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杰谢娜买房"跳单"?法院: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时隔一年,法院发布的一纸文书,消除公众对谢娜、张杰购房"跳单"的质疑。
4月4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上海雅銮房产经纪有限公司与上海思和资产经营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中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法院认定谢娜、张杰购房不存在"跳单"行为。
中介费超百万元
H先生称,曾于2019年6月21日和22日两次带领张杰、谢娜看房,但随后以"不喜欢,不会购买"的理由结束了此次带看。但不久后发现谢娜和其母亲以重庆眉开眼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名义,购买了之前他带看过的房源。
因此,H先生质疑张杰、谢娜此举是为避开大额中介费,私下联系房东购买该房源,而自己惨遭"跳单"。
据观察者网此前报道,该房屋为上海思南公馆东苑7号101室,房屋类型为公寓,用途是居住,面积341.77平方米,售价6200万元,折合单价约18.14万元。若以买家1%、卖家1%计算中介费,总涉及到的中介费合计为118.2万元。
为争取中介费,H先生所在的雅銮公司曾于2020年11月10日委托律师向张杰、谢娜发出《律师函》,称雅銮公司在2019年6月21日、22日陪同谢某、张某一行看房,因谢某方表示在沪不具有购房资格,但表达了考虑以公司名义买房的意向,看房后谢某方未再进一步联系雅銮公司。之后,雅銮公司了解到谢某方已经以公司名义购买该房屋,故要求谢某、张某就是否购买该房屋或思南公馆其他房屋作出书面答复。
"2019年6月21日,罗某通知霍某安排了看房,但是罗某没有去,谢某和张某去了,因谢某和张某户口都不在上海,考虑以公司名义购房,但是雅銮公司认为用公司名义购房也属于限购范围,所以谢某方之后没有再看房以及联系雅銮公司。"谢娜方表示,直到2019年9月,谢娜和太平戴维斯公司唐华吃饭,从唐华处得知可以用公司名义购房。
于是,谢娜方面开始推进购房计划。2019年10,谢娜成立眉开眼笑公司;2019年12月,谢娜就聘请律师委托办理看房买房的业务。2019年12月1日,谢娜的委托律师、太平戴维斯公司唐华、赵骏晨,眉开眼笑公司工作人员莫某去看了房屋,商定了购房方案。
"因正值年底,思和中心需要回笼资金,加上眉开眼笑公司全款购买,无需贷款,所以最终以5920万元价格购买了系争房屋,并于2020年2月办理了过户手续,2020年3月9日取得系争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谢娜方说道。
各执一词
"跳单"并非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概念,通常所称的"跳单"是指委托人利用中介公司独有信息而绕开中介公司直接与另一方签订买卖合同,从而减少自己应当支付的中介费用或中介公司无法获得应得报酬的行为。
要想知道张杰谢娜是否"跳单",必须先了解该房屋销售的具体模式。
观察者网了解到,该房屋归属于思和中心,为销售房产,思和中心与雅銮公司之间达成非独家委托代理销售合作的合意,但双方未签订书面合作协议。且该房屋非独家委托代理的房屋销售,其他任何获取房源的中介公司均有权居间该房屋。
虽然H先生确实带看过该房屋,但无法出示来访登记表,称,"该看房单,思和中心并未让雅銮公司拍照留存,亦未交给雅銮公司,意向买家实地看房后,表达了计划购买系争房屋的意愿,并表示其不具备在沪购房资格,拟考虑以公司名义购房,雅銮公司客户经理霍某告知其可以注册公司后购买,但之后意向客户表示不再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