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文昌市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组建方案》的通知
文府〔2018〕88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农场,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企事业各单位:
《文昌市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组建方案》已经十三届市委常委会第40次会议和十五届市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文昌市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文昌市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组建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国有资产管理机制,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解决好当前我市国有资产管理过程中出现的经营责任主体不明确、管理不规范、效益不高等诸多问题,盘活我市分散管理的国有资产,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海南省推进市县国企国资改革指导计划(2017-2018)》(琼国资〔2017〕116号)的有关规定,就组建文昌市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组建背景
二、组建目的
三、公司性质
四、公司职能
(二)负责接收各行政事业单位现有对外出租的经营性资产(含撤并中小学校资产和廉租房、公租房项目中的临街铺面资产),进行维护、经营和管理。
(三)负责接收管理经市政府批准对外投资、合作的资产及股份(城投公司、旅控司除外)和行政事业单位属下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的资产。
(四)负责接收管理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没收不能依法处置的并经市政府同意移交市国资委管理的各类资产。
(五)盘活国有资产,对持有的国有资产进行清产核资、产权登记(变更)、资产统计、财务报表编报等基础管理工作,参与国有企业改革,为市属国有企业改革筹集资金和建立合作平台。
(六)对持有的国有资产拥有经营管理权,包括租赁、开发、合作经营等活动,优化资本结构和资本配置,承担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责任。
(八)向市属国有企业选派监事人员,指导开展国企监事会工作,制定各市属企业负责人(法人)年度考核办法等。
(九)对市属国有企业重大运营计划、融资方案进行审核把关,出具意见并报市国资委。
(十)按年度向市国资委报告市属国有企业资产运营情况、保值增值情况和考核结果(由市国资委向市委、市政府、市人大报告)。
五、公司组织组建
(一)公司名称。
登记注册公司名称:文昌市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
(二)公司架构。
1.董事会:董事3名,由市委市政府或市国资委委派董事2名,职工董事1名。董事长、法人代表及董事由市委按照人事管理规定及程序任命;职工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2.监事会:监事5名,专职监事3名、职工监事2名组成。专职监事由市国资委或监事会管理机构委派。职工监事由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3.经理层:公司经理层由总经理1名、财务总监1名、副总经理2名组成。
4.党组织:公司建立党组织,设书记1名,董事长为中共党员的,兼任书记。
办公室:负责公司内外协调、人事制度管理及日常事务。
资产经营监管部:负责国有资产的调查、登记、处置等资产管理工作,提出资产经营计划,制定资产管理实施方案等。负责公司投资、招商引资、项目开发的研究及项目的信息搜集、整理等工作。
财务部:负责制定融资计划与方案,融通资金;制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和监督;参与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和决策,跟踪评价投资项目绩效。
监事办公室:负责向所监管的市属国有企业选派监事人员;起草公司监事会管理制度、业务规范及各种文件材料;指导市属国有企业的监事开展工作。
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由市委任命,公司所需人员面向社会进行招聘,市属国有企业员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薪酬管理。
企业负责人(高管)薪酬实行年薪制管理,参照我市现有的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标准执行。企业负责人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2部分构成。企业负责人基本年薪按12万/年(指董事长,其它为董事长的80-95%)执行,每月定期发放;绩效年薪在进行年度业绩考核后根据考核结果在基本薪酬的0.5倍以内发放。
市场化招聘的企业负责人(职业经理人)的薪酬标准,由企业按市场薪酬水平确定,单独上报审批。
(四)主要工作任务。
(五)运行经费。
公司运行所需的经费(资产修缮、员工工资、行政运行),由市财政列入年度预算从经营收益中安排拨付列支。
(六)办公场地。
公司办公场地设在原卫生局办公室。
(七)注册资金。
拟定公司注册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由市财政从2018年安排的国企改革专项资金中拨款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