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法律文化起源之特征

中华法律文化源远流长,按照传世文献的记叙,早在黄帝时期就已经有了法律生活。笔者以近100余年考古学之丰硕成果,详尽地梳理和分析了中华法律文化的起源及其轮廓,阐述了从仰韶、龙山等各大文化以及陶寺、二里头等各个遗址所获得的文献资料(遗存),试图说明在文字诞生之前中国“公法”“私法”“刑法”之萌芽、诞生和起源的进程与路径。通过这一初步的研究,不难得出以下结论:与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之法律文化的形成相比,中华法律文化的起源具有鲜明特色。

第一,中华法律文化的起源具有原创性。从各大文化和各大遗址考古出土的情况来看,华夏大地上的各个民族,其政治制度和治理模式,从氏族,到部落,到酋邦(方国、古国),到统一的国家时代,都是原发的,独立发展起来的。因此这些氏族、部落、酋邦和国家的法律(习惯法)生活,也是自发的、原创的。从中原大地上发展起来的仰韶文化、大汶口文化、龙山文化,长江中游的屈家岭文化、凌家滩文化,长江下游的河姆渡文化、良渚文化等,彼此之间虽有联系,但基本上都是各自独立发展起比较系统的法律文化,从氏族习俗,到部落习惯,到酋邦习惯法,到夏商周统一国家时代的“刑”“法”“律”。

第二,中华法律文化的起源具有多元性。这种多元性是由中华文明或者说是由中国古代国家形成时的特殊情况所决定的。中华文明的形成不是一个单一的氏族或部落,而是华夏大地上各个民族(种族)在各自生活的范围内一起努力,创建起来的。如同苏秉琦所说,中国古代氏族、部落、酋邦(方国)的成长,呈现出一种“满天星斗”状的分散发展起来的形态。而这种形态,决定了中华法律文化的萌芽、诞生和成长也呈现一种分散发展、多元地进步起来的局面。法律发展的多发性和多元性,经历了五帝时代,乃至夏商西周,一直延续至东周的春秋战国时代。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统一的成文法典《法经》(公元前5世纪初)就是“撰次诸国刑典”而成的。大规模诸文化遗存反映出多种法律文化因素共存的现象,也间接地证明了中华法律文化的起源具有多元性的特色。

第四,中华法律文化的起源具有连续性。从新石器时代晚期(公元前5000—前3000年)开始的诸多遗址中呈现出来的氏族、部落之原始法律生活的情景,以及自铜石并用时期(公元前3000—前2000年,早期复杂社会)的仰韶文化末期到陶寺文化(公元前2500—前1900年)及二里头文化(公元前1900—前1530年)等所呈现出来的从原始社会向阶级社会过渡阶段方国、古国以及中国第一个统一国家夏王朝形成过程中,习惯法的成长与变迁从来没有中断过。加之,华夏各民族在空间地域分布上并非泾渭分明,其生活版图也非一成不变,而是呈犬牙交错之势,各族的文化因素也因此呈现出融合乃至“一体化”趋势。这与古代美索不达米亚的苏美尔、巴比伦法律文化和古代埃及法律文化形成鲜明的区别,显示出自己独特的连续性特征。

总之,从考古学的成果出发探索中华法律文化的起源,可以给予我们诸多认识和感悟,同时也说明了中华民族所保留下来众多传世文献中关于国家与法律之起源的记载基本上是可靠的,经得起考古出土文物、文献的印证和检验,进而也说明中华民族所具有的巨大的创造力,中华法律文化是人类法律文化中重要的一极。

(魏琼,作者为华东政法大学教授。详情请参阅《中国法学》2024年第2期《中华法律文化之起源考》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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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在中国的传播与发展(1919《东方杂志》1933年第30卷第2号刊登了郑竞毅的《苏联法律的哲学基础》,该文比较全面地介绍了马克思主义的法律哲学思想,共约5 000字,分七个问题介绍,包括引言、法律的起源、个人的权利、法律的性质、伦理道德与法律的关系、正义问题、法律的将来,对马克思主义法学的部分核心范畴和原理进行阐述。郑竞毅认为,因为“马克https://m.zhangyue.com/readbook/11805657/13.html
2.法的起源(精选三篇)由此可见,东西方不同的伦理道德类型孕育出各具特色的法律发展模式。如果说法律形式主义体现了西方社会特有的市民伦理道德与制度安排,而法律伦理道德主义则充分反映了东方及中国社会固有的历史逻辑,体现了东方社会儒家伦理道德的法权要求。 参考文献 罗马法的起源与发展 篇2 https://www.360wenmi.com/f/cnkeyru8ai3f.html
3.汉语“法学”一词的起源及其流变/何勤华本文的写作,得到了日本明治大学法制史教授冈野诚、明治史专家村上一博,以及北京大学法律史教授武树臣的热诚帮助,在此,一并表示诚挚的谢意。 (1)参见何勤华《西语“法学”一词的起源及其流变》,载《法学》1996年第3期。 (2)参阅实藤惠秀《中国人留学日本史》,三联书店1983年版,第329页。 http://www.law-lib.com/lw/lw_view.asp?no=346&page=2
4.第四届全国法理学博士生论坛简报2008年4月12日,由西南政法大学主办的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学术研讨会暨第四届全国法理学博士生论坛在重庆歌乐山山隐秋鸣酒店会务厅开幕。来自中共中央党校、中国社会科学院、吉林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山东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大学、浙江大学、南京师范大学、上海大学、上海师范大学等十几所院校http://iolaw.cssn.cn/gg/hy/200805/t20080508_4601045.shtml
5.惩罚性赔偿若干法律问题研究二、比较法的观察——惩罚性赔偿责任的起源和现状 1、对历史的扫描 有人认为,该制度最早起源于古巴比伦的法律,也有学者认为多倍的赔偿早在两千多年前古希腊、罗马和埃及已采用③。在罗马法中甚至已产生了关于惩罚性赔偿的观点④。 有人考证,在中世纪英国已产生惩罚性赔偿制度⑤, 当时主要适用于欺诈和不当阐述⑥。http://www.110.com/ziliao/article-232471.html
6.法的一般理论及其在中国的发展大咖说法本文旨在对法的一般理论的缘起及其在中国70年来的发展进行梳理和考察。为避免泛泛而谈,本文将选择一个基本法律概念,即“法律关系”,以其学说的变迁为线索来透视法的一般理论在中国的继受与发展。 一、法的一般理论研究的起源与扩散 (一)一般法学说在德国的起源http://www.mzyfz.com/html/1335/2020-05-25/content-1427791.html
7.古希腊的法律思想体系至于法律的起源,古希腊哲学家们创设了一个欧洲政治和法律思想中最为重要的基础理论——社会契约理论。该理论认为,公民服从法律和政府的基本义务,仰赖于公民与城邦缔结的原初契约,而每个个体仍然保留其契约当事人的身份。 柏拉图认为,在古代,人们当时尚无立法者,当时根本没有这一类东西存在,最初连文字也没有,人们根据https://www.douban.com/note/783572110/
8.课程在晚年苏秉琦的眼中,重建中国史前史并非是将考古学文化与古代族群的简单对应,而是要阐述中国史前社会的演变过程。从这层意义上讲,苏秉琦所著的史前史,确确实实是要为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完成中国续篇。 第三章人类的由来 本章简要介绍100多年来围绕人类起源与演化问题,在旧大陆各地的考古发现与研究https://higher.smartedu.cn/course/6260b091f29a9e60d0f252ec
9.法律起源,legalorigin英语短句,例句大全1.In jurisprudence, many problems still have not uniform answers, such as the nature of law, legal origin, the source of the rule of law, the legitimacy of law, and so on.在法理学界,有很多问题至今也没有统一的结论,如法的本质、法律起源、法律规则的来源、法律的实质合法性之所在等等。 英文https://www.xjishu.com/en/011/y62618.html
10.法学法学(law science),是关于法律的科学。是以法律、法律现象以及其规律性为研究内容的科学。法律作为社会的强制性规范,其直接目的在于维持社会秩序,并通过秩序的构建与维护,实现社会公正。作为以法律为研究对象的法学,其核心就在对于秩序与公正的研究,是秩序与公正之学[1]。 在中国,法学思想最早源于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家https://baike.sogou.com/v8212323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