狱中与读书为伴,张文中被改判无罪一年后:正义迟来仍无比珍贵北晚新视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不要说有了冤假错案,我们现在纠错会给我们带来什么伤害和冲击,而要看到我们已经给人家带来了什么样的伤害和影响,对我们整个的执法公信力带来什么样的伤害和影响。我们做纠错的工作,就是亡羊补牢的工作。

年过半百,物美集团创始人张文中已历经命运浮沉。张文中是不幸的,但是从某种程度上讲,他又是时代的幸运儿。

2018年5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就张文中再审案进行公开宣判。从2006年接受调查开始,这一天,张文中足足等待了12年。

一年之后,张文中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说,回顾自己走过的路,那一刻他心中百感交集。“迟到的正义依然无比珍贵,我不记恨任何人,不因坚守底线而后悔!”

张文中案的改判,被最高人民法院称为具有标杆性意义的判决。舆论认为,这必将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促进公正司法的大道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张文中,南开大学管理系研究生,中国科学院系统科学研究所博士,曾远渡重洋到美国斯坦福大学进行系统工程学博士后研究。1992年春,改革开放进入新阶段,张文中毅然选择了回国创业之路。

从1994年12月北京第一家现代意义的超市——物美综合超市翠微店开业,到2003年11月北京物美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联交所正式挂牌上市,成为第一家在香港上市的国内民营企业,张文中带领物美集团一跃成为中国零售行业的“领头羊”。

上市后,物美集团以每年40%到50%的增速发展,到了2006年,已整合全国20多家企业近400个网点,一度占据北京三分之一的零售市场份额。

然而,就在物美集团以及张文中个人发展最好的黄金期,张文中蒙冤入狱,经历了他人生中最为灰暗的12年。

2006年,44岁的张文中辞任物美集团董事长,以配合调查。之后他被河北省衡水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拘留。由于张文中的被捕入狱,物美集团多项计划搁浅,企业遭受重创。

张文中回忆说,刚开始他以为经过调查核实事情很快会过去,但当听说自己犯了诈骗罪,而且诈骗了3190万元时,他一度觉得天塌下来了。3190万是2002年物美集团申请获得的第八批国债贴息资金。然而在调查过程中,物美集团却被认为没有申报国债贴息资金的资格,张文中被认定为虚构项目,通过诈骗手段骗取了国家资金。“他们说民营企业没有获得国债贴息的资格,这个说法本身就是错的。”

2008年10月9日,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张文中犯诈骗罪、单位行贿罪、挪用资金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宣判后,张文中提出上诉。2009年3月30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虽然刑期从18年减到12年,但这样的改变距离张文中所要的自由依然遥不可及。

张文中靠读书度过了艰难的监狱生活。他一直坚信自己无罪,心向未来。

2013年2月,经过两次减刑的张文中获得刑满释放。出狱后他最先想做的就是恢复名誉,让冤案平反。他不断申诉,同时开始二次创业。2015年,张文中进军电商领域。同年,物美集团以20亿元收购百安居中国100%股份。

2013年3月26日,浙江高院宣告张辉、张高平无罪;2014年12月15日,内蒙古高院宣告呼格吉勒图无罪;2016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改判聂树斌无罪。

尽管张文中申诉一再受挫,但每一个成功纠错的案子经媒体报道都像一道光,一次又一次照亮张文中获得公正判决的渴望。

2017年12月27日张文中接到最高人民法院的通知,“他们让我28日一定要去最高法。当时我也不知道是什么事,因为申诉过程中法院了解案情、交流情况,这些都是正常的。去了之后我才发现,是一个很正式的再审决定书的宣读仪式。”

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再审决定,直接提审张文中案。同一天被宣布启动再审程序的还有顾雏军案。在“再审决定书”上签字时,张文中内心十分激动,写字的手都有些颤抖。

“我一直坚信公平正义,我也坚信自己无罪,尽管这条路非常艰难、艰辛,在这个过程中我也付出了很多,但是我始终觉得人的信念是最重要的。当然我一直相信正义最终会来临。”张文中说。

纠正一个案子胜过一沓文件。近些年来,冤错案件纠正实现了由“亡者复活”、“真凶归来”到“疑罪从无”司法理念的深入贯彻。2017年以来,更有多起涉经济、产权类冤错案件获得平反。

2019年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发布《中国法院的司法改革(2013-2018)》白皮书。白皮书显示,五年来,人民法院共纠正重大刑事冤假错案46起,涉及94人。2014年至2018年,各级人民法院共依法宣告4868名被告人无罪。

从中央政法委出台首个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指导意见,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健全落实冤假错案防范和纠正机制,再到包括聂树斌案在内的一批重大冤假错案的依法纠正,我们看到了司法机关勇于纠正和防止冤假错案、实现司法公正、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信心与决心。

冤假错案的依法纠正,充分展示了新时期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的实际成效,让人民群众在司法个案中感受到了公平正义,提振了人们对全面依法治国的信心,必将在全社会产生信赖司法、信仰法治的强大正能量。

司法权力与舆情民意的互动、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的平衡、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在张文中案、聂树斌案等冤假错案的纠正中得以鲜活展现。某种意义上说,司法机关对这些冤错案件的依法纠正,就是一场有益的法治文明和法治理念的熏陶、训练与养成,珍视人性、敬畏法律,公正裁决每一个公民的罪与罚、生与死、自由与放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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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庭长谈许霆案重审经过:改判并非迫于舆论压力同期:为什么刚开始判成了无期徒刑,后来又改成了五年?我就更奇怪了,为什么两回判不同呢?因为是舆论压力,对不对?那是不是舆论压力下,法律是可以改变呢? 记者:你很不理解这个改变? 同期:对呀,我很不理解。 记者:为什么那么多的案子,大家会对许霆这样的案子特别关心呢? http://www.360doc.com/content/19/0414/13/63432400_828698324.shtml
2.错案道歉10年变迁头版这也是公众、舆论呼吁司法系统勇于道歉的主要缘由。本报记者发现,今年以来,法院系统主动道歉,已是从过去的“叫好一片”步入常态化。 12月6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开全国法院先河,以高院院长身份,主动向两民事案件错案当事人张景华、齐东升道歉。他对张景华说:“老张,我们的案子办错了,我向你道歉!”在http://www.mzyfz.com/cms/minzhuyufazhishibao/fanfu/html/1248/2011-12-19/content-246178.html
3.司法独立与舆论监督(精选十篇)早在云南高院宣布提起再审的时候, 有网友问著名法学家贺卫方是否赞成再审改判死刑, 贺卫方就表示, 结果并不会以他赞不赞成为转移, 因为从云南高院决定再审的那一刻起, 就已经注定了改判死刑的结果。有些学者甚至认为, 这不是司法的自我纠错, 是法院对强大舆论压力的无奈屈从。https://www.360wenmi.com/f/cnkey7ooteiv.html
4.最坑律师:罚金两百万改判二十年小说替罪羔羊? 第643章:案子该结束了! 第644章:发生火灾了! 第645章 :火场救人! 第646章:被带走调查! 第647章:叶缘名声远扬 第648章:只能是叶缘! 第649章:总工程师! 第650章:他想买下手稿! 第651章:八千万卖出! 第652章:对教授的逼迫! 第652章:对教授的逼迫! 第653章:利用舆论! 第654章:判决结果http://tongren.faloo.com/book/1187183.html
5.舆情报告模板.docx广西杀妻碎尸案凶手因‘立功’改判死缓?引发舆论抨击 ?翻案风?成为舆论关注焦点 新闻背景:李昌奎案二审改判死缓后,媒体关注到各地近年掀起?死缓翻案风?。网曝云南男子赛锐27刀砍死女友判死缓。而桂林人梁勇杀害自己妻子并肢解水煮其尸,又被改判死缓。?翻案风?使受害者和网民愤怒。对传统国人而言,?杀人偿命?天经地义https://mip.book118.com/html/2018/1120/8117025135001133.shtm
6.司法审判是否应该考虑社会舆论结辩陈词首先,舆论的声音纷杂混乱,且不说有没有民意在里面,即使有法官因为无从知道民众对于案件了解到各种程度,所以难以分清哪些是知晓案件真相的民意,哪些是不知实情的吵嚷,更何况还有报纸新闻等媒体通过渲染,有目的地引导的言论在其中干扰,这样的舆论只会影响法官的正常判断,一旦因为迎合舆论而产生冤案、错案,改判是打民众的https://wenku.baidu.com/view/30ee8f5bdd88d0d233d46ad0.html
7.舆论是否应该左右司法始终觉得不应该是微博判案,舆论判案,而应该让司法判案,因为舆论始终带有着倾向性情绪,司法相对来说更加客观公正,虽然有时候司法会被裹挟,比起舆论,我相信他是更为公正的存在。我们更不应该去攻击司法。 我希望大家不要攻击原告,也不要攻击公证人员和审判长,更不要去攻击司法,而是针对自己尚未了解的事情,不要发声https://www.douban.com/group/topic/191999638/?cid=2667688482
8.辩论稿大众舆论关注司法审判弊大于利7篇(全文)如李昌奎案,一审判死刑,二审:其具有自首情节,认罪、悔罪态度好、积极赔偿受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判处李昌奎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而最后在强大的舆论压力下,撤销原二审死缓判决,改判李昌奎死刑。这看似公正实则伤害法治,破坏司法公正。 诚然,大众舆论本身的监督作用不容忽视,司法活动也需要民意,但要注意的是,民意的行使https://www.99xueshu.com/w/filexsr1ot7v.html
9.同案不同判原因及对策研究二审法院对一审反映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的异议要及时进行研究,共同把握案件审理的统一适法标准。真正发挥二审改判、发回重审案件异议反馈机制的作用,促进一、二审法院审慎地行使审判职能,统一适用法律。 (三)善于处理舆论质疑 法官断案的“事实”与公众期待的事实不一致时,司法既不能受到舆论压力而失去客观中立立场,也不http://www.110.com/ziliao/article-467949.html
10.对“舆论审判”之说的深思考:谁在审判?谁能审判?综上所述,媒体舆论和民众舆论对司法办案的监督是必要的,如果只因为出现某些不理性的行为就笼统地斥之为“媒体审判”、“舆论审判”,是不利于对司法进行监督的。毫无疑问,舆论和权力都可以对重大事件作出反应和表达意见,但这些不是指令更不是判决。如果有一些因为舆论影响司法作出错误判决,首先应该追责的是司法公正性和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15/04/id/1584956.shtml
11.中国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困境首先你会发现,徐、斯两位律师在这个案子上的确下了很大的功夫,竭尽所能为他们的当事人脱罪。然后你还会发现,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他们还有更大的目标,那就是上面提到的通过个案去推动法治。但为什么说本案的两级法院判决都是有问题的,只有改判王鹏无罪才算体现了法治呢?一个回答是,这些判决在程序、事实认定和法律http://www.fxcxw.org.cn/dyna/contentM.php?id=13187
12.荐读劳荣枝二审辩护意见吴丹红:女魔头?劳荣枝是精神上的世人之所以认为劳荣枝该千刀万剐,是因为信息不对称 造成的,一审在判决之前就已经对该案造足了舆论,舆论与 一审的审判形成了合力,错误地引导了大众的情绪,这种提 前造势的行为也是一种没有自信没有底气的表现,如果不是 南昌公检法如此的大肆宣扬,试问谁会知道这个案子。 https://www.shangyexinzhi.com/article/5220836.html
13.业务研讨法制报道的舆论力量经过22年的实践,省高院在死刑复核上出现了一些问题,如陕西的“枪下留人”事件,辽宁高院对黑帮头目刘涌由死刑改判死缓,引起人民群众的强烈不满,新闻媒体极为关注,最后还是由最高人民法院改判为死刑。可以说这也是新闻舆论的一次胜利。事后,理论界、司法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强烈呼吁,希望最高人民法院收回死刑复核权https://www.cnhubei.com/200510/ca889417.htm
14.夏俊峰案李昌奎案死刑判决研讨会速记稿王才亮的笔耕园地但是我们研究的夏俊峰案件它改判的可能性在哪儿,第二如果有可能性,那么我们的现实性在哪儿,现在有这样一个影响较大的案件,已经到了最高法院,然后再接下来就是由在实体辩护,由正当防卫的辩护思路退而求其次退到防卫过当的辩护思路,现实性有多大。在解决了可能性和现实性之后,我们才能讨论,所以我觉得这个案子我们现在https://wangcailiang.blog.caixin.com/archives/22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