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就应该是保护弱者的民族复兴网

最近看到一个视频,农民工讨要工钱,老板不给,官司打到法院,法官判决农民工败诉。农民工愤而将被告和三名法官全部杀成重伤。但这个视频我不知道它是不是真实的,因为我在网上找不到了。但找到了另外一条消息:农民工讨薪无果,最终持刀冲进法院,将4名法官捅成重伤。虽说没有找到想找的那个视频,但另一条消息足以说明,我们的法院,并没有为可怜的底层百姓伸张正义的情况是存在的。

一个社会底层的农民工,官司打到法院,按理说,法院是应该维护这些弱势的底层百姓的,如果法院都不能维护底层的百姓,他们还能有活路吗。

想起了曾经发生过的案件。

王斌余案件,王斌余,一个穷困的农民工,因为讨要工钱回家给父亲治病,老板不但不给钱,还召集一帮打手打他,王斌余愤而连杀四人。

王斌余,最后被法院判决死刑。

从法律的角度,王斌余该死。但是,如果站在社会人心的角度,站在社会公平正义的角度,人们都觉得他不该死。即便他有罪,也罪不至死。

王斌余讨要工钱,而且是为了给父亲治病,按理,老板应该给付工钱。但是不。老板不但不给付工钱,还找人打他。王斌余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才被迫出杀手的。是的,被杀死的几个人,可能也是和王斌余一样属于社会底层的百姓,但是,他们做了老板的打手帮凶,王斌余被迫杀他们,他们难道不是死有余辜吗

还是从社会人心和公平正义的角度,王斌余的反击是合情合理的。如果借用现在的一个法律词语,叫做正当防卫。正当防卫是没有罪过的。

不错,正当防卫有一个说法,就是犯罪正在进行时,你发起反击,反杀了对手,才叫“正当防卫”,你哪怕迟疑了一下,犯罪方已经终止犯罪行为了,你再反击,或者,你的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了,都不能算正当防卫。

在犯罪正在进行时,你发起反击,才叫“正当防卫”,如果对方终止了犯罪,你再发起反击,或者,你的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了,就是“防卫过当”,只能说,这样的法律规定,是十分荒谬的。

正当防卫,从字面上理解,只要当事人的权利和安全,受到了不法侵害,他的一切正当维权,正当反抗,正当防卫,都应该被视作正当防卫。如果法律这样规定,才是合情合理的。

法律就应该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如果法律不能为底层百姓伸张正义,如果法律失去了公平正义,这个世界就没有道理可讲,没有正义可言了。

如果法律不认同底层百姓的正当维权,正当反抗,正当防卫,底层百姓的日子是没法过的。法律可是维护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啊。

既然王斌余要不到工钱还被打(王斌余所面对的一帮人与黑恶势力有什么区别),那么无论他怎么反击,也无论他何时反击,无论他反击的后果是什么,法律都应该认同他是正当防卫,而不是防卫过当,不应该设置防卫过当的门坎。只有这样,才能起到震慑不法侵害者或黑恶势力的作用,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设置防卫过当的门坎,无异于对不法侵害者或黑恶势力的放任和纵容。同样道理,南京彭宇案,如果法官不是发表了那样的一番高论,中国社会道德会至于断崖式滑坡吗

我们甚至还可以做一个比较,美国欺负弱小国家,弱小国家人民的反抗,小日本侵略中国,中国人民的奋起反抗,是不是正当防卫能不能以防卫过当论能不能说,只有小日本在杀人的时候,我们反击它,才是正当防卫,小日本暂时终止杀人了,我们再反击,就是防卫过当了对于侵略者的反抗,能有限度吗社会上对于不法侵害者或黑恶势力的反击,道理不是一样的吗

当年贺龙两把菜刀闹革命,杀了地主老财,如果按照正当防卫的说法,贺龙岂不是成了犯罪了如果贺龙生在今天,法律是不是也要杀掉他。

弱者在形势明显不利于自己的时候,不向对手反击,为的就是等待时机,创造条件,当时机成熟,具备反击条件时再奋起反击。只要是被侵害了,无论他何时反抗,无论反抗的后果怎样,都应该认定为正当防卫,这才是合理的。反击是要讲究时机的。孙子兵法讲,出其不意,攻其不备。难道说,古人的智慧错了,不合适宜了法律本就应该是保护弱者和被侵害者的。不顾弱者或被侵害人反击的合理性正当性,而以防卫过当来判罪,这样的法律,只能是陷入愚蠢。

回到前面说到的打工人将4名法官捅成重伤的案例,你法官不枉法裁判,他会伤害你们吗这样理解,打工人的反抗是被迫的,是正当防卫,是无罪的。法官被刺伤,是罪有应得。

站在天道公理和社会人心的角度,法律都应该支持和保护弱者和被侵害者,都不应该判王斌余们有罪。因为,他们对于不法侵害者或黑恶势力的反抗,是在维护社会正义,维护人类良知。

其实王斌余之前,中国就一直存在拖欠工钱的问题。如果我们从一开始就对拖欠工人工资的行为采取严厉的打击措施,维护工人的权益,王斌余案件也许根本就不会发生。

拖欠工钱是个小问题吗显然不是。所以,俄罗斯总统普京才会亲自下场,为打工人讨要工钱。当某工厂拖欠打工人工资,贵为总统的普京毫不犹豫亲自到工厂为工人讨薪,限期一天之内付清工人工资,还不许辞退工人。某公当年在重庆,记得也是亲自为工人讨要过工钱的。

社会上为什么那么多的恶意欠薪,还搞出了一个恶意讨薪,就是因为法律不能伸张正义,不能维护弱势群体的权益,明明是王斌余有理,法律却判他有罪,即便有罪,也不应该是死罪吧,法律却判了他死罪。

我们是共产党领导的国家,我们的法律,必须维护弱势群体,维护被侵害者。法律只有讲正义讲正气讲道理,这个社会才会向好。法律不保护弱者和被侵害者,这样的法律规定,该改改了。

THE END
1.民法典的律动生活节奏中的和谐基调在一个国家法律体系中,民法典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它为社会成员之间的关系提供了规范性框架,从而保障了个人权利和自由,同时维护了公共秩序。民法典对生活的意义在于其对于社会稳定的影响,使得人们能够在尊重他人权利的前提下,自由地发展。 二、保护弱势群体:弱者的守护神 https://www.cjan6a6c.cn/xue-shu-huo-dong/440056.html
2.法律要保护弱者,因为强者可以通过法律以外的手段保护好自己,对弱者法律要保护弱者,因为强者可以通过法律以外的手段保护好自己,对弱者而言,通常法律就是唯一的依靠了。男女两性关系中,通常女性是弱者。男人出门要保护好自己,是主观可以做得到的,女人出门要保护好自己,靠主观未必做得到。//@不明真相的群众:回复@炒股深圳买房:1,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https://xueqiu.com/5135726117/194264792
3.法律从来都不是保护弱者和老实人的今天看见一位法官分享的真实案例,公司倒闭三人走投无路网上开店卖雪茄年销售额600万,因为卖的是真烟利润5%。在广州每人每年分10万,三个人分别是退伍军人要给六岁女儿做换肾手术https://www.jianshu.com/p/37a59ef6659a
4.交通事故中的保护弱者制度,真的保护了弱者吗?法规每个开车的人都知道,大城市里生活的开非机动车的或者行人也大部分都知道。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中为了保护弱者,采用以人为本的立法态度,如果机动车和行人或者非机动车相撞,哪怕机动车没有过错也要承担一定的连带责任。具体如下: 第七十六条的第(二)项“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http://fw.mwfw.cn/fagui/236128.html
5.保护弱者法律能走多远/姚建宗人道的法律应当特殊保护“弱势群体”,但这里的“弱势群体”也应有个相对明确的界定,否则范围随意扩大,也就不存在所谓的“特殊保护”。由于城乡差别的存在和受教育程度的不同,“打工妹”在用工关系中显然处在“弱势”的位置。对这些“弱者”,法律是否应给予特殊保护?如果应当,那么这种保护应如何体现? http://www.law-lib.com/lw/lw_view.asp?no=408
6.保护弱者原则范文7篇(全文)而公平和正义作为法的根本价值, 要求对于社会关系中的弱者一方进行保护, 从而使弱者一方在法律关系的实现和维护中得到必要的法律支持, 形成符合法的根本价值正确评价的法律关系。 在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中, 出现一些由于自然或社会原因而导致利益实现困难的当事人情况, 这些当事人属于“天然的”处于弱势地位的当事人,https://www.99xueshu.com/w/ikey1shc1d7k.html
7.保护弱者原则(精选五篇)弱者保护理论 篇2 法律保护弱者,自古以来就是最重要的立法的宗旨之一。弱者利益保护的理论渊源主要是法的正义思想和人权思想,保护弱者利益是实质正义的要求,是对法律关系当中处于弱势地位的一方当事人的人文关怀,是公平原则的体现,是平衡双方利益的需要。我们不能仅仅强调形式正义而忽视了对实质正义的追求。正如约翰·迪https://www.360wenmi.com/f/cnkeypqi04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