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本科一个小时速通法律逻辑学

前言:(图没贴上来,若需要直接去文末的百度云链接看源文件)

文末附本文稿pdf和docx格式的云链接。

推荐法律出版社的法律逻辑学(增订版),为雍琦教授著,金承光教授增订,书中有几处无伤大雅的印刷错误,若想看书请注意勘误。

正文

介绍完这些,我们进入对概念的内涵和外延的了解。概念作为通过反映对象的特有属性来指称对象的思维方式,存在内涵(connotation)和外延(extension),内涵是指包含于概念中的被指称的那类对象具有的特有属性,外延指的是概念指称的对象范围,这样谈略微抽象,可以套用高中最基础的集合的知识来描述:如果把某个集合本身理解为“概念”,那么这个集合的全部元素,叫做外延,组成这个集合的全部元素所共有的属性叫做内涵。任一概念,都可以由此概念宿隶属的那类对象的共有属性加上此概念的特有属性来进行表达。内涵和外延是反变关系,即一个概念的内涵越大,则外延越小;内涵越小则外延越大。举个例子:“优秀学生”这个概念相比较于“学生”这个概念,它的外延明显小了,因为优秀学生一定是属于学生这一大类的,但是“优秀学生”这个概念的内涵要比学生更丰富,即优秀学生的特有属性要比学生的特有属性多,再简单粗暴地继续解释:前者的特有属性(内涵)不仅是学生而且还得优秀,后者的特有属性只是学生;前者的适用范围(外延)可能有优秀班长、优秀学习委员,明显要比后者的优秀班长、普通班长、优秀学习委员、普通学习委员等要少。

对概念本身还有诸多分类,挑几个好理解的说:(1)单独概念和普通概念。前者外延分子=1,即一个对象,比如一些专名,都是单独概念;后者外延分子≥2,即一类对象,比如名词、动词、形容词都是普通概念(拿动词举例,跑的外延有快跑慢跑变速跑折返跑等)。(2)正概念与负概念。内涵中具有某种属性成为正概念,内涵中不具有某种属性成为负概念,例如合法收入与非法收入、有罪和无罪等。(3)简单概念和复合概念。前者不能再加以分解(意义不可分)的概念,如书、联合国,后者由≥2个概念按照一定逻辑关系组合而成,一般是复合词。(4)实体概念和属性概念。前者反映事物或现象本身的概念,如农民、工人,后者反映事物现象所具有的性质或关系的概念,如自由、民主。更多详细内容就该自行查阅课本进行补充啦。

接下来需要聊一下概念间的关系,实际上也可称之为外延间的关系。根据概念外延之间是否重合,可以把概念分为相容关系和不相容关系两大类,前者包括全同关系、属种关系和交叉关系,后者包含矛盾关系和反对关系。非常建议在学习这一部分的时候画一下韦恩(veen)图方便理解,我只能尽力用文字表达的清楚一些。

若A、B两概念外延完全重合,则A、B互为全同关系。如偶数和能被2整除的数、法院和国家审判机关,两两全同。一定要注意,全同概念仍然是两个概念,只是外延相同罢了,也就是说,全同概念外延相同但内涵不尽相同,它们反映的是同一对象不同方面的本质属性或特有属性,全同概念既有认知意义也有修辞意义。如果外延和内涵都相同,那就成了表示同一概念的两个语词了,而非两个概念。不明白也没关系,很快会聊到实质定义这个概念,那时候会更清晰一些。

属种关系又叫做从属关系,指一个概念的部分外延与另一个概念的全部外延相同,是概念外延之间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即真包含关系与真包含于关系,外延较大包含另一个概念外延的概念叫做属概念,被包含的叫做种概念。但是要注意,属种关系不能与部分和整体的概念相混淆,比如xxx大学与xxx大学管理学院就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而不是属种关系,权利和法律权利就是属种关系,权利是属概念而法律权利是种概念,如果问法律权利和权利的关系(颠倒一下语词),叫种属关系也行。狭义的属种关系就是真包含关系了,而种属关系,还有一个名字叫真包含于关系。可以自己画图理解。

如果概念A的外延与概念B的外延部分重合,存在交叉,则称它们为交叉关系。比如法官和男人,就是一个交叉关系,有一部分男人是法官,有一部分法官是男人。

全异关系指的是A的全部外延和B的全部外延都不同,又叫不相容关系,比如成年人和未成年人,就可以认为是一个泾渭分明的全异关系。与之相似的是矛盾关系,A、B全异,但A、B外延之和=其共同属概念C的外延,则称之为A与B矛盾。在刚才的例子中,如果我们把人(C)这个概念加上,则A+B=C,A、B称之为矛盾关系了。可见确实能把矛盾关系看作是全异关系的特别情况,但一定要注意区分。还有一个相似的是反对关系,指的是A、B全异,且A、B两概念外延之和小于其共同属概念C的外延,即A+B<C的情况,举例说明:A老年人,B中年人,A、B就是一个反对关系。区分反对关系和矛盾关系的关键点就在于是否还存在非A非B的其他可能。

接下来,我们要插播一个有趣的内容:给“定义”这个概念本身下一个定义。什么叫定义呢?定义就是揭示概念内涵的逻辑方法。定义的方法包括名义上的语词定义和真实属性质上的实质定义,这俩有些时候还是很难区分的,大家得自己结合题目去理解了。

实质定义通常采用“属加种差定义”的方法,说人话就是一般概念+特有属性,比如就对笔进行一个实质定义:笔,那就是一个用来书写或者画画(特有属性,粗略理解即种差)的工具(一般概念,粗略理解即属概念)。因种差不同,再细致下来,又是一堆分类,大家自己去查看吧。语词定义似乎就相对简单点,形式上乃是:具有与……相同的意义。这里再插播一个我们刚才看过的知识,全同关系,你看,实质定义揭示概念本质内涵,“笔”和“用来书写或者画画的工具”是一个全同关系,外延一模一样,内涵呢?在形式表达上有所不同,希望在此可以和大家一起加深这些抽象概念的理解。如果不是全同关系,是其他关系,那就可能会犯定义过宽过窄等错误。还有一些听起来花里胡哨的错误,什么同语反复,循环定义,用负概念定义正概念,杂七杂八的靠大家自己翻书理解了,这里就不面面俱到了。

本文跳过一些内容:概念的划分方法(一次划分和连续划分、二分法),关于内涵和外延的清晰与否和开放不开放的问题,并非是不重要,而是课本上讲的很明白了,用文字也很难简单表达清楚。

至于主项,谓项,联项,量项,就直接举例说明了,不做概念解释了:

这些动物都是叔叔的。主项是动物,谓项是叔叔,联项是“是”,

来到命题这部分,我会以文字+图像的形式讲述,可以去文末的网盘链接那里下载一份pdf或word,看起来更方便。

命题是通过语句反映事物情况的思维形式,即有实际真假意义的语句。判断是被断定了的命题。一个命题内包含变项和固定不变的常项,命题根据变项的不同分为简单命题与复合命题,根据是否包含有模态词分为模态命题与非模态命题。

简单命题是以概念作为逻辑变项的命题,例如,xxxx是xxxx,张某是作案人,我是学生,它是小狗,把这些作为概念物理外壳的词项像填空一样填进去。复合命题则是以命题作为逻辑变项的命题,举例说明:如果xxxxx,那么xxxxxx,如果张某是作案人,那么张某去过作案现场,很明显我们是把俩简单命题填进去了。

简单命题(性质命题)中包括一大堆分类,如图所示。主要记忆AEIO就可以了,可以联系一下音标里的五个元音字母的发音去记忆(AEIOU)。

接下来要介绍一下周延性,如果在一性质命题中反映了主项或谓项的全部外延,那么这个项就是周延的。周延性只能在命题中体现,不能孤立地说一个概念是否周延,没有意义。剩下的内容如图所示,这个需要大家自己去理解了,多举例,不难。理解记忆就好,现推也行,最好别死记硬背,反正我是没背顺口溜啥的,只是自己推。

接下来是复合命题的真值表:T代表真,F代表假,p、q代表支命题,V代表“或者(or)”,Λ代表“和(and)”。

剩下的假言命题转换之类的,不再多说,大家看课本得自己钻研了。最后再说一下命题之间的对当关系:(1)矛盾关系,两命题非此即彼,例如,这个人不是活着就是死了。(2)上反对关系,两命题不能同真,必有一假,但可以同假,例如,所有的人都上班(A),所有的人都不上班(E)。(2)下反对关系,指两命题不能同假,必有一真,但可以同真。例如,有的花有毒(I),有的花没毒(O)。(4)差等关系,又叫从属关系,可同时为真但也可只有一个是真的,如果肯定句中A真则I一定真,如所有的活人都呼吸为真,则有些活人人呼吸也为真。如果反过来则无法推出来,有的活人呼吸为真不能推出来所有活人呼吸,哪怕根据生活经验得知是正确的,形式上的确就是无法推出来。否定句中,E为真则O一定为真,如所有的人都会死为真,有些人会死也为真,同理,反过来就无法在形式上推出一定是真的了。剩下的内容需要大家自己去看书,了解一下规范方阵。

接下来聊聊最后一个部分,推理。推理是指从一个或几个已知命题推出一个未知新命题的思维形式,又称推论。推理可以分为四大类:模态推理、非模态推理,必然性推理(从一般到特殊的演绎推理),或然性推理(从特殊到一般的归纳推理和类比推理)。前两种大家自行了解,主要聊后两种。

可以简单粗暴的把演绎推理理解为三段论推理。我们举个例子来说明,我给这三句话标上了①②③的序号:

①凡是人都要死,②苏格拉底是人,③所以苏格拉底会死。

(1)①叫做大前提,②叫做小前提,③叫做结论。这个顺序不必固定,可以先说任何一个,实际上也可以不说一些显而易见的前提(省略式),也可以连续运用三段论(复合式),但形式上的三段论推理,这三个东西缺一不可。

(2)“人”叫做大项(P),苏格拉底叫做小项(S),“都要死”叫做中项(M),三段论其实就是通过阐述一般性质的大项符合中项,推出特殊性质的小项也符合中项的一个论述过程。

但是不是所有表面上符合三段论形式的推理都被称为三段论,这里面还是有不少逻辑漏洞的,涉及到全同关系、项的周延问题等,详情见课本。

其他演绎推理的内容也详见课本。

接下来看归纳推理。所谓归纳推理就是根据一类事物包含的许多对象的共同情况,推出关于该类事物的一般性结论的推理。很多科学发现就是归纳推理的结果。归纳推理分为完全归纳推理和不完全归纳推理,前者穷尽全部对象,最后归纳出必然正确的结论,如亚非北南美南极欧大洋都被人类踏足过,所有的洲都被人踏足过。而后者没有穷尽,则可能出现意外。比如一个人一直没见过黑天鹅而只见过白天鹅,则他的归纳推理:所有天鹅都是白的,就明显不符合实际。只要存在一只黑天鹅,那么他的不完全归纳推理就是谬误。

接下来看类比推理。这是根据两个或两类对象某些属性相同或相似,从而推知它们另一个属性也相同或相似。如这种水果果糖含量很高,那种水果果糖含量也很高,那种水果很甜,推出这种水果也很甜。

一些特殊方法,如归谬法等,不再介绍了,读到这里,大概就已经建立起一个框架了,但要填充的东西依然很多,得借助教科书补充了。

后记

在复习的过程中参考了余多星教授的课件,超级感谢!有幸听过一次余老师的课,也很遗憾高中没学政治,没有读过余老师编写的高中政治课本。

本是为了自己复习,尝试用这种讲述的方式加深自己的记忆,让自己不至于白学一场。但不论何时,如果能帮助任何一位同学,都感到非常荣幸,再次欢迎大家批评指教。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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