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银保监会和人民银行联合制定的《商业银行金融资产风险分类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发布。
《办法》曾于2019年4月30日至5月31日公开征求意见。与之前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正式版本进一步厘清金融资产五级分类与会计处理的关系,明确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资产为不良资产。
《办法》设置了两年半的过渡期,2023年7月1日之后的新业务要按新规定分类,2023年7月1日前的存量业务,需要在2025年底前完成重新分类。
本文将基于该重大变化,讨论未来三年上市银行不良认定的压力。
国内银行在2019年开始实施的新会计准则(IFRS9)采用了基于未来“预期信用损失”的“三阶段”减值模型,其中,第三阶段的定义为:在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客观减值证据的金融资产。
因此,我们可以依据这种变化计算出目前各银行的不良贷款偏离度。
计算公式:
不良贷款偏离度=不良贷款余额÷第三阶段贷款余额
符合《办法》规定的银行该指标应达到100%,而低于100%说明银行对不良贷款的认定未达到《办法》里的要求,需要在2025年底前达标。
表1-新版不良贷款偏离度
也有一种观点认为,过去银行不良认定相对宽松,所以监管指标采用了150%的拨备覆盖率,未来在不良认定更加严格的背景下,拨备覆盖率可能会降低至100%。
近几年拨备覆盖率监管要求的变化:
2010年10月10日,中国银监会下发文件,要求银行按150%的拨备覆盖率计提拨备。
2018年2月28日,银监会发布《关于调整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监管要求的通知》(银监发(2018)7号文),明确拨备覆盖率监管要求由150%调整至120-150%,贷款拨备率监管要求由2.5%调整为1.5-2.5%,并采用同质同类、一行一策原则。
2020年4月2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将中小银行拨备覆盖率监管要求阶段性下调20个百分点,释放更多信贷资源,提高服务小微企业能力。这意味着,中小银行的拨备覆盖率最低可以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