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第二条规定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现行政策规定,产权转移书据应按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贴花;权利许可证照按每件5元贴花。本《通知》规定对买卖住房的双方均免征收印花税。
三、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通知》第三条规定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也就是说对单位和个人转让住宅二手房的暂免征土地增值税。
根据本《通知》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有关税收政策的规定,全国各地结合本地区具体情况也相应调整各项住房交易优惠政策。
大连市调整住房交易税前后缴税变化案例:个人张某拥有沙河口区某小区90平方米的住宅产权,该房的小区容积率为2,小区为四级地,该房购买2年(无购入发票),该房应适用1.5%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以8100元/平方米的价格转让给于某(于某能提供个人首次购房证明),按11月1日前后的税收政策分别计算交易双方税收。
卖方张某10月31前卖房应缴纳营业税36.450.00元(729.000×5%),城建税2551.50元(36.450×7%),教育费附加1093.50元(36.450×3%),教育附加364.50(36.450×1%),个人所得税10.935.00元(729.000×1.5%),土地增值税1822.50元,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364.50元(729.000×0.005),卖方10月31日前税收合计53.581.50元。卖方张某如果在11月1日后卖房各种税收全部免征,可节省53.581.50元。
买方10月31日前买房应缴纳契税29.160元(729.000×4%),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364.50元(729.000×0.005),权利许可证照印花税按每件5元贴花,买方11月1日后买房,契税为7.290元(729.000×1%),各种印花税免征。买方10月31日前税收合计29.529.5元,11月1日后税收合计7.290元。买方可节省22.239.5元。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