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2013〕25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37号)及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试点发行地方政府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8〕28号)文件精神,棚户区改造是重大的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实施棚户区改造的根本目的是改善群众的居住条件,兼顾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环境。
张店区人民政府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公布2018年棚户区改造调整项目的通知》(鲁建住字〔2018〕9号)的文件要求,根据淄博市张店区发展和改革局文件《关于水资办宿舍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核准的意见》(张发改项核〔2018〕28号)、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张店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水资办宿舍片区连片棚户区(一期)改造纳入2018年改造计划的批复》(张政字〔2018〕40号),将水资办宿舍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纳入2018年棚户区改造工作。
(二)项目预算安排及使用情况
1、项目资金预算安排情况
水资办宿舍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预算资金8900.00万元,系棚户区改造项目专项债券资金。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水资办宿舍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由淄博市张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
局编制预算,并由淄博市张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张店区财政局金融与债务管理科、经建科提出预算申请,经逐级审批后设立。根据预算批复情况,2019年3月29日淄博市张店区财政局通过《关于下达水资办宿舍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专项债券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张财建指〔2019〕32号)文件,将水资办宿舍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预算指标8900.00万元下达到淄博市张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用于水资办宿舍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2018年8月,淄博市张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山东忆江南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原淄博忆江南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张店区购买水资办宿舍片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服务项目(一期)》合同,合同价款8666.00万元。2020年5月,经补充协议将政府购买安置服务费调整为9993.00万元。
2019年4月30日,淄博市张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5000.00万元专项债券资金拨付至山东忆江南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19年5月31日,淄博市张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3900.00万元专项债券资金拨付至山东忆江南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水资办宿舍18户安置补偿资金992.2233万元(其中:货币资金156.4689万,房票票面补偿金额835.7544万元)由政府垫付给搬迁居民。2019年7月9日淄博市张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过《关于据实拨付水资办宿舍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安置服务费用的请示》张建字〔2019〕90号文件,建议政府支付山东忆江南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安置服务费前扣除政府垫付18户安置补偿资金992.2233万元,扣除8900.00万元棚改专项债券本息及发行费60.00万元等,已得到同意批示。综上所述,实际已付山东忆江南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安置服务费9952.2233万元。水资办宿舍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分配明细如下表所示。
水资办宿舍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分配明细表
项目名称
金额(万元)
占比
备注
货币安置费用
2242.50
22.44%
产权调换费用
6105.00
61.09%
淄博忆江南利润报价
319.00
3.19%
土地成交价高出部分
1327.00
13.28%
合计
9993.50
100.00%
购买服务费合同价9993.00万元
(三)项目主要内容和实施情况
2、项目实施单位:淄博市张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项目具体内容
(四)项目组织管理
单位名称
项目分工
主要职责
淄博市张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主管单位
张店区人民政府
项目主导单位
山东忆江南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单位
二、项目绩效目标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全省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建设;提升和完善城市功能;优化配置土地资源,促进土地合理利用;改善群众居住条件,推动城乡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二)年度目标
产出数量指标:还迁住宅户数量18户;还迁非住宅户数量22户;规划总建筑面积5.25万平方米。
产出质量指标: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符合征迁补偿标准。
产出时效指标:资金支付及时;项目实施进度按时完成。
社会效益指标:提高生活质量;优化土地资源,促进土地整合和集约化;改善周边卫生及绿化环境。
可持续影响指标: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形象;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还迁户满意度达到95%以上。
三、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综合评价结论
评价工作组通过对水资办宿舍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进行综合评价,认为水资办宿舍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达到既定目标,有利于改善居住环境,维护当地社会和谐稳定,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形象,优化土地资源,促进土地整合和集约化,但项目在绩效目标细化、量化程度、资金分配合理性、收益测算的准确性和预期实现性、项目执行的规范性、财务监控执行有效性等方面仍存在部分问题,最后综合评价得分为85.29分,最终评价等级为良好。
综合评定得分表
指标
决策
过程
产出
效益
分值
15
22
30
33
100
综合评定得分
10.5
16.6
28.44
29.75
85.29
得分率
70.00%
75.45%
94.80%
90.15%
85.29%
(二)绩效分析
项目决策指标分值15分,实际得分10.5分,扣分项主要体现在绩效目标细化、量化程度、资金分配合理性、收益测算的准确性和预期实现性方面。
项目过程指标分值22分,实际得分16.6分,扣分项体现在资金使用合规性、项目执行的规范性、项目档案管理情况、财务监控执行的有效性方面。
项目产出指标分值30分,实际得分28.44分,项目产出情况较好,基本完成任务目标。
项目效益指标分值33分,实际得分29.75分,扣分项主要体现在还迁户满意度方面。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水资办宿舍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通过发行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发挥政府规范适度举债改善群众住房条件的积极作用。政府通过购买棚户区改造安置服务,公开择优选择实施主体,构建多元化棚改推进体系。通过水资办宿舍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有利于加快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建设;提升和完善城市功能;优化配置土地资源,促进土地合理利用;改善群众居住条件,推动城乡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二)存在的问题
1、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欠规范
通过查阅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该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欠规范,具体表现为:年度绩效指标填写内容与长期绩效指标内容一致,而且未能体现项目年度目标;产出指标设置不完整,未体现项目具体实施内容。
2、合同内容执行不到位
3、档案资料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4、项目主管单位缺少事中、事后监管机制
淄博市张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水资办宿舍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的主管单位,缺少对项目的事中和事后监管制度,项目未按照搬迁安置补偿方案的进度执行,导致延期交房,还迁户满意度不高。
(三)意见建议
1、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规范填报绩效目标
2、加强合同执行力度,维护双方合法权益
建议合同双方严把合同“履约关”,增强合同履约过程管理控制意识,注重合同履约情况。如出现因不可抗力的原因或因人为因素不能如期履约的情况,及时与对方沟通,协商解决方案。
3、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完善项目资料
4、加强项目监管,提高项目管理水平
淄博市张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履行好管理和监督职责,定期督查了解项目施工进度;及时与还迁户沟通,给还迁户延期交房合理的解释。
张店区清洁取暖工程项目(2017年-2021年)
张店区委、区政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气污染防治一系列决策部署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2017年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方案》(鲁厅字〔2017〕35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农村地区供暖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16〕208号)文件要求,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冬季清洁供暖气代煤电代煤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厅发〔2017〕33号)研究确定,在全区范围内集中供暖范围以外的区域全面实施冬季清洁供暖气代煤电代煤工程及既有建筑能效提升。
2017年度清洁取暖工程项目下半年组织实施,当年未申报项目预算。
2018年度清洁取暖工程项目包含在当年度综合预算中,根据项目实际拨付资金。
2019年度清洁取暖工程申报预算资金658.45万元,资金包含已经改造用户运行补贴,2018年改造用户的管网建设费用40%、燃气壁挂炉补贴40%、电采暖设备补贴40%;2019年改造用户的管网建设费用60%、燃气壁挂炉补贴60%、电采暖设备补贴60%。
2019年度既有建筑能效提升改造项目未申报预算资金,项目资金未经过住建局直接由财政局拨付至各镇(街道)。
2020年度冬季清洁取暖工程申报预算资金1526.00万元,资金包含已经改造用户运行补贴,2019年改造用户的管网建设费用40%、燃气壁挂炉补贴40%、电采暖设备补贴40%;2020年改造用户的管网建设费用60%、燃气壁挂炉补贴60%、电采暖设备补贴60%;聘请第三方验收费用。
2020年度既有建筑能效提升改造项目申报预算资金1282.98万元,为湖田街道北焦宋村居民小区、店子村居民小区、商家村居民小区能效提升改造费用。
2021年度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程申报预算资金514.24万元,资金包含已经改造用户2020-2021年度采暖季运行补贴;2020年改造用户的管网建设费用40%、燃气壁挂炉补贴40%、电采暖设备补贴40%。
张店区清洁取暖工程项目(2017年-2021年)截止2021年3月31日共计支付资金71,343,345.51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20,148,862.00元、省财政资金10,240,000.00元、市财政资金30,954,483.51元、区财政资金10,000,000.00元。
(2)项目主管单位:淄博市张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项目具体内容
①2017年度计划实施内容
2017年度计划完成全区8006户气代煤电代煤工程改造任务,其中:南定镇3190户、傅家镇1950户、沣水镇100户、中埠镇500户、湖田街道2266户。
②2018年度计划实施内容
2018年度全区计划完成3.2万户,其中城区新增集中供暖3.03万户、农村地区0.17万户(分户式气代煤0.12万户、分户式电代煤0.05万户);2018年底全区农村幼儿园、中小学、卫生室、养老院、便民服务中心等公共场所和农村新型社区全面实现清洁取暖。
③2019年度计划实施内容
2019年度全区完成城乡结合部集中供暖1423户。
2019年度全区完成农房能效提升任务1744户(其中2018年任务604户,2019年任务1140户)、完成城区建筑能效提升任务99780户。
④2020年度计划实施内容
2020年度全区完成100户清洁取暖改造任务,实现平原地区清洁取暖基本全覆盖。
2020年度完成农房能效提升144户、城区建筑能效提升14万平方米,有效降低用户取暖能耗,提升取暖效果。
淄博市张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本项目预算编制与申报工作,对财政批复的项目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张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用事业管理科负责气代煤电代煤改造工程的监督管理工作,张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节能科负责建筑能效提升改造工程监督管理工作。具体由各镇(街道)进行组织实施。
为进一步提高张店区居民冬季取暖清洁化水平,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有效保障和改善民生,实施冬季清洁能源供暖气代煤电代煤工程及既有建筑能效提升,实现清洁取暖全覆盖。
1、2017年度目标:2017年10月底前完成8000户气代煤、电代煤建设任务。
2、2018年度目标:2018年全区计划完成3.2万户,其中城区新增集中供暖3.03万户、农村地区0.17万户(分户式气代煤0.12万户、分户式电代煤0.05万户);2018年底全区农村幼儿园、中小学、卫生室、养老院、便民服务中心等公共场所和农村新型社区全部实现清洁取暖。
3、2019年度目标:2019年度全区完成城乡结合部集中供暖1423户;2020年基本实现农村地区清洁取暖。
2019年全区完成农房能效提升任务1744户(其中2018年任务604户、2019年任务1140户)、完成城区建筑能效提升任务99780平方米。
4、2020年度目标:2020年全区完成100户清洁取暖改造任务,实现平原地区清洁取暖基本全覆盖。2020年底前完成农房能效提升144户、城区建筑能效提升14万平方米,有效降低用户取暖能耗,提升取暖效果。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15.00
20.00
42.00
23.00
100.00
12.75
39.81
11.28
83.84
85%
100%
94.79%
49.04%
83.84%
项目决策指标分值15.00分,实际得分12.75分,扣分项主要体现在项目前期调研不充分,绩效目标设置,细化、量化程度、预算编制科学性方面。
项目产出指标分值42.00分,实际得分39.81分。项目产出情况较好,基本完成任务目标。
项目效益指标标准分值23.00分,实际得分11.28分。项目实施后群众满意度较低,群众对保温效果、改造方式和取暖费用承受能力存在不同程度意见。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问题及建议
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关系广大群众温暖过冬,关系雾霾天气能不能减少,是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农村生活方式革命的重要内容。“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尽可能利用清洁能源,加快提升清洁供暖比重”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重要指示。张店区清洁取暖的主要经验和做法体现在以下方面:
1、张店区在实施清洁取暖改造过程中合理利用资源,进行气代煤电代煤的改造,有效降低散煤使用量,对降低环境污染效果显著。
2、针对居民用气用电情况建立合理补贴机制为实现清洁取暖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保障,政府对清洁取暖设备按照一定标准进行补贴,同时在2017年提出用气用电补贴3年的基础上,2019年又提出继续补贴三年的保障措施,有效降低人民群众的取暖成本,让人民群众安心用暖。
3、部分地区进行外墙保温改造,有效解决了居民室内暖气片温度不高的问题,对保持室内温度起到重要作用。
4、截止2021年3月15日,张店区实现城区清洁取暖全覆盖,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覆盖率达到80.6%,改造成果显著。
自2019年度实施建筑能效提升改造以来,农村建筑能效改造少,公共建筑基本未开展改造工作。张店区仅对湖田街道、傅家镇向阳村和中埠镇边辛村进行改造提升,建筑能效提升覆盖率较低。
2、清洁取暖宣传推广不到位
针对农村地区实施“气代煤、电代煤”项目后,部分农村地区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固有的冬季取暖方式,清洁取暖政策在农村尤其是偏远农村执行效果不明显。
3、“气代煤电代煤”改的起用不起
“气代煤”、“电代煤”等清洁取暖方式在集中供热覆盖不到的地方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部分地区特别是农村使用天然气壁挂炉替代烧煤或者用空调、电暖器替代烧煤后,因使用成本较高,存在“改的起用不起”现象,尽管实施了“双替代”,部分用户仍“裹着棉被过冬”,政策效果存在退坡风险。
4、取暖效果不理想,改造方式有待改善
通过社会调查发现,部分群众对“气代煤电代煤”的取暖效果不满意,室内温度低,相比较集中供暖而言,“气代煤电代煤”的效果大打折扣,广大群众迫切希望实现集中供暖。
建议加大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民众对环境保护及大气污染防治的意识,并将该项财政补贴政策真正落实落细,切实降低农村居民清洁取暖成本,让广大农村居民自觉接受和采用清洁取暖方式取暖。
3、建立长效运行机制
科学测算清洁取暖方式高于煤取暖的成本,政府、企业和居民共同承担,通过优化营商环境,扩大市场规模,提高企业的积极性。按照经济收入水平区分划档,制定差异化的补贴标准,对于建档立卡贫困户、五保户等按最高档补贴。分析测算居民清洁取暖成本增加部分在居民可支配收入中的占比,合理确定补贴周期并逐步退出。
4、加大调研力度,改善群众需求
加大调研力度及技术研发,提高集中供暖覆盖面,在能够进行集中供暖的地区实现集中供暖。
淄博市张店区胶济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化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改善城乡面貌,提升中心城区城市形象,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区政府)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6〕22号)及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淄办发〔2016〕33号)文件要求,于2016年12月启动、2017年1月全面推进胶济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并于2018年依据省城乡环卫一体化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重点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和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在2017年整治的基础上,对胶济铁路沿线环境进行了再提升综合整治。按照区政府《关于印发张店区开展胶济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张政办发〔2016〕22号)文件部署及部门职能划分,胶济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由张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区住建局)主导、马尚镇等6个镇办负责项目具体实施。
(二)项目概算、结算审计及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1、项目概算情况
胶济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概算资金总额4098.017342万元,其中:2017年度概算2583.017342万元;2018年度概算1515.00万元。项目概算情况如下表所示:
淄博市张店区胶济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投资概算汇总表
年度/项目
标段
概算金额(万元)
占比(100.00%)
2017年施工
湖田段
531.403773
12.97
马尚段
507.758039
12.39
傅家段
235.238491
5.74
沣水段
845.432591
20.63
车站段
180.984655
4.42
和平段
168.799793
4.12
小计
2469.617342
60.27
2017年监理
傅家段、马尚段
19.59
0.48
和平段、车站段
9.24
0.22
沣水段、湖田段
34.57
0.84
63.40
1.54
2017年设计
50.00
1.22
2017年投资概算合计
2583.017342
63.03
2018年投资概算合计
1515.00
36.97
总计
4098.017342
2、项目工程结算审计情况
胶济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分为2017年整治、2018年再提升2个实施阶段。区住建局于2018年11月23日向区政府请示将2018年胶济铁路沿线环境综合再整治工程并入2017年中统一结算,区政府于2018年11月27日予以批复。6个实施镇办依照批复分别于2020年4月至2021年1月将2个实施阶段合并出具工程结算审计报告,工程结算情况如下表所示:
淄博市张店区胶济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工程结算审定值明细表
单位:万元
施工单位及镇办
工程结算审定金额
建筑工程
装饰工程
绿化工程
设计、监理、评估
马尚镇
60.281362
33.443481
783.56351
877.288353
傅家镇
83.294879
5.664848
432.105415
521.065142
沣水镇
47.313513
32.337901
913.605882
993.257296
车站街道办事处
17.500799
12.817127
133.121221
163.439147
湖田街道办事处
31.502943
29.276356
1035.708129
1096.487428
和平街道办事处
81.520668
25.446885
63.952456
170.920009
淄博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79.80
山东金润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10.00
淄博政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9.00
淄博泰山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3.90
淄博瑞丰四维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7.192
321.414164
138.986598
3362.056613
119.892
3942.349375
3、项目资金安排及使用情况
依据区政府《关于印发张店区开展胶济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张政办发〔2016〕22号)、《领导交办事项办理情况汇报》〔2021〕第2号,胶济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所需资金由6个实施镇办先行支付,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出具工程结算审计报告后,由区财政按照工程审定值的50%给予奖补。
胶济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奖补资金由区住建局于2019年至2021年依据各实施镇办与施工方2017年度签订合同约定的付款进度,按照工程审定值编制工程拨款通知单报送至张店区财政局(以下简称区财政局)经建科,经逐级审批后,拨付项目奖补资金。
区财政局于2019年1月28日向区住建设局下达《关于下达胶济铁路沿线综合整治工程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张财建指〔2019〕18号)文件,拨付资金1650.00万元;于2020年5月22日下达《关于批复城镇化建设及环境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张财建指〔2020〕25号)文件,拨付资金48.10万元,以上2笔资金由区住建局拨付至6个实施镇办。区财政局于2021年2月采用直接支付方式拨付至6个实施镇办及设计监理单位项目资金296.859114万元。截止2021年4月30日,区级财政共计拨付资金1994.959114万元,其中:拨付至6个实施镇办施工款1935.009114万元,拨付至设计监理单位59.95万元。资金拨付情况如下表所示:
张店区胶济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区级奖补资金拨付情况明细表
实施单位及镇办
拨付年度
占审定值、合同值比率(100.00%)
2019年
2020年
2021年
424.00
10.10
4.544176
438.644176
222.00
8.00
30.532571
260.532571
382.00
8.50
106.128648
496.628648
91.00
6.00
97.00
59.35
471.00
7.00
70.243714
548.243714
60.00
25.460005
93.960005
54.97
39.90
5.00
4.50
6.95
3.60
50.05
1650.00
48.10
296.859114
1994.959114
50.60
1、项目评价期间:2016年12月15日至2021年4月30日
2、项目主管单位:张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项目建设单位:马尚镇、傅家镇、沣水镇、车站街道办事处、湖田街道办事处、和平街道办事处6个镇办。
4、项目实施具体内容
(1)项目计划实施内容
对淄博市张店区境内胶济铁路沿线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全长约21.4公里,其中:
①张店区与周村区边界至世纪路,全长约7.1公里,该段治理内容为清除私搭乱建的建构筑物及完善绿化景观,该段治理工作主要由马尚镇及傅家镇承担。
②世纪路至柳泉路,全长约1.9公里,该段重点治理的内容为清洗建筑物墙面和围挡及清除乱堆放物,该段治理工作主要由和平街道办事处承担。
③柳泉路至淄东铁路东岔口,全长约4.5公里,该段整治工作重点为铁路部门用地部分重点粉刷建筑墙面和围挡;对进出站口、天桥、地下通道的环境卫生等进行持续治理;对铁路两侧垃圾和废弃物进行持续拉网式清理;铁路红线外以清除乱搭乱建、整理院落杂物为主,该段治理工作主要由车站街道办事处承担。
④淄东铁路东岔口至张店区与临淄区边界,全长约7.9公里,该段重点治理内容为清除裸露地、整治老旧建筑及完善绿化景观为主,该段治理工作主要由湖田街道办事处及沣水镇承担。
(2)项目实际实施内容
项目实际实施内容与计划内容相符。
区财政局
项目奖补资金审批单位
负责本项目奖补资金的批复拨付工作。
区住建局
主管单位
2、对区财政批复的项目奖补资金进行管理,专款专用,及时拨付至各实施乡镇。
马尚镇等6个镇办
建设单位
1、负责本辖区范围内铁路两侧违章建筑拆除、垃圾清运、建筑立面粉刷、残墙断壁、乱堆放、乱搭建及废品收购点的整治工作,负责铁路沿线的绿化实施工作;
2、根据工程审定值,按合同约定的付款进度,及时拨付施工单位工程款。
中标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
1、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2、工程竣工验收,及时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工程结算资料。
力争通过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彻底解决铁路安全隐患和环境脏乱差的环境问题。根据铁路沿线专项整治要求,打造绿色生态长廊,达到“环境静、景观美、面貌新、安全稳”的总体目标。
1、产出指标
产出数量指标:胶州铁路沿线环境整治21.4公里;完成省级清单隐患销号率≥95%。
产出质量指标:工程完工验收合格率100%;项目养护质量良好。
产出时效指标:工程完工及时;组织验收及出具工程结算审计报告及时。
产出成本指标:成本节约程度在8%至15%合理范围内。
2、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显著促进淄博市张店区经济发展。
社会效益指标:美化胶济铁路沿线环境,显著提升城市整体形象。
可持续性影响:显著改善胶济铁路沿线生态环境;建立健全铁路沿线环境治理长效机制。
满意度:铁路沿线周边群众满意度≥95%。
评价工作组通过对胶济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进行综合评价,认为胶济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资金使用绩效基本达到既定目标。铁路沿线生活垃圾、乱搭乱建、破损房屋等脏乱差现象基本得到消除,对易林地段进行绿化、美化,使胶济铁路沿线环境面貌有根本改观,基本达到整治目标。但项目在镇级配套资金到位率、预算执行率、制度执行的有效性、养护质量、可持续性影响等方面仍存在部分问题,最后综合评价得分为84.16分,最终评价等级为良好。
20
35
14.37
31.7
23.09
84.16
71.85%
90.57%
76.97%
84.16%
项目决策指标分值15分,实际得分15分,无扣分项。
项目过程指标分值20分,实际得分14.37分,扣分项体现在镇级资金到位率、预算执行率、项目执行的规范性、项目档案管理情况、财务监控执行的有效性方面。
项目产出指标分值35分,实际得分31.7分,扣分项主要体现在项目养护质量情况、工程完工及时性、组织验收及出具工程结算审计报告及时性、成本节约程度方面。
项目效益指标分值30分,实际得分23.09分,扣分项主要体现在促进淄博市张店区经济发展、美化胶济铁路沿线环境、提升城市整体形象、改善胶济铁路沿线生态环境、建立健全铁路沿线环境治理长效机制及对项目总体实施满意度方面。
1、加强组织领导
2、强化督查调度
项目领导小组建立通报和调度机制,各有关单位明确专人负责,实时掌握整治进度,定期将整治情况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政府将定期调度综合整治进展情况,并组织考评验收组,对综合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通报考核结果。
1、项目执行方面
(1)2018年度再提升阶段未签订施工合同
2018年再提升整治阶段6个实施镇办均未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五条“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
(2)项目变更未执行变更程序
傅家镇工程审计报告中显示清单外审定工程值142.336874万元,超项目概算金额521.065142的27.31%,未按规定执行项目变更程序。
(3)项目验收证明书填写不规范
(4)未编制项目完工总结报告
项目实施完工后,区住建局未编制项目完工总结报告,导致部分项目数据不完整,如装饰工程、建筑工程、绿化工程具体产出数据缺失,不便于对项目产出进行细化、量化分析。
2、项目档案管理方面
区住建局项目档案管理薄弱,无专职人员管理,且业务岗位存在人员换岗转岗现象,部分档案资料未妥善移交,致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合同及监理设计招投标等重要资料缺失,不便于项目日后监督管理。
3、财务监控执行方面
(1)超标准拨付奖补资金
区住建局于2019-2021年度拨付和平街道办事处奖补资金93.960005万元,占工程审定值170.920009万元的54.97%,超标准拨付奖补资金8.5万元。
(2)超标准拨付奖补资金未及时收回
截止2021年4月30日,区住建局对车站街道办事处超标准拨付资金15.28万元;和平街道办事处超标准拨付资金8.5万元,未予收回。
4、铁路沿线环境整治长效机制方面
6个镇办项目保修养护期已于2019年4月结束,现由各镇办自行进行养护,除和平街道办事处外,其余5个镇办均未制定养护方案,养护管理责任难以落实,无法确保铁路沿线绿化带的养护质量。
1、规范项目管理
(1)加强合同管理
(2)规范项目变更程序
建议区住建局及各实施镇办严格执行项目变更程序,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项目,由提出变更方以书面形式报监理单位,报上级单位审批,并做好现场签证工作,强化预算约束。
(3)加强工程资料审核
建议区住建局加强工程文件等验收资料审核,各类工程文件资料内容应填写完整,要素齐全,便于以后审计监督管理。
(4)建立项目完工总结报告编制制度
建议区住建局及各实施镇办,在项目完工后,及时编制项目完工总结报告,整合项目实施过程中各项数据,对项目组织管理、资金使用、产出效益等方面进行总结分析,形成项目完工总结报告,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2、加强项目档案管理
建议区住建局提高档案管理重要性认识,以《档案法》为指导,建立健全管理员职责、归案、调阅、管理等制度,规范档案审查程序,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及归档及时性,为后续审计、检查提供依据。
3、加强财务监控执行力
(1)加强财务审核力度
建议区住建局严格执行《财审科工作规范》《城市建设专项资金工作规范》《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等财务制度,对业务部门报送的工程资金使用申请,严格按合同约定、工程进度加强审核,经审核无误后,按程序报送区财政局,切实加强财务监控的有效性。
(2)及时收回超标准拨付资金
建议由区住建局牵头,会同车站街道办事处、和平街道办事处对超标准拨付的奖补资金,制定回收计划,按计划予以收回。
4、建立健全铁路沿线环境整治的长效机制
建议由区住建局牵头,会同6个实施镇办制定胶济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控机制,制定设施养护管理、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养护标准及考核办法,落实管理养护责任,完善养护制度。并鼓励推广市场化管理养护,通过购买政府服务方式进行管理养护。
四好农村路三年攻坚行动工程项目
一、评价目的
通过开展张店区2020年四好农村路三年攻坚行动工程项目绩效评价,分析衡量项目财政资金的拨付、管理使用情况,了解项目资金是否到位,项目实施运行是否得到应有的保障。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运用规范的绩效评价方法,客观反映其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及可持续影响。通过开展绩效评价,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总结项目实施的经验,提出有针对性地改进意见和建议,为政府部门决策、管理提供参考依据。
二、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作为“四好农村路”建设活动的收官年,项目主要内容为建设道路8.69公里,主要包括房镇镇3条道路3.14公里,即东孙村路、美田路、赵班路;湖田办6条道路5.55公里,即监狱南路、南焦宋西路、商店路、上湖村南路、商家加油站西路、阳光路南延。及部分道路挖除重建,部分道路对老路病害处理后,重新进行沥青罩面,完善道路排水及安全设施等。
三、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
张店区四好农村路三年攻坚行动工程项目实施单位为张店区交通运输局,区交通运输局2019年11月29日《关于实施四好农村路三年集中攻坚专项行动(2020)工程的请示》(张交字〔2019〕62号)上报区政府,2020年1月22日《关于印发〈2020年城建重点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张政发〔2020〕7号)批复项目实施。2020年5月9日区交通局《关于对张店区四好农村路三年集中攻坚专项行动(2020)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张交字〔2020〕20号)批复工程施工图设计,区交通局通过工程建设招投标于2020年6月17日确定山东九强集团有限公司为项目施工中标单位,山东省德州市交通工程监理公司为监理中标单位。
该项目开工日期2020年6月26日,完工日期2020年8月26日,年内建设完成房镇镇3条道路3.14公里,包括东孙村路0.61公里、美田路1.28公里、赵班路1.25公里;湖田街道办6条5.55公里,包括监狱南路1公里、南焦宋西路0.55公里、商店路1.01公里、上湖村南路0.64公里、商家加油站西路1.13公里、阳光路南延1.22公里。
(二)资金使用情况
该项目为张店区2020年交通重点工程项目,属于增加预算项目,项目年度下达财政资金共计3535152.22元。其中2020年8月24日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20年四好农村路工程款预算指标的通知》(张财建指〔2020〕63号)下达资金2578840元,2020年12月1日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20年四好农村路三年攻坚专项行动工程施工款预算指标的通知》(张财建指〔2020〕93号)下达资金956312.22元。截至2020年末,项目支出金额3535152.22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四、评价结论
项目产出方面,项目开工日期2020年6月26日,完工日期2020年8月26日,项目整体进度符合张店区农村公路三年集中攻坚专项行动方案规定,项目道路共实施8.69公里,工程建设实际完成率100%,项目建设成本节约率0.24%;工程质量达到设计和技术规范要求,项目质量交(竣)工验收“合格”。
最终,张店区2020年张店区四好农村路三年攻坚行动工程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89.62分,绩效评价等级为“良好”。具体表现为:
评价指标
权重
评价得分
评价等级
18
90%
优秀
16
80%
良好
29
96.67%
26.62
88.73%
综合评价
89.62
89.62%
五、存在问题
(一)项目绩效目标绩效指标有待进一步完善
一是张店区交通运输局编制了《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四好农村路项目为三年攻坚行动工程,绩效目标申报表中实施期绩效指标与年度绩效指标目标值相同,年度绩效指标目标值无法反映项目年度目标实现情况。二是资金使用合规性列入质量指标中,项目质量指标值设置未能反映项目的产出质量情况。项目年度绩效指标目标值及质量指标设置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四好农村路长效管理机制有待建立并落实
区交通运输局作为张店区四好农村路三年攻坚行动工程项目主管实施单位,负责项目地组织、建设、管理等工作,项目竣交工后只是移交给各乡镇管理,并未对农村公路建立起管好、护好、运营好的长效管理机制。
(三)业务管理制度不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有待完善
六、有关建议
(一)提高全面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意识,科学合理设置绩效指标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明确规定“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将绩效目标与预算同步批复下达。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因此部门应提高预算管理意识,根据项目实施特点,以目标为导向,坚持“绩效优先”的原则,设置与其年度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的绩效目标,并将要达成的目标层层分解和落实,选择可量化的指标,对量化指标内容进行细化,使其具有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从而提高四好农村路三年攻坚行动工程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二)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全面运营好农村公路
为巩固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成果,确保运行常态化,工程建设完成后,应及时转变工作思路,将工作重心由项目建设转移到项目管理维护上来。一是明确各条道路管理监督责任,建立起农村道路的长效监管机制,确保道路管理到位,做好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工作。二是以四好农村路三年攻坚行动工程为基础,积极创新农村公路运营管理模式,充分利用道路冠名权、路侧资源开发权、绿化权等市场化方式,加快建立“政府主导、社会支持、群众参与”的投资长效机制等。
(三)建立业务管理办法,完善内部控制体系
张店区环卫市场化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通过开展张店区2020年环卫市场化项目绩效评价,完整分析评价项目财政资金的拨付、管理使用情况,了解项目资金是否到位,项目实施运行是否得到应有的保障。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运用规范的绩效评价方法,客观反映项目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及可持续影响。通过开展绩效评价,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总结项目实施的经验,提出有针对性地改进意见和建议,为政府部门决策、管理提供参考依据。
环卫市场化项目建设是为张店区全域范围内的城区、乡镇、街道、开放式小区、村(居)域和铁路沿线等提供全域保洁服务。具体范围为张店辖区内房镇镇、沣水镇、傅家镇、马尚镇、南定镇和中埠镇6个乡镇,车站、公园、和平、科苑、体育场和湖田6个街道,张店区范围内的胶济铁路沿线、张博铁路沿线和淄东铁路沿线。
2019年7月3日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提报张店区环卫市场化咨询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张综执字〔2019〕33号)上报张店区人民政府,区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研究审议通过,2019年7月3日张店区人民政府第490号文件处理单批示项目实施。2019年7月17日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项目公开招标公告,2019年8月19日确定《张店区环卫作业市场化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中标供应商为北控城市环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中标金额为188974826.19元,2019年10月31日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与北控城市环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正式签订服务合同,合同服务年限三年。
环卫市场化项目年内基本完成范围内的城区、乡镇、街道、开放式小区、村(居)域和铁路沿线等的环卫保洁工作。其中一级道路作业量2579492.7平方米,二级道路作业量4564030.22平方米,三级道路作业量2487898.7平方米,四级道路作业量723470.9平方米;捡拾面积6822260.8平方米;河道面积267092平方米;开放式小区93055户;城乡一体化机械化保洁63449户;垃圾转运256198.2吨;公厕运维97座。
张店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20年区级部门预算的通知》(张财〔2020〕24号)批复本项目预算资金12011.91万元。项目预算资金用于支付环卫市场化项目中标供应商北控城市环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服务费,截至2020年12月31日,项目支出金额6593.3万元,结余5418.61万元,预算执行率为54.89%。
项目过程方面,该项目预算资金足额到位,预算资金到位率为100%,预算执行率为54.89%;资金使用合规性方面,财政资金均用于支付环卫市场化项目服务费。执行制度的规范性方面,实施单位未严格执行《张店区环卫市场化作业标准要求及考核办法》,同时实施单位需要进一步完善考核制度,并加强监督。
项目产出方面,环卫市场化项目总体目标完成情况较好。其中,道路清扫保洁完成1035.49万平方米,公厕运维数量97座,垃圾转运作业量25.62万吨,城乡一体化机械化保洁63449户。月度质量考核成绩均在896.5分以上。但项目产出成本控制措施执行效果有待提高。
项目效益方面,环卫市场化项目运行一年来,总体运转效果良好,项目的实施带动1834人的社会就业问题,促进了社会的稳定,使城市环境卫生得到提升,改善了人民居住环境,为淄博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贡献自己的力量。通过满意度调查问卷反映出居民对生活环境的满意度大幅提升,项目实施有力推动了城市建设,为张店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该项目实施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最终,张店区2020年环卫市场化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88.27分,绩效评价等级为“良好”。各指标得分情况为:
16.65
83.25%
25.5
28.12
93.73%
88.27
88.27%
(一)预算执行率较低,财政结余资金大
环卫市场化项目年度财政预算资金12011.91万元,截至2020年末,项目支出金额6593.3万元,结余5418.61万元,预算执行率为54.89%,预算执行率较低,财政结余资金较大。其主要原因是张店区年内功能区调整,属于功能区范围内的保洁费不再由张店区支付。
(二)项目建设成本控制措施执行能力有待提高
环卫市场化项目实施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淄博市张店区市容环卫工作管理标准》等有关规定。但评价组通过网络查询同类项目中标单价进行比较,其中济南市市中区环卫市场化项目一类公厕运维服务费为87000元/年,周村区环卫作业市场化项目一类公厕运维服务费为80588元/年,张店区环卫市场化项目一类公厕运维服务费为88878元/年;周村区环卫作业市场化项目一级道路保洁综合单价为8.16元/平方米,张店区环卫市场化项目一级道路保洁综合单价为8.61元/平方米。本项目一类公厕运维服务费、一级道路保洁费高于同类项目,项目建设成本控制措施执行能力有待提高。
(三)项目考核管理办法执行不够严格
区环卫事业服务中心制定《张店区环卫市场化绩效考核办法》对北控公司运营情况实施长效监管考核,考核办法规定月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不扣款,低于“优秀”等次的按总扣分从月度质量考核保证金内扣除相应金额。区环卫事业服务中心2020年度环卫市场化考核工作通报及财务资料显示,未按照考核办法规定实施相应扣款,考核管理办法执行不严格。
六、意见建议
(一)提高项目资金预算编制水平,减少环卫市场化资金结余
建议区市容环卫服务中心在年初预算编制时,根据环卫市场化项目中道路保洁、公厕运维、生活垃圾收集运转、餐厨垃圾收集运转、城乡一体化等工作需求,全面考虑分项资金预算金额,并充分预计所有变动因素对预算执行过程的影响,使预算目标更贴近项目工作实际情况,减少环卫市场化项目资金结转结余,提高预算资金执行率。
(二)精准考量政府购买服务成本,提高项目精细化管理水平
二是针对环卫市场化项目建立精细化管理制度,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管理,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积累项目管理经验,强化项目实施效果和效益,为下一阶段项目的实施提供有效的数据支撑和经验借鉴。
(三)严格执行考核管理办法规定,完善项目规范化监督考核
园林市场化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背景
城市园林绿化养护服务属于社会服务事业中的公用事业,是城市建设、精神文明、生态建设的重点工作。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繁荣,城市化进程逐步加快,园林绿化事业也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为适应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新挑战,满足城市经济文化和人民生活的需要,近年来随着国家“十三五”规划及“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美丽中国”等标准的陆续出台,园林绿化养护行业市场化趋势越来越明显,为了实现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各级政府逐渐把园林绿化养护进行市场化运作,推行绿化养护标准化管理,完善绿化养护常态化管理,充分发挥了园林绿化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
二、评价依据与目的
评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城市绿化条例》《园林绿化养护标准》《山东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城镇道路绿地养护管理标准》《淄博市城市绿化条例》《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淄博市市级预算绩效管理采购第三方机构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度区级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财政重点评价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评价目的:通过开展绩效评价,查找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对项目的组织实施、资金使用、制度建设、过程执行以及取得的成效等情况进行了解调查,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强化监督,保证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加强部门责任意识,强化支出管理,增强绩效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指导预算编制、绩效目标申报、财政资金分配提供重要决策依据。
三、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依据
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2017年修订)》(国务院令第676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山东省政府令第311号);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城市园林绿化“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鲁建城字〔2016〕73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9〕146号);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淄政办字〔2019〕93号);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淄博市城市绿化条例》(淄博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33次)。
(二)项目管理单位
淄博市张店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负责预算编制、资金提报、资金结算申请等工作,对项目实施单位淄博北控城市服务有限公司的管理、监督、协调,负责项目运行过程及结果的监督管理。
(三)项目实施单位
淄博北控城市服务有限公司,负责做好张店新旧城区全域绿地精细化养护工作,按时完成市民投诉问题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完成各类会议路线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做好全域绿地安全生产、扬尘治理等工作。
(四)项目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度张店区园林市场化项目,年度财政预算资金5054.03万元。
四、组织实施情况
淄博市张店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通过政府采购确定北控城市环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中标,北控城市环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与张店区政府出资平台共同出资在张店区组建了合资项目公司-淄博北控城市服务有限公司作为项目投资和运营主体,淄博北控城市服务有限公司自2020年3月1日开始开展张店新旧城区园林养护工作。
2020年3月-12月淄博北控城市服务有限公司完成张店区新旧城区10个月的园林绿地修剪、浇水、除草、病虫害防治、数字化及民生热线处理等工作,具体如下:每日浇水,清理绿地、分车带杂草每月3-4次,吡虫啉、多菌灵、氧化乐果混合药绿地病虫害防治以及行道树防治病虫害、促萌芽每月2-3次,冲洗绿化带每月2次,草坪、地被等施有机肥每月2次,打药抑制杨柳絮飞絮6次,草坪打孔施肥、复壮10次,麦冬、爬行卫矛、绿篱枯枝败叶、球类、模纹等修剪每月1次,处理数字化及民生热线2259条。
五、评价结论
评价结果表明,淄博市张店区以2020年预算年度为周期的园林市场化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85.92分,绩效评价等级为“良好”。具体表现为:
11
68.75%
中
24
21.51
89.63%
良
27.67
92.23%
优
25.74
85.80%
85.92
/
六、存在问题
在淄博市、张店区政府的领导下,各部门各单位齐心协力,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淄博市张店区园林市场化的各项工作,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模式,基本实现了项目的预期目标和产出效益,但在绩效评价过程中仍然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部门预算编制科学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部门绩效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淄博市张店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编制了《园林市场化绩效目标申报表》,但绩效目标不能完整体现项目实施目标,指标设置针对性不强,内容较为宽泛,无法客观体现项目实施的预期成果,不便于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绩效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绿地养护管理标准有待进一步规范
(四)园林市场化项目预算执行率偏低
张店区财政局批复淄博市张店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2020年园林市场化项目支出预算5054.03万元,园林市场化项目2020年1月-12月共计实际支出1299.55万元,资金执行率25.71%,预算执行率偏低。
七、有关建议
为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从项目决策、资金管理、项目管理及资金效益等方面,针对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我公司评价小组提出如下建议:
(一)开展事前绩效评估,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科学性
按照预算编审有关规定,结合预算评审、项目审批等,对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重点论证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筹资合规性等,必要时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估,有效提升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充分性、合理性。
(二)强化绩效管理理念,促进部门预算管理效能
进一步强化对预算绩效管理的理解,将绩效理念融入预算管理各个环节,按照“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目标”的原则,财务和业务科室配合,制定科学合理的绩效目标,以目标为导向,坚持“绩效优先”的原则,将绩效目标进行细化、量化,客观充分的反映项目的产出和效果。绩效目标在预算执行中确需调整的,应按照绩效目标管理要求和预算调整流程报批后调整,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预算绩效管理效能。
(三)修订绿地养护管理标准,提高精细化养护管理水平
积极与上级主管单位沟通,参照国家部委、山东省已出台的养护管理标准以及淄博市城市品质提升计划目标,进一步修订完善符合张店区园林绿地分级管理实际的标准文件,推动淄博市绿化精细化管理建设,全面提升城市品质,为市民提供更加便捷、舒适的休憩活动空间,为打造高品质活力时尚宜居城市奠定基础。
(四)优化财政资金配置,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020淄博青岛啤酒节项目专项资金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背景
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拓展消费市场加快塑造内需驱动型经济新优势的意见》(鲁政字〔2019〕143号)、《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挖掘消费潜力繁荣发展夜间经济的实施意见》(淄政发〔2019〕13号)精神,把繁荣发展夜间经济作为我市丰富消费新业态、培育消费新热点、创造消费新体验、扩大消费新供给、增强消费新动力、拓展消费新空间的重要举措,不断丰富夜间购物餐饮、观光旅游、体育健身、文化娱乐等城市夜间经济业态,大力开展夜间经济特色街区认定和夜间经济特色街区品牌培育,强化夜间消费安全、环境和政策支持保障,进一步活跃消费市场,增强城市的“年轻气质”和“年轻指数”,为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劲内需驱动力。
齐聚淄博,干杯世界。2020首届淄博青岛啤酒节旨在繁荣发展淄博夜间经济,培育消费新增长点,加快塑造内需驱动型经济发展新优势,充分借助青岛国际啤酒节的影响力全面展现淄博文化,助力淄博市加快成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现代化时尚城市。
(二)项目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1.项目主要内容:本项目安排有舞台文艺演出、特色巡游、酒王争霸赛、主题时尚秀、美食霸王餐等多项活动。
2.项目所在位置:张店区联通路310号(齐盛宾馆南侧,淄博市会展中心室外区域)。
4.项目实施情况:根据2020年6月19日中共张店区委办公室印发的《中共张店区委办公室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张店区2020淄博青岛啤酒节工作专班的通知》,本项目成立工作专班组,下设六个工作组:综合协调组,负责项目组织协调及新闻宣传报道等工作;安全保障组,负责项目安全保卫、交通秩序、紧急救护应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等工作;疫情防控组,负责项目期间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控的工作;经营监督组,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维护活动现场公平、公正的经营秩序等工作;环境保障组,负责监督和维护活动现场经营秩序及周边的市容秩序等工作;招商演出组,负责文艺演出的管理、服务演出和节目内容的审查等工作。
(三)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2020淄博青岛啤酒节项目实际投入财政资金15,033,800.00元,其中,张店区财政局投入财政资金8,533,800.00元,淄博市财政局投入财政资金6,500,000.00元。
项目实际支付资金15,033,753.24元,其中,支付青岛啤酒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运营费13,000,000.00元,支付工作专班经费2,033,753.24元,结余资金46.76元。
二、评价内容
本次绩效评价的对象是2020淄博青岛啤酒节项目专项资金项目。评价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决策情况、项目合同规定履行情况、目标完成情况、组织管理水平、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资金实际支出情况、会计信息质量、财务管理状况、资产配置使用、项目实现的产出情况、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
三、评价方法
项目评价采用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比较法,总分由各项指标得分汇总形成。运用询问查证法、目标管理法、问卷调查法相结合的方法开展评价工作。
根据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本项目绩效评价总得分为73.21分,评价级别为“及格”。其中,决策指标分值12分,得分5分;过程指标分值25分,得分23分;产出指标分值29分,得分19.83分;效益指标分值34分,得分25.38分。
(二)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付款,合同执行力度有待提高
(三)活动现场所售食品的价格和卫生性有待加强管理
针对本项目实施的调查问卷中,被调查者对本项目反映的意见主要是商品价格略高,卫生状况较差,同时建议丰富美食品种。
六、意见和建议
(一)重视前期决策及预算工作,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
(二)加强合同履约力度
建议合同签订时注意填写签署日期,及时履行付款义务,保证项目顺利实施,避免法律风险。
(三)加强经营监督管理
加强对活动现场的经营监督管理工作,保证食品卫生安全和价格的公正合理,提供更加丰富的餐饮品种。
上海归心谷运营费项目
全周期跟踪问效评价报告(第一阶段)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近年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持续向更大范围、更高层次和更深程度推进,创新创业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对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和经济结构升级、扩大就业和改善民生、实现机会公平和社会纵向流动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促进经济增长提供了有力支撑。当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对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上海归心谷运营费项目是根据《国务院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国发〔2018〕32号)等文件的规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通过打造“双创”升级版,进一步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大幅降低创新创业成本,提升创业带动就业能力,增强科技创新引领作用,提升支撑平台服务能力,推动形成线上线下结合、产学研用协同、大中小企业融合的创新创业格局,为加快培育发展新动能、实现更充分就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为指导思想,由区委、区政府重点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引入的项目。
2.项目主要内容:
3.项目实施期限:
上海归心谷运营费项目为全周期绩效管理项目,周期为3年。委托管理运营期限自2020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止。
4.项目完成情况:
本项目实施第一阶段,园区总入驻率87%,引入创业导师22人,举办双创训练活动8场,引入五大服务平台、九家第三方服务机构,引入区外入驻企业11家;园区带动就业人数超500人,建立高层次人才储备库62人;青创园被认定为省级创业创新示范综合体,已取得第一期奖补资金2000万元。
上海归心谷运营费项目协议有效期为3年,管理运营费共计1950万元,年度管理运营费650万元。
本项目运营第一阶段(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实际拨付管理运营经费650万元,其中2020年8月26日,由张店区服务业发展中心拨付区级财政资金162.50万元;2020年10月9日,由淄博腾瑞投资有限公司转账支付归心谷产业扶持资金162.50万元;2021年3月10日由张店区服务业发展中心拨付区级财政资金325万元。
根据项目实施单位提供的资金支出明细,截止2021年6月30日,项目实施单位实际使用运营费525.0639万元,用于园区基础设施改造、举办各类培训、活动、支付员工工资、各类费用等方面,资金结余124.9461万元。
本次绩效跟踪评价对象为上海归心谷运营费项目资金的绩效情况;结合资金划拨程序、财务管理规范及绩效目标要求等,评价范围包括项目决策情况,项目过程情况,项目产出情况,项目效益情况。
绩效评价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书面评价和现场评价相结合,运用询问查证法、问卷调查法、目标管理法、实地测评法等方法进行评价。
根据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上海归心谷运营费项目本次绩效跟踪评价总得分为78分,评价级别为“及格”。其中决策指标得分8.5分;过程指标得分19.5分;产出指标得分24分;效益指标得分26分。
(一)阶段性或年度绩效目标不够细化、完整
项目实施单位按照项目的实际情况和计划实施进度,分别设定了总体绩效目标、具体绩效目标、年度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具有层次性。但前两年绩效目标设定不够细化、完整,用前两年累计指标数据予以概括,指标未完整具体到每一年度。
(二)年度绩效目标产出指标目标值设置偏低,项目实际产出与年度目标值差异较大
根据项目实施单位的绩效自评报告、绩效目标申报表和经营月报等资料,项目实际产出数量与阶段性或年度目标值差异较大,预期目标值设置偏低,实际业绩水平大大超出预期年度目标值。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单位履职能力不匹配。
(四)项目资金拨付不及时,存在滞后性
按照《委托管理运营协议书》约定,第一周期管理运营费650万元,于归心谷入园后的一个月内,支付50%,剩余的50%于2021年1月15日前支付。但实际资金支付未按照协议约定执行:2020年8月26日支付162.50万元,支付率25%;2020年10月9日支付162.50万元,支付率25%;2021年3月10日支付325万元,支付率50%。项目资金支付不及时,存在滞后性,与协议约定不符。
(五)资金管理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项目实施单位未设立专户核算项目资金,不能准确、完整的反映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项目主管部门未对项目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未切实履行监管职责。
(六)合同执行有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委托管理运营协议书》约定,项目实施单位负责青创园的招商、运营管理等工作,每季度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区政府提供经营报告,反馈并汇报工作进展,配合其不定期询问,并予以答复等。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项目实施单位以年报、季报或月报的形式提交经营报告,并拒绝向项目主管部门提供资金使用明细,未按照协议约定履约,合同执行的有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七)项目主管部门未对项目进行跟踪绩效评价,开展绩效执行监控
(一)明确总体绩效目标,细化阶段性绩效目标
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完整的设立总体目标、阶段性或年度目标、具体量化细化目标三个层次的绩效目标。阶段性或年度目标应明确描述出阶段性或年度工作任务目标和具体事项计划。具体量化细化目标应按照数量、质量、时效、成本、效益量化,体现目标的完整性、可考量性。
(二)加深对评价指标的理解,提高绩效目标合理性
绩效目标的设立应与资金投入、工作计划和履职能力等相匹配。数量目标应与资金投入、工作任务、履职能力匹配;质量目标应与行业规范、文件标准和协议要求匹配;时效目标应与任务推进计划节点和合同约定匹配等。
(三)加强预算编制的科学论证,保障资金分配合理性
项目立项前,可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和计划实施内容,按照规范的编制方法和流程,预先编制详细的预算计划,确定与工作任务相匹配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使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相匹配。预算编制有据可依,资金分配科学合理。
(四)加强资金管理
(五)加强对项目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
(六)加强对项目的履约管理,开展绩效执行监控
项目主管部门应针对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开展绩效执行监控,及时掌握项目实施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边监控边纠偏,督促项目实施单位规范履行合同。项目实施单位应加强管理,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合同,加强合同执行的有效性。
山东张店经济开发区双创中心及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一期)全周期跟踪问效评价报告(第一阶段)
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开发区以及各类工业园区,是工业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抓好各类工业园区的建设,吸引项目向园区集中,是实现产业集聚发展、土地集约利用的有效途径。市域经济是县、镇经济与农村经济的结合部,是统筹城乡发展的切入点。发展市域经济关系到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顺利推进。同时,发展市域经济又是一个带有现实性、战略性和全局性的重大任务。要加快工业化进程,促进市域经济迅速发展,必须加强产业集聚区建设,使集聚区经济成为市域经济新的增长点。建设产业集聚区,引导市域产业相对集中、连片发展,是推进工业化进程,提高城镇化水平的有效途径,是加快发展市域经济的重要载体,是实现工业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保证。
为了鼓励外来投资,大力推进工业化进程,淄博市借鉴外地以园区带动工业发展的成功经验,设立了张店经济开发区,以进一步加强城镇发展的产业支撑,更好地实施开放带动战略,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水平。由于制造业研发设施建设投入不足,研发水平明显滞后,已成为制约张店经济开发区发展的主要“瓶颈”。因此,为推动淄博市经济的发展,在产业集聚区,还需要进一步加大研发等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使张店经济开发区成为新型工业化的示范园区、科研转化基地和招商引资平台。
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1)项目一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2号地块、3号地块标准化厂房建设、厂区配套工程、周边环境整治提升及道路改造提升工程。
(2)项目一期总建设规模174,954.42平方米,包含二层三层标准厂房、搪玻璃厂房、机械制造厂房、厂区配套工程、厂区停车位等。
3.项目所在位置:张店区松花江路以南、泰山路以东、长白山路以西、渤海路以北。
4.项目工期:
本项目为建设期跨年度项目,进行全周期绩效管理。本次评价周期为自项目开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5.项目完成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1#—6#厂房主体结构工程已完工、已验收,7#—10#厂房±0.00以上主体部分、二次结构、屋面已完成,11#—17#厂房±0.00以上主体部分已完成。
山东张店经济开发区双创中心及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一期二期总投资估算125,168.00万元,其中:项目自有资金35,168.00万元,专项债券40,000.00万元,通过其他方式融资50,000.00万元。
项目一期总投资估算55,000.00万元,其中:项目自有资金15,000.00万元,专项债券40,000.00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项目一期共计投入资金27442.3578万元。其中区财政资金支出5384.2760万元,自有资金支出1986.8854万元,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支出20071.1964万元。
本次绩效跟踪评价的对象是山东张店经济开发区双创中心及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一期)资金的绩效情况;结合资金划拨程序、财务管理规范及绩效目标要求等,评价范围包括项目决策情况,项目过程情况,项目产出情况,项目效益情况。
绩效评价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书面评价和现场评价相结合,运用询问查证法、问卷调查法、目标管理法、专家评议法等方法进行评价。
根据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山东张店经济开发区双创中心及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本次绩效跟踪评价总得分为86分,评价级别为“良好”。其中:决策指标得分11分,过程指标得分33分,产出指标得分24分,效益指标得分18分。
(一)年度绩效指标的设定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一级指标“效益指标”中,二级指标“经济效益指标”应当反映本项目的经济状况,项目设定的三级指标“优化园区营商环境”并非反映本项目的经济状况;二级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是指项目实施后为社会所作的贡献,即外部间接经济效益,项目设定的三级指标“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园区产业引导”,为园区内部效益;二级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中,三级指标“持续促进园区产业转型升级”,不符合客观实际,因园区尚在建设期,未投入使用。
另外,“专项债券资金支出完成率”指标设置为80%,测算依据不充分,与项目建设进度不匹配,导致设置过高,与实际情况差异较大。
(二)实施期绩效目标设定内容不完整
本项目总体目标是一期项目整体完工并交付使用,产出指标中设定目标1#-17#厂房完成建筑面积14.1万平方米,19#配套公建完成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未涉及18#、20#厂房完成情况。
本项目预算投资55,000.00万元,其中:专项债券资金40,000.00万元,自有资金15,000.00万元。绩效目标总投资金额设定为40,000.00万元,未涉及15,000.00万元自有资金。
(三)预算编制科学性不足
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对一期、二期总投资进行了估算和预测,总投资估算125,168.00万元。但是,本项目一期投资预算55,000.00万元,计算方法为一期工程费用估算43,211.39万元,加上一期、二期总土地费用及总其他费用的一半。一期投资预算方法过于简易,预算编制未经科学论证,依据充分性欠缺。
(四)资金分配合理性欠缺
根据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等文件,本项目一期二期总投资估算125,168.00万元,其中:项目自有资金35,168.00万元,专项债券40,000.00万元,通过其他方式融资50,000.00万元。本项目一期分配使用专项债券资金40,000.00万元,自有资金15,000.00万元。项目单位无一期、二期资金分配规划或方案。
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设立完整的总体目标、阶段性/年度目标、具体量化细化目标三个层次的绩效目标。阶段性/年度目标应明确描述出阶段性/年度工作任务目标和具体事项计划。具体量化细化目标应按照数量、质量、时效、成本、效益量化,体现目标的完整性、可考量性。
以总体目标为导向,明确阶段性/年度目标。通过阶段性/年度目标的完成情况,结合总体目标要求,把控项目进展情况,适时调整实施战略,为总体目标的实现提供基本保证。
制定绩效目标作为绩效管理过程的首要环节,是整个绩效管理的基础。绩效跟踪评价指标的设置应全面反映项目决策、项目和资金管理、产出和效益。优先选取最具代表性、最能直接反应产出和效益的核心指标,精简实用。指标内涵应当明确、具体、可衡量,数据及佐证资料应当可采集、可获得。
张店区灾后水利设施水毁修复工程
2019年8月,淄博市遭遇了第9号台风“利奇马”袭击,全市普降暴雨,降雨量全省最大,超百年一遇,局部超200年一遇。台风“利奇马”引发的水灾是淄博市有记录以来的最大水灾,雨量大、汛情猛、灾情急、损失大。张店区孝妇河、涝淄河、漫泗河、新区防洪河道、二干渠、旦村水库等部分河段受灾极为严重。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实施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快补齐水利基础设施短板,张店区根据《山东省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实施方案》《淄博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结合张店区水利实际,制定了《张店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实施方案》。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代治水方针,以“根治水患、防治干旱”为总目标,按照“兴建、提升、整治”的要求,把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作为重中之重,加快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确保2020年汛期前取得阶段性成效。本项目作为张店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的一部分,其建设任务是对6项水毁工程进行全面修复,包括对水库、河道堤防、水闸、灌排等水毁设施修复,2020年主汛期前全部完成建设任务。
1.项目主要内容:对旦村水库、孝妇河北京路下游段、漫泗河及支流暖水河张店段、涝淄河张店段、孝妇河湿地公园气盾闸、太河水库二干渠6项水毁工程进行全面修复。
本项目实际投入中央水利救灾资金2,050,200.00元,张店区地方债券4,570,000.00元,市级资金200,000.00元,区级资金101,080.21元,合计6,921,380.21元。
项目支付山淄博正达水务建设有限公司工程6,353,462.21元(其中:中央水利救灾资金1,871,200.00元,张店区地方债券4,381,000.00元,区级资金101,262.21元),淄博星河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费158,000.00元(其中:中央水利救灾资金79,000.00元,张店区地方债券79,000.00元),淄博市水利勘测设计院设计费210,000.00元(其中:中央水利救灾资金100,000.00元,张店区地方债券110,000.00元),淄博星辰博润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45,700.00元(其中:市级资金45,700.00元),青岛柯普斯压缩机有限公司设备款(含设备款及安装调试费用)59,800.00元(其中:市级资金59,800.00元),北京江河瑞远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设备款(含设备款及安装调试费用)94,418.00元(其中:市级资金94,418.00元)。
本次绩效评价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决策情况、项目合同规定履行情况、目标完成情况、组织管理水平、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资金实际支出情况、会计信息质量、财务管理状况、资产配置使用、项目实现的产出情况、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
项目评价采用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比较法,总分由各项指标得分汇总形成。运用问卷调查、询问查证、实地踏看、目标管理和专家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开展评价工作。
根据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本项目绩效评价总得分为90分,评价级别为“优秀”。其中,决策指标分值12分,得分11分;过程指标分值21分,得分19分;产出指标分值30分,得分27分;效益指标分值37分,得分33分。
(一)预算资金与实际支出差别较大。
张店区人民政府印发的《张店区重点水利工程实施方案》匡算本项目总投资835万元,淄博市水利勘测设计院出具的《张店区灾后水利设施水毁修复工程实施方案》中,预测本项目总投资767.62万元。本项目实际投入资金6,921,380.21元。
山东省政府印发的《山东省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实施方案》(鲁政字〔2019〕189号),提出2020年主汛期前,完成946处水毁工程全部修复任务。946处水毁工程包含孝妇河河段,与本项目工程实施方案有所重叠。本着避免资源浪费的原则,本项目孝妇河河段部分工程并入山东省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从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本项目预算资金与实际支出差别大的情况。
(二)合同签订程序有待规范,合同执行力度需要加强。
张店区水利局委托淄博市水利勘测设计院,于2019年11月,出具了《张店区灾后水利设施水毁修复工程实施方案》。2019年11月29日,张店区水利局组织专家召开了《张店区灾后水利设施水毁修复工程实施方案》审查会,对实施方案进行了讨论及修改。
但是,2020年1月3日,张店区水利局才与淄博市水利勘测设计院签订了《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合同约定于合同签订20日后提交成果,合同价款21万元。提交正式报告10个工作日内结清费用,不留尾款。设计费实际于2020年6月12日拨付10万元,2020年10月28日拨付11万元。
因灾后工程紧急,以急事急办为原则,本项目先由设计单位出具了实施方案,后签订了设计合同,程序存在不规范,设计款项拨付未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三)部分款项付款不及时
本项目存在部分款项拨付不及时的情况,本项目系灾后水毁修复工程,属紧急工程,设计、工程款及监理费均存在滞后拨付的情况。
(三)个别项目未按工期进行
(一)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
扎实做好项目的前期论证工作,细化预算内容,制定明确标准,使预算资金与年度目标相适应,做到项目安排精准,推进迅速,管理规范,促进项目资金高效使用。
(二)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管理关”。
机关养老保险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我国基本养老金征缴收入增长率已呈现出低于基金支出的增长率趋势,并且基金收入的增长速度逐步放缓。结合近年来机关养老保险收支情况来看,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资金收支有缺口,且支出缺口将逐年增大。按照《淄博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淄政发〔2019〕14号)文件要求,“各区县对本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缺口承担主体责任,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二)实施情况
张店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发放张店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全年养老金发放共79808人次,平均每月发放人数6650人。
每月中旬,由张店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财务科室根据本月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及支出户、财政专户金额存储情况来确定财政补助金额,填写资金请拨单,报送张店区财政局社保科,同时在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做申请录入。区财政局社保科批复手续完成后,于每月月末完成该项补助资金的拨付手续。
该项资金为差额补助资金,且该笔资金按月度向财政部门申请,张店区财政局全年实际安排财政补助资金21334万元。
张店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2020年共使用差额补助资金21334万元。
二、绩效评价内容
本次绩效评价对象为2020年度机关养老保险项目资金;结合资金划拨程序、财务管理规范及绩效目标要求等,评价范围包括项目决策情况,项目过程情况,项目产出、效益情况。
绩效评价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书面评价和现场评价相结合,运用案卷研究法、公众评判法、实地测评法、成本—效益比较法、目标预定与实施效果比较法、横向比较法等方法进行评价。
本次绩效评价最终确定2020年机关养老保险项目绩效评价等级为“良好”,得分为87.1分,其中项目决策13分,项目过程15分,项目产出26.1分,项目效益33分。
(一)指标设置不够精准,指标量化程度不高
本项目中,张店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设置的绩效指标中存在以下问题:
(1)绩效指标值设置与项目实施实际情况不匹配,如:年初绩效目标中年初制定绩效数量指标为6800人,实际月补贴受益人数平均为6650人,与年初绩效目标申报完成补贴发放人数相差较大;
(2)绩效指标中可量化指标较少,“时效指标”“质量指标”等都未以定量指标进行描述。
(二)信息共享机制不够健全
在调研过程中发现,张店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业务管理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
(1)社保部门内部数据资源更新不及时导致提取信息不对应,少数退休人员社会保障卡未激活导致养老金退回现象;
(2)社保部门与民政部门数据共享机制不够健全,个别退休人员外地离世申报信息不能及时反馈导致养老金多发,出现需追回养老金现象。
(三)基金支付仍存在缺口,财政负担较大
由于历史原因,改革前的养老保险纳入改革成本,其未缴纳养老保险费,机关养老保险基金没有积蓄,现实行现收现付制度,不能实现收支平衡,基金支撑能力十分薄弱,随着养老金待遇逐年增加,财政负担逐年加大。
(一)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培训,合理编制绩效目标
建议张店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加强对绩效目标编报业务的培训,充分考虑项目实际情况,结合现有退休人数,结合每月退休人数的动态变化,设置能够合理准确衡量绩效目标完成程度和尺度的指标值。
(二)加强数据资源共享和信息协同互认
(三)推进基金统筹进程,促进基金收支平衡
养老保险基金安全是衡量养老保险制度绩效最核心的指标,不仅要保证近期安全,还要考虑长期平衡。只有保证基金收入,合理控制基金支出,才能保证基金的收支平衡。
加强机关养老保险征缴,确保应收尽收,夯实缴费基数。全面搜集整理应保未保单位,摸清底数,加强催报力度,促使符合纳入新制度范围的单位尽快完成参保登记,做到应保尽保;加强欠费清理,加大当期欠费催缴工作力度的同时,对历史拖欠资金,通过法律手段继续强化清缴,确保养老基金稳定增收。
加快推进养老金更高层次统筹,机关养老保险实行的市县区一级保险基金统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不同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没有扩面可能,而退休人员在实行逐年增多,保险基金支付压力逐年增加,保险基金当期赤字运行的压力越来越重。只有提高机关事业保险基金统筹层次,推动完善更高一级的统筹调剂机制,才能有效地解决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缺口,降低基金运行风险,真正实现老有所养。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3.本项目专项经费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①患者救治
对确诊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所需资金由各区县财政先行垫付,市级财政结合省级补助,按实际发生费用的80%予以补助。
②临时性工作补助
向参加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补助资金由各区县财政先行垫付,市级根据省财政补助情况与各区县据实结算。
③疫情防护物资
采购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疫情防控所需的防护、诊断和治疗专用设备以及快速诊断试剂。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专项经费项目共使用区级财政资金1110.6万元。
本次绩效评价对象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专项经费项目资金,结合资金划拨程序、财务管理规范及绩效目标要求等,评价范围包括项目决策情况,项目过程情况,项目产出、效益情况。
本次绩效评价最终确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评价等级为优秀,得分为91.86分,其中项目决策13分,项目过程15分,项目产出32分,项目效益31.86分。
1.项目部分绩效指标设置不够合理
本项目中,绩效目标中效益指标设置不够合理,项目实际实施效果无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体现,但在绩效目标申报时,该项目设置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指标。
质量指标四级指标中的“提升应急防控能力”应为社会效益指标而非质量指标。
2.个别资金使用单位会计核算不规范
建议张店区卫生健康局加强对绩效目标编报业务的培训,包含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和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涵盖绩效目标管理原理与方法,填报范例、绩效目标编制参考指标,绩效目标审核等具体业务操作内容。确保在以后的项目中设置能够合理准确衡量绩效目标完成程度和尺度的指标值,提高产出、效益指标的准确度,更加全面、清晰反映项目产出和绩效。
(二)规范财政专项资金核算及使用
张店区人民医院接建医技楼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近年来,随着社会医疗需求的不断增加,张店区人民医院医疗整体空间和医院发展的矛盾十分突出,工作用地面积狭小,布局严重不合理,功能分区及交通流线受到限制,医院医疗环境十分拥挤。现有布局已无法满足现代医学发展需要和国家《综合医院建设标准》要求,为满足社会需求和医院发展、规范医院功能设置,需在张店区人民医院北院落(原机床电机厂)与原门诊楼、病房楼接建医技楼。
(1)医技楼的土建工程、保障系统(即室内的给排水、电气、采暖、通风、消防安全等工程建设),附属配套建筑及设备。
(2)项目总占地约5.3亩(3596.54平方),建设规模14461.81平方米(含地下二层及配套消防水池、配电机房),设置医技检查科室、健康检查中心、ICU监护室、增设静配中心等科室。
3.项目所在位置:淄博市张店区金晶大道69号,东至金晶大道,西至西一路,南邻区医院,北至区医院北一巷。
4.项目工期:2018年3月-2021年7月。
5.项目完成情况
2021年7月已完成竣工验收,结算审计工作未进行。
张店区人民医院接建医技楼项目总投资共698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拨款投资2000万元,省级投资270万元,政府专项债券4000万元,医院自筹资金714万。
截至2021年6月,项目共支出资金5501.39万元,其中中央资金支出2000万元,省级资金支出270万元,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支出3177.39万元。
本次绩效评价对象为张店区人民医院接建医技楼项目资金的绩效情况;结合资金划拨程序、财务管理规范及绩效目标要求等,评价范围包括项目决策情况,项目过程情况,项目产出情况,项目效益情况。
本次绩效评价最终确定张店区人民医院接建医技楼项目绩效评价等级为及格,得分为73.68分,其中项目决策18分,项目过程20.68分,项目产出15分,项目效益20分。
(一)因外部因素影响导致项目实施进度缓慢
项目立项后,张店区人民医院在项目实施中存在以下问题:
(2)该项目在前期规划施工进度时未充分考虑政策性停工等外部因素对工程进度的影响,导致实际施工进度未达到计划进度,工程建设延期近120天。
(二)项目前期准备不足导致项目建设成本增加
(三)项目尚未进行竣工验收、“三防”验收、结算审计工作
截至绩效评价日,张店区人民医院尚未完成整体竣工验收及结算审计工作。
(一)注重项目前期准备,做好工程进度规划
建议张店区人民医院充分考虑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前做好解决方案,加强与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沟通协调,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做好工程进度规划的整改实施。
(二)增强成本控制意识
建议张店区人民医院建立必要机构,配备具有工作经验的专业人员抓项目成本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完善的成本核算、监督、稽核等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项目成本管理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各系统的职责范围,提高全员成本意识,使人人具有控制成本增长,促进成本降低的经济观念和效益观念。
(三)加强项目建设进度控制
(四)尽快推动项目验收,消除安全隐患
建议张店区人民医院协调统筹,与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确定项目验收方案,推动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程序,尽早消除安全隐患,更好地为居民提供高质量医疗服务,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淄博市张店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保健门诊病房综合楼建设项目
(阶段性)绩效评价报告
张店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由张店区妇幼保健院和张店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合并成立,是一所集医疗、保健服务于一体的妇幼保健综合医院。随着张店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事业的不断发展,目前医院发展空间严重不足,难以满足张店区妇女儿童医疗服务需求。为此,张店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张店区妇幼保健院)提出淄博市张店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保健门诊病房综合楼建设项目。
(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②建设用地为淄博市人民政府无偿划拨土地,面积为41.88亩,建筑面积55898平方米(其中地上24449平方米,地下31540平方米)。
(3)项目所在区域:张店区马尚镇和平路以南、西十路以西、西邻纵一路、南邻横四路。
(4)项目调整后工期:2019年10月-2021年7月
(5)工程完成情况:门诊病房综合楼主体工程完成,2020年5月完成主体验收,配套设施正在建设。
淄博市张店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保健门诊病房综合楼建设项目总投资共22230万元,其中专项债资金20000万元,中央财政资金1200万元,省级投资205万元,区级资金825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底,项目共支出资金8890.95万元,其中2019年支出资金1855.76万元,2020年支出资金7035.19万元。
本次绩效评价对象为淄博市张店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保健门诊病房综合楼建设项目资金的绩效情况,结合资金划拨程序、财务管理规范及绩效目标要求等,评价范围包括项目决策情况,项目过程情况,项目产出、效益情况。
本次绩效评价最终确定淄博市张店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保健门诊病房综合楼建设项目(阶段性)绩效评价等级为良好,得分为81.5分,其中项目决策18分,项目过程19.5分,项目产出26分,项目效益18分。
(一)工程进度执行缓慢
2.因医院施工较为特殊,设计单位对医院功能区设计要求掌握不全面,存在多次设计变更,项目实施进度延迟;
3.张店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在项目前期规划施工进度时未充分考虑政策性停工等因素对项目施工进度的影响,导致项目计划工期过短,项目施工单位不能按照计划工期完成工程建设;
4.项目建设过程中,受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等外部因素影响,项目施工单位钢材采购成本的增加,造成项目部分钢结构施工进度缓慢;
5.项目管理单位工作不到位,因项目管理单位驻场人员较少,不能满足项目建设单位对项目现场管理的需求,对项目整体施工进度的调度不到位。
(二)项目建设成本增加
(三)专项债券资金未单独核算
(四)项目建设单位档案管理条理性不强
在现场调研时发现,张店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现场施工档案整理缺乏条理性、系统性。
(一)注重项目前期准备,加强项目建设进度控制
建议张店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加强与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沟通协调,尽可能考虑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前做好预案,做好工程进度规划。
同时,建议张店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在选用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时,充分考虑项目建设的特殊性,选择有类似建设经验的单位,尽量避免施工中出现设计与实际需求不匹配的问题导致项目建设进度严重滞后。
建议张店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与项目管理单位针对项目建立必要机构,配备具有工作经验的专业人员抓项目成本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完善的成本核算、监督、稽核等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项目成本管理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各系统的职责范围,提高全员成本意识,使人人具有控制成本增长,促进成本降低的经济观念和效益观念。
(三)规范专项债券资金核算及使用
建议张店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依据《关于加快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审〔2020〕94号)文件精神,按照专项债券资金管理要求实行“专项核算、专款专用”,规范专项债券资金的使用,以备后期债券资金监督、审计。
(四)规范化项目档案资料管理
2020年度张店区便民提升信息化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摘要
(一)项目立项的背景和目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厅字〔2018〕22号)和《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厅字〔2018〕31号)的部署要求,加大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力度,更好地保障服务全区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
2019年4月1日,张店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向张店区人民政府申请《关于建设提升区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化水平的请示》(张行审发〔2019〕8号),拟通过开发应用智能化系统,提升张店区政务服务中心的智能化水平,同年4月8日,张店区人民政府同意张店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建设提升区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化水平的请示。
(三)项目计划实施内容
项目无实施方案,项目于2019年开始实施,实际在2019年底基本完成招标和采购工作,项目申报在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2.项目具体内容
根据张店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建设提升区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化水平的请示》(张行审发〔2019〕8号)的要求,具体开发建设内容包含大厅排队叫号系统等十二项内容,其中2020年实施6项,非2020年实施项目6项,项目概算费用约1700万元,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分类
购买计划
对应十二项内容
2020年计划购置(预算1326万元)
购置自助终端:分别为工商智能审批终端2台、工商登记自助服务终端20台、发票代开自助终端(双路分联)2台、发票领用自助终端(双路售票)2台、报税认证终端2台、人社自助服务终端10台、公安交警非税收入征缴自助服务平台终端3台、临时身份证明办理终端机2台、身份证拍照申请领证一体机1台;购买市民服务大厅设备:全彩色显示屏1套;购买信息化设备:手机微服务平台1套;手机充电站、触摸查询一体机、智能机器人、迎宾设备、讲解设备、视频会议终端等信息化设备1批(28件),共计74件/台/套
第五项第六项第九项第十项第十一项
第十二项
非2020年计划购置
大厅排队叫号系统1套;智能引导查询系统1套;双屏服务评价系统1套;一链式并联审批系统1套;大项目并联审批系统1套;API对接1套;证照集中打印1套;大数据分析系统1套;统一发布系统1套;基础支撑平台1套,共计10套
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七项第八项
(四)项目的组织和管理
1.资金拨款与监督单位:张店区财政局
2.项目管理和实施单位:张店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3.项目受益者:在张店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办理业务人员和工作人员
二、项目的绩效目标
为了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提高人民满意度。便民提升信息化项目的年度目标为: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1.项目产出
(1)数量指标:设备和平台购置数量74台/套;
(2)质量指标1:购置设备和平台合格率100%;
(3)质量指标2:为民办事提速率≥90%;
(4)质量指标3:审批服务办结率100%;
(5)成本指标:成本控制程度±5%。
2.项目效益
(1)社会效益1:提高政府的公共管理效率≥90%;
(2)社会效益2:方便群众办事程度≥90%;
(3)可持续影响:设备终端和平台使用率≥90%;
(4)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群众满意度≥95%。
三、项目的实施情况
四、评价的基本情况
(一)评价目的
(二)评价对象和范围
(三)评价指标体系
本项目评价指标体系设置四级指标,绩效评价内容包括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和项目效益四部分。具体如下:
评价指标体系设置汇总表
指标体系
项目决策(11分)
二级指标3个
三级指标6个
四级指标10个
项目过程(28分)
二级指标2个
三级指标5个
四级指标12个
项目产出(30分)
二级指标1个
三级指标4个
四级指标6个
项目效益(31分)
三级指标3个
四级指标4个
绩效评价结果采取评分和评级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分值和等级根据不同评价内容设定。总分设置为100分,等级划分为四档:90(含)~100分为优秀、80(含)~90分为良好、60(含)~80分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
五、综合评价结论
各指标得分情况表
项目
项目决策
项目过程
项目产出
项目效益
28
31
得分
9.1
20.4
26.4
27.7
83.6
82.73%
72.86%
88.00%
89.35%
83.60%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
1.张店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通过购买自动终端设备和平台后,到该局办理业务的人员明显感觉到办事效率提升很多,对该项目满意度达到了90%,项目实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2.通过调查发现,项目实施后到张店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办理业务人员中,有88%的人员明显感觉到比以前办理业务方便很多,且经常到张店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办理业务的人员,使用自动终端设备的人员比例达到了80%,项目实施效果较好。
通过问卷调查发现,终端设备和平台使用率为61%。第一次到张店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办理业务人员使用自动终端平台的人员比例为30%,偶尔办理业务人员使用自动终端平台的人员比例为41%,远远低于经常办理业务人员使用自动终端平台比例。主要原因是第一次或偶尔到张店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办理业务人员对新事物存在恐惧心理,感觉人与人之间沟通比人机之间沟通容易,且不会使用设备。
建议张店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加大对自动设备终端和平台使用宣传指导工作,讲解其简单易操作的流程,降低来办理业务人员对新事物的畏惧情绪,提高自动设备终端和平台使用率,提高办事效率。
2020年度公安执法办案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摘要
(一)项目立项背景及实施目的
2019年3月24日,淄博市财政局、淄博市公安局联合发布《关于印发淄博市县级公安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的通知》(淄财行〔2019〕6号),制定了市、区(县)级公安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张店区4万元/人年,用于公安机关经费开支,包括日常运行和办案经费。项目目的为公安机关履行职责,开展治安巡逻和防控,打击刑事犯罪、经济犯罪、危害国家安全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开展反恐处突、处置群体性事件等危害社会治安稳定的公安业务活动。
(二)项目内容和预算支出情况
1.项目计划内容
开展治安巡逻和防控,打击刑事犯罪、经济犯罪、危害国家安全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开展反恐处突、处置群体性事件等危害。
(1)开展治安巡逻和防控。
(2)办理各类案件5000件以上。
(3)修缮办公场所面积1000平方米。
(4)组织社会宣传活动100次。
(5)排查涉恐涉爆线索、人员50人以上。
2、项目预算情况
结合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制定的绩效目标,参考批复文件,梳理出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
(一)绩效目标
有效履行职责,打击违法犯罪,防范事故,保持经济社会稳定。
(二)年度绩效指标
(1)数量指标:办理各类案件数量5000件,化解矛盾纠纷3000件,排查涉恐涉爆线索、人员50人次,开展各类宣传活动100次,目标完成比例100%。
(2)质量指标:办理案件符合法律程序,两抢案件发案率下降,装备完好率90%,目标完成比例100%。
(3)时效指标:公安机关履行职能过程中,案件查处、应急处置快速及时,群体性事件处置及时率90%,目标完成比例100%。
(4)成本指标:实际成本与工作内容匹配程度100%。成本控制率:年费用增长≦3%。
(1)社会效益指标:两抢案件发案率下降>0、群众安全感100%。(2)社会公众满意度:98%。
三、项目实施情况
2020年度公安执法办案经费项目均完成了年度指标任务,化解矛盾纠纷实际办理4595件,完成计划153.17%;办理各类案件数量10314件,完成计划206.28%;修缮面积完成1473平方米,完成计划147.3%;社会宣传活动完成156次,完成计划156%,详见下表。
排查涉恐涉爆线索、人员完成率122%,2019年两抢案件发生57起,2020年两抢案件发生56起,两抢案件发案率下降1.75%。2020年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完成156次,完成计划156%。根据问卷调查群众安全感程度88.1%,社会公众满意度87.65%。
项目计划完成情况表
序号
计划
实际
完成率
1
化解矛盾纠纷计划完成率
3000
4595
153.17%
2
办理各类案件数量完成率
5000
10314
206.28%
3
修缮面积完成率
1000
1473
147.30%
4
社会宣传活动
156
156.00%
5
排查涉恐涉爆线索、人员完成率
50
61
122.00%
四、评价基本情况
(一)评价对象与范围
本次评价的对象为公安执法办案经费项目。
(二)评价指标体系
绩效评价内容包括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产出和项目效益四部分,本项目绩效评价设置四级指标。本次评价设一级指标4个,二级指标6个,三级指标20个,四级指标44个。
绩效评价结果采取评分和评级相结合的方式,总分设置为100分,等级划分为四档:90(含)~100分为优秀、80(含)~90分为良好、60(含)~80分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
(三)评价依据
2.张店区财政局《关于转发淄博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张财绩〔2020〕4号);
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长期事业发展规划及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的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4.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财务和会计资料;
5.项目申报书、项目自评报告、数据统计汇总表;
6.评价工作人员通过现场调查、核实等获得的资料;
(四)评价方法及实施过程
绩效评价技术方法主要有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判法等。
评价工作程序主要包括前期准备、组织实施、分析评价、撰写与提交评价报告4个阶段,共计102天。
五、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经综合评价,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86.9分,评级为良好。
14
25
11.2
22.2
29.4
24.1
86.9
80.00%
88.80%
89.09%
86.07%
86.90%
1.决策指标分析
项目决策评价为良好。项目的立项符合经济发展的需要,项目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项目分配资金经过批复;项目申报规范完整,细化量化较好;根据单位正常工作水平判断,项目预期的产出指标值设置偏低。
2.过程指标分析
项目过程评价为良好。项目管理制度健全,项目实施了考核控制机制,执行比较有效;2020年度公安执法办案经费项目预算执行率100%,项目资金拨付、使用合规。
3.产出指标分析
项目产出评价为良好。2020年度公安执法办案经费项目均完成了年度指标任务,成本控制在规定范围之内。
4.效益指标分析
项目效益评价为良好。两抢案件发案率下降1.75%。根据问卷调查,群众安全感程度89.1%,专业训练的持续程度100%,群众满意度得分87.65%。同时非法集资案件人数较多,占全市非法集资案件人数的43.4%。
(三)主要经验及做法
1.刑事技术保持全国前列
利用DNA、指纹对比技术案件数量居全省县级公安机关第一名。
2.新型案件打防见实效
建立了反电诈中心,落实社区反诈骗宣传,充实了打击电信诈骗的力量,2020年抓获诈骗犯罪嫌疑人同比上升了200%。
3.年度目标重视群众满意度
2020年制定群众满意度目标为98%,高标准,严要求,出台了《警情分流处置规范》,保证每一警情“有人管、及时管、管到位”。
六、存在的问题
(一)年度设置主要绩效数量指标值较低
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2020年设置年度绩效指标办理各类案件5000件,化解矛盾纠纷3000件,与2019年及2020年实际完成情况相比,指标值设置较低。
2019年化解矛盾纠纷指标计划3000起,实际完成13365起,办理各类案件计划完成5000件,实际完成15041件,2020年化解矛盾纠纷实际完成4595件,办理各类案件实际完成10314件,指标完成率均在150%以上,年度计划指标值设置较低。
(二)基层打击非法集资的宣传不足
2020年,张店公安分局受理涉众型案件10起,立案10起,涉案价值6亿元,破案8起,非法集资案涉案金额占全市51.8%,相对发案率较高。根据抽查科苑派出所、和平派出所、湖田派出所三个单位宣传活动内容看,共组织宣传活动30次,其中打击非法集资宣传2次,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在派出所层面宣传不足。
七、意见建议
(一)建议张店区公安分局在以后年度设置绩效指标时,指标值符合业务水平,同时与计划任务相符
1.绩效指标值设置应结合上年或各年的平均水平
绩效指标值设置应结合上年或各年的平均水平,2019年办理各类案件数量实际完成15041件,2020年完成办理各类案件实际完成10314件,建议办理各类案件数量年度指标值设置在10000件以上,其他指标值建议根据平均业务水平确定。
2.指标设置符合年度计划任务
建议张店区公安分局在本项目指标中适当减少与主要计划任务关联不大的指标,设置指标与年度计划结合起来,比如与2021年计划提出的增加社区民警知晓率、110警情办结率等,在制定2021年绩效指标中加入社区民警知晓率、110警情办结率等直接反映执法办案的指标。
(二)建议张店区公安分局增加打击非法集资的宣传力度
张店区公安分局应在基层增加打击非法集资的宣传,社区民警应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适当增加打击非法集资宣传,走进村居、商业网点、偏远区域,向群众讲解非法集资惯用的手法,通过真实案例,以案说法,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切实远离非法集资,保护好群众的经济财产,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2020年度淄博市张店区融媒体中心建设
2019年,中共中央作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新闻舆论工作的决策部署,并印发《中共中央宣传部等关于加强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的意见》(中宣发〔2019〕2号)。同年,省市分别出台了《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等关于加强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鲁宣发〔2019〕7号)和《中共淄博市委宣传部等关于加强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淄宣发〔2019〕35号)。
2019年4月10日,中共张店区委办公室和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张店区融媒体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项目目的是建立主流舆论阵地、建成综合服务平台、建成社会信息枢纽和建成区域性媒体品牌。
1.项目主要内容
项目内容为深化推进工作机构改革,组建工作机构,整合媒体业务,成立张店区文化传媒公司;深化推进采编发机制改革,推进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建成综合服务平台,完成电视、纸媒、网站、新媒体平台融合,加强和改进新闻舆论工作,整合区级媒体资源,建好建强张店区融媒体中心,项目包含办公楼改造、设备采购及安装。
项目计划2019年7月之前完成办公楼改造、设施设备的采购安装,并调试进入试运行状态,2019年9月之前对记者队伍、播音主持、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全面指导和提升。2020年计划完成张店区融媒体中心建设完善化,实现中心成熟稳定运转,完成电视、纸媒、网站、新媒体平台融合,建成综合服务平台。
2.项目实施情况
张店区融媒体中心于2019年4月,按照《张店区融媒体中心建设设计施工方案》,进行了软硬件招投标和采购工作。2019年12月完成办公楼改造验收,2020年7月完成设施设备的采购安装,2020年实现中心稳定运转。
2.项目实施单位:淄博市张店区融媒体中心
淄博市张店区融媒体中心制定设备购置方案,以山东广播电视台融媒体生产管理系统为中心,围绕该系统对软硬件设备进行配置,同时对与该系统不配套的设施设备进行改造。
建成主流舆论阵地、建成综合服务平台、建成社区信息枢纽、建成区域性媒体品牌。
完成张店区融媒体建设,实现中心成熟稳定运转。
1.项目产出主要指标:
(1)数量指标:完成电视、纸媒、网站、新媒体平台融合。
(2)质量指标:各项资金准确支付,购买设备达标率≧95%。
(3)时效指标:在2020年各平台融合完成及时率100%。
(4)成本指标:实际成本与工作内容匹配程度100%。
2.项目效益指标:
(1)经济效益:提高宣传效果,增加部门收入。
(2)社会效益指标:该项目的知晓率、覆盖面≧90%。
(3)社会公众满意度:≧90%。
三、评价的基本情况
(二)评价对象与范围
本次评价的对象为2020年度张店区融媒体中心建设项目专项资金1129.98万元,涉及项目的管理及绩效情况,有关主管部门及项目单位对该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评估基准日为2020年12月31日。
评价范围包括张店区融媒体中心建设项目立项、项目过程、项目产出和项目绩效情况。
本项目评价指标体系设置四级指标,其中一级指标4个,二级指标6个,三级指标20个,四级指标37个,四级指标包含项目决策10个,项目过程15个,项目产出5个,项目效益7个。绩效评价内容包括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产出和项目效益四部分。
绩效评价技术方法主要有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判法等。
评价工作程序主要包括前期准备、组织实施、分析评价、撰写与提交评价报告共4个阶段,共计74天。
四、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本项目在加强和改进党的新闻舆论工作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但取得效益一般,社会公众满意度较低。经综合评价,2020年张店区融媒体中心建设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80.8分,评级为良好。
2020年张店区融媒体中心建设项目绩效评价得分
32
10
16.3
80.8
90.91%
91.07%
50.94%
80.80%
依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根据评价情况对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进行各指标综合打分,具体情况如下:
1.决策方面:该一级指标分值11分,得分10分,得分率为90.91%。该项目决策与政策相符,立项规范。项目申报的产出数量、质量指标细化量化到位,但无时效指标。
2.过程方面:该一级指标分值28分,得分25.5分,得分率91.07%。项目管理制度齐全,执行了政府采购,预算调整经过了审批,档案资料齐全,设备、办公场所落实。项目支出符合执行进度,预算执行率100%。但项目购买服务合同未注明日期,质量验收考评不足。
3.产出方面:该一级指标分值29分,得分29分,得分率为100%。项目计划通过购买专用设备完成电视、纸媒、网站、新媒体平台融合,通过改造后的平台提高对外宣传效果。
4.效益方面:该一级指标分值32分,得分16.3分,得分率50.9%。其中经济效益的设置未达标,部门收入比往年减少。经调查群众对于融媒体的知晓率达到68.32%,群众满意度50%。
(一)社会群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较低
(二)该项目未进行自评,项目未设置时效指标,质量指标值设置不合理
该项目未进行年度绩效自评。项目申报表未设置时效指标,质量指标值设置为“资金准确支付”不合理,应设置为对产出数量指标的质量要求。
主要原因为项目单位对绩效指标及对绩效指标值设置比较生疏。
(三)签订合同内容不完整
项目单位提供的与山东百铖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张店希喆建材经营部的合同本单位未盖章,张店希喆建材经营部与山东智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未填写日期,合同内容不完整。
主要原因项目单位对合同管理重视不足,项目管理监管不严。
目前手机媒体已经是群众接受信息的介质,是群众了解新闻的主要媒体,通过调查有94.6%的群众从手机上了解新闻。建议淄博市张店区融媒体中心及时更新新闻并增加群众喜闻乐见的内容,比如可以与工会等部门合作,在手机融媒体上开展或链接惠民活动等,提高群众对张店区融媒体中心的满意度。
建议张店区融媒体中心在设置绩效指标时,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工作规程〉和〈山东省省级项目支出绩效财政评价和部门评价工作规程〉的通知》(鲁财绩〔2020〕4号)的规定,将时效指标、成本指标、效益指标设置齐全,质量指标应设置为设备验收合格率,年度终了后完整、客观地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自评。
(三)建议项目单位加强合同管理,加强对项目的管理监督
张店区融媒体中心在签订合同时应将内容填写完整,合同审批应在集体研究决定后进行签字盖章,张店区融媒体中心监督部门应对项目进行监督,在日常执行业务过程中把控风险,防止政府财产造成损失。
2020年张店区“雪亮工程”提升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摘要
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17年6月12日印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中发﹝2017﹞13号)。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九部委《关于加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作的若干意见》(发改高技﹝2015﹞996号)和省综治委《山东省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三年规划(2015-2017)》精神,张店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2018年张店区视频监控工作要点》,不断推动“天网工程”建设应用提档升级。
建设张店区“雪亮工程”提升项目,以此加强和创新社区治安综合治理能力,为党委政府管理、社会治理和服务民生提供高质量的政法综治大数据特别是视频大数据支撑,提升群众满意度,打造综合治理精细精准工程。
2020年张店区“雪亮工程”提升项目的主要内容为在社区和在张店区重点区域安装监控系统,具体包括以下六个子项目:
1.张店区视频监控全覆盖平台扩容升级项目。建设内容为:视频专网平台扩容。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供应商为淄博东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现视频平台已扩容完毕,2020年7月13日通过验收。
2.张店区视频监控全覆盖(四期)人脸识别前端、重点部位联网、视频解析平台项目。建设内容为:张店区视频监控全覆盖(四期)视频解析平台、285路人脸前端建设设备、346路一类目标加密、500路反恐重点单位二类目标联网、后端机房设备建设。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供应商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2020年3月项目建设内容完成,经三个月试运行于2020年7月13日通过验收。
3.张店区视频监控全覆盖实景大数据云防系统项目。建设内容为:张店区视频监控全覆盖实景大数据云防系统,包含1套云防系统指挥调度台、10台增强现实高点防控单元的安装、调试。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供应商为济南积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3月项目建设内容完成,经三个月试运行于2020年7月13日通过验收。
4.张店区“雪亮工程”建设提升项目。建设内容为:治安重点区域监控系统建设(含200路人脸监控前端及结构化后台、962处治安重点区域监控系统、集中存储系统、城北劳务市场片区监控系统),“雪亮工程”视频入户软件平台,精细精准平安社区监控系统,精细精准平安社区示范建设点(含天星小区智能化系统、福宁小区智能化系统、张钢社区门禁系统)。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供应商为山东广电网络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原计划定于2020年7月20日前完工,因工程变更,项目延期至2021年5月,但视频入户平台覆盖17万户的目标未完成。
5.张店区视频监控全覆盖监理项目。主要内容为对张店区视频监控全覆盖提供监理服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供应商为山东正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6.张店区“雪亮工程”建设提升监理项目。主要内容为对张店区“雪亮工程”建设提升项目提供监理服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供应商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一)总体绩效目标
张店区“雪亮工程”提升项目力争实现张店区“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的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形成多系统建设更加优化、视频资源共享更加快捷、多部门应用更加深入的工作格局,实现跨区域、跨部门的共建共享共治,充分发挥视频监控在服务居民群众、创新社会治理、平安城市和智慧城市建设、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等多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2020年度绩效目标
不断提升张店区社会管理创新及公安机关核心战斗力,打造平安社区,实现精细精准化治理,为张店区社会管理及为公安机关预防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提供技术支撑。
1.评价目的。通过对项目的绩效评价,掌握张店区“雪亮工程”提升项目专项资金的拨付、管理和使用情况,了解项目决策情况,项目完成情况及项目实施后产生的绩效情况。
2.评价对象和范围。评价对象为2020年张店区“雪亮工程”提升项目及其他五个子项目;评价范围为项目专项资金1078万元使用情况及项目实施情况,包括项目决策、管理、产出和效益等情况。
3.评价指标体系。绩效评价指标从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细化到四级指标进行评价。项目共设置一级指标4个,二级指标10个,三级指标18个,四级指标39个。
4.评价工作过程。评价工作过程主要包括前期准备、组织实施、分析评价、撰写报告、征求意见、专家审核、报告定稿等阶段。
经综合评价,张店区“雪亮工程”提升项目绩效评价最终得分87.9分,综合绩效级别为“良好”。项目存在绩效指标设置不合理、项目验收程序不严谨、视频入户平台推广不到位、后期运维管理机制不完善等问题。
1.项目决策分析。项目决策指标分值15分,得分13.4分。
2.项目过程分析。项目过程指标分值25分,得分23.2分。
项目预算执行率100%,1078万元专项资金全部用于支付项目工程款,项目档案资料完整。财务管理制度和项目管理制度较健全,但是工程变更申请流程有偏差。
3.项目产出分析。项目产出分值35分,得分29.3分。
项目产出较为显著,预期绩效产出指标基本完成,但项目的验收程序过于简单,视频入户平台虽已开发完成却未进行推广,群众知晓率低。
4.项目效益分析。项目效益指标分值25分,得分22分。
项目效益较为显著,基本实现了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强大的视频数据为执法人员的工作提供了便利,群众认可度和支持率也都很高。但是,设备后期运维工作有待改善,项目的可持续影响效果有待提高。
(一)绩效指标设置不合理,与绩效目标不匹配
实施单位设置的数量指标与年度计划和预算不对应,成本指标可操作性不强。
原因分析:在张店区重点区域安装监控的工作之前都是由公安部门负责,张店区委政法委对此项业务不熟悉,未形成完整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二)验收流程有待加强,验收报告需完善
六个子项目中的“张店区雪亮工程建设提升项目”验收流程有瑕疵;其余按期完工的五个项目的验收报告过于简单,验收过程流于形式。
原因分析:一是项目实施单位在项目实施期间部门负责人更换,对项目的实施提出了新的要求,对前期已完工的部分组织了验收;二是现行政策对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环节规定不细,约束性不强。
(三)视频入户平台推广工作不到位
“雪亮工程”视频入户平台群众知晓率偏低,产出质量不达标。
(四)后期维护保养工作待提高
个别社区安装的门禁系统、停车场出入口系统、视频监控已停止运行,设备故障未及时维修。
原因分析:将原先开放式小区改为封闭式半封闭式小区,住户和管理部门都需要一个适应的过程,而且项目技术性、专业性较强,现阶段设备后期的运行维护只依靠项目施工单位,培训工作未及时跟进,人才支撑力量不足。
(一)细化绩效指标设置,加强绩效管理意识
(二)推动事后监管规范化,加强项目验收流程管理
建议张店区委政法委对于已完工的项目按照项目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时组织验收,并进行产出对比分析,对发现的问题责令责任主体纠正整改。
(三)加大“雪亮工程”视频入户平台推广力度
建议张店区委政法委发挥监督指导作用,社区居民委员会抓好社区网格化管理和综合服务工作并督促社区网格员加快推广视频入户平台。
(四)加强专业素能培训,提高运维管理水平
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项目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及《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28号)文件精神,把老旧小区改造作为重大的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全面提升居民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张店区2020年启动深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项目概算投资3779.24万元,其中:2020年度收到并支付财政资金484.795554万元,均为上级资金。
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项目由张店区人民政府科苑街道办事处(齐泰花园)、淄博市张店区马尚镇人民政府(绢纺厂宿舍)编制预算,报淄博市张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核,并由张店区人民政府科苑街道办事处、淄博市张店区马尚镇人民政府向淄博市张店区财政局经济建设科提出预算申请,经逐级审批后设立。根据预算批复情况,2020年12月1日淄博市张店区财政局分别通过张财建指〔2020〕87号、88号、89号文件,将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项目预算指标253.00万元、137.00万元、94.795554万元分别下达至淄博市张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淄博市张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0年12月9日将443.737934万元拨付至张店区人民政府科苑街道办事处用于齐泰花园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于2020年12月10日将41.05762万元拨付至淄博市张店区马尚镇人民政府,用于绢纺厂宿舍老旧小区改造工程。
2、项目实施单位:张店区人民政府科苑街道办事处、淄博市张店区马尚镇人民政府
张店区2020年度改造的老旧小区分别为科苑办齐泰花园、马尚镇绢纺厂宿舍2个老旧小区,涉及21栋住宅楼,涉及建筑总面积6.1万平方米,涉及698户,改造完成率100%,项目概算投资3779.24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雨污分流、路面硬化、景观提升、路灯亮化、停车位改造、监控设施安装、弱电管线下地、落水管更换、楼梯间粉刷、楼梯间窗户更换及外立面粉刷、屋面防水、外墙保温等。
负责牵头实施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作,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区直部门对接,管理并拨付上级奖补资金,负责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进行全过程质量和安全监督工作,负责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验收监督工作。
张店区人民政府科苑街道办事处
项目实施单位
淄博市张店区马尚镇人民政府
青岛瑞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淄博桓台荆家建工有限公司
通过对科苑办齐泰花园和马尚镇绢纺厂宿舍实施雨污分流、路面硬化、景观提升、路灯亮化、停车位改造、监控设施安装、弱电管线下地、落水管更换、楼梯间粉刷、屋面防水、外墙保温等改造,实现“水通、路平、灯亮、地绿、整洁、安全、有序、人和”的整治目标,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提升居民生活质量,提升群众满意度。
数量指标:改造小区数量2个;改造楼栋数量齐泰花园18栋、绢纺厂宿舍3栋。
质量指标:征求居民意见100%;楼栋及小区道路改造验收合格率100%;屋面防水施工验收合格率100%;外墙保温施工验收合格率100%。
时效指标:项目资金支付及时性、老旧小区改造及验收按时完成。
社会效益指标:提升小区公共秩序;改善小区基础设施;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
可持续影响指标:物业管理配备情况;建立老旧小区改造后续长效管理机制。
满意度指标:居民满意度≧95%。
评价工作组通过对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项目进行综合评价,认为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达到既定目标,有利于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提升居民生活质量,提升群众满意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但项目在绩效目标细化、量化程度、项目档案管理情况、征求居民意见、楼栋及小区道路改造验收合格率、屋面防水施工验收合格率、老旧小区改造及验收按时完成、物业管理配备情况等方面仍存在部分问题,最后综合评价得分为82.04分,最终评价等级为良好。
14.3
19.5
29.26
18.98
82.04
95.33%
97.50%
63.27%
82.04%
项目决策指标分值15分,实际得分14.3分,扣分项主要体现在绩效目标细化、量化程度方面。
项目过程指标分值20分,实际得分19.5分,扣分项体现在项目档案管理情况方面。
项目产出指标分值35分,实际得分29.26分,扣分项主要体现征求居民意见、楼栋及小区道路改造验收合格率、屋面防水施工验收合格率、外墙保温施工验收合格率、老旧小区改造及验收按时完成方面。
项目效益指标分值30分,实际得分18.98分,扣分项主要体现在提升小区公共秩序、改善小区基础设施、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物业管理配备情况、建立老旧小区改造后续长效管理机制、居民满意度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