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得君读书会第31期活动在福建泽良律师事务所举行。
蔡函纬-泽良律所研究员
学习《诉讼精细化》的目的在于学习成熟的方法论。段老师作为方法论的提供者,他所提炼出来的方法论面对所有民商事律师,内容必然是周全、复杂而严谨的,趋向于理想的方法论。蔡函纬从实习律师的角度出发,认为作为实务工作者,我们追求的更多是工作上的高效率,故就他个人而言,学习本书更在于如何简化书中的方法论,加强完善自己工作的方法论。
之后,蔡函纬具体向大家展示如何将本书中学习到的方法运用到我们日常使用的Xmind中以制作庭审提纲:通过段老师在书中提及的大纲分析法,可以直接将Xmind中的“大事记”部分加工为“大纲分析图”,建立“请求权基础-法律要件-要件事实-证据”的四个层次,对每个层次设置不同的形状和颜色,以示层次的区分。对于这张“大纲分析图”,从两个维度进行思考,一个是横向思维,类似于“连连看”,从要件到要件事实,从要件事实到证据,一一对应,利用思维导图的扩散式结构,来对完整性进行查缺补漏,同时通过下沿、上推寻找可能的新事实和证据;一个是竖向思维,类似于“俄罗斯方块”,着重研究思考要件事实是否可以归入要件,证据是否足够证明要件事实,可以通过简易的归入法结构进行论证,同时由于Xmind的大纲模式更具有顺序性,更容易聚焦于具体的论证上。通过两种思维交叉进行,不断补充与论证。
此外,蔡函纬也提出:从律师所追求的效率性出发,可以适当地对本书中要件诉讼九步法的部分环节提前进行适用,从而减轻许多工作量;段老师提供给了我们一套屠龙术,每一部分都有很精致的方法论,但我们日常做案件极少屠龙,更多是在杀鸡杀鸭,提高效率最好的方式可能在于根据案件选择性地适用方法论与工具。
赖宏星律师-泽良律所合伙人
请求权基础与证明责任
关于寻找请求权的两种进路
段老师在本章中认为寻找请求权的两种进路即结果进路和原因进路,并提到从原因进路出发,比较符合律师办案思维和法典编撰的思维。对此,赖宏星律师提出了自身的疑问:
1、如确权、变更、撤销类型的诉讼主张,应归入段老师举例的几种结果进路中的哪一种?
林雯雯律师-天衡泉州律所律师
首先,段老师提到要清楚划分请求权基础的要件和抗辩的要件需要同时考虑证明责任的划分,我国证明责任的划分依据采用“法律要件分类说”,具体体现在《民诉解释》第91条确立的证明责任分配一般规则。林雯雯律师坦言,通过深入阅读本书第四章的内容,对于罗森贝克提出的“法律要件分类说”和《民诉解释》第91条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对于如何鉴别请求权的产生、障碍、消灭、阻止也有了更为清晰的认识。
其次,段老师提到重构请求权基础就是以核心法条为依托,拆解“括号外”各层级“公因式”中所涉及的请求权基础的要件,使其与“括号内”的请求权基础核心法条相连接。林雯雯律师认为,如何更好地拆解“括号外”各层级“公因式”,可结合使用吴香香教授主编的《民法典请求权基础检索手册》。该手册将法律规范分为请求权基础规范(主要规范)、辅助规范、防御规范,该分类方法结合段老师提出的要件诉讼九步法,有利于对法条进行拆分、组合及推导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