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来年,XX县人民检察院控告检察工作在院党组和上级控申部门的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以高检院涉法涉诉信访改革“三个配套文件”为抓手,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履行监督制约职能,进一步加强举报工作,全面履行控告检察工作职责,强化控告检察队伍建设,促进XX县人民检察院控告检察工作全面发展。
一、半年来控告检察工作基本情况
半年来,XX县人民检察院接待来信来访26件108人次。受理各类来信3件,经审查分流本院侦查监督科办理1件,分流本院反贪污贿赂局办理2件;接待群众来访23件108人次,分别由检察长、分管领导、业务部门作了解释和答复工作;检察长带案下访9件26人次;
主要特点是:
1.举报信件少;
2.来访群众以法律咨询为主。
二、认真做好涉检信访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涉检信访工作的基本形势。上半年来,XX县人民检察院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加大工作力度,做好来访人员的解释说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实效。XX县人民检察院着眼于防患,从源头性、基础性、根本性问题着手,以从源头上化解涉检信访案件为目标,把排查、评估、预警工作作为重点,创新工作机制,推动社会矛盾的化解,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三)立足检察职能,做好涉检信访工作。一是院领导高度重视涉检信访工作;二是以办理案件为根本,注重化解涉检信访矛盾隐患,健全办案质量监督机制;三是全面疏导,建立涉检信访问题排查的长效机制,坚持不间断排查的工作机制,全面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做到反复排查、动态排查,办案部门层层排查,层层负责;四是切实履行控申职能,全力做好信访接待工作;五是健全涉检信访突发事件处理体系和涉检信访信息收集机制、信息互通交流机制,严格执行信访接待工作细则要求,落实信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三、采取多种措施,搭建便民服务平台
为有效推动群众信访工作的开展,XX县人民院控申部门从多方面入手,整合力量,全方位、多角度搭建便民服务平台。针对近年来群众来检察院咨询法律等逐步增多情况,院领导高度重视,结合本县实际,制定了便民接访制度,积极畅通人民群众的诉求。
一是认真落实检察长、党组成员接待日。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了检察长、党组成员接待日,并将检察长接访日程工作安排表上挂在接待室墙上最显眼处,让来访者一目了然,为群众来访搭建便民服务平台。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上半年来的控告检察工作小结,XX县人民检察院控告检察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二是发动群众举报的能力不足;
三是控告、举报工作宣传力度不够,宣传手段有待丰富。
在下半年工作中我们将以饱满的热情和务实的作风,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检察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以化解矛盾为重点,切实履行好控告检察工作职责,针对问题找措施,推动XX县人民检察院控告检察工作上台阶。
xx年xx月,我透过公务员招考进入xx市人民检察院,根据院党组的安排被分配到反**局工作,在院党组和局长的正确领导下,在同志们的指导和帮忙下,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下面将这三年来的工作、学习等状况总结如下:
一、服从大局,始终持续坚定的政治立场
三年来,我认真学习*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领会党的“xx大”报告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各级党组织的路线方针政策,以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理论素养,在近期变幻多端的复杂政治环境中,始终持续清醒的头脑,持续坚定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敏锐度,在重大的政治、社会事件中始终与党中央、院党组持续高度一致,、服从大局。
二、努力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在院党组和局领导的悉心培养下,在全局同事的支持和帮忙下,我从一名应届大学毕业生渐渐成长为一名检察干警。在工作中,围绕办案这个中心,我认真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办案潜力,先后协助查办了一批具有社会影响力的大案要案、窝案串案。结合办案,针对在办案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我还向发案单位发出检察推荐二十余份,敦促发案单位及时整改,防止职务犯罪再次发生,取得了案件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除做好本职工作外,我还用心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努力完成好领导交办的每一项工作。2013年15月我被授予银川市人民检察院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014年7月被授予银川市人民检察院优秀*员荣誉称号,20XX年15月被授予银川市人民检察院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0XX年15月被授予银川市优秀公务员荣誉称号。
三、认真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各项素质
我在反**局工作虽然已有三年,一向处在职务犯罪侦查一线,积累了必须的办案经验和协调潜力,但是离履行好人民检察官的职责还有必须的距离,务必透过不断的学习来提升自己的各项素质。我在坚持自学和参加院里组织的群众学习的同时,还用心参加高检院和区检院组织的新《刑事诉讼法》专项学习、“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学习与考核,参加了高检院的初任检察官培训、参加了反贪总局组织的侦查技术与侦查信息化培训班、心理测试培训班等。从而在党性观念、宗旨意识、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上不断找到了差距,结合办案和工作实践,又不断得到提高。使得自己在政治上更加成熟,业务上更加过硬,组织和协调潜力等工作潜力明显增强。
四、廉洁自律,以检察干警核心价值观作为自身行为准则廉洁自律常抓不懈,我除了认真学习《廉政守则》外,坚决执行中纪委、高检院和区检院颁布的各项办案廉政纪律规定,自觉遵守本院各项规章制度,从不迟到早退缺勤,在办案中严格依据“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办案原则,时刻注意不办“关系案”、“人情案”。在工作中虚心理解党组织和领导同事们的监督与批评,廉洁自律,警钟长鸣,因此没有发生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三年以来,虽然透过自身的努力,我认真履行了工作职责,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领导、组织上对我的要求还有必须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务必在不断地提高完善自己的各项素质的同时加强学习,克服不足,要在讲究侦查策略,提高侦查水平上下功夫,提高自身发现案件线索、深挖案中案、窝案、串案潜力,在用心完成办案工作的同时,还要不断加强政治理论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用先进的思想武装头脑,不能因为工作繁忙紧张就忽略甚至放弃了理论的学习工作。一手抓业务学习,一手抓理论学习,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说:“打铁还需自身硬”,只有努力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才能为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为我院的反**检察工作和国家的反*事业尽自己一份力量。
一年来,我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公正执法,认真履行职责。按照院党组的要求,立足本岗,兢兢业业,踏实工作,较好的完成了本职工作。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二、清廉从检,搞好党风廉政建设
我深刻地体会到,检察官肩负着法律监督职责,又处在反腐倡廉的第一线,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尤为重要。一年来,我认真履行与院里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切实加强自身的廉洁自律意识和纪律作风建设,并且自己做出表率,在办案和履行职责中,能认真按照廉政责任状的要求,遵守检察人员办案纪律及政法委的有关禁令,自觉抑制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侵袭,不办人情案,不接受案件当事人的吃请和礼品,做到公正执法,一身正气,维护了法律的尊严。教育干警自觉地用党纪法规严格要求和规范自己、制约自己,使自己的言行与有关廉政准则的要求相符,与所从事的事业要求相符,以提高干警的廉政意识。
三、尽心尽责、踏实肯干,努力完成好各项业务工作
总的来说,一年来我问心无愧。因为我觉得自己过的很充实,我做了自己该做的事。但这只是自己的开头,以后的路将会更长、更艰巨。不管以后遇到什么困难,我都会努力克服,并继续发扬吃苦耐劳的精神,为检察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为天津大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以上是我一年来的个人总结,如有不妥请指正。
2021年,在***法治思想指引下,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迈入了新的发展阶段,监狱跨省交叉巡回检察,看守所巡回检察试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顽瘴痼疾”整治,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侦查百日行动等多项工作共同推进。学界和实务界聚焦实务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派驻检察与巡回检察制度、刑罚变更执行检察监督、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等方面取得了较为丰硕的研究成果,具有很强的实用价值,凸显了刑事执行检察在新时代检察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2021年,在***法治思想指引下,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迈入了新的发展阶段,监狱跨省交叉巡回检察,看守所巡回检察试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下称“减假暂”)“顽瘴痼疾”整治,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侦查百日行动等多项工作共同推进。学界和实务界聚焦实务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派驻检察与巡回检察制度、刑罚变更执行检察监督、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等方面取得了较为丰硕的研究成果,具有很强的实用价值,凸显了刑事执行检察在新时代检察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聚焦派驻与巡回检察制度
派驻检察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检察制度。长期以来,派驻检察室是检察院在监管场所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派出机构,代表检察院依法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实施法律监督,是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重要基础。巡回检察工作更强调对教育改造工作的监督。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指出,要通过法律监督,把促进罪犯改造成守法公民作为巡回检察工作的根本。监狱巡回检察从试点伊始,到现在全面推开,巡回检察运行规律、开展方式、成果运用等方面的探索不断加深,由初期的点状、平面摸索发展到目前的系统、立体推进,把巡回检察工作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一)关于派驻检察和巡回检察有机结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杨春雷指出,巡回检察和派驻检察作为监管场所检察的两种基本方式,应当健全派驻检察和巡回检察职责分工、衔接配合机制。巡回检察和派驻检察作为监管场所检察的两种基本方式,应当一体推进,共同发展。派驻检察应发挥好前哨、探头的作用。派驻检察人员长期工作在监管场所检察最前线,承担着对监管场所进行日常监督的职责,具有即时性、经常性、便利性,要及时掌握驻在监管场所的日常情况,为巡回检察全面提供情况。有的论者从成本衡量视角指出,巡回检察在强调保障罪犯合法权益的同时,使监狱检察由日常化向临时化的“倒退”,不利于及时监督监狱和保障罪犯权利。有论者提出要进一步推动巡驻配合,派驻检察要做好前期工作,确保巡回检察履职重点放在发现违法犯罪线索与监管问题上,在巡回检察结束后,派驻检察室还应主动深入“三大现场”监督监管场所的整改情况并及时反馈给巡回检察组,通过派驻检察巡前铺垫、巡中配合、巡后检察的作用提供保障。这些问题都应当有针对性地通过派驻检察和巡回检察“取长补短”的方式进行解决。
(二)关于更好发挥派驻检察的基础作用。当前,在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中存在对派驻检察的认识偏差,导致派驻检察被虚化弱化,降低了其应当发挥的作用。派驻检察对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发挥着重要作用。对于完善派驻检察工作,有论者认为应当通过正当性审查的方式,强化派驻检察对监狱高度戒备管理的监督制约。此外,派驻检察应当以办案为中心,充分发挥其阵地功能、岗哨功能以及纽带功能,辅助办案,从而弥补巡回检察的劣势与短板。对于看守所而言,其所羁押的人员流动性较大,并且关押的大多属于未决犯,检察的客体具有特殊性,有论者就此提出非全程参与性的巡回检察模式并不能确保每一位被羁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实现都能得到监督和维护,需要进行全程性监督,强化看守所的驻所检察工作。
聚焦规范刑罚变更执行检察监督机制
对刑罚变更执行监督是检察机关的法定职责,依法加强对“减假暂”的监督,推进实质化审理,对于维护刑罚执行公平公正、维护罪犯的合法权益、维护刑罚执行场所监管秩序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还有论者分析指出,减刑、假释提请权是一种司法行为,没有起诉就没有审判,据此提出由检察机关行使减刑、假释提请权,避免因提请机关的多元而导致标准不统一。在当前“减假暂”提请工作依然由监管场所行使的情况下,要畅通对其纠错与救济的手段。有论者提出,应明确赋予检察机关在减刑案件中的抗诉权,取代提出“书面纠正意见”,提升减刑、假释案件诉讼化改造的监督质效。针对目前减刑制度中存在的缺乏事后约束的问题,有论者提出,应当强化减刑撤销程序中的法律监督权,设置减刑考验期、构建减刑撤销的法定审理程序。
(三)加强对暂予监外执行的法律监督。暂予监外执行对维护判决权威、保证罪犯有效改造、促进罪犯回归社会具有重大意义。有论者提出,要用好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案件实质性审查中阅卷这个“利器”,注意审查材料是否齐全、证据是否适格、结论是否准确,注重发现证据之间有无矛盾,发现有无影响结论判断的疑点。针对目前暂予监外执行同步检察“辅助性”定位缺乏刚性、监督实效不足的问题,有论者提出,应将其改造为“嵌入型”检察监督,强化对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的过滤筛查功能,并保障法院、监狱和看守所的复议复核权力。还有论者指出,存在判决生效后到暂予监外执行决定前罪犯监管责任不明的问题,为加强该期间对罪犯的监管,实现刑事诉讼活动的有序一体,防止罪犯再犯罪、脱逃,需要明确监管的主体和措施。对于以违规留所**为手段进而实施违规违法暂予监外执行的行为,有论者建议通过完善检察机关同步监督、暂予监外执行公示和听证、建立被害人监督看守所暂予监外执行等机制,筑牢防范违法违规暂予监外执行的制度笼子。
聚焦新形势下司法工作人员
优化强制措施执行和
非监禁刑执行检察工作
(二)提升强制医疗执行监督的能力。被强制医疗人作为特殊群体,因实施暴力犯罪而被家庭所抛弃、被社会所不容,欠缺维权救济能力,其合法权益更容易受到侵犯。检察机关作为刑事执行活动公平正义的维护者,应当加强对被强制医疗人的人权司法保障。有论者建议细化检察监督措施,通过“定期检察+不定期巡视”“主动谈话+被动约见”的方式,及时掌握被强制医疗人的精神状况、病情康复、思想波动等情况,畅通被强制医疗人权益保障渠道。同时,检察机关应当建立强制医疗解除检察监督长效机制,围绕精神诊断评估和司法鉴定、强制医疗执行活动、审判活动以及解除执行等环节的规范化监督,创制统一文书和操作流程,最大限度实现强制医疗机构、检察机关、法院和鉴定机构以及被强制医疗人及其近亲属间的无缝衔接,做到办案有留痕、追责有依据,推进解除强制医疗办案模式规范化。
各位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县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报告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检察机关的职责主要是围绕“三大公诉、三大监督”,即刑事公诉、民事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以及刑事诉讼监督、民事诉讼监督、行政诉讼监督展开,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还保留了检察机关对司法工作人员部分职务犯罪的侦查权。刑事执行检察是刑事诉讼监督的重要内容,包括对刑罚执行、刑事监管、强制措施执行等活动的监督。目前,县检察院承担了全县250余名在押人员、400余名社区**人员的刑事执行监督任务。20xx年以来,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我院紧紧围绕刑事执行关键环节和问题难点,突出监督重点,加大监督力度,有效维护刑罚执行公平公正和监管场所安全稳定,为“平安泗阳”“法治泗阳”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情况
20xx年以来,我院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驻所检察室规范化建设、收监执行案件办理等多项工作获上级院肯定,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考核位居全市第一。全省刑事执行检察理念创新研讨会、全市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现场会等多个会议在泗阳召开。
(一)抓好刑罚交付、变更检察监督。一是紧盯刑罚交付执行。高度重视刑事判决、裁定交付执行情况,通过判处实刑罪犯未交付执行专项检察,核查清理出未交付执行案件5件,纠正交付迟延、拒绝收监等问题8人次。如在李某某收监执行监督案中,因其未成年子女无人抚养致无法执行,我院联合民政、公安将其未成年子女安置在社会福利机构,顺利完成收监执行。二是紧盯刑罚执行变更。暂予监外执行是对罪犯刑罚执行方式的重大变更,极易引发司法腐败问题。我院将刑罚执行变更列为监督重点,坚持“每案必介入、每案必核查”,加强行政奖惩、病情鉴定的事前监督,同步介入刑罚执行变更的提请、审理、裁决等各环节。审查暂予监外执行案28件、收监执行案29件,派员出席庭审、听证57件次,监督并纠正不当情形10件。如办案中发现一社区**人员因参与赌博被治安处罚,通过2次检察建议、2次纠正违法,消除与其它部门的认识分歧,成功督促收监执行。
(二)抓好监管、指居场所检察监督。一是配合做好监管场所安全防范。派员参加交接班晨会,定期召开执法联席会议,通过以案释法讲座、集体心理疏导等方式,引导在押人员自觉维护监管秩序。联合开展安全检查30余次,就监管场所安全问题发出检察建议8份。在公诉**人员毕某某破坏监管秩序案中,组织100余名在押人员旁听庭审,充分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二是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对捕后在押人员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提请强制措施变更建议被采纳59人次,包括9名外地犯罪嫌疑人,平等保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积极督促在押人员认罪悔罪、退赃退赔,办理的吴某某案获评全省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例。打通在押人员诉求表达渠道,严格落实约见检察官、检察官信箱等制度,受理举报、申诉30次。实时监控监管执法,依法纠正侵害在押人员权益行为。通过检察建议纠正监管场所对未成年在押人员违规使用械具问题,此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典型案例。三是积极开展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规范检查。通过调取监控、查看材料等方式,全面掌握被监视居住对象人权保障情况,排查刑讯逼供、体罚虐待等违法违规问题,先后开展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规范检查20余次,纠正各类违规问题12件。
(三)抓好社区矫正执行检察监督。一是健全社区矫正检察工作机制。建立社区矫正联席会议和联合检查制度,定期围绕典型问题、活动部署等内容共商研讨。积极参加社区矫正人员教育大会,开展法制宣讲6次,引导**人员彻底改造。今年2月,省检察院社区矫正检查组莅临我县检查,实地考察众兴镇和南刘集乡社区矫正工作,对社区矫正及检察监督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工作思路有新意、检察监督有办法。二是督促完善社区矫正监管工作。加强社区矫正监督案件办理,会同司法局到司法所联合检查5次,发现不规范问题30余件,纠正社区矫正执行违法违规3件,监督收监执行12人,提出书面检察建议10件。开展暂予监外执行罪犯诊断检查鉴别专项活动,促成司法局成立鉴别小组和诊断检查复核小组,梳理出全县暂予监外执行罪犯11名,建议对4名罪犯进行医学检查,确保期满顺利收监执行。
(五)抓好刑事执行检察基础提升。一是加强监督机制建设。牢固树立问题意识,分析办案难题,研判类案风险,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如反映当前财产刑执行过程中五个方面问题交织导致执结率低的问题建议,获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加强政法机关联动机制建设,围绕刑事执行监督重点难点,牵头召开联席会议,主动征求协作意见。联合公安、法院、司法局出台《禁止令执行协作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4份,推动刑事执行工作规范化。在县司法局成立全市首个社区矫正检察室,同步监督社区矫正执法各环节,推动社区矫正检察常态化。二是加强干警能力建设。扎实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着力打造一支作风优良、公正廉洁的刑事执行检察队伍。坚持专业化建设主线,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财产刑执行监督等“小课堂”练兵活动7次,参加专项业务培训10次,办案能力和办案质效日益提升。1名干警在全省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竞赛中获评“全省十佳业务标兵”。在全市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竞赛中,我院获团体优胜奖,系全市检察机关唯一,2名干警获评“业务标兵”。1名干警在全市财产刑执行监督专项活动中获评先进个人。
近两年来,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一是监督不到位情况还不同程度存在。部分刑事执行检察业务还存有短板,重配合轻监督、重事后轻预防、就案办案等问题仍旧存在。二是协调配合机制有待优化。通报告知机制还不够完善,重要处罚情况了解不及时、掌握不深入,一定程度上影响监督工作开展。三是监督能力水平有待提升。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水平还不高,办事模式向办案模式的理念转变还不彻底,干警司法办案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刑事执行检察工作需要。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以此次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检察工作为契机,继续加强和改进刑事执行检察工作。
(一)加强互动推介,不断提升刑事执行检察影响。加大跨部门协作配合力度,健全信息共享通报机制,强化对刑罚执行的监督引导,努力将“四个专项”活动部署落到实处。加强对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宣传推介,积极向党委、人大报告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要求,宣传介绍刑事执行监督亮点和服务民生扎实举措,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满意度。
(二)加强重点检察,大力解决刑事执行突出问题。探索监管场所检察新模式,借鉴监狱巡回检察理念,驻所检察与巡回检察并行开展,坚决避免驻而不察、察而不纠等问题。紧盯社区矫正检察工作不放松,重点防范纠正思想教育、公益劳动流于形式以及社区**人员脱漏管、再犯罪等问题。继续加大对刑罚交付、变更环节监督力度,协助解决个别实刑罪犯难执行、财产刑判决难落实等问题,防止发生“以权赎身”“花钱出狱”现象。
(三)加强能力提升,全面保障检察监督规范开展。严格按照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政法队伍建设要求,优化人员结构,注重人才培育,通过理论教育、业务实训和轮岗锻炼,培养在全市乃至全省有影响力的领军型人才。坚持与时俱进,及时转变观念,借助信息化手段提升工作质效,推动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各位主任、各位委员,新形势下,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县检察院将认真落实本次审议意见,进一步增强履职本领、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司法行为,不断推进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为建成“强富美高”全面小康新泗阳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xx年,我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央、区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区市检察工作会议精神,以争创一流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为目标,以“一院一品牌、一部门一亮点”为抓手,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执检子系统运行为契机,全面加强和规范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一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1971件,其中刑事执行检察案件1792件、职务犯罪案件5件、审查起诉案件3件,有力维护了刑事执行公平公正、监管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聚焦监督主业,推动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发展
(一)加强刑罚变更执行监督。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1320件。纠正刑事执行活动违法12件,纠正提请“减假暂”不当和裁定不当62件,同比增加675%,居全区第一。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回头看”,核查出银川监狱、宁夏女子监狱十八大以来法院生效裁判涉及财产刑职务犯罪罪犯26人762.22万元。
(二)加强刑事执行强制措施监督。坚决预防和纠正超期羁押,以口头和书面的方式催办公安、法院诉讼阶段即将到期案件310件。继续开展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清理出未交付执行罪犯27人,监督收监执行19人。加强对强制医疗执行过程中的临时保护性约束措施、交付执行、安康医院监管医疗活动等的同步监督,共办理强制医疗监督案件2件2人;监督强制医疗所收治地方精神病院被强制医疗人员6人。
(三)强化监管活动监督。强化日常监督,重点对监管场所“三大现场”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防范检察,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口头纠正建议20余次,书面检察建议10份,配合和督促监管场所开展安全防范检察48次,及时消除监管安全隐患和工作漏洞,有效防范了监管安全事故。
(四)加强社区矫正常态化检察。切实把社区矫正检察作为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坚持日常巡回检察与专项检察相结合,在全市开展了纠正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和社区矫正安全防范专项检察活动,提出书面检察建议并监督整改落实65件,居全区第一。工作做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转载交流。
(五)加强司法办案力度。受理移送审查起诉3件3人,提起公诉并作出判决3件3人。监督银川监狱对李某某脱逃未遂案立案侦查,李某某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受理职务犯罪案件线索5件,初查终结2件。立案查办了王某涉嫌行贿案,涉案金额18万元,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1年,并处罚金10万元,实现了全区刑事执行检察自侦案件查办“零”突破。开展执法人员职务犯罪预防教育宣讲12次。组织区市“两代表一委员”、国企职工等2100余人到监管场所接受了警示教育。
二、狠抓创新驱动,扎实推进“一院一品牌、一部门一亮点”
(一)检察室规范化建设取得较好成效。按照高检院的部署安排,开展了第五届全国检察机关规范化检察室评定工作。加强派驻检察室队伍建设,结合员额制改革,在人员配置上予以倾斜,促进队伍结构优化;狠抓业务建设,借助执检子系统对刑事执行检察案件全部网上录入、网上流转、网上归档、全程留痕。狠抓信息化建设,加大派驻检察室“两网一线”建设,实现了派驻检察室与监管场所监控、信息系统的“双联”。经评定,驻银川监狱检察室、驻宁夏女子监狱检察室被高检院评为一级规范化检察室;驻银川市看守所检察室被区检院评为二级规范化检察室。
(二)羁押必要性审查办案力度不断加大。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积极转变工作思路,请示市检察院与市公安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的通知》,将银川地区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统一由我院归口办理。同时,纳入全市基层检察院目标绩效考核,加强考核激励和宣传力度。全年共发放《羁押必要性审查权利告知书》101份,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01件,同比增加237%;变更强制措施建议采纳88件,采纳率87.1%,办案数量和采纳率均居全区第一。工作经验在全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会议上予以推介。
(三)“两个专项检察”活动成效明显。为切实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积极主动开展了清理看守所未移交返还在押人员合法财物专项检察活动,重点对2013年以来看守所未及时返还在押人员合法财物等情况进行了逐一核查,清理出未返还合法财物的在押人员534人,涉及金额8.64万元,现已监督清理返还7.28万元。主动开展了纠正扣押罪犯非涉案款物专项检察活动,帮助9名**人员追回非涉案现金8285元,手机、银行卡等物品14件。两个专项活动受到了上级院的充分肯定。
三、突出抓手定位,推动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地见效
(一)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完成了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和大部制改革,将14名员额检察官分配到6个业务科室,直接办案人员和辅助办案人员占总人数的87%。制定检察官权责清单,让检察官成为有权有责、权责并重的办案主体。实行办案月通报制度,院领导带头办理案件636件,人均办案127件。提交检委会讨论案件同比下降88.8%。全力配合监察体制改革,顺利转隶检察人员11名,向转隶干警赠送了纪检监察书籍。
(二)全力提升办案质效。加强对执检子系统统计巡查力度,共审核案卡档案6268张,审核案卡变更信息1916条;发布案件运行情况分析报告5份。以精细化管理为抓手,注重案件办理和精品案件打磨,全年评查案卷219卷,提出整改意见13条,优秀率同比上升20%。修改制定了《银川市上前城检察院检委会议事规则》《重大案件讯问合法性核查办法》等5项制度,受理检委会会议议题137件,有效发挥了参谋助手作用。
四、夯实发展基础,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切实打牢思想根基。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增强干警“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进一步筑牢了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思想根基,全体干警把忠诚核心、拥戴核心、维护核心的要求转化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先后开展了重温入党誓词、实弹打靶、健步走、演讲比赛、向全国劳动模范王有德学习等活动,到宁夏博物馆、银川市民大厅等地开展主题党日6次。
(二)贯彻落实“两个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按照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的要求,贯彻落实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意见》和“三个责任清单”。持之以恒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定了聘用人员操办婚丧嫁娶事项申报制度和干警外出学习培训纪律承诺制度。深入开展“学查改”干警作风整治活动,干警的作风明显转变。积极支持监察工作,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督察纪律作风40余次,通报督察情况12期,对工作漂浮的2名干警进行约谈。加强廉政制度建设,修改完善了《执法办案廉洁勤政风险评估及预防工作实施细则》《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办法》等制度10余项,强化监督制约。
(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保障工作顺利开展。20xx年,完成了我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主体工程建设。协调银川市看守所、妇联、团委等部门建成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在宁夏银川强制隔离戒毒所、宁夏银川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挂牌成立派驻检察室,开展巡回检察监督。完成了机关和派驻检察室信息管理系统升级改造,保障了执检子系统的安全顺畅运行。在宁夏强制医疗所安装数字网络监控平台,为强制医疗检察监督提供技术支撑。
回顾20xx年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动服务银川发展上工作措施不多;执检子系统的操作应用需进一步规范;队伍素能与新形势新任务相比有待进一步提升。
2018年,我院将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区、市检察长工作会议要求,以争创一流刑事执行检察院为目标,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动力,加大工作力度,狠抓品牌创建,以党建促队建,全面推动各项工作上水平,为服务“绿色、高端、和谐、宜居”银川建设和“两个率先”提供更加有力地司法保障。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第一巡回检察组组长杨春雷一行,向江苏省检察院、省司法厅反馈本次跨省交叉巡回检察工作情况,与江苏检察机关研究发现的职务犯罪线索。
杨xx指出,无锡市检察院在监狱检察监督履职方面存在工作部署不到位、监督理念不新、对检察室管理不到位、巡回检察的精准度还不够四个方面问题。他要求,省检察院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三个自觉”做好新时代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要进一步转变监督理念,强化派驻检察,优化巡回检察,加强队伍建设,做好沟通协调,提升整体监督质效。
杨春雷指出,无锡监狱存在减刑、暂予监外执行不规范等三个方面12类问题,并存在违法违规和涉嫌犯罪的问题线索。他建议,省司法厅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更新执法理念,不断规范监管执法工作,维护法律权威,确保改造效果。
杨春雷要求,本次反馈后三个月内,省检察院和省司法厅要将整改情况报最高检。最高检第一巡回检察组将适时开展“回头看”。
江苏省检察院检察长刘华,省司法厅厅长柳玉祥作表态发言。其间,杨春雷和江苏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王常松,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费高云分别进行工作会谈。
据悉,按照最高检统一部署,本次跨省交叉巡回检察的7个巡回检察组将于近期完成向被检察省份的反馈。
20xx年,我院在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检院刑事执行检察局的指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区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全国、区市检察工作会议精神和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三大专项行动”,围绕“123456”工作思路,以争创一流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为目标,全面加强和规范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20xx年主要工作
(一)加强刑罚执行监督。一是始终坚持“减假暂”案件同步监督制度。审查监狱呈报罪犯减刑案件1265件、暂予监外执行案件8件,纠正不当减刑5人;派员出庭监督减刑案件46人次;审查法院裁定1094件。二是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按照“两院两部”的部署安排,对20xx年3月底审前未羁押判处实刑未收监、未暂予监外执行刑罚的罪犯进行了核查摸底。共清理出未执行刑罚罪犯13人,监督法院交付执行9人,剩余4人正在监督交付中。三是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情况。对全市2013年1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法院刑事裁判生效的所有涉财产刑执行案件进行清理核查,全市各法院涉及财产刑执行案件5315人42297万元,已执行1296人2145万元。其中涉及“五类罪犯”财产刑案件532人35555万元,已执行208人940万元。
(二)加强和规范社区矫正检察。一是开展了纠正社区矫正人员脱漏管专项检察活动。指导各县区检察院对社区矫正人员是否存在脱管、漏管、虚管问题进行了专项检察,共发现脱管2人、发现重新犯罪4人、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消失1人,建议收监执行5人。同时,针对矫正教育管理不到位、交付执行文书不齐全、重新犯罪等问题,提出书面检察建议35份、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二是加强社区矫正检察管理平台建设。在去年各县区检察院社区矫正检察管理系统的基础上,建成了集各县区社区矫正人员信息、矫正检察、业务统计、综合分析为一体的市级社区矫正检察管理总平台,规范了社区矫正检察工作。
(三)加强刑事执行强制措施监督。一是加强预防和纠正超期羁押工作。通过看守所在押人员期限报警系统,加强对侦查、起诉、审判阶段诉讼期限的监督,以口头和书面的方式催办公安、法院诉讼阶段即将到期案件120件。严格执行换押制度和羁押期限变更通知制度,有效地预防了超期羁押案件和久押不决案件的发生。二是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受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30件(人),成功办理15件。三是开展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监督。对银川市检察院和兴庆区检察院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2案2人执行活动进行了巡回检察。
(四)开展强制医疗执行监督。一是针对强制医疗执行制度不健全、法律文书送达不及时等问题,提出书面检察建议4份。二是对全区未依法将决定强制医疗病人送交指定强制医疗机构执行的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发现7人未交付安康医院强制医疗。后经我院与法院、公安机关协调,已交付执行4人。
(五)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20xx年,我院受理职务犯罪案件线索3件,经初查,立案2件3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1件1人,渎职侵权案件1件2人,科级干部2人,案件数与去年同期持平,立案人数与去年同期增加1人,侦结3件4人(旧存1件1人),移送审查起诉4件5人(旧存1件1人)。法院均作有罪判决且已生效。受理审查起诉罪犯又犯罪案件3件3人,侦结率、起诉率、有罪判决率均为100%。同时,结合司法办案,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在监管场所开展警示教育宣传4次,受教育人数300余人,撰写专项调查报告1篇、个案预防调查报告1篇、案例分析报告2篇,向发案单位提出预防检察建议2份,开展行贿档案查询19人次。
(六)加强案件管理监督。评查各类卷宗179册,其中减刑156册,假释2册,暂予监外执行5册,控申3册,自侦案件5册,公诉案件4册。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反馈,并监督整改。制作电子卷宗6案8册。提出案件流程监控通知书3份,口头预警提示20余次。制定了《关于办理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案件的规定(试行)》。
(八)加强刑事执行检察队伍建设。一是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干警认真学习讨论了《党章》、《准则》、《条例》,******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教育党员干警尊崇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坚定理想信念,做“四讲四有”的合格党员。二是深化“三基提升工程”。选派业务骨干参加上级检察院举办的各项业务培训16人次,组织16名干警参加了全市对口业务竞赛活动,办公室、监察室分别获得三等奖,1名干警获得二等奖。三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成立检务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开展作风纪律整顿活动,督查机关和派驻检察室业务工作、工作纪律、环境卫生、车辆管理等32次,通报12期,干警的纪律作风明显好转。
(九)加强刑事执行检察基础建设。为了适应新时期法治建设的需要,充分发挥刑事执行检察职能作用,根据《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标准》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十二五”时期全国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在上级检察院和银川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院党组的努力下,经多方协调,已完成了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立项、审批、代建等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在主动服务全市经济发展上工作措施不多;二是刑事执行检察新增业务开展不平衡,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监督还未全面开展;三是个别干警还存在“懒、散、庸、惰”的问题,纪律作风有待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20xx年工作要点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区市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区市检察工作会议精神,以争创一流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为目标,全面加强和规范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强化法律监督,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持以党建带队伍,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为建成“两宜两化”城市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治服务。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刑事执行检察业务规范化建设。要全面推行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执检子系统,以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的管理和监督。协调有关政法部门建立财产刑执行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监督机制,推进新增业务全面开展。
(二)狠抓司法办案工作。要认真总结去年查办职务犯罪的经验和做法,继续加大对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处力度。要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高度重视办案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办案质量、效率、安全的有机统一,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
(三)加强“一院一品牌”创建工作。以全国第五届派驻检察室规范化等级考核评定为抓手,争取在保持宁夏女子监狱一级规范化检察室的基础上,将银川市看守所检察室创建为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协调银川市看守所、妇联、团委、关工委等部门建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警示教育基地。
(四)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严格落实检察官权力清单,加大对检察官的管理监督和问责力度,确保检察权的正确行使。充分发挥员额制检察官在司法办案中的重要作用,对“只拿待遇不愿尽责、担当不够不敢担责、能力不足不能负责”的要按照有关程序退出员额。
(五)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以开展各种教育活动为载体,加强干警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业务培训、岗位练兵、业务竞赛活动,提高干警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履职能力。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持续整治干警纪律作风上存在的问题。加强对青年干警的培养,增强青年干警的责任担当,发挥青年干警的能动性。
(六)加强抓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主体责任,按照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的要求,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发现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警,要多过问,早提醒,及时纠正,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高检院有关廉政规定,坚决反对“四风”。
(七)加快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积极争取上级检察机关和银川市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加快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争取20xx年底前完成主体工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