奸杀未成年幼女,施暴者死刑变死缓!舆论哗然,最高法紧急介入!死刑死缓幼女

小燕子,曾是广西钦州市灵山县伯劳镇平心村平心小学板凳教学点小学四年级学生。

这是一个苦命的孩子。

她原本有一个温暖的家庭。不过,就在小燕子一岁的时候,父亲因“见义勇为”而不幸去世。

尽管是英雄的家庭,但小燕子妈妈陈礼言需要一个人带着5个孩子,靠种地和打零工维持生计。日子过的并不好。

家庭拮据并不影响自己的小快乐,在妈妈的努力下,小燕子和她的兄弟姐们依然很开心。

然而,2018年10月4日上午,一只魔抓伸向了这个尚未成年的小姑娘。这天上午,小燕子和姐姐在自家地里摘百香果,此后她独自扛着编织袋,到对面山头的百香果收购点售卖。

当时,小燕子年仅10岁。

卖了百香果后,小燕子获得32元。怀揣着来之不易的32元钱,小燕子徒步走向回家的路。

从百香果售卖点到家,全程不过500米,但小燕子再也没能回到家中。在小燕子回家的路上,被一名29岁的同村男子杨光毅残忍奸杀。

法院判决材料显示,杨光毅的施暴手段极其残忍。

2018年10月4日12时许,时年29岁的广西男子杨光毅遇到了外出售卖百香果的小燕,产生奸淫念头。

杨光毅守在小燕子回家路途中的一处竹丛,当小燕子经过时将其抱走,并强行脱下小燕子的裤子,小燕子反抗过程中被杨某掐住颈部直至昏迷,随后被装入蛇皮口袋带入附近某山岭。

小燕子苏醒后企图爬出口袋,但再一次被杨光毅掐住颈部,杨光毅用刀刺伤了小燕子的双眼及颈部,并对其进行奸淫,拿走其32元钱。

看完这段作案过程的表述,足以让人愤怒至极!

其母亲陈礼言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邻居当时曾听到了撕心裂肺的哭声,好凄凉好凄凉。她回想起来,心如刀绞一般。

经鉴定,小燕子被强奸伤害过程中胃内容物反流进入气管和支气管,气管被锐器刺破,气管外周围血管损伤出血,血液直接流入气管、支气管,导致小燕机械性窒息而死亡。

两天后的2018年10月6日,杨光毅投案自首,并承认了强奸、杀害小燕的事实。

该案并不复杂。

2019年7月18日,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杨光毅奸淫幼女,致人死亡,其行为构成强奸罪,因性侵系10岁的未成年人,手段极其残忍、情节极其恶劣,应从严惩处。

尽管杨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系自首,可从轻或减轻处罚,但其罪行极其严重,决定对其不予从轻处罚。

据此,一审法院判处杨某犯强奸罪,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责令退赔32元给杨晓燕的母亲陈礼言。

这个判决应该说是公正的。

这是一件原本没有争议的刑事案件,然而不久,涟漪再起,因为半年后的2020年3月,死刑的判决被广西自治区高法改判了。

据媒体披露,广西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根据杨光毅有自首情节等案件具体情况”,撤销一审死刑判决,改判死缓,并对杨光毅限制减刑。

这一改判引起了较大的社会争议。

首先是小燕子的妈妈。

陈礼言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她们一家人对二审结果十分不满。她告诉媒体,事发后一年多,家人一直积极跟进案件,希望为孩子讨个公道。

陈礼言的弟弟陈天传更是发誓:“哪怕是倾家荡产,我们也一定要将这个官司打到底。”

对二审改判表达不满的,不仅只是小燕子的妈妈和舅舅。

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为什么会获得免死的改判?

二审法院认为,杨光毅父亲规劝陪同杨光毅到公安机关投案,投案后如实供诉犯罪事实,属自首,杨光毅的自首行为对案件侦破起至关重要的作用,依法对杨光毅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并限制减刑。

这一说法,确实获得某些人的赞同,观点是,考虑自首情节,是鼓励犯罪分子主动投案。

但问题是,这样是不是意味着,杀人后主动自首就不判死刑?

近年来,主张废除死刑、减少死刑已成为大趋势,也是出于人道主义精神的考量,但是善良是要克制的,也要看对象的。

面对这样一个证据确凿,明显且极度恶劣的强奸并残忍杀害幼童的案件,陕西行天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说,有些法律人学着学着就没人性了。

其在社交媒体称,这么恶性的犯罪能逃避死刑?不能因为法律人见过更多恶性犯罪,愤怒敏感度低了,这事就枉顾受害人的遭遇吧?

5月10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经研究决定,对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终审的杨光毅强奸一案调卷审查。

知名媒体人罗昌平甚至怒怼说:没有舆论监督,看看这些把持天平的官僚有多嚣张!

而微博认证的重庆师范学院教师的@沉静长师对二审的改判也表达了不满。

能者上庸者下,没有能力就不要坐那个位置,这样才不至于害人害己。相应的位置需要有具备能力的人,也才是用人者有能力的表现,又是解决问题的利器和智慧所在。

微博认证湖南省广播电视协会副会长李玉成的@老古珉说,奸杀10岁小女孩后,然后跑去公安局自首,然后这个渣男的命就保住了!这是什么人办的案子啊!好在最高法来过问了!

最高法介入的消息传出后,受害幼女母亲陈礼言对此表示,相信法律是公正的,如果尽力去查,什么结果都可以接受。

THE END
1.庭长谈许霆案重审经过:改判并非迫于舆论压力同期:为什么刚开始判成了无期徒刑,后来又改成了五年?我就更奇怪了,为什么两回判不同呢?因为是舆论压力,对不对?那是不是舆论压力下,法律是可以改变呢? 记者:你很不理解这个改变? 同期:对呀,我很不理解。 记者:为什么那么多的案子,大家会对许霆这样的案子特别关心呢? http://www.360doc.com/content/19/0414/13/63432400_828698324.shtml
2.错案道歉10年变迁头版这也是公众、舆论呼吁司法系统勇于道歉的主要缘由。本报记者发现,今年以来,法院系统主动道歉,已是从过去的“叫好一片”步入常态化。 12月6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开全国法院先河,以高院院长身份,主动向两民事案件错案当事人张景华、齐东升道歉。他对张景华说:“老张,我们的案子办错了,我向你道歉!”在http://www.mzyfz.com/cms/minzhuyufazhishibao/fanfu/html/1248/2011-12-19/content-246178.html
3.司法独立与舆论监督(精选十篇)早在云南高院宣布提起再审的时候, 有网友问著名法学家贺卫方是否赞成再审改判死刑, 贺卫方就表示, 结果并不会以他赞不赞成为转移, 因为从云南高院决定再审的那一刻起, 就已经注定了改判死刑的结果。有些学者甚至认为, 这不是司法的自我纠错, 是法院对强大舆论压力的无奈屈从。https://www.360wenmi.com/f/cnkey7ooteiv.html
4.最坑律师:罚金两百万改判二十年小说替罪羔羊? 第643章:案子该结束了! 第644章:发生火灾了! 第645章 :火场救人! 第646章:被带走调查! 第647章:叶缘名声远扬 第648章:只能是叶缘! 第649章:总工程师! 第650章:他想买下手稿! 第651章:八千万卖出! 第652章:对教授的逼迫! 第652章:对教授的逼迫! 第653章:利用舆论! 第654章:判决结果http://tongren.faloo.com/book/1187183.html
5.舆情报告模板.docx广西杀妻碎尸案凶手因‘立功’改判死缓?引发舆论抨击 ?翻案风?成为舆论关注焦点 新闻背景:李昌奎案二审改判死缓后,媒体关注到各地近年掀起?死缓翻案风?。网曝云南男子赛锐27刀砍死女友判死缓。而桂林人梁勇杀害自己妻子并肢解水煮其尸,又被改判死缓。?翻案风?使受害者和网民愤怒。对传统国人而言,?杀人偿命?天经地义https://mip.book118.com/html/2018/1120/8117025135001133.shtm
6.司法审判是否应该考虑社会舆论结辩陈词首先,舆论的声音纷杂混乱,且不说有没有民意在里面,即使有法官因为无从知道民众对于案件了解到各种程度,所以难以分清哪些是知晓案件真相的民意,哪些是不知实情的吵嚷,更何况还有报纸新闻等媒体通过渲染,有目的地引导的言论在其中干扰,这样的舆论只会影响法官的正常判断,一旦因为迎合舆论而产生冤案、错案,改判是打民众的https://wenku.baidu.com/view/30ee8f5bdd88d0d233d46ad0.html
7.舆论是否应该左右司法始终觉得不应该是微博判案,舆论判案,而应该让司法判案,因为舆论始终带有着倾向性情绪,司法相对来说更加客观公正,虽然有时候司法会被裹挟,比起舆论,我相信他是更为公正的存在。我们更不应该去攻击司法。 我希望大家不要攻击原告,也不要攻击公证人员和审判长,更不要去攻击司法,而是针对自己尚未了解的事情,不要发声https://www.douban.com/group/topic/191999638/?cid=2667688482
8.辩论稿大众舆论关注司法审判弊大于利7篇(全文)如李昌奎案,一审判死刑,二审:其具有自首情节,认罪、悔罪态度好、积极赔偿受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判处李昌奎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而最后在强大的舆论压力下,撤销原二审死缓判决,改判李昌奎死刑。这看似公正实则伤害法治,破坏司法公正。 诚然,大众舆论本身的监督作用不容忽视,司法活动也需要民意,但要注意的是,民意的行使https://www.99xueshu.com/w/filexsr1ot7v.html
9.同案不同判原因及对策研究二审法院对一审反映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的异议要及时进行研究,共同把握案件审理的统一适法标准。真正发挥二审改判、发回重审案件异议反馈机制的作用,促进一、二审法院审慎地行使审判职能,统一适用法律。 (三)善于处理舆论质疑 法官断案的“事实”与公众期待的事实不一致时,司法既不能受到舆论压力而失去客观中立立场,也不http://www.110.com/ziliao/article-467949.html
10.对“舆论审判”之说的深思考:谁在审判?谁能审判?综上所述,媒体舆论和民众舆论对司法办案的监督是必要的,如果只因为出现某些不理性的行为就笼统地斥之为“媒体审判”、“舆论审判”,是不利于对司法进行监督的。毫无疑问,舆论和权力都可以对重大事件作出反应和表达意见,但这些不是指令更不是判决。如果有一些因为舆论影响司法作出错误判决,首先应该追责的是司法公正性和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15/04/id/1584956.shtml
11.中国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困境首先你会发现,徐、斯两位律师在这个案子上的确下了很大的功夫,竭尽所能为他们的当事人脱罪。然后你还会发现,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他们还有更大的目标,那就是上面提到的通过个案去推动法治。但为什么说本案的两级法院判决都是有问题的,只有改判王鹏无罪才算体现了法治呢?一个回答是,这些判决在程序、事实认定和法律http://www.fxcxw.org.cn/dyna/contentM.php?id=13187
12.荐读劳荣枝二审辩护意见吴丹红:女魔头?劳荣枝是精神上的世人之所以认为劳荣枝该千刀万剐,是因为信息不对称 造成的,一审在判决之前就已经对该案造足了舆论,舆论与 一审的审判形成了合力,错误地引导了大众的情绪,这种提 前造势的行为也是一种没有自信没有底气的表现,如果不是 南昌公检法如此的大肆宣扬,试问谁会知道这个案子。 https://www.shangyexinzhi.com/article/5220836.html
13.业务研讨法制报道的舆论力量经过22年的实践,省高院在死刑复核上出现了一些问题,如陕西的“枪下留人”事件,辽宁高院对黑帮头目刘涌由死刑改判死缓,引起人民群众的强烈不满,新闻媒体极为关注,最后还是由最高人民法院改判为死刑。可以说这也是新闻舆论的一次胜利。事后,理论界、司法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强烈呼吁,希望最高人民法院收回死刑复核权https://www.cnhubei.com/200510/ca889417.htm
14.夏俊峰案李昌奎案死刑判决研讨会速记稿王才亮的笔耕园地但是我们研究的夏俊峰案件它改判的可能性在哪儿,第二如果有可能性,那么我们的现实性在哪儿,现在有这样一个影响较大的案件,已经到了最高法院,然后再接下来就是由在实体辩护,由正当防卫的辩护思路退而求其次退到防卫过当的辩护思路,现实性有多大。在解决了可能性和现实性之后,我们才能讨论,所以我觉得这个案子我们现在https://wangcailiang.blog.caixin.com/archives/22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