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请托办事不成,请托人要求返还财物纠纷的法律认定

请托行为即通俗意义上的“找后门”、“走关系”,即请托人向被请托人付出一定代价,以换取被请托人的帮助,从而实现请托人一定目的的行为。

人情社会中,对于请托行为屡见不鲜,其中明显违反法律法规、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称为非法请托行为。比如:托人帮忙办理孩子入/转/升学,托人办理“编内”工作,托人办理取保候审、消除犯罪记录等。

通过检索裁判文书网发现,实践中,对于非法请托引发的纠纷,各地法院的判决差异很大,甚至完全不同。

1、违法请托中主要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

目前司法实践中,对请托行为引发的纠纷性质如何认定,主要有以下三种:

不当得利关系: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返还取得的利益。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事实。因不当得利没有合法根据,不受法律保护,受益人取得的不当利益应当返还给受害人。

在该类纠纷中,请托行为因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公序良俗,认定为无效。受请托人没有合法根据取得的利益属于不当得利。

委托合同关系: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

请托人与被请托人多达成口头/书面委托法律关系,被请托人未完成委托事项,理应返还款项。

借贷合同关系: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存在借贷合意并且双方之间实际发生借贷的行为。

司法实践中,多表现为受托人接受请托人的请托,收取一定的财物,但是事情没办成。受托人向请托人出具相应款项的借条,但是一直不还款。请托人以民间借贷纠纷起诉要求受托人还款。

2、违法请托中请托人返还财产请求权是否应当支持问题

对于是否支持请托人返还财产请求权,理论层面、实践层面存在较大争议。

一种观点认为,应当支持请托人的财产返还请求权。其主要观点有:①双方成立委托合同,合同无效的,行为人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②被请托人构成不当得利,依《民法典》122条规定,请托人有权请求被请托人返还财产;

一种观点认为,不应支持请托人的返还财产请求权。其主要观点有:①违法请托行为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违反公序良俗,其引发的纠纷不是民事法律纠纷,不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②违法请托行为无效,不受法律保护,驳回诉讼请求;③构成给付型不当得利,依据《民法典》第985条与通说,因不法原因而给付的,受害人不得请求返还

3、司法实践中判决情况

通过检索类似案件,非法请托引发的民事纠纷中,法院认定大致有以下几类:

1.不属于民事案件受理范围,不予受理驳回起诉

法院认为请托人的请托行为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公序良俗,引发的纠纷不是民事法律关系,不属于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受理范围。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

2.请托行为无效,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请托行为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公序良俗,认定该行为无效。依此形成的民事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3.构成不当得利,予以返还

《民法典》第122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4.委托合同无效,予以返还

《民法典》第157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5.借贷合同有效,予以返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第二次修正)》第十四条规定,“原告以借据、收条、欠条等债权凭证为依据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依据基础法律关系提出抗辩或者反诉,并提供证据证明债权纠纷非民间借贷行为引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当事人通过调解、和解或者清算达成的债权债务协议,不适用前款规定。”

当事双方基于违法请托行为引发纠纷,后双方达成和解,被请托人向请托人出具相应款项的借条。请托人以借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双方之间成立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

6.被请托人构成犯罪,驳回起诉,移送公安机关审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1条:“人民法院作为经济纠纷受理的案件,经审理认为不属于经济纠纷案件而有经济犯罪嫌疑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

请托人诉称的经济纠纷是否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关键在于经济纠纷与涉嫌经济犯罪的事实是否属于同一法律事实。

司法实践中,该类案件主要涉及两个罪名:假冒国家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罪或诈骗罪

4、司法实践中,违法请托行为存在同案不同判问题

实践中,违法请托行为引发的纠纷,因法官的审判理念、价值取向等存在差异。存在大量的同案不同判问题。

同类案件不同判决,不仅会损害法律、人民法院的权威,也极易引发老百姓对法院“暗箱操作、人情判案”的猜测。

在此类案件处理上,期待最高法院尽快出台指导性意见或指导案例,以统一裁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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