妫川问渠︱“滴答”阅享汇之“滴答”书摘(一百一十一):罗翔《法律的悖论》

本书是中国政法大学罗翔教授普法新作。思考生活中的法律问题,常常让我们觉得十分烧脑,一起案件可能推导出相互矛盾的立场,而且这两个立场居然还都非常合理?这都是因为法律中存在着似非而是的悖论。法律中充满着悖论,有些是真悖论,有些是假悖论。罗老师在书中通过14个经典案件,辨析了法律与案件中的盲区,帮助我们看清法治的核心。探讨和思考法律中的悖论,能够锻炼我们的思维,走出偏见与独断,接受多元与包容。

作者简介

罗翔,湖南耒阳人,北京大学法学博士,现任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刑法学研究所所长。主要研究领域为刑法学、刑法哲学、经济刑法、性犯罪等。著有法律普及读物《刑法学讲义》,随笔集《圆圈正义》等。

01

摘录金句

人类所有的悖论都提醒我们理性的有限,面对知识的海洋,唯一正确的姿态是敬畏与谦卑。

阅读感悟

02

法律是要讲道理的,这个道理既包括天道,也包括人道,而不能是纯粹的霸道。

“天道”与“人道”分别代表了自然法则与社会伦理的双重维度,它们共同构成了法律背后深层次的价值基础。要求法律既要尊重生命的尊严、环境的可持续性以及公平公正的原则,又要遵循人类社会内部的情感共鸣与道德规范。因此,理想的法律应当是“天道”与“人道”的和谐统一,既遵循客观世界的运行规则,又照顾到人类社会的内在需求和情感体验。只有这样,法律才能真正成为引导社会向善的力量,促进人与自然、个人与集体之间健康和谐的发展。

03

因此,即便人生的命运很多时候是被决定的,我们依然需要努力,如果根本不努力,也许你就浪费了一手好牌。

每个人的人生都只有一次,“每一个不曾起舞的日子,都是对生命的辜负”,也是对自己的敷衍。无论是在哪个领域努力、向哪个方向前进——努力积累知识、努力提升体能、努力开拓视野、努力做一个好人……都能成就更好的自己,发现更加美好的风景,感受更为丰富的人生体验。世界不会辜负每一份努力和坚持,时光不会怠慢执着而勇敢的人。

04

法律与道德的关系其实密不可分,如果法律失去了道义的力量,那它不过是一种纯粹的命令,它的效果无法持久。但是,这里要注意区分积极道德主义和消极道德主义。

法律与道德是人类社会中两个重要的规范体系,它们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人们的行为和社会秩序。然而,法律与道德密不可分。道德是法律产生的基础,法律反过来保障道德的实施。道德和法律作为现代社会调控的重要手段,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因此,在当代社会,需要不断探讨和完善法律与道德的关系,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和挑战。

05

刑之最高境界是攻心为上,无刑胜有刑,知刑非好战,而法则是对刑的一种约束。

“无刑胜有刑”,体现了更高层次的治理理念。刑罚的理想状态并非仅仅依靠强制手段来威慑和惩罚犯罪,而是通过感化、教育等方式触动犯罪者的内心,使其真正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从而主动改过自新。我们也应认识到,刑罚非争斗或报复,当以理性和审慎的态度使其在合法、公正、适度的范围内进行,防止权力的滥用和不公正的处罚。只有在法律的框架下,刑罚才能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实现社会长治久安。

06

法律要维护底线的道德,同时道德又可以让法律变得温暖。

在我看来,法律和道德其实是刚柔并济的社会基石。法律以自身明确的条文和严格的秩序守护着社会的道德底线,法律的存在让那些企图突破道德底线的人望而却步,确保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得以实现。但是,社会仅有刚硬的法律远远不够,道德便是那温暖的春风,以无形的力量引导着人们的行为。可以说,法律为道德提供了坚实的保障,道德为法律注入了人性的温暖。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共同构建起和谐稳定的社会。作为法院干警,我们肩负着守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大责任,要以法律为武器,守护道德底线,秉持公正之心,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将法律和道德有机结合,为建设法治社会贡献自身力量。

“滴答”书摘“阅享”智慧

供稿:政治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统筹:政治部组宣组

原标题:《妫川问渠︱“滴答”阅享汇之“滴答”书摘(一百一十一):罗翔《法律的悖论》》

THE END
1.看了法律男神罗翔教授的《刑法学讲义》,才知道以前当法盲的日子白出版书籍《刑法学讲义》《圆圈正义》等。罗翔教授可谓法律界的一束光,幽默风趣地讲述段子一样的案例,又对本来专业难啃的术语名词,解释得非常接地气儿,在网络上爆红。他在B站的昵称是“罗翔说刑法”,一天粉丝就破了百万,现在粉丝还在不断增加。罗翔教授在B站的昵称是“罗翔说刑法”友情提示:在看罗男神的视频时候https://book.douban.com/review/12780789/
2.《罗翔老师说:法律要倾听民众的声音,但要超越民众的偏见。总之,罗翔老师说:“法律要倾听民众的声音,但要超越民众的偏见。”这句话不仅是对法律本身的要求,也是对我们每一个人的期待。让我们一起学习、遵守、理解、运用法律吧!让我们一起为建设一个更加文明、公正、美好的社会而努力吧! “没有正义就没有稳定。”这是罗翔老师在《刑事诉讼法》中的另一句名言,也是他对社https://www.jianshu.com/p/f2b7cfe9f069
3.罗翔著《刑法中的同意制度》:法治天平应向女性适当倾斜,这正是《刑法中的同意制度》是罗翔教授的一部重要著作,该书深入探讨了刑法中关于同意制度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在这本著作中,罗翔教授通过对相关案例的分析和对法律规定的解读,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全面而深入的视角,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应用刑法中的同意制度。罗翔教授在书中详细介绍了刑法中的同意制度的基本概念和原则。他解释https://www.acfun.cn/a/ac43229564
4.2022读书笔记13:《法治的细节》6.孝子能否逾越法律? 当法律判断与道德判断发生冲突。这涉及法律中一个重要原则,就是在定罪量刑中法律判断要优于道德判断。 人类对正义的追求必须在规则之下,通过规则筛选出人们可以接受的有限正义。 7.脑死亡、植物人与死亡 在刑法理论中采取了医学上关于死亡的标准,也就是综合判定说,具体的解释是:以心跳停止、呼https://m.xiaohuasheng.cn/blog?id=96873f01772155e7
5.法制日报法律人的理智和多数人的情感罗翔 对于法律人的理智和多数人的情感这个话题,我想从刑法中的规范评价谈起。规范评价是司法者基于某种价值立场对事实问题的评价,在刑法中,几乎所有的事实概念都需要规范评价,甚至连明确的数字概念也离不开规范评价。比如,甲1980年2月29日出生,1994年3月1日犯故意杀人罪,他是否要负刑事责任,这就需要进行规范评价。https://news.cupl.edu.cn/info/1015/8577.htm
6.罗翔专访:“很多的荣光,不过是草船借箭”A罗翔:我觉得每个人内心深处一定都有对正义的渴望吧。所以为什么苏格拉底说学习是一种回忆,为什么大家会在经历一些事情的时候感到很难受、感到不正义,那一定是有个参照系叫正义。只有当你那个参照系被打乱之后,你才会觉得这个东西不正义。 相比其他职业,法律人当然更强调公平和正义,更想用精确的术语来表达出这种公平和https://static.zhoudaosh.com/B3E2D461A24DD699843AEFA957A586A2F0298836AF37ED93255450C41774BBD4
7.读《圆圈正义》有感现实中,无论我们用任何仪器都无法画出一个真正完美的圆,但“圆”这个概念本身是客观存在的。如果把“圆”看成是一种关于正义的隐喻,那么每一个画“圆”的决定都是一种与正义有关的追求。我们无法实现完美的正义,正如我们不能画出完美的圆圈。 《圆圈正义》这本书拓宽了我们思考问题的广度,罗翔老师通过将实际案http://zjyz.jsjc.gov.cn/wenhua/202206/t20220616_1399259.shtml
8.“法律不是冰冷的逻辑”——从电影《第二十条》看刑法中的正当防卫影评还提到,《第二十条》不仅是一部法律题材的电影,更是一部属于每个人的生活片,会影响一个人的是非观和正义感。 法律不是冰冷的逻辑。最高检用通俗的话语解释了“正当防卫”:“被打了为什么不能还手?见义勇为有什么错?被反复折磨、欺辱,面临重大人身安全,为什么不能勇敢反抗?正义应该有自己的底气。当人们在保https://www.cbbn.net/folder34/folder131/folder132/folder205/2024-02-19/4X7kRQYInULaDuQx.html
9.网红法学教授罗翔:“学法的人不要当刺猬,要做狐狸”南方plus南方周末:是不是就是此前你说的“法律学多了就不把自己当人了”? 罗翔:对,把自己当成高等人了,傲慢、非常喜欢做技术主义解构。但是我觉得学法的人,要谦卑包容,不要当刺猬,要做狐狸,因为法律永远是一种平衡的艺术,要在诸多对立观点中寻找一种更为不坏的选择,而不是总是咄咄逼人,强调逻辑。比如强调逻辑,我更https://static.nfapp.southcn.com/content/202005/04/c3489050.html
10.?罗翔:法律要尊重民众的情感,但要超越民众的偏见你说自己是清白的,没人相信。你说你是被冤枉的,舆论不这么说。这种时候,你怎么办? 你需要一个律师,捍卫怒属于当事人的权益。 但并不代表律师就会成为当事人的一条狗,律师真正的使命和价值是——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追求法律的正义。 在很多人看来,罪大恶极之人不需要辩护律师,这是民意,当民意达到https://www.shangyexinzhi.com/article/40147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