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7月12日讯(通讯员沙学祥记者梅建明)驾驶员都知道,摩托车属于机动车,应当在机动车道内行驶。一般摩托车都会在最右侧机动车道内行驶,不可以进入非机动车道。
图为两车相撞的瞬间
近日,南京江宁谷里交警中队民警接到一市民报警,称在该中队辖区银杏湖大道与车家湾路口处,发生了一起摩托车与电动三轮车碰撞的交通事故,摩托车驾驶员及后座乘客受伤。
接警后,该中队组织警力迅速赶到现场处置。民警赶到现场时,120救护车也到达现场,民警立即配合120医护人员在现场开展施救。为避免发生二次交通事故和道路交通拥堵,民警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疏散围观市民,指挥车辆安全通行。
随后,民警结合现场监控视频,并经询问了解到,黄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沿谷里街道银杏湖大道由南向北行驶,行至银杏湖大道与车家湾路口时,遇盛某驾驶电动三轮车沿邻里南路由西向东行驶至银杏湖大道与车家湾路口,两车相撞,造成黄某及后座乘客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经现场勘查,谷里交警认定,黄某驾驶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到路口时未注意观察、减速慢行,盛某驾驶电动三轮车行驶到有交通指示标志的路口时未遵循礼让原则通行,双方负此次事故的同等责任。
交警提醒,驾驶车辆上路,要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一定要按规定车道行驶,行驶至路口时,应提高警惕,减速慢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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