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妇女权益的法律保护“没有阳光,花不茂盛,没有爱就没有幸福;没有妇女,就没有爱;没有母亲,就没有诗人也没有英雄”。高尔基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法制建设的不断进步,我国对于妇女权益保护的制度也逐渐趋于完善,妇女维权工作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我国在妇女权益的保护方面以实施救助性措施为主,而在提高女社会地位和给妇女同男子同等的权利方面尚有不足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是我国五千年的“男尊女卑”、“父权至上”思想的影响,使得社会甚至于妇女自身对自己权益的保护都处于消极状态,尤其是在就业、任职等方面体现出的妇女地位法律上的平等与事实上不平等的尴尬。妇女权益有哪些?妇女权益就是女性作为社会上的人所应当享有的与其他
2、主体一样的自由平等的权利,包括政治权利、经济权利、文化权利及其他权利。妇女权益保护是指全社会采取各种措施,保证妇女作为一个平等意义上的人参与社会生活,行使平等权利。1、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政治权利政治权利是宪法赋予公民享有的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包括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权利,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批评、建议的权利,对其违法失职行为有向国家机关进行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妇女权益有哪些?2、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文化教育权利文化教育权利是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是指公民有要求和接受文化教育和职业培训,以提高自己的文化素质和知识水平的权利。3、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
3、劳动权利劳动权利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它包括劳动就业权、择业权、劳动报酬权、民主管理权、休息休假权、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权、接受职业技能培训权等。维护妇女法律权利的基本法律框架1、我国宪法第4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是我国妇女权益保障的基本法,是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全面系统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它从妇女的政治权利、教育权利、劳动权利、人身权利、婚姻家庭权利、健康权利六个方面详细规定了妇女应享有的各种权利。维护
4、妇女法律权利的基本法律框架婚姻法规定了妇女在婚姻家庭中的权利。它从结婚、离婚、家庭子女关系、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四个方面规定了男女平等的权利和义务。第二条: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第三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劳动法是保护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法,它从保护妇女的就业权、禁止性别歧视、保障女工劳动权益、对女职工实行劳动保护及对用人单位违犯劳动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等方面做了明确规定。维护妇女法律权利的基本法律框架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是国务院颁布的
5、新世纪第一个十年妇女发展的总体规划和行动纲领。从妇女与经济、妇女参与决策、妇女与教育、妇女与健康、妇女与法律、妇女与环境六个方面进行了概述。明确提出了要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推动妇女充分参与经济和社会发展,使男女平等在各个领域进一步得到实现。刑法第160条规定: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者其他流氓活动,破坏公共秩序情节恶劣的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流氓集团的首要分子,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昆明“女体盛宴”被紧急叫停昆明晓忆娱乐有限公司“和风村”大胆推出“女体盛宴”,以女大学生裸露的身体当食器盛菜,其惊世骇俗之举引起了轩然大波。云南省的卫生监督部门出面干预,叫停了“女体盛宴”新
6、闻晨报2004年04月06日昆明“女体盛宴”被紧急叫停妇女权益保障法将妇女的人格尊严加以保护,明确规定,禁止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其他方式贬低损害妇女人格。“女体盛宴”,实质是对女性尊严的伤害、侮辱和歧视性骚扰女子惨遭丈夫割唇仁寿县一名叫王全的男子长期对妻子卢利实施家庭暴力,为达到妻子不和自己离婚的目的,2003年7月中旬的一晚,他竟采用“变丑法”用一把小刀将妻子的下嘴唇残忍地割掉。华西都市报2004-1-12家庭暴力何时休?恶毒丈夫竟然用烧红的炉钩子杵进王女士的下身,而目的就是要让她出去为其借钱。只见这女子全身青肿,腿上清楚可见有被炉钩子刨过的痕迹,脚踝处的伤口也透过纱布不断地在
7、向外渗着血,脸部肿胀发青真是惨不忍睹。生活报2006-03白领怀孕后被逼离职仲裁部门呼吁妇女维权今天是“三八妇女节”,可家住铁西区的女工李敏(化名)却觉得这个节过得挺委屈。她不仅因为怀孕被逼离职,而且在她想找新工作时,却不能顺利取回押在公司的毕业证。2004年初,李敏怀孕了,2004年11月份,单位令她写自动离职申请,李敏休产假时单位经理还要把草拟好的离职报告送到她家,要她签字,均被李敏拒绝了。公司在她产假期间没支付一分钱工资和津贴。辽沈晚报2005-03-08空姐“未婚先孕”惹官司张小姐毕业后与某航空公司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任乘务员工作。两年多后,22岁的张小姐在民政
8、机关登记结婚。但5天后,她在参加单位组织的体检时,被诊断已妊娠10周,航空公司即发出书面通知,以未婚先孕为由,对她作出违章违纪的处理决定,并取消其飞行资格及作待岗处理,后来干脆以合同到期为理由,让她退工。对此张小姐认为自己结婚时并不知道已怀孕,再说,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时,自己尚处于哺乳期,公司违反了劳动法及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有关规定。为此,要求航空公司支付孕期、产期、哺乳期间被克扣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等9万余元。新民晚报2005年12月9日二、侵犯妇女权益的行为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发展变革中的利益调整和重新分配,使一些社会矛盾首先反应到妇女这个弱势群体上。这些问题涉及到政
9、治、经济、文化、家庭各个领域,使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犯,突出表现在:1、妇女在婚姻家庭方面受到的伤害2、妇女在劳动权益方面受到的侵犯3、妇女人身权利受到的侵害4、妇女参政状况令人担忧1、妇女在婚姻家庭方面受到的伤害长期以来由于受封建残余思想大男子主义的影响,妇女在家庭中始终处于被动、服从地位,家务活、管孩子、照顾老人好像天生就是女人必须付出的。重男轻女现象严重,特别是在农村生个女孩就觉得低人一等,女孩辍学率较高,造成妇女受教育程度低。家庭暴力、非法同居、性骚扰、虐待妇女、干涉婚姻等侵犯妇女权益现象经常发生。我是从事妇联工作的,在我们每年接待的妇女来访中有近80%的涉及以上几个方面
10、受侵害问题,这些问题严重侵害了妇女的身心健康。1、妇女在婚姻家庭方面受到的伤害家庭暴力绝大多数是妇女受伤害,丈夫把打妻子当成家常便饭,认为这是自家的事别人管不着。甚至使一些长期受到伤害的妇女忍无可忍、走投无路。家庭暴力不仅对妇女的身心健康造成极大伤害,对家庭形成一种不稳定因素,而且对社会对孩子的成长也会造成严重的不良后果。3、妇女人身权利受到的侵害人身权利是指人身和与人身有直接关系的权利。主要包括人的生命、健康、人身自由、人格与名誉,法律赋予了妇女不可侵犯的人身权利。但是,现实中企业老板对女工强行搜身、非法拘禁、性骚扰,以及妇女被强奸、拐卖绑架妇女、强迫妇女卖淫等社会丑恶现象屡屡发生。
11、4、妇女参政状况令人担忧当前,妇女参与国家和事务管理方面还存在很多障碍,与男性有较大差距。女领导正职少、高层少、年轻的少,在党政主要岗位和经济等重要综合部门任职的少。妇女参政层次低,大部分妇女为一般干部,女干部做配角的社会意识根深蒂固。社会文化氛围中歧视妇女、轻视妇女的观念和行为大有市场,使妇女失去了许多发展机会。比如:退休年龄男60岁,女55岁,使男女在退休后的工资待遇上产生差距;有的地方在机构改革中还规定了男正职(正科)53岁离岗,女正职50岁离岗。各行业的权利长期被男性垄断,在妇女干部的启用上不信任,妇女的参政意识薄弱,造成妇女的政治地位较低。二、妇女权益受到侵害的主要原因(二)因
12、为性别差异,女性在就业、再就业中受到歧视的现象较男性突出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落实不到位;男女两性职业结构存在较大差异,女性工作职位和晋升机会处于较为不利的位置。二、妇女权益受到侵害的主要原因(三)女性的参政意识较男性薄弱,女性社会事务参与度和参与意愿低于男性:在某些单位和农村,女性代表在投票时抱着“主要是为了完成任务”和“请人代投,选谁无所谓”以及“其他”这样一些消极想法的比例还相当高;因为“不知道这件事”而没有参加的女性更是不在少数;表示自己愿意担任单位领导或村领导的女性更是了了无几。可以看出在参与社会事务管理方面明显存在着男强女弱的现象。三、实现妇女维权的策略1、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提高
13、妇女法律意识2、建立社会化的妇女维权网络3、加大执法力度,重点解决妇女权益保护中的难点问题4、优化妇女就业环境5、提高妇女素质,促进维权进程1、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提高妇女法律意识利用电视、报刊等媒体大力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宣传有关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有力抨击社会上对女性歧视的行为,对伤害妇女案件的处理结果实行公开暴光。重点加强对领导层及公务人员、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提高他们的性别意识、维权意识和责任感,并切实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落实到执法当中。1、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提高妇女法律意识各级妇联要对各个层次的妇女进行法律宣传(特别是农村妇女),使她们掌握一些基本的
15、受侵害妇女的情况,为受侵害妇女伸张正义。把她们反映的问题分门别类,是治安或刑事公诉案件的协调公安机关处理;涉及民事、行政及刑事自诉案件协调法院处理;对于一些民事案件婚姻家庭矛盾的妇联给予协调解决,使每一个妇女在受到侵害时都能及时得到帮助。2、建立社会化的妇女维权网络二是建立司法保护网络。与基层人民法院配合健全妇女维权合议庭,由妇联维权干部担任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审理,运用法律维护妇女权益。妇女权利的实现往往需要诉诸法律,但有一部分妇女因经济困难打不起官司,要对这些妇女实行法律援助。要建立法律援助机构,以解决贫困妇女因经济困难打不起官司的问题,让所有的妇女都能受到法律保护。三是社会救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