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的季节变化遍及不同地理区域、历史时期和文化背景。出生人口的季节性主要有两种不同模式:一种是生育高峰出现在一年的开始(通常为初春季节),之后逐月递减,一般被称为“欧洲模式”(Europeanpattern);另一种生育低谷出现在春季(通常为4月),之后出生数逐月递增,到初秋之际达到高峰再递减,该模式被称为“美国模式”(Americanpattern)。在确定的地理区域内,季节性的生育模式相对稳定。
关于亚洲尤其是中国的研究稍显不足。一项针对新加坡、马来西亚、中国香港和中国台湾的研究发现这四个国家(地区)的华人有独特的、不同于美国和欧洲的季节出生模式:具体来看,10月份是新加坡、马来西亚和中国香港的出生高峰,11月是台湾地区的出生高峰期,而各自的出生低谷变化多端。对此的理论解释是,传统中国文化对这四个国家(地区)生育的季节性和同质性有强大的影响,经济发展并没有显著改变这种季节性模式。台湾地区春节期间(1月-2月)达到结婚高峰,而新加坡和中国香港的结婚高峰为11月和12月。结婚的季节性解释了一孩生育的季节性。另一项立足台湾地区的研究发现台湾地区生育事件的季节变化显示出U型模式,一年之中4月至7月为出生淡季,而10月到次年1月为出生高峰期且这一模式有逐渐淡化之趋势。香港地区的生命统计也显示婴儿出生呈现显著的季节性模式且该季节性现象颇为稳定,女性在上半年(特别是2月至5月间)较少生育。
(三)出生季节性模式的解释因素
(四)中国出生季节性研究现状
三、方法与数据
(二)分析方法
图略
四、研究结果
(一)1960年以来我国出生人口的季节性变迁
1.我国出生人口的月度分布存在明显的季节性
我国出生人口的季节模式较为独特,既不同于欧洲模式也不同于美国模式,但与其他地区华人生育的季节性高度相似。总体来看,月度分布并不均匀,3-6月是出生淡季,冬季出生人口明显多于夏季,10-12月出生人口所占比重较高,是出生高峰月。标准化后的10-12月出生的人数比月平均出生数要多15%~30%,而4-6月出生的人数比月平均出生数要少10%~20%左右(见图1略)。
2.我国出生人口月度分布存在显著时期差异
虽然我国出生季节性一直保持明显的冬季高峰、夏季低谷的模式,但随时代变迁也逐渐衍变。具体来看20世纪60年代、70年代和80年代的季节模式较为相似,年末10-12月为第一个出生高峰,年初的2月为次出生高峰。而出生低谷集中于5月/6月,出生的季节性极为分明。
结合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的变动历程,我们发现生育政策刚出台的时期以及生育政策相对稳定时期(如20世纪70年代、90年代、2000-2009年),各年出生的季节性模式相对稳定,年份之间变异较小,而生育政策调整频繁时期(20世纪80年代、2014-2019年),模式波动较大,年份之间变异显著,揭示出出生季节模式与计划生育政策变动及综合避孕率、长效避孕水平有一定关联。
避孕水平较低的20世纪60年代(总避孕率4.3%)、70年代(总避孕率30.8%),我国还属于农业经济时期,农业是最主要的生计活动,人们基本以自然生育为主,较少外在人为干预,出生的季节性模式较为接近,冬季高峰始终显著。但随着20世纪80年代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已婚妇女避孕率迅速攀升,80年代总避孕率已达到85%以上,长效避孕率一直稳定在77%左右,90年代起综合避孕率一直高于90%,长效避孕率高达80%以上。以长效为主的避孕模式不断加强导致生育更强的控制力与计划性,使得出生的季节性模式逐渐弱化。
(二)出生季节性的孩次差异
分孩次的出生季节性模式经历了相同、分化再趋同的过程(见图2略)。具体表现为:
20世纪60年代各个孩次的出生季节模式较为类似,遵循10-12月的出生高峰、2月的出生次高峰以及夏季出生低谷。显示出农业经济时代农忙时出生少、农闲时出生增多的特征,人们主要看天吃饭,存在显著的物质生产周期与人口再生产周期互补的特点。
70年代起随着1973年“晚、稀、少”政策开始实施,对于二孩及以上孩次的节制与避孕节育控制,高孩次的出生季节模式开始出现小幅分化,二孩和三孩的出生高峰月正向偏移的幅度有所降低,出生低谷负向偏移的幅度也有所弱化,这种分化在80年代进一步加剧,此时期二孩的出生季节性率先偏离了之前与一孩类似的季节分布,三孩的季节模式转变略微滞后;90年代在更加严格执行计划生育的背景下,二孩和三孩的季节分布完全一致,出现了2月、8月和10月三个集中的出生高峰,偏移幅度约在10%左右。这种高孩次季节模式的分化一直持续到2009年。
虽然一孩的季节性始终保持相对稳健,但2010年以来随着一孩的季节性模式显著弱化,导致各个孩次的出生季节性模式再次趋同。但相比60年代的月出生偏移(30%),已有了大幅下降,2010年以来月偏移度最高不超过10%,各个孩次的出生季节性均在弱化,月度分布变得越来越均匀。
(三)出生季节性的城乡差异
我国生育政策制定之初就具有强烈的基于户口二元性质的城乡分化,为了解这种差别化的生育数量政策是否导致了差异化的出生季节性,我们进一步对比了城乡一孩和二孩出生月份的分布特征。基于城乡变量的可得性,此部分比较仅限于1980-2014年出生的一孩和二孩。
分析发现城乡均存在显著的出生季节模式,但农村的季节性模式更加突出,月度出生的偏移度一直高于城市,孩次之间的出生季节性差异也始终大于城市。另外,无论城乡,一孩的季节性分布模式均随时期减弱,2010年以来已与二孩的月度分布模式高度相似(见图3略)。纵向来看,城乡出生高峰月的偏移度均随时期降低,农村一孩出生高峰月11月的正偏移度已从20世纪80年代的35%陆续降低到了2010年以来的18%;城市一孩的高峰月偏移度从30%(11月)降低到了2010年以来的10%(8月)。
由于农村地区的生育政策相对宽松,而城市地区普遍实行更为严格的一孩政策,避孕措施也更早在城市普及,计划生育政策实施更早、执行更严,加之城市人群对生育的计划性和控制性更强,人们的生育行为和生育意识转变更早,导致了一孩和二孩的季节性趋同更快。20世纪90年代城市已经形成了8月和10月的一孩和二孩的绝对出生高峰以及夏季低谷。
此外,城市中8月份的出生集中度渐趋增强,20世纪80年代8月份已成为城市的出生高峰月之一,而农村90年代才开始显现这种现象。同时,城市的8月份出生正偏移度始终高于10%,且2010年以来的偏移度已大于其他传统高峰月份(如10月和11月),而农村8月份出生正偏移度仅为5%左右,说明8月份出生的人为选择效应在城市更为突出。
(四)出生季节性的民族差异
20世纪60年代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出生均存在较强的季节性模式,一孩和二孩都存在各自的高峰月和低谷月。少数民族出生低谷和高峰的偏移度相对较小,月偏移度均未超过10%,分布相对均匀;汉族高峰月出生的集中度更高,偏移度更大(超过20%)。20世纪七八十年代起,各民族的季节性出生模式进一步加强,季节性偏移幅度增加,少数民族一孩的高峰月和低谷月偏移度增加到20%,汉族一孩的偏移度增加到30%。而且这一阶段汉族孩次分化更加显著,一孩和二孩的季节性模式发生显著分化,一孩和二孩出生高峰月的偏移度相差约10个百分点,而少数民族孩次的季节性模式差异变动相对不显著,季节性模式基本一致,且孩次间偏移幅度的差别不大,约差5个百分点。
20世纪90年代至今各民族的出生季节性模式基本稳定,出生的高峰月和低谷月基本稳定且偏移度也没有发生太大变化,其中少数民族约为10%,汉族约为20%。2000年以来民族差异继续加大。同时,2010年以来各民族内部不同孩次的季节性分布与偏移度基本趋同。
(五)婚姻季节性与生育季节性的渐趋分离
我国结婚事件的季节性比较稳健,以10月至次年2月的结婚高峰持续存在,反映出人们喜好国庆、春节前后结婚、团聚的民风(见图5略)。
一般情况下,初育易受结婚习惯月份的制约。但对比来看,初育的季节性长期弱于初婚的季节性,而且2000年以来初育季节性越来越弱化,年内初育分布相对更加均匀,说明婚姻与生育的传统直接关系受到其他变量的介入,例如避孕措施的使用等等,导致生育更强的控制与计划性,实现了婚姻与生育的分离。此外,我国的晚婚晚育一直在加深,尤其是2010年以来,初育的季节性弱化也说明由于晚婚对生育期长度的挤压,导致一部分的初育存在追赶效应,尤其是大龄初婚人群,从而导致六七十年代季节性突出的初育模式逐渐式微。
(六)两孩政策调整后的二孩出生季节性变动
我国生育政策的多次调整完善为研究出生数量、生育水平、生育时机如何随生育政策变动而波动提供了巨大空间,尤其在老的政策被取消或新的政策实施后的变动状况。分析发现2014年和2016年的两次政策调整后,二孩的月度分布模式发生较强的变动,更加清晰地反映出新两孩政策产生的生育行为响应过程。
2014年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后,政策实施前的二孩出生季节模式发生了结构性转变,二孩出生月和二孩出生的集中度均发生了巨大变化。具体来看,2013年的二孩出生高峰月分别为1月、11月和10月,这三个月标准化后的二孩出生人数比月平均二孩出生数分别多12.88%、9.68%和7.16%。但2014年二孩出生高峰月为10-12月,这三个月标准化后的二孩出生人数比月平均二孩出生数分别多23.27%、10.95%和5.92%,强烈证明了单独两孩政策的实施效应。2015年1月和2月的二孩响应仍较强烈(标准化后的二孩出生人数比月平均二孩出生数分别多16.45%和6.35%),均高于2013年(见图6略)。说明单独两孩政策效应的逐月持续释放。
同样的变动轨迹也体现在2016年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2016年上半年(1-7月)均为二孩出生的低谷期和负向偏移期,二孩出生高度集中在10月、11月和12月,这三个月标准化后的二孩出生人数比当年月平均二孩出生数分别多出28.96%、32.93%和19.59%,呈现历史上二孩出生最为集中的月度爆发,并一直延续到2017年的1-3月(月度偏移度分别为17.64%、16.73%和8.55%),此后大多数月份二孩出生的偏移度均为负向偏移,意味着年内二孩出生均以前几个月为主,为全面两孩政策响应者的二孩生育延续。2018年二孩出生的模式与2017年相似(见图6略)。综合来看,连续的两次两孩政策调整,重构了以往二孩出生的月度分布,显示出人们在新生育政策环境下对个体生育计划的调适以及生育计划实现进程。
2016年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大多数月份低龄组(30岁以下)生育二孩占比整体下降,而高龄组(30岁以上)占比整体上升,其中非农业户口妇女高龄组(30岁以上)生育二孩占比上升更加明显,比政策调整前上升约10个百分点,其中35-49岁组妇女生育二孩占比上升尤为显著。这显示出高龄人群相对于低龄人群存在一定的“赶生”效应,高龄人群积累的二孩生育势能仍在渐进式释放。
五、结论与讨论
生育是复杂的综合决策,兼具生物属性和社会属性。我们的研究显示中国的出生季节性模式显著不同于欧洲模式和美国模式,以冬季出生为高峰,春季和夏季出生为低谷,虽然出生的季节性模式相对稳健,但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偏移幅度逐渐式微,月度出生差异在缩小。在稳定的季节性分布外,不同孩次、不同民族、不同地区之间的季节模式差异较大,具体包括:
首先,一孩的季节性最为明显和突出,而二孩及以上孩次出生遵循相对不明显的季节性模式,显示出二孩以上的生育更多受人为选择和干预的影响,而1980年以后计划生育政策实施及现代避孕方法的使用,对生育的管理规制是解释这一季节性变迁的关键因素。
第二,由于生育政策相对宽松,农村月度出生的偏移度一直高于城市,孩次之间的差异始终大于城市;城乡一孩的季节性分布模式随时期减弱,2010年以来已与二孩的月度分布高度相似。
第三,20世纪60年代不同民族孩次出生的季节分布相似;少数民族低谷和高峰的偏移度相对较小,分布相对均匀;70年代后开始分化,汉族孩次分化更加显著,少数民族孩次的季节性模式差异不显著;汉族和少数民族经历趋同、分化再趋同的变迁历程。
第四,结婚事件的季节性长期保持稳健,持续存在10月至次年2月的结婚高峰,但初育的季节性弱于初婚的季节性,说明婚姻与生育的传统直接关系由于受到其他变量的介入,例如避孕措施的使用等,导致生育更强的控制与计划性,实现婚姻与生育的分离。
第五,单独两孩政策和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出生的季节性模式发生巨大变动。2014年和2016年的两次政策调整后,二孩的月度分布模式发生较强的变动,重构了以往二孩出生的月度分布,人口生育行为发生显著变化,清晰地反映出新两孩政策后群众在更加宽松的生育政策环境下的响应节律。
第六,研究结果提示我们,我国年内婴儿出生月度分布并不均匀,在生育政策调整、龙年/羊年等特殊年份、重大流行病或灾难性事件发生后时都会发生显著的变动,利用若干月份婴儿出生数推断全年出生婴儿数时,应遵循各地婴儿出生月份分布规律进行推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