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英语的词汇系统中,有些词语的含义是确切的,如“fivemiles”(5英里),“tenkilograms”(10公斤),“sixo’clockinthemorning”(早晨六点)等,对这类含义确切的词语,我们称之为确切词语。而有一些词语,其含义带有明显的模糊性,如“toward”ń皃roper”(适当的),“many”(许多)“serious”(严重的)等等,对这类含义模糊的词语,我们称之为模糊词语。语言具有精确性和模糊性的双重特性,这是由语言的客观属性决定的。
1法律英语的独特语言风格特点
法律英语作为一种具有规约性的语言的分支,有其独特的语言风格特点,而其中最重要、最本质的特点就是用词准确。法律英语用词要求高度准确,这与法律工作的特点有直接的关系。立法语言所表述的内容是全体公民的行为规范,是人们的行为准则,同时也是司法人员的执法依据。因此,立法者要通过语言文字的准确运用来表述国家的立法思想和具体的法律内容,以便司法人员和全体公民能清楚地了解作为一个国家的公民,他们拥有哪些权利和义务,从而明白哪些行为是被允许的,哪些行为是被禁止的,哪些行为是要受到鼓励或制裁的,以及一旦出现违法行为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及其应负什么样的法律责任。例如:
Thedeathpenaltymaybeimposedonlyforoffencesoftreason,piracyofsettingfiretoanyofHerMajesty’swarshipsordockyards.Itmaynotinanyeventbepassedonapersonunder18yearsofage,noronanexpectantmother.
死刑仅适用于叛国罪、海盗罪或纵火烧毁女王陛下之任何战舰及其修造厂等三种犯罪,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判处未满18岁者或孕妇死刑。
在此法律条文中,用了三个具体的词语来说明死刑的适用范围,但是又用“under18yearsofage”和“expectantmother”这两个具体词语对两种情况予以排除。
立法语言如此,司法语言也一样。众所周知,司法工作是由每一个执法者直接与人打交道,其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命运,尤其是刑事案件,直接关系到当事人有罪无罪、轻罪重罪,关系到当事人一生的荣辱祸福,生杀予夺。所以,在语言的使用上,选词用句更要客观、准确,否则就可能失之毫厘,谬以千里,从而产生难以想象的后果。
可以这样说,准确性是法律语言的灵魂与生命。法律英语语体强调准确,是不是就完全排斥模糊语言即模糊词语的运用了呢?答案是否定的。请看下面例句。
Afterservice,thedefendantisentitledtoacertainperiodoftimewithinwhichtofilehispleading,oranswer,toplaintiff’spetition.
传票送达后,被告有权在一定期限内对原告的申请提出答辨。
Whoeverconceals,destroysorunlawfullyopensanotherperson’sletter,therebyinfringinguponthecitizen’srighttofreedomofcorrespondence,ifthecircumstancesareserious,shallbesentencedtofixed-termimprisonmentofnotmorethanoneyearorcriminaldetention.
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serious(严重的)”严重到什么程度,没有说明,也无法说明,这里用的是模糊表达法。由此可见,在法律英语中是可以使用模糊词语的,只不过这种使用是有条件的、有限制的,那么究竟在什么条件下可以使用模糊词语呢?一般说来以下几种情况常使用模糊词语。
1.1在立法上为了更准确地表述法律,最大限度地打击犯罪。
例如:
Whoevercommitsarson,breachesadike,causesexplosion,spreadspoisonorusesotherdangerousmeanstosabotageanyfactory,mine,oilfield,harbour,river,watersource,warehouse,house,forest,farm,threashing,grounds,pasture,keypipeline,publicbuildingoranyotherpublicorprivateproperty,therebyendangeringpublicsecuritybutcausingnoseriousconsequences,shallbesentencedtofixed-termimprisonmentofnotlessthanthreeyearsbutnotmorethantenyears.
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破坏工厂、矿物、油田、港口、河流、水源、仓库、住宅、森林、农场、谷场、重要管道、公共建筑物或者其他公私财产,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里使用的“other”就是一个模糊词语,在列举了主要的犯罪手段和破坏项目之后,再加上“otherdangerousmeans”和“otherpublicofprivateproperty”这样的模糊词语,就使这一规定有了一定的限定性与概括性,使表义更加严密,从而更大限度打击犯罪。如果把模糊词语省略掉或改用确切词语,这一方面会使立法失去严谨性,另一方面也很有可能使用权现实生活中的大量违法犯罪逃脱法律的制裁。
1.2增强语言表达的灵活性。
在法律事务中,特别是在外交场合,为了避免把话说得过死、太绝,而拴住自己的手脚,说话人往往运用模糊语言来表达自己的观点。例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联合公报》中有这么一段:
…andthatitintendsgraduallytointendsgraduallytoreduceitssaleofarmstoTaiwan,leading,overaperiodoftime,toafinalresolution.
Thetwosideswillmaintaincontactandholdappropriateconsultationsonbilateralandinternationalissuesofcommoninterest.
双方将就共同关心的双边问题和国际问题保持接触并进行适当的磋商。
1.3出于礼貌或为了使言语表达更委婉、含蓄。
InviewofMr.C.Jr.’semploymentbytheEmbassy,itwouldbeappreciatedifanappropriateentryandexitvisacouldbeissuedtohim.
鉴于大使馆已雇用小C先生,如蒙发给他合适的入出境签证,将不胜感激。
这里用“appropriate”是出于礼貌的考虑,实际上就是要求发给“入出境签证”。
Unlessthisaccountispaidwithinnesttendays,wewilltakefurthermeasures.
除非在10天内把帐付清,否则我们就要采取进这步的措施。
这句话中的“takefurthermeasures”就是模糊词语,它完全可以用“startlegalproceedings”或“bringsuit”等词语来取代
另外,在侦察阶段涉及推定行为人的体貌特征和圈定行为人的活动范围的内容;在涉及国家机密的内容及隐私案件的表述;在涉及污言秽语、庸俗情节、侦查手段等的内容方面,也可以适当地使用模糊词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