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情况较为复杂。
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2年底补贴退坡力度和节奏有所平缓。原则上20202022年补贴标准分别在上一年基础上退坡10%、20%、30%。
不过城市公交、道路客运、出租含网约车、环卫、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民航机场以及党政机关公务领域符合要求的车辆2020年补贴标准不退坡20212022年分别在上一年基础上退坡10%、20%。
纯电动乘用车单车补贴金额等于最小里程补贴标准、车辆带电量乘以500元乘以电池系统能量密度调整系数乘以车辆能耗调整系数。对于非私人购买或用于营运的新能源乘用车按照相应补贴金额的0.7倍给予补贴。补贴前售价须在30万元或以下但“换电模式”车辆不受此规定影响。
新能源商用车方面2020年针对多类商用车车型的补贴不退坡技术指标没有较大调整。
新能源货车方面除环卫、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民航机场货运用车这几类外的其他纯电动货车中央财政补贴上限为5万元相较于2019年退坡9%每度电的补贴标准从350元下降到315元退坡幅度为10%。
燃料电池汽车方面购置补贴调整为选择有基础、有积极性、有特色的城市或区域重点围绕关键零部件的技术攻关和产业化应用开展示范中央财政将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示范城市给予奖励。
从2020年起新能源乘用车、商用车企业单次申报清算车辆数量应分别达到10000辆、1000辆补贴政策结束后对未达到清算车辆数量要求的企业将安排最终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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