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甲公司2021年1月1日取得乙公司60%股权应确认的商誉以及少数股东权益。
编制甲公司2021年年末对乙公司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的会计分录。
编制甲公司2021年年末对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由成本法调整为权益法的会计分录。
编制甲公司2021年年末长期股权投资与乙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抵销分录。
编制甲公司2021年年末投资收益与乙公司当年利润分配的抵销分录。
商誉=672-(1030+25)×60%=39(万元)
少数股东权益=(1030+25)×40%=422(万元)
2021年12月31日,对乙公司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借:存货25
贷:资本公积25
借:营业成本(25×80%)20
贷:存货20
调整后的净利润=390-20=370(万元)
应确认的投资收益=370×60%=222(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222
贷:投资收益222
应确认的现金股利=150×60%=90(万元)
借:投资收益90
贷:长期股权投资90
借:应付账款580
贷:应收账款580
借:应收账款30
贷:信用减值损失30
甲公司调整后的长期股权投资=672+222-90=804(万元)
调整后的未分配利润=135+370-39-150=316(万元)
借:股本600
资本公积(125+25)150
盈余公积(150+39)189
其他综合收益20
未分配利润——年末316
商誉39
贷:长期股权投资804
少数股东权益510
借:投资收益222
少数股东损益148
未分配利润——年初135
贷:提取盈余公积39
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150
借:应付账款570
贷:应收账款570
贷:未分配利润——年初30
借:应收账款15
贷:信用减值损失15
借:所得税费用257.5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257.5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5
贷:所得税费用5
因此,所得税费用=257.5-5=252.5(万元),选项B当选。
资料二:2×22年1月1日,甲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由成本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该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当日,该写字楼的公允价值为12000万元。
资料三:2×22年12月31日,甲公司该写字楼的公允价值为11800万元。
要求(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投资性房地产”应写出必要的明细科目):
2×19年12月31日购入写字楼:
借:投资性房地产10000
贷:银行存款10000
①2×20年12月31日收到租金:
借:银行存款600
贷:其他业务收入600
②计提2×20年年度折旧:
2×20年应计提的折旧额=(10000-200)÷40=245(万元)
借:其他业务成本245
贷: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245
2×22年1月1日变更核算方式对留存收益的影响金额=12000-(10000-245×2)=2490(万元)
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12000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490
贷:投资性房地产10000
盈余公积(2490×10%)249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2241
2×22年12月31日M写字楼公允价值变动的金额=11800-12000=-200(万元)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00
贷: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200
该事业单位会计处理如下:
①在财务会计中的会计处理
借:固定资产41
贷:捐赠收入40
银行存款1
②在预算会计中的会计处理
借:其他支出1
贷:资金结存——货币资金1
综上,选项C当选。
2021年年末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为150万元,计税基础为0万元(150-150,即账面价值-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负债的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150万元(150-0),2021年年末递延所得税资产=150×25%=37.5(万元);2022年年末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为70万元,计税基础为0万元(70-70),负债的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70万元(70-0),2022年年末递延所得税资产=70×25%=17.5(万元),2022年末应转回递延所得税资产20万元(37.5-17.5)。综上,选项A、C、D当选。
甲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预计未来期间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不会发生变化,未来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减可抵扣暂时性差异。2018年1月1日,甲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年初余额均为零。甲公司2018年发生的会计处理与税收处理存在差异的交易或事项如下:
资料一:甲公司2017年12月20日取得并立即提供给行政管理部门使用的一项初始入账金额为150万元的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零。会计处理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该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与初始额入账金额一致。根据税法规定,2018年甲公司该固定资产的折旧额能在税前扣除的金额为50万元。
资料二:2018年11月5日,甲公司取得乙公司股票20万股,并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初始入账金额为600万元。该金融资产的计税基础与初始入账金额一致。2018年12月31日,该股票的公允价值为550万元。税法规定,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不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待转让时一并计入转让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
资料三:2018年12月10日,甲公司因当年偷漏税向税务机关缴纳罚款200万元,税法规定,偷漏税的罚款支出不得税前扣除。其中公司2018年度实现的利润总额为3000万元。
其他资料:本题不考虑除企业所得税以外的税费及其他因素。
要求:
2023年1月1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40000万元自非关联方处取得乙公司40%的有表决权的股权,能够对乙公司施加重大影响。取得投资时,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均为80000万元。2023年8月1日,甲公司将6000万元的资产以5000万元的价格销售给乙公司,有确凿证据表明产生的差额1000万元为该项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截至2023年12月31日,乙公司尚未将该资产对外销售,2023年度乙公司实现净利润300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2023年甲公司因该项投资应确认投资收益的金额为()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