尚未出现问题平台,但收益相对较低,综合收益率为6.27%。理论上,银行系P2P平台受到层层监管,运行较为规范,安全性有保障,现在市场影响力较高的有平安集团旗下的陆金服、国开行旗下的开鑫贷、招商银行旗下的小企业E家等。

其次是风投系,有风险机构参与投资的P2P平台并不多,现存156家,累计4家问题平台,淘汰率为2.50%,整体表现较好。一般而言,在选择风投系P2P平台时主要看风投机构的知名度、持股比例、风投轮次等,一般有知名风投机构如IDG、AIG、红杉资本、北极光创投、晨兴资本、经纬中国等参与投资、持股比例较高、融资轮次越多的平台可信度越高。

最后是民营系,可谓是重灾区,平台问题数量最多,累计问题平台2131家,正常运营的仅有1376家,淘汰率为60.76%,在累计问题平台中占比高达98.20%。因此民营系平台选择难度较大,预计经过本轮出清后,民营系平台头部化更为明显,可结合历史运营状况择优选择。

图9第三方软件上有详细的平台信息

(2)合规保障。

合规经营是P2P平台的底线。虽然57号文给出的6月备案登记大限并未能如期执行,但P2P平台未来的监管方向已经十分明确,统一全国备案标准是大势所趋。机构信用代码证、ICP许可证、信息安全等级备案、银行存管已然成为P2P网贷行业合规性的四大重要标准。

机构信用代码证即营业执照,可视作企业的"身份证",是识别机构身份、查询机构信用记录等的重要依据。三证合一后,信用代码即现在开发票通常用到的税号,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天眼查等第三方软件查询。

ICP许可证是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否则就属于非法经营,对于P2P平台十分重要,可通过工信部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查询。

信息安全等级备案是对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状况的检测评估,等级越高,安全保护能力越强,由各地区市级公安局机构颁发,可通过公安系统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网查询。等级保护三级认证是平台备案的必要条件,是非银行机构的最高级认证,仅有不到200家平台通过等级保护三级认证。

平台上线银行资金存管系统,存管银行根据协议进行资金划转支付,严格监管资金流向,为用户资金的安全提供保障,可通过平台官网和第三方P2P门户网站如网贷之家和网贷天眼等查询。

(3)风险控制。

信用风险是P2P业务中最大的风险。平台要有完善的风控流程、严密的风控体系、强大的风控团队进行支持和配合,可通过平台的运营报告、安全保障介绍页面、标的详情页面等综合评判平台风控保障力度。之前不少平台提取了部分风险备付金用于解决信用风险,也是平台宣传的一个亮点,但这明显与信息中介定位不符,属于违规行为,监管已禁止平台新增风险备付金,积极消化存量。平台的风险保障成效可通过逾期坏账率这一指标来进行度量,可从平台年报、运营数据、官网等渠道获取,一般来说,经营良好的P2P平台会将坏账率控制在2%以下。但需要注意的是很多平台公布的逾期和坏账明显偏低,甚至是"自欺欺人",如牛板金和银豆网均为零坏账,结果均"爆雷"。

(4)团队能力。

人才是金融业的核心竞争力,在P2P行业也不例外,甚至更加重要,这是因为P2P这一新兴业态较传统金融更为复杂,需要有严格缜密的风控团队、思维活跃的运营团队、可靠过硬的技术团队等共同配合,因而,团队能力是选择P2P平台重要的考量的因素之一,但是能力这一指标难以直接量化,通常用以下三个指标度量:团队结构,高管团队除了通常的CEO、COO、CFO,还应有配置主管技术的首席信息官和主管风险控制的风控总监等职位,共同保障平台专业安全运营;从业经验,高管团队有大型传统金融机构、新兴互联网机构的从业经历,能在平台运营管理上更游刃有余;学历背景,高管团队若能有良好的学历背景,在金融知识和IT技能上有充足的储备,会在平台运营管理上更有优势。

2、选择产品的要点

(1)资金投向。

(2)投资收益。

(3)担保机制。

第一,中国式P2P和国外P2P存有很大的差异,之前由于监管不到位积累了很多问题,现在金融去杠杆的大环境下,自融自用、短期诈骗、庞氏骗局等雷点被引爆,行业将加速出清。

第二,P2P模式本身没有原罪,未来中国式P2P不会绝迹,规范的P2P平台仍有生存空间。投资者应理性看待P2P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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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策解读2024-09-19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促进非银行金融机构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的通知》 2024-09-09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保险公司县域机构统计制度的通知 2024-08-19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关于加强和改进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答记者问 https://jrjgj.yangling.gov.cn/zwgk/fdzdgknr/zcjd/1.html
2.P2P国家监管最新动态,构建稳健互联网金融生态的措施和进展最新P2P国家监管消息显示,为构建更加稳健的互联网金融生态,相关部门加强了对P2P行业的监管力度。监管措施旨在保障投资者权益,减少金融风险,并促进行业健康发展。这一系列的监管措施将有助于营造一个更加安全、透明的互联网金融环境。 中国P2P监管最新动态 随着P2P行业的飞速发展,中国政府近期出台了一系列新的监管政策,以https://www.xindashizheng.com/post/16551.html
3.业内高管解读P2P网贷暂行管理办法而《暂行办法》中跨平台限额的规定,体现了监管希望在衡量借款人整体负债水平的基础上做好风险管理的思路,这对于保护借款人利益、管理行业整体风险以及稳定金融市场有着非常积极的作用,我们期待未来有更具体的措施落地。我们建议借款人的整体负债情况不仅仅体现在网贷平台之间,也应该包括在所有借贷机构的负债情况,期待中国https://www.01caijing.com/article/10364.htm
4.p2p监管政策解读8篇(全文)业界期待已久的P2P监管细则《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终于面世,公开征求意见。这是今年7月《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出台之后P2P领域首个监管细则。 1、规定网贷机构名称应包含“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字样,全国P2P企业都要改名吗? https://www.99xueshu.com/w/file98y1ko9d.html
5.P2P政策重塑行业生态,引领金融科技新纪元学习资讯展望未来,随着最新P2P政策的实施,P2P行业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在政策的引导下,行业将逐渐规范化,降低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P2P企业也将加强内部管理和创新,提高竞争力,随着金融科技的发展,P2P行业将更加注重金融科技的应用和创新,推动整个行业的发展。 最新P2P政策的出台为P2P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方向,在政策的http://www.meansam.com/post/28720.html
6.P2P网络融资模式(精选十篇)1. 确定监管主体刻不容缓,我国政府可以考虑以分业监管为出发点,从中央到地方,层层落实,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管体系。中央监管机构———银监会应该对P2P行业进行统一监管,建立预警机制,防止P2P平台引发区域性或者系统风险。充分发挥银监会、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等监管机构的职能,各监管机构职责分工,进行分别监管。 https://www.360wenmi.com/f/cnkey3z4fgzu.html
7.P2P备案靴子落地厦门,网贷行业合规化开启“破冰”之旅为了防止P2P企业跨地区监管套利,11月3日,厦门金融办发布备案管理的补充通知,规定异地平台要在厦门市申请备案时“应当提交原网贷机构当地主管部门整改通过的相关证明或本市监管部门认可的整改通过证明”,以此堵住监管漏洞。即便是正规企业,跨区落地厦门申请备案,门槛也是不低。京东金融旗下的新设公司是目前唯一一家跨区落地https://www.iyiou.com/p/60480.html
8.国内网络借贷平台介绍(4)创新能力不足。现有的P2P网贷平台在风险控制方面没有更多基于互联网技术的金融创新,很大程度上依然要依靠线下机构开展业务,有专家指出,现有P2P网贷机构的优势不在于互联网优势,而是在于突破了监管,P2P网贷机构在制度和技术上相较于传统的金融机构并没有优势,P2P行业缺乏可持续发展的动力。 https://www.mingkanw.com/w/fileac4t8mxc.html
9.我国P2P网络借贷存在的法律风险及其规制相关的法律缺失,监管机构不明确,加上行业规范尚未建立,制度风险仍然存在。此外,由于我国个人征信系统尚不完善,投资人了解借款人的真实财务状况的可能性非常低,这样一来,借贷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现象进一步加剧,信用风险难以控制。以下分别从投资人和借款人的角度出发梳理了P2P网络借贷的风险点。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15/07/id/1677715.shtml
10.网贷资金存管监管趋严P2P行业洗牌将加速《征求意见稿》不仅对开展存管业务的银行提出了一定的资质要求,对于接入的平台也提出了在工商登记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完成备案登记、按照通信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申请获得相应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等五项要求。最受业内关注的一条是,存管银行不应外包或由合作机构承担,不得委托网贷机构和第三方机构代开出借人和借款人交易https://finance.sina.cn/2016-08-17/detail-ifxuxnak0426092.d.html
11.P2P监管细则出台后,目前的P2P理财平台是否合规?有哪些发展方向2015年11月末,全国正常运营的网贷机构共2612家,其中问题平台数量1000多家,约占全行业机构总数的30%https://www.zhihu.com/question/39448987
12.浙江图书馆34网贷行业也需治未病 无准入门槛、无行业标准、无监管机构,长期处于“三无”状态的P2P网络借贷平台不断出现危机。2013年全国新成立的平台有800家,而同时倒闭的已经超过了70家。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金融领域的改革,近年来财富管理公司、网络借贷平台迅猛发展起来。本人屡见报箱里不时有投资管理机构发来的小传单,https://www.zjlib.cn/gkdjyd/9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