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键词:依5%减按1.5%征收的项目根据36号文规定: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关键词:3%减按2%征收的项目1.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1)一般纳税人2008年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四条第(二)项、第(三)项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6号)文件规定: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自2009年1月1日起,下列项目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
3、销售不得抵扣且未抵扣的固定资产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第二条第(一)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文件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增值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销售其他情形的固定资产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6号文件规定,自2012年2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
4、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属于以下两种情形的,可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应税行为,销售其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2)小规模纳税人根据财税20099号第二条第(一)项和国税函200990号文件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风险提示不过,值得一提的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6号文件规定,纳税人适用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
5、征收增值税政策的,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应纳税额=销售额2%同时,根据国税函200990号文件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销售旧货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该货物自己并没有使用过,一般是以经营为目的,主要是针对旧货经营单位。根据财税20099号文件第二条第(二)项和财税(2014)57号文件规定: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
7、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放弃减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减税。另外,以上所称的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有形动产,不包括不动产。这和企业所得税法中的固定资产完全不同。关键词:按3%简易办法征收的项目1.小规模纳税人根据目前税法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办法征收,一般的征收率为3%(销售和出租不动产除外)。2.固定业户临时外出经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业户临时外出经营有关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87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6号文件规定:固定业户(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临时到外省、市销
8、售货物的,必须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出示“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回原地纳税,需要向购货方开具专用发票的,亦回原地补开。对未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经营地税务机关按3%的征收率征税。3.拍卖行取得的拍卖收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拍卖行取得的拍卖收入征收增值税、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40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6号文件规定:对拍卖行受托拍卖增值税应税货物,向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应当按照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4.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根据财税20099号文件第二条第(三)项和财税(2014)57号文件规定,自2014年7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
9、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1)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小型水力发电单位,是指各类投资主体建设的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以下(含5万千瓦)的小型水力发电单位。(2)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3)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4)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5)自来水。(6)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5.一般纳税人销售非自产货物根据财税20099号文件第二条第(四)项和财税(2014)57号文件规定,自2014年7月1日
11、局公告2014年第36号文件规定: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可以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但不得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可以按照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的办法依照增值税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8.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0号)文件规定:自2012年7月1日起,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可以选择简易办法按照生物制品销售额和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而药品经营企业,是指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获准从事生物制品经营的药
12、品批发企业和药品零售企业。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兽用药品经营企业销售兽用生物制品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号)也明确规定:自2016年4月1日起,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兽用药品经营企业销售兽用生物制品,可以选择简易办法按照兽用生物制品销售额和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兽用药品经营企业,是指取得兽医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兽药经营许可证,获准从事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的兽用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9.一般纳税人销售的库存化肥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化肥恢复征收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597号)文件规定:自2015年9月1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的
13、库存化肥,允许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库存化肥,是指纳税人2015年8月31日前生产或购进的尚未销售的化肥。10.光伏发电发电户销售电力产品根据关于国家电网公司购买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力产品发票开具等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2号)文件规定:自2014年7月1日起,光伏发电项目发电户销售电力产品,按照税法规定应缴纳增值税的,可由国家电网公司所属企业按照增值税简易计税办法计算并代征增值税税款,同时开具普通发票。11.营改增纳税人部分项目根据36号文规定:一般纳税人发生下列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1)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
15、、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和文化体育服务。(4)以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5)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6)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7)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8)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建筑工
17、税人,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按照上述公式依据年度数据对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清算。3.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4.适用按3%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项目,除明文规定不得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外,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关键词:按5%简易办法征收的项目1.中外合作油(气)田企业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