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法学教育的最高学府”“中国政法教育的中心”“全国人大最得力的助手”“政法人才的摇篮”:中国政法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前身是1952年创建的由北京大学、燕京大学、辅仁大学、清华大学的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学科合并组建的北京政法学院;1983年与中央政法干校合并,组建为中国政法大学。在《2009中国大学评价》编制的2009中国大学法学学科100强中排名第三位。
2“新中国法学家的摇篮”“中国法学教育的工作母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人大法学院成立于1950年,是新中国成立后创办的第一所正规的法学高等教育机构。成立伊始,就积极投身中国法学教育的恢复、重建、发展和国家法制建设事业,培养了大批杰出法学理论人才和实践人才,故被誉为“中国法学教育的工作母机”、“新中国法学家的摇篮”。人大法学院在教育部学位中心2009年法学一级学科排名中名列第一。
3“中国法学教育的黄埔军校”:西南政法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前身是1950年创建的有刘伯承元帅担任校长的西南人民革命大学;1953年以西南人民革命大学为基础,合并重庆大学、四川大学、贵州大学、云南大学、重庆财经学院的法律院(系),组建了西南政法大学;2000年由司法部直属划转重庆市人民政府管理,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2012年成立教育部与重庆市共建高校,成为重庆市第一所教育部参与的部市共建全国重点大学。
4“中国法学教育的东方明珠”:华东政法大学。
华东政法大学前身是1952年创建的华东政法学院,是由原圣约翰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苏州大学、安徽大学、厦门大学等9所院校的法律系、政治系和社会系合并组建而成;2007年更名为华东政法大学。
华政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原为司法部直属院校,现为“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高校。拥有从学士、硕士到博士的完整培养体系,已培养各类人才10余万人,被誉为“法学教育的东方明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