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案要案写进报告是让民众感受到司法正义
新京报:孙小果案和杜少平操场埋尸案写进两高报告。您如何看待大案、要案写入“两高”报告
2.应把对“青天大老爷”的向往转为对法律的尊重
新京报:针对这些案件的办理,有人说“正义会迟到,但一定会到来”。我们的问题是,如何能够让正义和公平实时地抵达人心,而不是说过了十几年后才因为一些契机而翻案。
罗翔:我觉得最重要的还是要坚持法治的精神。所有的权力都要受到法律的约束,法律应该得到最普遍的遵守,既要反对特权,又要反对歧视,不能进行选择性执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但是你会发现法治这个理念,它依然是一个很新鲜的东西。因为中国有着很长的人治传统,很多民众包括很多官员也分不清法家和法治的区别,很多人认为中国古代的法家就是法治,甚至还有很多老百姓有“青天大老爷”的情结,这其实都不是法治的理念,这些观念是需要改变的。
3.规则制定者也要受到法律的约束
新京报:您觉得实现您这种比较理想的状态——大家都遵循法治精神——我们还有哪些路要走
罗翔:第一,还是一个理念的革新。我们一定要知道什么叫做法治,用亚里士多德的观点来说,法治的基本含义是两个含义,一个是法律要追求良善。法律一定有对普遍良善的追求,我们民众也一定要相信“这个世界上是有良善的存在的”,法律依然是要坚持对良善的追求,不能放弃对良善的追求,不能认为良善是一个不可触及的东西。
4.纠正冤假错案是重申程序正义的重要性
新京报:今年两高报告中提到山东等法院纠正“张志超强奸案”等重大冤错案,纠正冤假错案有什么难度
罗翔:纠正冤假错案,首先还是观念的改变。正如“张志超强奸案”所反映的,我们的司法机关,长期以来还是重“实体”轻“程序”,认为正义主要是一种实体正义,程序正义这种观念还有待在我们的很多司法官员心目中来生根发芽。
5.司法是一种有缺陷的正义,完美的正义是一直追求的方向
新京报:一些办案机关在落实程序正义的时候往往比较困难,如何解决这一难题
罗翔:我觉得还是一个观念性的问题,在某种意义上我们必须要承认,在现实社会中,我们是不可能追求绝对正义的。其实在任何国家,都不可能彻底地避免冤假错案。所以我们一定要接受,司法一定是一种有缺陷的正义,但我们一定要让缺陷在人们可容忍的范围之内。
虽然我们画不出一个完美的圆,但是我们不能说圆就不存在,也不能随便画个四边形,就说那就是个圆,完美的正义依然是我们追求的方向。虽不能至,心向往之。
6.道德和法律并不像大家想象的那样冲突
新京报:一些案件的道德和法律边界有模糊的地方,如何兼顾情理法理
罗翔:人们经常会觉得法律和道德有冲突,其实还是看你有没有把道德进行区分。积极道德主义和法律一定是有冲突,因为定罪量刑的依据是法律而不是道德,不能够以道德来作为入罪的一个依据。但是消极道德主义,也就是说如果一种行为社会公众都是点赞的行为,社会公众都觉得这个行为太好了,他就可以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