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8月12日讯针对价值较大的涉案财物,今后,各级公安机关需指定一个部门并设立专门场所进行保管。近日,公安部对2010年印发的《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进行全面修订,进一步完善涉案财物的管理方式、处理程序等。
新规明确,公安机关依法对贵重财物采取措施的,应当拍照、录像,并及时鉴定、估价。对涉案财物采取措施时,应当为违法犯罪嫌疑人及其所扶养的亲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和物品。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内解除措施,退还当事人。各级公安机关需严格涉案财物查封、扣押、冻结等程序,严禁在刑事案件立案或行政案件受案之前对财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扣留等措施。
早在2011年,公安部曾专项治理涉案财物管理的突出问题,并提出“严禁办案民警保管涉案财物”等规定。值得注意的是,近日出台的新规明确提出规范涉案财物的管理体制,贯彻办案与保管相分离的原则。
按照要求,各级公安机关需指定一个部门并设立专门保管场所对各办案部门经手的全部涉案财物或者价值较大、管理难度较高的涉案财物进行集中保管,涉案款项存入本机关唯一合规账户。对价值较低、易于保管,或需要作为证据继续使用,以及需要先行返还的涉案财物,允许办案部门设置专门场所,指定不承担办案工作的民警进行保管,严禁由办案人员自行保管涉案财物。
此外,新规强调,要严格执行涉案财物返还和先行处置程序。对权属明确的被害人合法财产,凡返还不损害其他被害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利益、不影响案件正常办理的,都应当及时返还。上述规定将自今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严禁刑案立案前查封财物
资料图
据了解,原版《规定》是2011年起开始施行的。新版《规定》在2011年实施的原版基础上进行了全面修订,包括完善涉案财物的管理体制、管理方式、处理程序等,并就规范管理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作出具体规定。
不影响办案物品及时归还
设专门场所保管涉案财物
按之前规定,涉案财物一般办案部门统一管理,并由不具体办案的民警负责接收、保管、移交等,具备条件的公安机关才需要设定专门的部门管理。而新版《规定》则要求,各级公安机关都应指定一个部门并设立专门保管场所,对各办案部门经手的全部涉案财物或者价值较大、管理难度较高的涉案财物进行集中保管,涉案款项存入该机关的唯一合规账户。对价值较低、易于保管,或需要作为证据继续使用,以及需要先行返还的涉案财物,允许办案部门设置专门场所,指定不承担办案工作的民警进行保管,严禁由办案人员自行保管涉案财物。新规还规定公安机关可委托具有相应条件、资质或者管理能力的单位,对危险物品、鲜活动植物、大宗大型物品等特殊物品进行代管。
>>解读
涉案财物粗线条管理将细化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管理学院副教授安瑛表示,涉案财物的管理,一直是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此前,公安机关在涉案财物管理上也出现过不少问题,比如保管不善导致财物丢失,或者随意扣押财物等。2011年施行的规定,虽然有了一些规范,但过于粗线条,不够细化。公安部此次进行修订,也是将涉案财物的管理更加具体化,更加保护当事人的权益。安瑛介绍,目前一些地方机关也在寻求一些好的办法,有的地方公安机关在规定出台前,已经开始试行对涉案财物分类管理等。
>>案例
贵重物品遭警方扣押后丢失
近年来,涉案财物被扣押后丢失的报道屡见不鲜。据媒体报道,北京的孙先生称自己曾有两幅家传名画,吴昌硕的《梅花》和李苦禅的《鹰》,1989年,两幅画作被广东珠海警方以涉嫌走私文物为由扣押,后来查明并无犯罪事实发生,警方释放了孙先生,但被警方扣押的画作,至今没有返还。珠海市公安局回应称,该画作经送广州鉴定后为赝品,但由于人员变动、办公场所搬迁、当时涉案物品保管、交接不规范等历史原因,画作丢失。孙先生的代理律师认为,既然警方认定孙先生不构成刑事犯罪,那么无论画作真假,都应该及时返还。
据大河报报道,1990年3月,一幅据称为唐伯虎所作的《卧虎图》和一只玉镯被郑州铁路公安局洛阳公安处洛阳东站派出所扣押,原因同样是因为涉嫌走私文物。在证明并非走私文物后,警方归还了《卧虎图》,但玉镯却并未归还,警方回复称“没收了”。25年来,当时携带玉器字画的洛阳市伊川县彭婆乡人孙跃成,一直在为此奔走——讨要、起诉、被起诉。洛阳铁路公安处回复称“丢了”,并称洛阳东站派出所副所长高建家和民警牛玉杰因没有按规定管理,致使所扣的一幅虎画和一只玉镯丢失,且高建家以洛阳东所的名义给孙跃成出具的“玉镯、古画上缴”的凭据属于弄虚作假行为,前者被行政记过,后者被行政警告。后经法院审理,洛阳铁路公安处扣押物品不返还的行为被判违法,并被判决赔偿损失,该案目前仍未完结。(综合北京青年报、东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