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8岁的美美决定送自己一份成人礼——到美容机构为自己的鼻子“改造升级”。同年11月,美美与某医美公司签订《医疗美容合同》并贷款支付了医疗美容费4.3万元。
当天,美美就接受了鼻综合手术。术后,美美发现鼻孔、鼻翼缘不对称等外形异常,对手术效果非常不满意,还发现为其主刀的医生在手术后2个月才在该医美公司登记执业。
美美遂以某医美公司隐瞒执业资质构成欺诈为由,将某医美公司诉至法院,要求退还服务费并进行三倍赔偿,同时承担住院检查费、鼻子修复费等共计20万元。
天河法院经审理认为,美美与某医美公司之间签订的医疗服务合同合法有效。根据在案证据,被告医美公司具有医疗美容资质,参与手术的团队成员也具备医师资质或护士技术职称,但其主刀医生在手术时确实尚未在该医美公司处登记执业。医美公司对此情况未向美美及时进行披露或说明,有违医疗美容合同的诚实信用义务。虽然该信息对美美是否选择继续在该医美公司处接受医疗服务具有一定影响,但尚未达到欺诈的程度。
另外,美美未能充分证明被告存在具体何种医疗过错行为或其他有违医疗规范的违约行为。最终,法院综合考虑违约情节、因果关联度等因素,酌情判决某医美公司赔偿美美各项费用1万元。该判决已生效。
案例:兼职没签合同,能要求两倍工资吗?
小王是某大学的在校学生,2021年暑期及国庆节假期期间,通过应聘在某文化传播公司开设的剧本杀店担任DM(主持人),双方口头约定工资标准为底薪2500元/月,按场次加提成,店长每天会记录考勤。其间工资和提成均已按双方口头约定正常发放。
2022年4月,小王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劳动仲裁委认定该案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处理范围,决定不予受理。2022年7月,小王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文化传播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两倍工资差额以及国庆节期间的加班费。
天河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小王未能提交证据证明其与公司之间存在人身从属性及行政隶属性,且小王系在校学生,公司亦知晓其学生身份,双方之间并无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合意。综上,法院判决驳回小王的全部诉讼请求。该判决已生效。
案例:扮“警察叔叔”婚恋诈骗数万元
天河法院经审理认为,邓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综合考虑邓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认罪认罚,且积极委托家属代为退赔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可以从轻处理。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人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三千元。该判决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