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我国立法、司法、执法、守法水平均有了显著提高,但随着法治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越来越多的立法、司法问题亟须解决,因而法律移植作为我国借鉴他国立法经验、技术的重要手段,也越来越受到重视,尤其体现在环境法研究领域。由于我国环境立法的开展比美国、新加坡、日本等国家都稍显落后,因此,对国外环境法中的先进内容进行比较研究,将其化为我国的环境制度,是我国环境法研究的重要方法之一。例如,我国2018年借鉴美国的超级基金法案(CERCLA),在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建立了土壤污染防治基金制度。再如,目前实效良好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中,也有较多是对美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借鉴。综上,法律移植对于我国法治化建设具有重要作用,而作为法律移植中最基础的外语翻译,直接决定了对外国法的借鉴质量。本文以法律英语翻译为研究视角,提出了法律英语翻译中的常见问题并给予建议,以期为研究国外法律制度提供帮助。
1法律英语翻译中的问题
1.1法律英语翻译准确性有待提高
1.2译者对法律文化差异欠缺思考
1.3缺乏法律英语翻译人才
2解决问题的建议
2.1翻译时注重法律英语的特殊性
正如前面所述,法律英语的特殊性在于法律术语的准确性。法律术语是法律概念或法律现象的浓缩和提炼,是法律文本中的核心词语,体现了法律语言和法律文化的独特性,蕴含着法律制度、法律价值、法律精神和法律思想的精华。法律术语的准确翻译,是整个法律文本翻译的关键所在(时宇娇,2019)。我们在进行法律英语翻译时,应尽量保证法律术语的准确性,保证词汇的精准表述,不随便漏译、增译。在翻译方法上,我们可以采取直译加意译相结合的方式。所谓直译,就是对原文内容和形式的保留,如对于statute,tort这种具有明确意思的词汇,应直接予以直译,而如果出现如上所述的consideration,voluntaryaction等类似中文没有对应翻译的词汇,则需要翻译人员根据自己对英文内容的理解,加上自己或他人法律知识的辅助,将其以中文形式进行表达,只保持原文的内容,不拘泥原文的形式(肖云枢,2001)。唯此既能保证翻译的准确性,也能保证翻译的逻辑性,避免产生理解上的困难。
2.2注重对法律文化差异的思考
2.3重视法律英语翻译人才的培养
目前,我国专业门类中开设了翻译专业以及法律专业,但二者并不存在交叉。我国自1995年以来模仿美国的J.D.项目,开设了读本科时没有法学背景的法律硕士专业,目的是培养复合型人才。如今法律硕士中也不乏许多本科专业为英语的人才,非法学的教育背景应当是这些学生的“第三只眼睛”,对于本科专业为英语的非法学法律硕士,他们正多了英语这只眼睛。但法律硕士的教育目前仍不成熟,大多高校仍采用本科的培养模式,并没有重视将法律硕士的非法学背景与法学相结合,这导致了该培养方式没能很好地达到开设法律硕士的目的。但毕竟该培养方式造就了一批又一批法学与英语兼备的复合型人才。只要我们重视人才的培养,发挥出法律硕士应有的培养效果,我国法律英语翻译人才缺乏的问题就会逐渐得到解决。另外,法律研究者应重视外语水平的提升,法律研究或多或少都要依靠比较法,对外国法律进行借鉴或者对比思考,这些都离不开研究者自身的外语水平。在我国高度重视英语教育的大环境下,目前法律研究者大多具有英语读写能力,虽缺乏翻译技巧,却能够为专业的翻译人员提供法律英语方面的咨询帮助,能够在较大程度上解决缺乏法学教育背景的翻译人员在法律理解上的困难。
3结语
在法律移植地位不断提高的今天,法律英语翻译的重要性也越发凸显,但目前法律英语翻译仍面临较多问题。对于这些问题的解决,不仅有利于为我国研究域外法律提供方便,也有利于我国的法律制度建设,更可以为我国“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更好的法治保障。
参考文献
[1]蔡芳芳.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法律差异对法律英语翻译的影响[J].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6,29(1):104-106.
[2]时宇娇.法律术语的英汉翻译策略[J].中国科技翻译,2019,32(1):36-39.
[3]王军.美国合同法[M].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4.
[4]肖云枢.英汉法律术语的特点、词源及翻译[J].中国翻译,2001(3):4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