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是一家中央军工企业,采用简化的经济增加值(EVA)业绩考核办法进行业绩计量和评价,有关资料如下:
(1)2022年的净利润为600万元,费用化利息支出为100万元,无资本化利息支出;研究与开发费用为1010万元。
(2)2022年年末所有者权益为4200万元,年初所有者权益为3900万元,年末负债为3500万元,年初负债为2700万元,年末无息负债为950万元,年初无息负债为730万元,年末在建工程80万元,年初在建工程150万元。
(3)甲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调整后的税后净营业利润=净利润+(利息支出+研究开发费用调整项)×(1-25%)=600+(100+1010)×(1-25%)=1432.5(万元)
平均所有者权益=(4200+3900)÷2=4050(万元)
平均带息负债=(3500+2700-950-730)÷2=2260(万元)
平均在建工程=(80+150)÷2=115(万元)
调整后的资本=平均所有者权益+平均带息负债-平均在建工程=4050+2260-115=6195(万元)
债权资本成本率=利息支出总额÷平均带息负债=100÷2260×100%=4.42%
甲公司作为军工企业,其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故:
股权资本成本率=5.5%-0.5%=5%
平均资本成本率=4.42%×(1-25%)×2260÷(2260+4050)+5%×4050÷(2260+4050)=4.40%
年末资产负债率=3500÷(3500+4200)×100%=45.45%
年初资产负债率=2700÷(2700+3900)×100%=40.91%
甲公司2022年的资产负债率高于上年但低于65%,故不需要调整平均资本成本率。
甲公司2022年简化的经济增加值=税后净营业利润-调整后资本×平均资本成本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