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近期三四起司法案件看,当下“就案办案机械司法”问题有多严重法官立案最高法院判决书写错时间

会上提到,“据了解,近年来,司法实践中不同程度地存在就案办案、机械司法等问题,导致案件进入诉讼后历经多个程序甚至来回反复,未能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实质性化解纠纷,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也不利于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就案办案”、“机械司法”,被最高法院最近此外提及的是,今年的9月4日,最高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专题听取审议司法巡查情况报告。此次司法巡查,由最高法院咨询委老领导担任组长,对北京等8个高院开展15天的集中巡查。司法巡查情况报告发现的问题之一就是,一些法院“就案办案,不注重矛盾实质化解,双方当事人都不满意”。

文字上的“就案办案”、“机械办案”,好像问题并不大,甚至感觉不算错误,只是工作态度或是方式方法问题而已。这样的认识,只是没有深入分析和切身体会到如此办案做法的具体案件影响罢了。不客气的讲,什么机械办案、就案办案,实际上就是违法办案,只是没有被严格追究责任而已。下面,就举几个最近自媒体曝光的几个司法案件例子来说明一下情况有严重:

为了自己考核需要,就让原告代理律师申请撤诉,法官是结了一个案子,律师也体现了配合司法工作的精神。可这样的“就案办案”,将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律规定的约束力、司法资源的浪费等等,置于何处?

重新起诉,说来轻巧,可否知道,现在的案子,在一些法院,动辄需要网上立案审查、诉前调解、排队立案等步骤的,轻则几个月,重则上年等待。律师如果配合法院结案而撤诉的话,自己的当事人知道吗?给对方当事人造成的律师费等诉讼成担,如何处理?

2.最近,有律师大V发博全文转发了自己作为原告收到的一法院11月29日做出的驳回起诉的民事裁定书(详见《套路结案:仨律师的案子审了一年多被以应分案审理为由驳回起诉》一文),附上的博文是,“距离立案已经有一年三个多月,开过两次庭,经历了对方申请管辖权异议被驳,对方申请管辖权异议上诉被驳,因等待另案结果中止审理等漫长的程序,你到现在才告诉我,需要分案起诉这不是滥用司法权力,折磨当事人吗......”

如今为了控制立案数量、为了增加结案数量,已经不管不顾法律规定,更不会顾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诉讼感受了。

这是应该律师配合法院工作、当事人理解法院工作难度能解决的问题吗?当下的案件可以撤诉,还不是将现在的工作挪到将来处理,可将来的案件怎么办?一个纠纷的案件分成几个案号审理,貌似结案数量增加了,可这以增加了当事人的诉累、司法资源的浪费为代价的虚假案件数量,又有什么实际意义?

最近,北京某法院被网友爆出今年案号已经立到了30万+,可留言区里同情法院工作压力巨大、理解法官工作辛苦的却不多,反而是质疑这么多案件究竟有多少是系列案件、重复案件的倒是不少。何以至此呢?

只因这届案件案件当事人不好糊弄了。例如,有网友的留言是,我有一次代理一个劳动争议案二审,法官问我方,上一份劳动合同到期后为什么没有主张加班费?我说劳动合同关系处于延续状态,并不需要根据每份合同分别提出主张。法官这样提问说明她认为劳动合同也要根据每一份合同分别主张权利。当事人一听就急了,当庭指责法官要么不懂法律,要么就是走过场乱审案子,发了一通脾气。开完庭又马上去找院长(那时可以随便去领导办公室),院长把主审法官叫去解释......

法院的官宣里,已经将“案多人少”列为了法院当下的最大工作难题,为此,不惜以严格考核的方式力求压力层层传导,让一线办案人员加大结案力度。岂不知,最后得到的结案方式则是,法官将本应一个案件审理的纠纷,分成几个案件审理;案件审理不完的,就动员律师先撤诉。如此的结果,是那些力挺司法考核者没有想到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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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网络舆情对司法审判的影响【摘要】: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大数据时代,民众通过网络参与社会热点案件呈上升趋势,网络舆情对司法审判产生重大影响,从而引发网络舆情与司法间关系的思考。本文由七个章节组成。第一章引言部分,表明本文写作动机,点明本文主题以及研究的意义,并以两起经典的网络舆情影响司法审判的案件为起点引出本文论述观点,简单介绍何为网络https://cdmd.cnki.com.cn/Article/CDMD-10173-1016046787.htm
2.论法官在司法审判中如何应对网络舆情的压力(三) 网络舆论影响司法审判的内容 一是时司法判断的压力。司法权系一种判断性的国家权力,是以主观认识客观的具体活动,必须以内在或 外在的各类信息作为判断基拙。在汹涌激荡的网络思潮面前,法官不能亦不可能不闻不问、无动于衷。网络典情的规模之巨、声势之大,使人容易产生从众心理。o经过网络舆情的引导,社会http://ssqfy.hbfy.gov.cn/DocManage/ViewDoc?docId=dc025621-c455-4b87-9c07-919e7961e4e5
3.干货打卡——媒介审判3)媒介审判主体领导者由传统媒体转变为自媒体。因此自媒体、网民通过自媒体平台对新近发生的热点新闻事件进行评论、舆论引导,从而形成舆论压力,最终对司法审判或多或少地产生压力和影响的现象。 3.网络媒介审判成因 1)利润驱使:媒介为了追求利润,采用极端化的报道方式,对被告定性,从而满足受众的眼球以便将受众以收视率或https://www.douban.com/note/811522689/
4.从媒介审判看“昆山案”中的正当防卫二、网络舆情影响司法独立和公正 针对“昆山案”有律师认为,于某某夺刀后追砍对方,属防卫过当。但也有刑法学专家认为,于某某夺刀后不安感仍存在,此举属正当防卫。所以法律界对于该事件的判定是不统一的。兰亭律师事务所律师包华等一线执业律师则认为于某某的行为属防卫过当。正当防卫是有限度的,即制止对方的侵害行为http://media-ethic.ccnu.edu.cn/info/1232/3421.htm
5.陕西高院:审理药家鑫案时也注意应对网上舆论要闻新京报:现在很多案件成为网络话题,越来越多的网民关注并评价。 黄河:网上舆论监督有利于促进司法公正,保护公民的知情权,遏制司法腐败,这些是积极作用;但目前看,网络媒体也有一些问题,监督无序,有些信息失实、恶意炒作、误导他人,甚至存在网络审判,影响我们正常的司法审判。 http://www.haiwainet.cn/n/2012/0312/c232573-16832645.html
6.电视网络舆论监督(精选十篇)理性的网络舆论会对司法活动进行有效的监督并促进司法公正。而如果一旦出现网络舆论监督不当,则有可能对司法审判形成干扰,导致司法不公,特别是在舆论“一边倒”的压力之下,司法机关很难不受到影响,同时司法审判需要的是严格的法律意义上的真凭实据,而网民所形成舆论声势的事实往往是表象的,不一定是证据。因此,对于网络https://www.360wenmi.com/f/cnkey3tqysma.html
7.关于提升审判机关司法公信力的若干对策思考摘要:本文通过对当前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的状况进行分析探讨,从克服审判机关的“行政化”趋势,避免角色错位;杜绝司法不作为,规范司法行为;实行主审法官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避免吃“大锅饭”导致谁也不负责任;对法院设置和法院体制进行改革,科学合理地配置司法资源;认真实施并完善法官回避制度;正确对待媒体网络舆情等六个https://www.fwsir.com/fl/html/fl_20121105221435_199558.html
8.头条文章(4)舆情总是会引起人们之间的相互感应并因此而凸现其影响力,而相互感应又会反过来促使舆情产生叠加效应; (5)舆情不是一成不变的,既随客体的变动而变异,也随主体的变化而异动。 (二)在深入了解舆情的基础上准确研判舆情 1. 根据网络舆论对社会舆情进行准确研判 https://card.weibo.com/article/m/show/id/2309404708264444035197
9.论新媒体时代“舆论审判”与司法公正之冲突与平衡8900字这些舆情言论经由网络空间传输到现实空间,从而对司法过程带来压力,甚至影响到法院最终裁决,这是舆情的普遍现状,也是“舆论审判”的雏形。 (二)网络舆情特点1.开放高效性 新媒体网络平台的公众参与门槛低,一般只要注册之后便可畅所欲言,几乎人人都可以对社会司法案件https://m.91wenmi.com/wenmi/lunwen/zonghelunwen/379640.html
10.基层法院网络舆情现状与提升处置能力的思考从总体上作,基层法院对涉法舆情仍重视不够,认识不清,分析研判能力不足,引导应对措施缺乏,解决舆情的路径往往是依赖上级法院或宜传部门把关等等。主要原因分析如下: (一)理念认识不足。一是重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轻网络、微博等新媒介对司法形象的影响,对网络舆情漠然视之,任其发展,一旦爆发舆情危机,不知如何应对http://fxcourt.cn/display/416550.html
11.2017新闻传播学考研考点?之网络舆论(白皮书)3、网络舆论与司法独立 随着网络舆论力量的日益强大,网络舆论与司法独立的关系日益受到关注,因为网络舆论的另一个令人担忧的暗礁是舆论力量的越界。 人们关心网络舆论是否会带来新形式的媒体审判。大众传媒一直被作为第四种权利,是立法、司法、行政三种权力之外的一种监督力量,但其并不能代替三种权力。然而在某些情况下,https://www.kaoyan365.cn/xinwenchuanbo/811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