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耀桐:厘清党与法治的五大关系理论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开创了中国沿着法治轨道前进的新时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涉及到当代中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诸多方面关系的认识和调整,这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执政党与法治的关系问题。十八届四中全会对此做出了科学的分析和界定,厘清了执政党和法治的四大关系。

领导关系

我国宪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正因为这样,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根本的保证。必须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过程”。由此可见,党和法治的关系,首先是领导的关系,也就是说在我国,宪法和法律的产生离不开党的领导,必须肯定党对宪法和法律以及法治的领导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是国家立法最多的时期。到2010年底,中国已制定现行有效法律236件、行政法规690多件、地方性法规8600多件,已经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而这一切都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之下完成的。肯定党对法律制定和法治的领导作用,就是强调党所承担的神圣职责。没有党的领导,不可能有国家的法律体系和法治,党始终肩负着领导法律制定和实行法治的重任。

一致关系

确立党对法治的领导地位,并不是要把党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凌驾于法治之上,把法治简单地当成可有可无的工具手段,用则用之、不用则弃之,而是突出了法律和法治的重要性,强调在党和法治之间,两者互相依存、密不可分的一致关系。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

在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时,当时的理论界曾经有一种倾向,把党的领导和法治对立起来。他们认为,讲党的领导就不能讲法治,讲了法治就会否定党的领导作用,否定党的路线的作用和政权的作用,否定政治思想工作的作用和共产主义道德教育的作用等。他们还认为,法治这样的概念有片面性,容易导致“法律万能论”,贬低和抹杀了党的领导。这样的看法和认识,当然是错误的、有害的,要加以纠正。

党的领导和法治在本质上是具有一致性的。其中的道理就在于,一个国家的宪法和法律乃至其法治精神、法治理念,正如历史唯物主义所理解的那样,实际上是这个国家的执政党、治理者意志和力量的体现。

包容关系

中国共产党自建党以来,在长期的革命斗争和建设实践中,适应了党的建设和发展的需要,制定了党的纲领性文件《中国共产党章程》以及诸多的条例、办法、规定、纪律等,构成了党员、党的干部和党的组织必须严格遵守的规则。对于党的《章程》和条例、办法、规定、纪律等这些规则,毛泽东同志在1938年时首先把它称之为“党内法规”①,赋予法的概念。1978年,邓小平同志论述了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的内在关系,“国家要有国法,党要有党规党法。党章是最根本的党规党法。没有党规党法,国法就很难保障”②。

这次四中全会的《决定》更明确地阐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包括五大体系,即: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党内法规体系已被纳入法治体系之内,成为五大体系之一。这说明,中国共产党的党内法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其他的国家法律是相互包容的关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强法制建设,也包含着要把党规党法建设好。依法治国、依法执政,“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

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在领导制定国家法律的同时,也抓紧制定党规党法。2013年5月,制定了《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2013年8月对党内法规制度进行集中清理、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党内法规和文件;2013年11月发布《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这些举措充分体现了,新一届党中央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就是依章管党、依规治党的坚定意志。我们要实现在建党100周年即2021年时,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转有效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

THE END
1.法律和法治的关系法律和法治的关系是一个深层次且复杂的法学议题,两者相辅相成,互为前提。以下是对这两者关系的具体阐述: 定义上的关系 : 法律是指国家机关制定、公布、施行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用以调整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法律通常体现为各种法律条文、法规和规章,具有明确性、稳定性和可预测性。 法治则是一种https://lvlin.baidu.com/question/1970721832347658460.html
2.论法治思维与法律思维的关系论法治思维与法律思维的关系,法治思维,法律思维,法治思维与法律思维的关系,2013年5月8日,胡锦涛同志在党的第十八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报告中提出,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https://wap.cnki.net/lunwen-1016133462.html
3.简述德治与法治的关系(精选6篇)法律与道德,历来是建立公序良俗、和谐稳定社会的两个保障[2]。德治与法治都是社会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规范人们行为的重要手段,但二者又有各自不同的特点和作用,它们相辅相成,不可或缺的并驾齐驱在社会主义的道路上。 3.1德治与法治的基础关系 https://www.360wenmi.com/f/file38ha1l2t.html
4.论中国法制现代化过程中的几个重大关系【内容提要】在中国法制现代化进程中,应当要处理好法制变革与社会发展,法制传统与现代法治,法律本土化与国际化,法律制度与法律意识之间的矛盾关系。法制变革应当要与现代民主政治、现代市场经济和现代文化建设同步进行,应当吸收传统文化中的合理因素,吸纳他国法律文明的先进因素,在现代法律制度建构的同时,特别应重视现代法https://www.fwsir.com/fl/html/fl_20061124184554_6076.html
5.“法治”≠“法制”,不要搞错了,这个很重要!法制(Legal system)本意是一个静态的概念,是“法律制度”或者“法律和制度”的简称。 法治(rule of Law)表达的是法律运行的状态、方式、程度和过程。 2产生的时间先后不同 人类世界还没有产生宪法以及民主的时候,就存在“法制”。 “法治”则是晚近才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I2MTYwNDg4Mw==&mid=2247507176&idx=1&sn=e48da4ec06c9b766ef204ce779f90c98&chksm=ea554f94dd22c682f0296cd6f44fc37a624b43205d36c8fcf2ad468bef518a682bf371519df0&scene=27
6.法治文化坚持从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出发,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体现了法治的社会基础、阶级本质和内在结构的关系,必须把它们统一起来,才能准确完整地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 5.法律与其他上层建筑之间的辩证关系 从法治和政治的关系看。经济是基础,政治是经济的集中体现,法律是http://www.fzsx.gov.cn/qmsf/fcwh/37122.htm
7.浅析法律一般性与法治的关系浅析法律一般性与法治的关系 今年5月发布的《全国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提出,“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这深刻体现了社会主义http://e.mzyfz.org.cn/paper/1905/paper_51061_10634.html
8.德治与法制的关系7篇(全文)德治与法制 摘要:道德和法律的动态系统--德治和法治,作为调节人类社会的两个手段,有着密切的关系,特别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二者相互渗透,相互作用,法治、德治作为上层建筑是要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及与之相适应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之上的,同时法治、德治的结合又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保驾护航。因此,二者的组合https://www.99xueshu.com/w/filesvuy5hfc.html
9.法治与德治的不同与关联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天府智库“法治与德治的关系源于法与道德的关系”,但是,我们却不能把法律与道德的关系直接套用到法治与德治的关系上。这是由于法治和德治相比具有自己的特点。 (一)法治与德治的不同 首先,法治的规范方式与德治不同。法治规范人们行为的尺度是法律,而判断人们行为是合法还是违法的根据是人们的行为,而不是人们的内心。法律不http://www.sass.cn/109012/48000.aspx
10.正确认识党和法治的关系时政撷英理论频道习近平总书记在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的说明中指出,党和法治的关系问题是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这一核心问题包含着法治中国建设过程必须处理好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如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的关系、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的关系等问题。 https://www.workercn.cn/251/201502/03/15020310083572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