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道德与法”

编者按:古往今来,凡是抽象的教条不加以阶级的、历史的具体分析和说明,都是在耍流氓!法权思想是随着阶级和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当私有制一经形成,在人们头脑中就出现了最早的法权观念,即对于财产的私人占有权的观念。和保护私有制的国家出现的同时,法律产生了。这些法律,把剥削阶级统治下的经济关系和政治制度用条文固定下来,并通过国家机器的力量迫使人们遵守,以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不受侵犯。所谓法权思想,就是关于法律的起源、实质和作用的理论。它为一定阶级的法律提供理论根据,从理论上证明这个阶级的法律是必要的、合理的和人人应该遵循的。

法权思想是社会的经济关系和政治制度的最直接的反映。统治阶级的法权思想反映着这个阶级所要维护的经济关系和政治制度,并且具体地体现在它所制定的法律之中。被统治阶级的法权思想反映着这个阶级变革现存经济关系和政治制度的要求,从理论上对现行的统治阶级的法律进行批判。例如在我国封建社会中,封建阶级的法权思想认为贫富贵贱的区分是由上天的意志所决定的,帝王所制定的法律绝对合理,“小人不出布帛菽粟以事其上则诛”。和封建阶级的这种法权思想完全相反,农民在推翻封建统治阶级的革命起义中提出了“均贫富,等贵贱”的口号,体现了农民阶级的革命的法权思想。

在阶级社会里,每一个阶级都有与自己的经济地位和政治地位相适应的法权思想,超阶级的法权思想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从来没有也绝对不可能有的!

为了给剥削阶级的法律作辩护,剥削阶级的思想家提出了各种法权思想。这些思想尽管说法各有不同,归根到底就是一句话:私有制和保护私有制的国家是完全必要和神圣不可侵犯的,因此法律是完全必要和神圣不可侵犯的。依据这种法权思想制定的法律,是一小撮剥削阶级压迫广大劳动人民的重要工具。和剥削阶级的法权思想完全相反,消灭私有制、实行无产阶级专政、不劳动者不得食,是无产阶级法权思想的根本前提。依据这种法权思想制定的法律,则是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镇压剥削者、保卫人民利益的重要武器。

道德这种意识形态的起源比法权思想的产生要早。在原始社会里,当人类从类似于畜群的生活发展到共同生产自己所需要的物质生活资料并且意识到社会的集体利益的时候,道德观念就开始出现了。

人类为了进行生产,就必须结成一定的关系共同活动。没有这种关系,就没有生产,没有人类社会。因此,每一个个人的行为,都受着他与其他社会成员的关系的制约。当他的行为符合于他与一定社会成员所结成的一定关系,因而符合于这些成员的根本利益时,他就会受到这些成员的赞许;在相反的情况下,他就会受到这些成员的谴责。善与恶、正义与非正义、荣誉与耻辱这些道德观念,就是从对于人们行为的这种评价之中产生出来的。所谓道德就是评价人们行为的各种规范的总和,它的作用就是要调整人们之间以及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使之符合于一定社会、一定阶级的根本利益。这种调整的作用,是通过社会的舆论,依靠人们的信念、习惯、传统和教育来实现的。在这一点上,道德与法律不同,不具有法律的那种强制作用。但是,正因为道德是靠社会舆论的力量和个人的信念来维持的,所以当某一种道德观念深入人心的时候,它就会成为推动人们自觉行动的力量,产生法律所不能起的作用。另外,也应该看到,道德的作用虽然可以发挥到最高的限度,但在阶级社会里要完全依靠道德来调整人们的社会关系是不可能的,因此法律的强制作用也必不可少。

道德观念的产生,是由于人们的行为受着一定的社会关系的制约,由于社会需要经常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这种关系,无论在任何时候,都是为一定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因此,道德是一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产物。有什么样的物质生活条件,就会有什么样的社会关系,有什么样的社会关系,也就会有什么样的道德(在私有制社会上就是吃人与被吃的关系,反映在道德上就是“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无毒不丈夫”、“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等等)。道德对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反映是比较直接的。

在原始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之下,还没有阶级和剥削的存在,因而也没有统治和奴役的存在,没有权利与义务的对立,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自由的。这就产生了原始社会的素朴的道德观念:把一切公共的事情看做是自已的事情,把每一个社会成员遭受的损害看做是对自己的损害,无条件地服从集体的决议,不顾一切地维护氏族的利益,为氏族而英勇作战。如恩格斯所指出,和后来阶级社会中那种一切为自私自利的动机所支配的道德比较起来,原始社会的道德站在纯朴道德的高峰,具有极为高尚的性质。

随着原始公社的崩溃,道德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社会分裂为互相敌对的阶级,每一个人都在一定的阶级地位中生活,他们的利益发生了尖锐的矛盾。原始社会中那种为全社会的利益服务的纯朴的道德看不到了,道德变成了阶级的道德,变成了各个敌对阶级相互进行斗争的武器。在阶级社会里,有多少个阶级,就有多少种道德;阶级关系变化了,道德也就随之变化。统一的、超阶级的、永恒不变的道德,是没有也绝对不可能有的!剥削阶级的思想家、各种所谓的“圣人”和“贤人”们宣称有这种道德的存在,其实质是要把剥削阶级的道德冒充为万古长存的、绝对合理的、全人类的道德,因而是人人必须实行的道德,妄图这样来欺骗劳动人民,以维护剥削阶级的反动统治。马列毛主义彻底揭穿了这种骗局,指出:“一切已往的道德论归根到底都是当时的社会经济状况的产物。而社会直到现在还是在阶级对立中运动的,所以道德始终是阶级的道德;它或者为统治阶级的统治和利益辩护,或者当被压迫阶级变得足够强大时,代表被压迫者对这个统治的反抗和他们的未来利益。”

在奴隶社会里,奴隶主阶级的道德是建立在奴隶主对一切生产资料和奴隶的占有的基础之上的,是为维护奴隶主的统治服务的。

在奴隶主看来,奴隶生来就应该当牛作马。奴隶主对奴隶的一切残酷的剥削压迫,从当作牲畜出卖到加以屠杀,统统都是合乎道德的。奴隶如果反抗奴隶主的统治,实行逃亡和起义,那就是“大逆不道”。

与奴隶主的道德相反,要求解放的奴隶认为奴隶主的统治是违反道德的,而奴隶对奴隶主的反抗则是完全合乎道德的。我国春秋战国时期奴隶起义的著名领袖柳下跖被奴隶主骂为大逆不道(被称为“盗跖”),可是“其徒诵义无穷”,广大奴隶和被压迫人民到处传颂跖的仁义。这正是奴隶阶级与奴隶主阶级的道德观的对立的鲜明表现。

在封建社会里,地主阶级的道德是建立在封建的土地所有制和对广大农民的超经济的剥削的基础之上的,是为维护封建的等级特权和专制统治服务的。这种封建道德,在欧州中世纪是基督教的道德,在中国是统治了两千多年的儒家礼教。封建阶级的道德经常同宗教和宗族的观念结合在一起,对农民有很大的欺骗性!(所谓“儒释道”就是如此)封建阶级的道德一方面把封建的等级特权和专制统治说成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天经地义,另一方面又竭力宣扬“温良恭俭让”、“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让他打”,把一切触犯等级特权和反抗专制统治的行为视为“大逆不道”。

和封建阶级的道德相反,广大农民在反抗封建统治的斗争中形成了自己的革命的道德观念,宣告封建阶级的统治是违反道德的,农民的革命起义是天经地义。在每一次农民起义中,都表现了农民阶级与封建地主阶级的道德观念的对立。

其次,资产阶级的永无止境的个人主义欲望,是要靠资本的利润和金钱来满足的。没有金钱,资产阶级的道德原则就无从实现。因此,金钱也就成了资产阶级道德的真正的标准。如果说封建阶级认为它的道德标准是由上帝决定的,那么资产阶级的道德标准就是由金钱决定的,金钱是资产阶级的真正的上帝。“我是一个恶劣的、不诚实的、没有良心的、没有头脑的人,可是货币是受尊敬的,这就是说,它的持有者也是受尊敬的。货币是最高的善,这就是说,它的持有者也是善的。此外,货币使我免于作不诚实者的麻烦,--所以事前就认为我是诚实的。”马克思的这段话,以辛辣的讽刺深刻地揭露了资产阶级道德的无耻和腐朽。

今天,帝国主义国家中的资产阶级道德的堕落更是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穷奢极欲、虚伪、奸诈、诲淫、诲盗、谋杀等现象充斥着整个社会。资产阶级社会的道德败坏的严重性,是资产阶级自己也不得不装模作样承认的了。但是,除了把整个资产阶级社会的经济关系加以摧毁之外,资产阶级所开的任何药方(改良主义的本质)都不可能制止道德败坏现象的不断加深和蔓延。

道德这种意识形态,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下所起的作用是不同的。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在推翻了一小撮剥削阶级统治的社会主义社会里,共产主义道德的发扬对于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觉悟,推动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要使社会主义过渡到共产主义,就必须始终不懈地发扬共产主义的道德,反对地主资产阶级的道德。而修正主义却完全相反,他们为了搞复辟,大肆宣扬地主资产阶级的道德。甚至拙劣的打着马克思主义的招牌鼓吹孔孟之道,妄图把无产阶级的道德篡改成地主资产阶级的道德。这是一伙极端腐朽堕落的伪君子,他们无比仇视无产阶级的道德,根本不相信无产阶级的道德。他们梦寐以求的是要恢复并巩固地主资产阶级的道德,对劳动人民实行地主资产阶级的法西斯专政。

当年的苏修社会帝国主义头子赫鲁晓夫、勃列日涅夫之流,同样是一伙伪君子,他们口头上也大讲什么共产主义的道德,实际上奉行的却是最下流无耻的资产阶级道德。在他们的统治之下,列宁所缔造的具有高尚道德的苏维埃社会,变成了道德败坏现象与日俱增的资本主义社会并最终走向崩溃。

毛主席教导我们:“国家要解放,民族要独立,人民要革命。”帝修反的日子是长不了的。总有一天,全世界革命人民必将彻底清算他们所犯下的滔天罪行。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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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中国养老保险法制建设:法律性质现状与未来发展作为社会保险领域的基本法,其专设第二章“基本养老保险”,共13个条款,对基本养老保险的法律关系及制度框架进行了规定。但在养老保险的具体实践中,迄今仍以各种政策性文件为实施依据,司法机构亦往往只能以相关的规章制度和政策文件作为审判依据,这表明我国的养老保险并未步入法治轨道,急切需要加快法制建设步伐。http://www.sass.cn/109000/59041.aspx
12.法是社会契约的产物吗——重读卢梭《社会契约论》理论卢梭关于人民主权的理论闻名于世,对后世的政治理论产生了重大影响。卢梭在法律思想方面的贡献虽然没有像他的民主理论一样影响广泛,但是也不可忽视。其重要建树之一就是他所提出的法是社会契约的观点。 笔者在读研究生期间就读过卢梭的《社会契约论》,但当时领会不透,在闲暇之余又重拾这部名著,仔细研读,感慨良多。https://www.workercn.cn/c/2022-08-04/7124209.shtml