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第67条明文规定,宪法的解释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
二、宪法解释的程序
1.宪法解释的主体与事由:明确规定宪法解释主体。在我国,依据宪法的规定,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解释宪法。
2.宪法解释请求的提起:由哪些主体提起宪法解释,各国的规定是不尽相同的。有的国家采用预防性解释的制度,即国家立法时,对宪法规定有疑义的,请求解释;有的国家规定抽象审查性解释,即虽然并没有个案的发生,但特定的机关基于申请而解释;还有具体审查性解释和个人请求的情形等。个人一般情况下不得请求解释宪法,但在公民个人认为自己的基本权利受到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侵害,穷尽了所有的法律途径仍得不到救济时,可以向特定机关提出解释宪法的请求。
4.宪法解释的审查:提出宪法解释要求后,宪法解释机关依照一定程序进行审查,决定是否作出解释。
5.宪法解释案的起草:在程序上要规定如何起草宪法解释案以及如何对解释案进行审议。为了保证宪法解释的科学性,在宪法解释案的起草过程中有些国家成立专门的宪法解释咨询委员会等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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