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转让房地产涉及的有关税费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
大
致涉及到以下几种税费,包括:契税、手续费、印花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
附加、土地增值税、中介服务费、房屋所有权登记费、房产税等。
(
)契税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规定,
征税对象为土地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的转移行
为,税目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
(
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
)
,房屋买卖、赠
与和交换,税率为
3%
—
5%
,纳税人是在我国境内承受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单位和个人。
国家规定对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
暂减半征收契税。
国家在今年房地产业税收政策调整中,
从价格、
面积、
容积率三方面明确了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标准。
从今年
6
月
日起,
个
人购房的契税优惠政策也将按照统一的普通住房标准执行。
据国家契税条例的规定
,
房屋买
卖要向国家交纳契税
征收的标准是按房屋买卖成交价的
3%~5%
收取
全部由买方负担。
2
)印花税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交往中书立领受的各种应税经济凭证所征收的一种税。
根据印花税
暂行条例规定,
个人买卖房地产按交易合同记载金额的万分之五的税率对买卖双方征收印花
税。对房屋买卖双方要缴纳印花税,印花税要贴在房屋买卖契约正本上。
3
)营业税
国家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
单位和个人销售不动产,
按成交价格征收
的营业税。
1999
年,
为了配合国家住房制度改革,
切实减轻个人买卖普通住宅的税收负担,
国家出台优惠政
策规定,
对个人购买并居住超过一年的普通住宅,
销售时免征营业税。
个人购买并居住不足
一年的普通住宅,
销售时营业税按销售价减去购入原价后的差额计征。
最近,
为促进房地产
市场健康发展,遏制投机炒作行为,国家对个人转让房地产营业税政策做出调整,自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