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逐条解析!律师执业已有新规(专家解读)立法法律人法学院民商事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公布以来,众多法律人不是在学习,便是在去学习的路上。

但也有相当一部分律师在观望、在焦虑——该不该加入这场“学习狂欢”?跟谁学、怎么学?

对司法解释的学习,一定是要从深度理解其特质开始的。司法解释不同于法律和会议纪要,它更多地是关系到法律事实的认定标准、权利义务细化、补充法律漏洞、审判权运行指引等裁判层面,且是随着社会变化进行调整的。

然而,不同的人对规则的解读是存在不同的深度与见知的。若能在法律学习的道路上有过几次师从“高人”的研习体验,是会受益终生的。

——那么,还有什么能比跟随司法解释的主要起草人和执笔人进行深入研习来得更直接、高效和从容呢?

2024年3月1日-3日,智拾网《〈民法典〉合同编通则部分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高级研修班来到全国巡回第三站——北京!合同编司法解释起草人之一吴光荣教授领衔,携民法专家张谷教授,更有授课好评率超高的神秘专家空降现场,从立法、法理、实务多角度拆分解读,聚焦司法解释痛难点及实务应对,助你建立穿透性、体系化思维!

新发布的《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基本覆盖了合同从一般规定、订立、效力、履行、债权保全、变更和转让、权利义务终止、违约责任的“全生命周期”,就长期困扰司法实践的疑难问题提出了具有可操作性的解决方案,这些都反映了其重要地位和作用。

面对此次司法解释的“来势汹汹”,法律人唯有积极迎战,方能在执业的道路上不断胜出。

此次高级研修班,我们就将致力于解决以下问题——

参透立法原意:

起草小组成员倾囊相授,精准透视立法背景及意图,分析法条原义及规则,领悟条文背后逻辑

搭建立体结构:

立法、法理、实务多视角全覆盖,从找法、释法到用法,层层剖析条文概念,建立穿透性、体系化思维

解决一线痛点:

扫码预约报名,锁定席位

豪华师资阵容加持

讲师咖位与内容深度兼具

同样的内容,不同老师的授课效果,可谓判若云泥。同样地,每位讲师授课的立足点和侧重点也不同,只有将他们的不同视角进行糅合,才能打磨成一套拥有完整体系的课程。

起草工作组成员、名校学者、民法大咖……这些都是本次线下研修班讲师自带的“光环”。

本次课程,我们直接为你邀请到了吴光荣教授,他将带来第一手信息及资源,从立法背景、立法目的讲到法条原义及规则,全方位梳理新司法解释。

同时,此次研修班还将有一位神秘大咖空降现场授课,他在我们此前开设的线下研修班中收获了超高好评率!

这两位直接参与司法解释的专家,可以说是带领各位法律人拨开法条迷雾、近距离透视司法解释的绝佳人选。

三天的沉浸式课程,我们为你打造了一个错过很难再有的豪华师资阵容——

01

吴光荣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

主要论著:

《民商法理论与审判实务研究丛书》(共八册)

《物权法精讲:体系解说与实务解答》

02

神秘大咖

03

张谷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张谷教授曾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讲师、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兼任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访问教授;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民商法律学院第一届、第二届教授委员会委员、特聘教授;福建江夏学院法学院客座教授;浙江省“六五”普法讲师团成员;第十二届、十三届杭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律咨询委员会委员;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浙江大学法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浙江大学法学院破产法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主任;《二十世纪中华法学文丛》编委会常务编委;《中德私法研究》主编(之一);获中国人民大学十大教学标兵称号;获浙江大学第二届师德先进个人称号。

课程体系迭代升级

立法与实务视角高效输出

作为所有法律人的年度大课,业界对于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的学习需求是毋庸置疑的。而通过沉浸式、高密度、全体系的线下研修班进行学习的模式,则尤其适合那些合同理论基础相对没那么扎实、工作中有处理大量合同或合同纠纷以及对自己要求严格、希望彻底弄懂合同编的法律人。

对于如此复杂又重要的条文,我们在同几位讲师探讨、设计课程时,就对课程体系的完整性以及落地到实操中的实务性极为注重,力图做到既兼顾了内容密度,又照顾到了学员的学习节奏。

毕竟,条文解释不是终点,能高效应用到实战中、取得胜诉才是王道!

此次课程,将对司法解释进行逐条详解,确保不重不漏。

在设计课程时,两位立法专家将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的9个章节、69个条文打通并融入教学体系,层层剖析、逐条详解,带领各位学员逐一吃透条款概念。

——就像解题需要分析出题者的意图,学习法条时只有彻底参透了立法意图,才能明确实际应用时的路径,形成正确的代理思路。

学习再多的线下课程,最终都还是要回归到律师的“初心”,即实战上来。“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如何让法律条文变成鲜活的、有生命力的应对之法,才是所有律师想要探索的“终极奥义”。

作为长期在一线授课的名牌讲师,几位老师十分清楚一线法律从业者学习中的焦虑和困惑是什么,以及在一线实务中遭遇的痛难点是什么。

三天的课程中,几位讲师将合同编司法解释的原理与实践交叉融合,力争实现理论理解与法律实务的无缝衔接,助你掌握胜诉技巧!

以下为完整课程大纲↓

专家现场答疑解惑

与优秀法律人同行

线下沉浸式训练营的最大优势之一,便是可以向平常难得见一面的大咖讲师当面请教,你离打通某一个领域或专业问题的任督二脉,恐怕就只差专业人士的一次指点迷津。

另外,与优秀同行之间的相互切磋也必不可少。

法律人对结交同行的社交需求尤为强烈。而任何一场高品质的线下训练营,吸引到的都必定是圈子里最勤奋、好学、上进的同行,通过三天的沉浸式课程让彼此成为并肩作战的好友,便是永久的人脉。

前不久才结束的全国巡回第一站——上海场,大家的学习氛围就主打一个浓厚、专注。由于可以近距离、面对面地进行交流,学员们更容易集中注意力,也更容易与讲师和其他学员建立紧密的关系。

上海场的报名异常火爆!看到这么多优秀的同行都投入了这场“战斗”,你还在观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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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新!(2024版)最高法院已发布司法解释汇编林晓明导读:截至2024年11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共发布至法释〔2024〕13号,小编完整梳理了2001至今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并完整梳理了每部司法解释修订时间、效力状态并进行了标注,点击标题即可阅读法律全文,整理不易,如果您觉得有用,欢迎分享收藏,随时查阅学习! https://lawyers.66law.cn/s270534a022d6b_i1491004.aspx
2.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司法解释(一)重点条文解读(下)法律条款1.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四条规定转让拼装或报废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同时《解释》第二十条明确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责任不以明知为主观要件。《解释》正式稿虽删除了征求意见稿中转让人、受让人向前手追偿的条款,但司法实践中转让人、受让人可依据其与前手之间的法律关系,向前手主张http://fw.mwfw.cn/fltk/236417.html
3.诉讼逆转法学理论研究之于疑难案件办理当办案到细微处,就会发现,大量有法律意义的社会生活事实是找不到对应法律条文的。此时如果不懂得如何斥诸于非正式的法律渊源(正义标准、理性原则、公共政策、习惯及法理学说),又如何给出有力的代理意见、如何说服裁判者呢? 尤其在办理疑难复杂案件时,理论功底尤为重要。疑难案件之所以疑难,往往即在于欠缺法律的明文规https://zhuanlan.zhihu.com/p/659064100
4.合同争议条款的解释规则与司法认定至正一般解释方法的综合运用 司法实践中,在案件事实与法律规范之间往往存在错综复杂的关系,法官应立足于案件事实综合运用文义解释、体系解释及目的解释等解释方法对争议条款进行严谨客观的阐释,以期获得最佳的解释结论,实现案件处理的客观公正。具体解释方法如下:首先,以文义解释为基础。从法律解释方法一般顺位来看,文义解释http://baijiahao.baidu.com/s?id=1806847941864669902&wfr=spider&for=pc
5.法律的意义模糊及其救济方法法律的统一性、明确性和规范性,不能放任法律意义的模糊,因此,寻求法律意义的明晰和确定,是法律人必须完成的使命。法律解释的基本任务即通过语言、文字或行为的方式交代,明晰因法律意义模糊而产生的困惑,其效力基础在于有权解释的强制性以及人们对法定权威的接受性。但在疑难、复杂案件中,当案件事实与规范之间的对接与http://clsjp.chinalaw.org.cn/portal/article/index/id/182.html
6.最高院民二庭《民商事审判若干疑难问题》全系列蒋艳超律师由于社会经济生活的纷繁复杂以及立法与司法解释的相对滞后,民商事审判中出 现了很多类型新、争议大的疑难问题。为加强对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的监督指导,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在广泛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对近年来民商事审判中存在的若干 疑难问题进行了归纳和梳理,主要涉及公司法、企业改制、破产法、合同法、担保 http://www.110.com/ziliao/article-290720.html
7.整全法是一种反思平衡吗?——德沃金法律理论与罗尔斯方法论的比较本文认为:首先,德沃金著作中没有明显依据支持两者的等同;其次,将整全法理解为反思性平衡,意味着将追求某一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遍、客观裁判原则/规则,视为判定法律理论成败的标准;而此标准不仅在实践上无法获得,在理论上也忽视了法官在法律解释中扮演的建构性角色。https://www.douban.com/note/773224428/
8.论法律解释的逻辑要素法律解释方法 逻辑要素 位阶 四要素https://cdmd.cnki.com.cn/Article/CDMD-10183-1011093836.htm
9.无讼阅读合同法违约金调整规则分析与最高院司法解释保持一致,在违约金调整的启动程序上,广东高院在《广东高院关于民商事审判实践中有关疑难法律问题的解答意见》(2012年3月1日)第1条关于合同法疑难问题的第1款中作出了相关规定[2],指出法院对违约金的调整不应主动进行,但考虑到当事人的诉讼能力问题,强调注重法院对此问题的释明。山东高院在《山东省https://victory.itslaw.com/victory/api/v1/articles/article/15e2fd99-a420-4d2b-885d-6746e84009b2?downloadLink=2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注释本(根据刑法修正案十二全新修订)法律出版社本书以《刑法》及其解释为中心,按照《刑法修正案(十二)》修订,*条文注释、关联法规的形式对刑事法律制度内容逐条进行讲解,全面且详细地介绍我国刑法基本法律制度的体系框架、主要内容等,尤其是各罪名的构成要件,以及相应立法、司法解释对该罪名认定上的特别规定,并收录决定、立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以供读者准确掌握。这https://h5.youzan.com/v2/showcase/goods?alias=3nhs7vhgrggylyg
11.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法律解释方法的发展同时,针对不同历史时期法院审理案件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也颁布了一些重要的司法解释,如《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土地使用权纠纷司法解释》、《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尤其是针对各地法院审理案件中的重大、疑难问题做出了大量的司法解释。在这些解释中,既广泛运用了各种狭义法律解释http://www.law-lib.com/flsz/sz_view.asp?no=1901
12.法律解释的真谛:波斯纳法律解释理论梳理法信基于对制定法和普通法差别的分析,波斯纳得出的基本结论是:法律解释是制定法的一个问题,而普通法则不存在法律解释问题。他认为,要理解和评价普通法,我们无需解释的概念,而且我也想不出这个概念有什么用处。对于象我这样不认为解释在疑难案件决定上是获得确定性甚或确信的一种一般说来相当可靠的方法的人来说,在着手处https://www.faxin.cn/lib/Flwx/FlqkContent.aspx?gid=F97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