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0年4月20日至5月20日,县委巡察三组对县供销社系统党委开展了巡察。8月31日,县委巡察三组向县供销社系统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夯实主体责任,不折不扣推进整改落实
(二)坚持以上率下,层层传导责任。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迅速采取措施,积极进行整改。县供销社党委书记、主任认真履行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按照“四个亲自”要求组织研究推进整改工作;班子成员切实负起分管领域的整改责任,带头抓好自身整改,带头指导好、抓好分管领域整改,确保整改立见成效。建立问题台账,加强跟踪督办、逐项对账销号,从源头上避免问题再次发生。
(三)注重建章立制,抓好巩固提升。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坚持治当前与管长远相结合,进一步建立健全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把整改成果与党风廉政建设、机关作风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整改期间结合供销社工作实际,研究出台县供销社系统财务管理、项目管理、资产管理等18项制度文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细落小,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不透。
(1)关于理论学习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每月组织1次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2020年度,开展12次的集中学习,围绕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在厦门》等内容,组织撰写学习笔记、学习心得,把党委中心组学习作为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来抓。二是利用“三会一课”,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等重要论述,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工作的重要指示武装思想,指导供销实践,把供销社改革工作做实做细做好。
(2)关于运用新思想指导推进供销事业发展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我社于10月27日组织传达学习9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对供销合作社工作作出的批示,并联系供销社实际就如何持续深化综合改革,完善体制机制,拓展服务领域开展专题研讨。二是结合研讨成果提出贯彻意见,并于年初开展企业发展目标调研,确定了2021年度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
2.贯彻落实上级工作政策要求不到位。
(1)关于“菜篮子”服务窗口较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下发《惠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小岞水产品市场管理制度的通知》(惠供联〔2020〕139号)文件,督促小岞社加强对小岞水产品市场的日常监督管理,切实提高市场服务质量。二是东桥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于2020年11月正式开工,目前已完成主体建筑浇筑和全部主体建筑封顶,预计2021年11月下旬竣工。
(2)关于发挥农资流通主渠道作用弱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召开2021年化肥冬储工作会议,按照“县基联储”的原则部署化肥冬储任务,确保按要求完成市发改委下达的冬储任务。二是全县供销社系统已恢复黄塘供销社等8个农资供应点。三是完成了城关社、辋川社新型庄稼医院提升改造,其中城关社被评为省级示范社。四是积极安排人员参加省市庄稼医生的培训,进一步提升从业人员专业技术素质和服务水平。
(3)关于履行集体商店代管职能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由县社办公室、基层股和贸发股开展危险房屋处置工作,着手对部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进行处置。目前小岞集体商店位于小岞镇前峰村前内街的店铺已完成加固修缮,辋川服务商店的5间店铺已拆除完成,现在重建施工中。二是经县社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由办公室主任兼任集体商业股负责人(惠供联〔2021〕43号)。三是县社集体商业股已于2021年4月份组织开展集体商店系统的财务检查和资产清查工作,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做到底子清。
3.“为农务农姓农”意识弱化,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缓慢。
(1)关于基层社提质增效不快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全国总社对“五有”基层社的改造要求,加大对我县基层社的指导力度,对标找差积极改造,持续提升市场竞争力。大力支持和鼓励综合实力强的基层社主动申报全国基层社标杆社,2020年5月,总社评定东园供销社为“标杆基层社”并授牌。二是积极向省、市社及县财政申请专项资金,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综合维修服务点、农村综合服务社的扶持力度,帮助基层为农服务组织提升产品质量、扩大经营规模、强化生存能力。三是持续健全奖惩机制,制定下发《惠安县供销社系统企业绩效评估工作方案》(惠供联〔2021〕6号),在“方案”中增设“基层社标杆社”考评项目,激励基层单位主动担当作为。
(2)关于农村综合服务体系网络逐步萎缩的问题。
(3)关于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主动谋求合作。正视专业知识人才缺失、平台运营经验不足、电商产品种类单一等困难,找准自身定位,积极引进合作伙伴,盘活电商展厅、丰富为农服务手段,实现多方共赢,与县总工会及福建省菜投电子商务公司合作,共同打造“智慧工会”电子商务平台。二是加强交流培训。县社先后于2020年11月17日、12月6日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题培训班》、《高素质农民电商培训班》,汲取其他地区供销社发展电子商务的先进经验,加强业务培训,开展经验交流,督促基层单位积极探索盈利模式。三是注重线上线下融合。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动,严格筛选出供销系统的“拳头”产品,积极参与省供销社“一县一周”展销会、厦门秋季茶博会、县长带货直播等活动,推动电商优质产品线上线下同步发展,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及信息服务站点协同发展。四是落实指标考核。合理分解下达“年度电子商务任务指标”,督促并指导基层单位主动开展工作,压实主体责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4.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有差距。
(1)关于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制定了《中共惠安县供销社系统委员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组织意识形态专题学习研讨两次。二是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2021年1月5日组织开展直属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三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六纳入”,把意识形态纳入党委理论学习计划、年度工作要点、绩效考评、党支部书记述职、党委班子成员述职述廉与民主生活会等工作的重要内容。
(2)关于阵地建设不力的问题。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5.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不力。
(1)关于管党治党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系统内重点难点环节,召开落实县委第十轮巡察整改警示教育会议,由各直属单位主任(经理)就本单位工作中存在的不规范事项做情况汇报,内容包栝问题剖析、思想认识、下一步工作打算。二是开展专题廉政教育。12月22日,举办“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党课及党风廉政教育专题讲座,县社党委书记作“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党课辅导讲课,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作党风廉政讲座,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三是召开落实县委第十轮巡察整改集体约谈会议,由各基层社主任就违纪违规事项进行深刻检讨,各责任单位在会上的检讨有深度,能深层次的查找自身问题,不提客观因素,正确对待违纪违规问题的错误性。四是认真制定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狠抓工作落实。五是研究制定了《中共惠安县供销社系统委员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完善全面从严管党治党主体清单。
(2)关于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11月25-26日,开展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谈心谈话活动,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下属单位负责人进行谈心谈话。二是完善谈心谈话制度,坚持每年至少开展廉政谈话一次,2020年度开展2次廉政谈话活动。三是12月24日召开集体约谈会议,督促下属单位负责人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单位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提醒。
(3)关于干部队伍法制观念淡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理论武装。始终把加强理论武装作为从严治党的首要任务,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法制宣传和纪律教育,将法制教育列入干部职工的培训内容,切实提高党规党纪意识。二是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20年12月22日县供销社党委书记、主任召开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党课及纪检组长开展了党风廉政教育,参会人数68人,会议就党员干部队伍法制观念淡薄、日常监督管理力度宽松软、“四风”问题未能有效根除等问题开展警示教育,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6.日常监督管理力度宽松软。
(1)关于执行纪律“缩水走样”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基层社2018年度受处分人员的绩效奖励金不按文件规定的标准扣发,责令全数退回。二是坚持教育先行,开展专题廉政党课,突出强化职业道德教育、警示教育,增进党员干部的职责意识和履职能力。三是完善绩效考核方案,结合供销系统点多面广的实际,加大检查督促和通报力度,进一步规范和梳理工作流程,提升工作效率。
(2)关于机关效能制度形同虚设的问题。
(3)关于干部管理工作存在漏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惠安县供销社系统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证照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县社机关全体人员及下属单位副职以上干部的证照由县社办公室集中保管,各单位组长以下职工证件由单位指定专人保管,要求各单位严格遵照执行。二是下发《关于开展惠安县供销社系统工作人员出国(境)证照管理监督自查自纠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出国(境)证照管理监督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并上报自查报告。三是党委副书记对办公室及涉及的因私出国(境)未按规定办理的人员(共13人)进行集体约谈并集体学习了《惠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进一步规范惠安县供销社系统工作人员出国(境)证照管理监督的通知》文件精神。四是持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非上市企业)股份的领导干部已于2020年9月1日清退所持企业股份,接受县社党委书记约谈。
7.集体资产监管不到位。
(1)关于部分资产被侵占的问题。
(2)关于违规处置资产的问题。
(3)关于大部分资产未办理产权证的问题。
8.“四风”问题未能有效根除。
(1)关于机关化倾向明显的问题。
(2)关于股室协作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由办公室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文件会签制度,根据工作职能,进一步理顺股室职责分工,确保工作正常运转。二是针对股室间协作意识不强、职责管理不力等问题,举一返三,要求县社各股室负责人进行深刻的自我检视,撰写剖析报告,县供销社党委书记、主任对县社全体人员进行集体约谈提醒。
(3)关于形式主义有所抬头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收发文制度。实行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规范办公室收发文程序,做好编号、留底。二是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活动。利用拆迁工作及巡察整改工作的契机,在供销系统内开展作风整顿活动,主要针对工作不扎实、落实工作只停留在表面、依葫芦画瓢等不良现象进行整风肃纪。三是严格执行上级文件精神,联合县财政局重新印发《惠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农资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惠供联〔2020〕128号),采取有效措施,坚决禁止变通上级文件精神。
9.重点项目领域廉政风险隐患突出。
(1)关于“私款公借”赚利息的问题。
(2)关于工程管理混乱的问题。
(3)关于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问题。
(4)关于资产出租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0.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
(1)关于向下属单位摊派费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惠安县供销社系统财务管理制度(试行)》(惠供联〔2021〕37号),从制度上坚决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要求全系统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规定,不得触碰纪律底线、红线。
(2)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纪念品的问题。
(3)关于违规报支接待费的问题。
(4)关于差旅费报销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惠安县供销社系统财务管理制度(试行)》(惠供联〔2021〕37号),对差旅费报销流程进行严格规范,要求各基层单位严格按照制度执行。二是2020年12月17日县社纪委就差旅费报销不规范问题进行集体约谈,并清退差旅费49318元。
11.财经纪律执行不严,财务管理混乱。
(1)关于随意扩大支出范围的问题。
(2)关于违规调账虚增企业利润的问题。
(3)关于存在大额现金结算和坐支现金的问题。
(4)关于部分下属单位资金安全隐患较大的问题。
(5)关于财务报销手续不规范的问题。
(6)关于购置固定资产未作账务处理的问题。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12.领导班子总揽全局作用弱化,缺乏凝聚力向心力。
(1)关于议事制度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惠安县供销社系统关于推进“三会”制度建设的实施方案(试行)》,明确推进“三会制度”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组织机构和保障措施,明确了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监事会的职权,细化议事规则和议事程序,“三重一大”事项的研究将邀请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常务理事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写入常务理事会议事程序。
(2)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监事会组织架构,细化了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监事会的议事范围和规程。二是明确常务理事会会议议题由办公室预先征集,并提前经过常务理事会成员沟通协商,基本达成共识后再提交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
(3)关于班子整体合力未形成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一次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有针对性提出整改措施。二是根据工作实际情况,调整优化班子成员分工并建立“AB”角制度,确保工作协调有序开展,实现工作无缝对接。
13.党建工作责任制压得不实。
(1)关于党建主责主业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党建工作机制,坚持严格落实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二是根据党委工作分工与安排,党委成员到挂钩联系指导支部开展党建指导,进行党风廉政建设、党建工作检查,督促、指导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印发《中共惠安县供销社系统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严格基层组织党内组织生活的通知》,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党支部书记述职工作,严格做好党支部书记年度述职评议工作。
(2)关于党建督导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督查工作表面化问题,县社党委于2020年12月中旬开展巡察反馈直属党支部党建存在问题整改工作落实督查,对整改不到位支部进行严肃批评,并于2021年1月上旬开展年度党建工作检查,计划于2021年4月中旬开展第一季度党建工作督查,对支部党建工作存在的不足给予严肃通报,并逐步形成常态化督查机制。
(3)关于党建工作缺乏亮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中共惠安县供销社系统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严格基层组织党内组织生活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党员主题活动日”等六项制度的操作程序,确保各种组织生活制度得到严格执行。二是开展“深入贯彻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突出主题党日活动特色,2021年一季度共开展9次主题党日活动。三是选送县供销社机关支部参加县直机关工委举办的2020年度机关特色党建项目评选活动,打造系统特色党建,荣获二等奖。
14.党内基本制度执行不严。
(1)关于“三会一课”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印发《中共惠安县供销社系统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严格基层组织党内组织生活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三会一课”制度。督促各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12月22日县社党委书记带头讲党课《履职尽责服务大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结合实际提出要求。12月17日供销系统党委召开落实县委第十轮巡察整改警示教育会议,对党建材料缺失较多的党支部书记给予问责。
(2)关于发展党员程序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开展发展党员“回头看”工作,今后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有关要求,规范发展党员工作,把思想进步的同志及时吸收到党组织中来。二是认真核实农资支部发展党员问题,并将核实情况向派驻纪检监察组作出说明,对发展党员工作不严谨的党支部,进行严肃批评教育。
(3)关于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中共惠安县委组织部关于实行党费收缴管理工作“八项制度”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督促支部每月及时上缴党费,按规定进行党费公示。坚持每年年初开展党费个人申报工作,核定党员月交纳党费数额。
15.党内组织生活不规范。
(1)关于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的问题。
(2)关于组织生活会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印发《中共惠安县供销社系统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严格基层组织党内组织生活的通知》,督促各支部按规定开好组织生活会,严格规范程序。12月中旬供销系统党委组织开展了党建督查工作,加强对支部组织生活会的督促、指导。12月17日供销系统党委召开落实县委第十轮巡察整改警示教育会议,对多年未召开组织生活会的支部书记给予问责。
(3)关于“三诺”工作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印发《中共惠安县供销社系统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严格基层组织党内组织生活的通知》,完善党员“承诺、践诺、评诺”工作制度。严格执行《中共惠安县委组织部关于建立党员“承诺、践诺、评诺”制度的通知》精神,认真开展党员承诺、践诺和评诺工作,督促各支部按要求落实到位。
16.队伍年龄老化、“近亲繁殖”现象严重。
(1)关于队伍青黄不接,年龄断层老化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年轻后备人才队伍培养机制,制定《惠安县供销社系统年轻后备人才队伍培养实施方案(试行)》,加大对年轻干部的储备和培养选拔力度,建立一支素质较高、作风过硬的后备人才队伍。合理使用各年龄层次干部,使供销社系统基层领导班子形成以中、青年为主的梯次结构。二是加强对后备人才的培养。后备人才选定后,为使后备人才思想素质好、工作能力强,县社将不定期组织后备人才集中培训。各基层社、公司要注重后备人才的日常培养,充分利用集中学习、专业技术培训等渠道,强化后备人才素质。
(2)关于文化水平不高,专业人才匮乏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大对系统内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力度,制定出台《惠安县供销社系统学习培训制度(试行)》,通过举办各类培训,不断提高供销社干部职工队伍的专业素质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在2021年3月15日—4月6日期间,每周一组织全系统工作人员参加省供销社举办的为期一个月的全省供销社系统干部能力提升线上培训班,课程内容丰富、方式创新,培训效率高、效果好,通过培训,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的专业素质和履职能力。
(3)关于人员招聘不合理,裙带关系错综复杂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社制定《惠安县供销社系统企业职工招聘工作方案(试行)》,明确今后系统工作人员的招聘面向社会公开,且对招聘程序和标准进行规范;实行回避制度,对基层负责人与其近亲属有上下级领导关系的情形实施任职回避,切实解决近亲繁殖问题。二是严把人员招聘入口关,各基层单位每年根据本单位岗位设置情况制定年度招聘计划,报县供销社人教股汇总审核,县供销社人教股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公开招聘方案,确保按需招人。
(四)落实巡视、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方面
17.关于落实巡视巡察问题整改责任意识淡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由县社纪委负责,指定专人梳理上级巡视巡察发现的问题,认真对照共性问题,深入研究部署,开展自查自纠,细化分解整改责任并将整改工作融入到日常工作中。
18.关于市县检查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结合此次整改,成立财务股、县社纪委的联合审计小组,对基层社的各项福利发放进行审计检查,及时发现违规发放福利问题并督促其整改,目前已基本完成整改,针对以上情况对基层社开展了2场集体批评教育。
19.关于系统内部审计走过场的问题。
20.关于主题教育实效性不强的问题。
(五)深化改革发展体制机制方面
21.关于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成效不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工作部署。2021年3月1日,我社成立调研组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开展“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的通知》精神,前往各基层单位开展年度工作目标调研,多方听取意见,研究部署下阶段我县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协调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推动改革工作顺利进行。二是争取政策支持。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供销社综合改革精神,争取把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纳入全县重点工作考核指标体系,保障综合改革工作高质高效地稳步推进。三是强化学习培训。根据总社、省社安排,我社于2021年3月15日、3月22日、3月29日、4月6日,共组织4次干部职工参与综合改革发展等系列主题培训会,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不断提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提升业务能力水平。四是加大资金投入。积极争取上级社和县财政扶持,整合系统资金和项目,发挥联合合作,克服困难,推进项目建设。
22.“龙雀”老字号品牌推广建设不快。
(1)关于品牌整合效益不高的问题。
(2)关于品牌专项资金和资产使用管理存在隐患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责令集泉茶叶公司就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作出说明。二是我社所属的集泉茶叶公司已就展厅和阁楼区域与合作方签订《关于合作改造并共同使用展厅的协议》。
23.关于联合改造项目擅自改变资产权属问题。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大部分资产未办理产权证
3.完成时限:持续跟进。
(二)小岞综合商场改造项目完工多年未结算
1.情况说明:小岞综合商场项目因涉及甲乙双方对增加工程项目的签证手续不完整,目前双方对增加项目的认定还不一致,无法完成结算。
2.整改措施:一是完善施工竣工图纸;二是敦促甲乙双方履行合同义务,按规范完成工程结算。
3.完成时限:加快推进。
(三)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报支报销和扩大支出范围
1.情况说明:因未退款人员中有退休及离职、调离人员12人,涉及9.63786万元应退款项无法完成清退。
(四)系统内部审计走过场
1.情况说明:我社根据县纪委监委和上级社的要求开展全系统的清产核资工作,清产核资工作涉及系统内部各单位会计账目清查,因此我社将系统内部审计结合清产核资工作一并开展。
2.整改措施: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全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3.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前。
(五)“龙雀”老字号品牌推广建设不快
1.情况说明:2017年,我社所属的惠安县集泉茶叶工贸公司通过整合企业品牌资源,引进茶产业专业运营团队以投资参股的形式,完成企业重组。重组后,通过实行产销分离,传承传统制茶技艺。现有茶叶品种已由原来品牌下仅有单一品种茶叶发展为包括铁罗汉、大红袍、水仙种等30余种茶产品,2020年龙雀茶叶的销售总额已达2000多万元,销售门店辐射全国多个省区。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阶段,我社党委将继续按照县委和县委巡察办要求,以巡察整改为新的起点,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加强党的领导,巩固扩大巡察整改成果,推动供销社综合改革和为农服务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认真对照省委八个“坚定不移”,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正风肃纪,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延伸。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尊崇党章,增强“四力”,提振干事创业的精气神。
二是持续开展后续整改。坚持问题导向,按照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的要求,持之以恒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及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坚持把问题整改与建章立制相结合,着力在织密制度笼子、消除监管盲区上下功夫,努力形成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是不断强化作风建设。坚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各项党规党纪,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抓常抓细抓长,加强日常教育监督管理,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不断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加强与派驻纪检组的沟通衔接,积极支持纪检组开展监督、执纪、问责,深入推进县供销社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