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一种从未有的焦虑在折磨着这些火种的保存者们,这在我们的十大图书榜单和我们组织青年学者写作的法治思考中都能得以呈现。在今年,对现代法治这个舶来品的反思和对本土经验的召唤从来没有如此强烈过。在全球化的背景下,中国法治化的进程在充满变数和充满希望中前行。2016年,在法治观念上一个令人深刻的印象莫过于一个“东方的法律主义”的论述了。
在今年的专刊中,几位年轻法律学者对“东方法律主义”命题的个体阅读经验和观察,都无一例外地肯定了“东方法律主义”给这个时代法治的无限空间。因为作为薪火相传的下一代法学学者或者未来法治兑现的摆渡人,他们正在肩负着这样一个使命:保留好几代法律人传递下来的现代法治的火种,挖掘属于自己的法治资源,探寻中国法治的前景和道路,让法治照亮中国社会的角角落落。
《王名扬全集》
王名扬
2016年4月
北京大学出版社
《政体和文明》
许章润
2016年3月
法律出版社
《风骨——新旧时代的政法学人》
陈夏红
2016年7月
《楼邦彦法政文集》(上下卷)
白晟楼秉哲陈新宇
2016年1月
清华大学出版社
《二十世纪美国法律史》
[美]劳伦斯·弗里德曼著周大伟译
《大法官说了算:美国司法观察笔记(增订版》)
何帆
2016年9月
中国法制出版社
《刺猬的正义》
[美]罗纳德·德沃金著周望徐宗立译
2016年6月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法律东方主义:中国、美国与现代法》
[美]络德睦著魏磊杰译
《社会因何要异见》
[美]凯斯·桑斯坦著支振锋译
《长歌行(法律人生)》
武树臣
2016年8月
商务印书馆
榜评《西学东就的法学面孔》
岁末到来,迎接人们的,不只是雾霾与冷风,还有这份榜单,和榜单内外每一本浸润着著书人心血和智慧的法律图书。
2016年《法治周末》十大法治图书中,有法律人的所思所想和他们同法律结缘的一生;也有对东西方法律文明的观察与分析。同时,还有对理想中正义和包容社会的向往。今年的这份榜单共有6本法学著作属于本土著作,另外4本为译作,而且前四位置均被国内法律著作占据。这份榜单一方面说明了当前法学对本土经验的挖掘和构建,另一方面也传达出对法学汉语写作和原创力的重视。
未被遗忘的灵魂
无论生活在什么时代,个体的心跳总与时代的气息紧密相连。于此,法律人尤为明显。有人说那些远赴重洋,为古老中国带来现代法律文明的近代法律人,有几分像盗取火种的普罗米修斯。读了榜单中的《王名扬全集》和《楼邦彦法政文集》,了解他们的生平,或许就会明白前言不虚。那些他们辛苦移植来的西风法雨,后来却往往成了使他们历经坎坷的罪由。王名扬曾于1948年赴法留学,在十年的求学岁月里,他共获得行政法和国际私法两个博士学位。
法学家应松年这样评价王名扬和他的著作:“他的著述鲜明特点是准确、精到,他全面地介绍和恰如其分地论述那些国家法学和行政法学学理、原则和制度,至今仍是我们了解或考察这些国家的法治理论和法治实践的可靠依凭。”这些作品结集,成了今天我们看到的《王名扬全集》。与王名扬相似,楼邦彦于1936年赴伦敦政治经济学院,师从拉斯基教授,专攻政治制度和行政法。
同王名扬相比,楼邦彦却没有等到属于他的时代。学者陈新宇曾在《法律史上的失踪者楼邦彦》一文的结尾中写道,“1936年的英伦之行,在大洋彼岸等他的是大名鼎鼎的拉斯基,与之同期的则有老同学王铁崖与龚祥瑞。如今当我们对这三者耳熟能详之余,也不应忘记那位法律史上的失踪者楼邦彦,正所谓‘何处相思明月楼’”。
作为呼应,陈夏红的《风骨——新旧时代的政法学人》则记录了另外十位法律先贤们的工作与生活。他们是北京政法学院建院之初的先行者:钱端升、吴恩裕、曾炳钧、严景耀、雷洁琼、于振鹏、戴克光、黄觉非、徐敦璋和费青。用作者的话说,法律的命运在近代中国一直是悲剧的,这也注定了法律人地位的尴尬。这些法律界的前辈,他们处在一个相似的历史气候中,各自的命运亦惊人的一致——为悲剧命运代言。
文明因观察而传承
榜单中的另一类书,是对世界另一端的眺望。《法律东方主义》由美国埃默里大学法学教授络德睦(TeemuRuskola)所著,代表了美国人观察中国法制的视角。而《大法官说了算:美国司法观察笔记》则是最高人民法院法官何帆对美国司法现状的详细介绍。两部书同列为2016年十大法治图书,恰好是东西方彼此凝视和观察的写照。络德睦在解释何为“法律东方主义”时,非常有趣地采用了一套环环相扣的叙事方式。
在这个意义上,他的作品多少有些像文学作品的重章复奏。正如桑托斯在《法律:一张误读的地图》中所写:“既然存在确定何谓文学、何谓非文学的一种文学上的标准,那么也存在着确定何谓法律、何谓非法律的一种法律上的标准。”相比之下,何帆这部增订版的《大法官说了算:美国司法观察笔记》同样也有浓厚的文学性和故事性——“界面十分友好”。
新内容追求与中国当下现实对应,侧重司法伦理、庭审直播、死刑裁判中的民意因素、错案纠正的法律机制、法医出庭的必要性等题材。作者的用意,不言自明。英国诗人约翰·多恩曾写道:没有人是一座孤岛;没有人能与世隔绝。如果说《法律东方主义》及《大法官说了算:美国司法观察笔记》均是中外学者互相审视并思考彼此所在文明之联系的佳作,那么弗里德曼的《二十世世纪美国法律史》和许章润的《政体和文明》则分别是中外学者对本土法律发展进程的回顾与思考。
前者记录了近现代美国法律的发展轨迹以及对全球化法律的影响。后者则是以对谈录的方式,将政体与文明兴衰联系在一起,讨论了如何经由政制组织人群,建设“有如人类文明迷宫”的政治。弗里德曼在书中讨论了一个核心的问题:法律是一个独立自主的王国,它是否只能随着其自身的规则和内在的程序亦步亦趋地成长和衰败呢?还是法律制度又是整个社会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一旦世界发生改变,法律也必然改变呢?
作者分别用《旧秩序》《新政和它的继承者们》和《现在的生活方式:里根和后里根时代》的三部曲,总结了一个世纪以来美国的法律发展故事。用他自己的话说,这是一个在变化过程中发生的稳定性的故事,一个新酒不断倒入了旧瓶的故事。值得观察的,不只有历史演进,还有人类亘古不变关心的主题。古希腊诗人阿尔基库罗斯曾写:狐狸知道很多事,但刺猬知道一件最重要的事。德沃金在《刺猬的正义》这本书,告诉人们“价值”的“价值”。书的封面上,刺猬紧紧抱住的果子,努力告诉人们它认定的正义,是寻找价值统一的大致模板。所谓“好生活”(goodlives)与“好好生活”(livingwell),并不相同。在德沃金看来,我们没有好的生活也能好好生活:我们可能遭受厄运、极度贫困、严重不公或可怕疾病以及过早死亡。
然而于无穷中,坚持体验与观察,却值得反复咏叹。那些没有被遗忘的故事与灵魂,那些因为观察而皱起的眉头——被记录在册,辗转而来,在这个冬日里遇见,这样就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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