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举报后,市南检方立刻展开调查,发现翟某等人多数为二手车贩,对申领淘汰黄标车补贴的政策、程序非常熟悉,他们根据车辆情况分类采取了不同的造假手段,既多变又隐蔽。其造假行为主要集中在车辆报废、注销环节。在没有真实车辆存在情况下,伪造车辆行车证、登记证书等。根据市报废汽车回收中心向检察机关提供的材料,翟某等经办的报废车中,有200多辆车信息不符合规定且未在该单位办理报废,有30多辆车根本就不存在。有的则通过重复领补骗取补贴。过户后的车已经通过车管所正式报废,领过一次补贴,但犯罪分子又用车辆过户前的车牌手续申领淘汰补贴。这样,同一辆车先后申领了两次补贴。
审批能通过过程疑点重重
“翟某等人操作的一些手段十分隐秘,从程序上讲很难发现问题。”办案人介绍,必须通过车管所保存的原车原始纸质档案中的车辆照片、车架子钢印照片与报废公司收车的照片比对车辆外观、型号以及架子号钢印的字体、行间距等才能发现,非常难查证。
与此同时,根据山东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山东省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方案》,青岛市商务局、环保局、财政局联合下发的《高污染黄标车提前淘汰补助资金意见实施细则》等若干有关黄标车提前淘汰申请补助的有关规定,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申领流程复杂,审核程序设计严密。需历经汽车报废公司回收、查验、拆解、网传信息、开具回收证明,车管所现场查验车辆、审核信息、开具注销证明,再由商务局、环保局、财政局等多个部门逐一审核,并经网上淘汰系统审批通过后才能领取。而翟某等人伪造的这些虚假车辆信息怎能如此顺利地通过这周密的审核呢?
公章交由他人随意加盖
5名被告被判刑2到12年
经市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查明,报废汽车回收中心、车管所、环保局、财政局、商务局等多个部门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在办理审核业务时为翟某等人提供帮助并收取贿赂或存在严重失职审核把关不严问题,致使翟某等人利用虚假的报废车辆证明材料成功领取290余辆车的提前报废补贴款共计456万余元。
据悉,2017年1月,翟某等5人因犯诈骗罪、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到12年不等并处罚金。报废汽车回收中心副经理田某因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该案案情复杂,涉及部门和人员多,触犯罪名多。截至目前,检察机关已立查犯罪嫌疑人16人,其中涉嫌滥用职权9人,玩忽职守4人,受贿2人,行贿2人,至今提起公诉3人,移送审查起诉6人,还有7人尚未结案正在审查当中。(记者樊蓉通讯员郭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