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纪宏:《宪法的逻辑与合宪性》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是中国国际法学的研究重镇。她的前身是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室和最早时的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组。

《宪法的逻辑与合宪性》

莫纪宏著

当代中国出版社2023年9月

【内容简介】

本书围绕宪法与宪法学的逻辑、宪法的实施和评价以及宪制三个方面,从本体论、运行论和制度论三个层面建构了宪法的逻辑与合宪性的基本理论体系,就宪法和宪法学的逻辑、宪法的解释与适用、宪法实施、宪法与人权保护、依宪治国、合宪性审查等核心宪法议题提出了系统而深刻的理论主张。

【作者简介】

【序言】

中国自主宪法学体系的底层逻辑

就宪法学体系的创新来说,目前我领衔的教育部重大项目课题组还没有形成整体思路,但我想建立中国自主的宪法学创新理论体系大概需要解决以下四个方面的底层逻辑问题:

一是要确立现代宪法学就是现代法理学的底层逻辑,法理学不能仅仅依靠单纯的概念空转,必须要有一定概念关联技术,而要在概念之间建立可靠的逻辑联系,价值论是无法逃避的,所以说,宪法学是最可靠的实证法理学。将传统的法理学的概念体系纳入现代宪法学中,再另行组织法律语言学、法律逻辑学等交叉型的基础学科来研究法理学所面对的基础性法律规范构造问题,可以解决法理学的根本出路问题。

二是要确立宪法学在法学体系中的核心地位,这个判断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相结合的重大理论判断。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健全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既然在法治实践的层面,宪法都是其他部门法的核心,那么,作为研究法现象的法学体系如何能够抛弃这种底层逻辑各自为政呢?所以,基于存在决定意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宪法学必须是法学体系的核心,宪法学不发达,其他部门法学的知识就缺少可靠性,就无法造就中国自主法学体系的整体繁荣和进步。部门法学必须解决宪法在本部门法领域怎样将宪法具体了的问题,这是一个非常难的技术活,需要大量的法理创新。

四是要强化应用宪法学的知识积累和学科体系建设。传统宪法学的知识性质的法律性不够强,与政治学的学科性质过于靠近。我们说搞政治宪法学不等于简单地把政治学并入宪法学,而是要在政治学和宪法学之间建立比较清晰和可靠的法理逻辑联系。要突出宪法学的特点,就是要把法治建设的重大问题纳入宪法学研究体系,例如,要把涉外法治作为应用宪法学的重要课题。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涉外法学就是应用宪法学。不从应用宪法学的角度去思考涉外法治,涉外法治中最基础性的理论问题就没有解决的逻辑路径。依靠传统的法学理论,尤其是传统的国际法学理论去构建自主的涉外法学框架,只能是缘木求鱼,此路不通。

THE END
1.李松锋:不一致的“不一致”:备案审查中“不一致”的适用研究对应的审查结论是适当与否,需要纠正的是不适当的法律规范。 为规范备案审查工作中对判断标准的使用,需要明确各项标准的适用范围。基于上述分析,在备案审查中,合宪性与合法性审查需要基于“事物的本质”,对相应法规范的内容作出判断,防止下位规范出现与上位规范“相抵触”的情形。政治性审查旨在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http://fzzfyjy.cupl.edu.cn/info/1036/16792.htm
2.论立法过程中法律草案合宪性的判断标准[9]在本文中,“法律草案的合宪性”是指法律草案在内容上与宪法相符合的属性。立法过程中法律草案的合宪性判断,是指立法参与者对法律草案内容是否符合宪法的认定活动。法律草案的合宪性判断与法律的合宪性判断有着本质上的不同,主要有以下两方面。 (一)法律草案的合宪性审查不属于狭义上的宪法监督http://www.iolaw.org.cn/global/en/new.aspx?id=68263
3.宪法问答如何区分要求审查中“同宪法相抵触”与“存在合宪性问题”从输入来看,一定要结合合宪性审查的宪法专题课程去理解本知识点。从输出来看,一是能够写明要求审查涉及的《立法法》条文(即第110条和第112条)与其在合宪性审查制度中的体系定位,二是能够准确说出修法内容及原因(包括与建议审查的不同),三是解释两者的区别,即从构成要件和法律效果上进行区分。最后可以谈一下修改https://m.douban.com/note/867689770/
4.法理学法律意识(二) 合宪性解释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 它与其他法律规范构成了一个自上而下的金字塔, 宪法居于塔顶。所有与宪法相抵触的法律规范都是无效的, 这一规则是我们常用的规则, 但是, 在解决不确定概念具体化问题的时候, 此规则明显不能发挥太大的作用, 因为, 不确定概念具体化的目的是实现不确定概念的功能, 而不https://www.360wenmi.com/f/file46y71mi7.html
5.《反分裂国家法》的正当性与合宪性分析因此,如何适用《反分裂国家法》,怎样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及其活动,这是伴随两岸和平、稳定、统一过程不可回避的问题,而这些内容都是以《反分裂国家法》的正当性与合宪性以及贯彻《反分裂国家法》的法律保障力量为基础而展开。 一、《反分裂国家法》立法基础与法理根据――如何回答一个中国的问题?http://www.110.com/ziliao/article-243325.html
6.宪法司法解释的合宪性问题.docx想预览更多内容,点击免费在线预览全文 免费在线预览全文 宪法司法解释的合宪性问题 作为一个法律问题,《宪法》解释的宪法问题的直接和标准是,最高人民法院是否有权在适用宪法和法律时解释宪法的事件和附件。当然,答案是“宪法”。并且,对宪法的尊崇首先应该表现在对宪法文本的尊重,这不仅是宪法本身的明确要求,也是对人https://max.book118.com/html/2023/0905/5030031222010322.shtm
7.论违宪主体进行合宪性审查所依据的主要是宪法规范,在特殊的情形下,宪法的精神、原则及序言的内容也可以作为审查合宪与否的依据。 合法性审查以普通法律为依据。所谓普通法律是指广义的法律范畴,即通常所说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总称,包括法律、法规、规章、自治条例四个不同的层次。 https://www.lawtime.cn/info/lunwen/xianfa/2006102644085.html
8.劳动立法范文9篇(全文)从上文劳动教养制度权力归属的合宪性问题的论述中, 我们可以看到劳动教养的审批不但没有进入司法程序, 也没有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由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审批。1983年以前, 办案、审批、管理、教育全部过程基本上都由公安机关一家独揽, 1983年以后办案、审批由公安机关负责, 管理、教育由司法行政部门负责。这种权力得不到https://www.99xueshu.com/w/ikeyjeyfadu4.html
9.男女退休不同龄制度的宪法学思考一方面,对于精神自由的规制所依据的“严格性审查基准”,应严密地检讨其是否合宪,主张合宪的一方,必须依据立法事实,表明该规制是为了实现非常重要的政府目的,无论如何不得不采取的必要规制,同时,不存在可以不对自由加以限制的其他手段。另一方面,对于规制经济自由的法律,则依据“合理性审查基准”,应尊重立法部门的判断https://china.findlaw.cn/laodongfa/laodongfalunwen/60795.html
10.法理学知识点背诵合集(下)2.依法立法原则,是在前述合宪原则的前提下,立法还应遵循《立法法》。我国现行《立法法》不仅明确规定了立法原则,还规定了不同立法主体所具有的不同立法权限与程序。《立法法》特别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与规章等的制定主体、内容与程序作了明确的规制。各主体均应严格依法立法,保证立法合法。 https://www.scwanxue.cn/kyzx/zhinan/10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